易腐食品机动车辆冷藏运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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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IXXX
易腐食品机动车辆冷藏运输要求
Requirement of Refrigerated Transportation of Perishable Foodstuff
by Motor Vehicles
(征求意见稿)
2008年6月1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本标准附录A、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物流专业委员会、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英格索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运输制冷部、上海开利运输冷气设备有限公司、中集车辆(山东)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荣庆物流有限公司、深圳亚光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签名、谢晶、文琛、范贤华、宋一新、李道彭、宋巴特尔、贺圣华、徐纵纵、王静、张卓、龚晓斌。
易腐食品机动车辆冷链运输要求
1.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易腐食品机动车辆冷藏运输的技术要求、操作及设备维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易腐食品道路机动车辆冷藏运输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标志
GB 9237 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
GB/T 13306 标牌
GB 5296.1 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
GB/T 21145-2007 运输用冷冻机组
JB/T 7666 制冷和空调设备名义工况一般规定
JB 8890 往复式内燃机安全要求
JB/T 4330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JB/T 7249 制冷设备术语
QC/T 450 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
JT/T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T 650 冷藏保温厢式挂车通用技术条件
参考文献Agreement on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Perishable Foodstuffs and on the Special Equipment to be Used for such Carriage (ATP), Inland Transport Committee,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United Nations, as Amended on 7 November 2003. 易腐食物国际运输及其特种运输设备条约(ATP), 欧共体内陆运输委员会,联合国,2003年11月7日修订。
3.术语和定义
3.1保温厢体
一种由保温侧壁、保温门、保温地板和保温顶板制成,可以限制内外热交换的厢体。
3.2 运输用制冷机组mechanical transport refrigeration units
一种机械式制冷系统,用以运输途中货物的温度控制,主要包括:压缩机、动力装置、风冷冷凝器组件、风冷蒸发器组件、制冷管路及电气、控制系统等。
3.3 带冷源的保温厢体
一种装备非运输用制冷机组的冷源,例如添加或未添加盐的冰块或固体二氧化碳等的保温厢体。
3.4 带运输用制冷机组的保温厢体
一种装备运输用制冷机组,可以控制厢体内部温度的的保温厢体。
3.5 性能系数(COP)
在规定的制冷能力试验条件下,机组制冷量与机组能耗之比,(其值用W/W表示)
3.6 冷藏车
安装带运输用制冷机组或冷源的保温厢体的车辆。
3.7 保温车
安装不带运输用制冷机组的保温厢体的车辆。
3.8 冷藏货物
需要控制温度的货物。
4 带运输用制冷机组的厢体的型式与基本参数
4.1 厢体的型式按温度控制分为:
a)单温厢体:机组只对厢体内进行单个温度控制。
b)多温厢体:机组对厢体内多个相互隔离的空间进行不同温度的控制。
4.2 保温厢体的参数
4.2.1普通保温厢体,其总体传热系数K值小于或等于0.70W/m2.K。
4.2.2 高度保温厢体,其总体传热系数K值小于或等于0.40W/m2.K。
对于宽度超过2.50米的运输设备的壁厚至少为45毫米。
4.3带运输用制冷机组的保温厢体的参数
当外部平均温度为+30°C时,各级别的带运输用制冷机组的保温厢体的空厢体的内部温度t i应能够在6小时内降低到以下温度,并能够持续保持该温度。
4.3.1 A级:t i可在+12°C和0°C间。
4.3.2 B级:t i可在+12°C和-10°C间。
4.3.3 C级:t i可在+12°C和-20°C间。
4.3.4 D级:t i小于或等于0°C。
4.3.5 E级:t i小于或等于-10°C。
4.3.6 F级:t i小于或等于-20°C。
4.3.7 B级、C级、E级和F级保温厢体的总体传热系数K值应小于或等于0.40W/m2.K。
4.3.8 运输用制冷机组的制冷量应大于厢体传热负荷的1.75倍。
5 冷藏货物的运输要求5.1冷藏货物应用冷藏车或带冷源的保温厢体的车辆运输。
5.1.1食品不得与非食品货物混装。
禁止与任何危险货物同车装运。
5.2 冷藏货物运输的温度监控。
5.2.1冷藏货物运输过程中,应在厢体内回风通道中放置至少一台经校准的温度记录仪。
5.2.2 温度记录仪应能记录全部运输过程各时间点温度值。
记录的时间区间不得大于15分钟。
5.2.3温度记录仪应在车辆装运货前开启并进行记录。
5.2.4 运输过程的温度数据应保留不少于180天。
5.3车辆运输途中应监控车内温度变化情况。
发现温度异常,应采取措施,确保货物温度。
6冷藏货物的装载、卸货及交货要求
6.1货物装运前,应将车辆预冷或预热至预定产品载货所需的运输温度。
常见易腐食品的温度控制要求见附录A。
6.2 货物在装车前,应检查并记录冷藏货物的温度。
检查方法见附录B。
6.2.1 出库温度应不高于货物所需要的运输温度。
6.3车辆装运货物时,应保证厢体内的气流循环畅通,以消除厢体内各部位由于传热或货物本身发热而产生的热负荷。
6.3.1货物与厢体顶板、前板距离不小于150mm,与后板、侧板、底板间应保持足够距离,宜采用不小于50mm的导流槽。
6.3.2 厢体门宜装门帘。
6.4在户外货场装卸货物时应关闭制冷机组。
6.5车辆装载、码放完毕,应及时关闭厢门,并检查门密闭情况。
完成装载后检查制冷机组设定温度,确保符合货物要求的温度。
6.6车辆卸货时,应尽快操作。
分卸时,应及时关闭货厢门,以维持车厢温度。
必要时应控制分卸次数。
6.7在交货时,应出示收货时的记录并将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数据交给收货方。
7冷藏车的保养及清洁要求
7.1 冷藏车出车前应确认车厢的卫生条件能满足承运食品要求。
7.2运输业务结束后,冷藏车厢体内应进行清洗。
定期或必需时,应进行消毒。
清洁后厢体内应无杂物、无油污、无异味。
7.3冷藏车每次运输后,应检查车辆和与温控有关的各种机械设备、装置、设施及电子记录装置等,确认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7.4应根据运输制冷机组生产厂商的维修保养要求,定期对制冷机组进行保养。
7.5应定期检查厢体的密封性,检查密封车门的橡胶密封条、门栓、铰链处等,保证车门与门框密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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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常见易腐食品的温度要求
其他货物的温度控制要求可参照执行。
有特殊温度要求的商品,如要求高于本附录的,按合同、协议等约定的温度要求执行。
附录B.易腐食物的温度测量
B.1在测量前,应对测温探针进行预冷处理,并尽可能地接近产品温度。
B.2 非冻结食品
B.2.1 非破坏性测量。
用于测量冷藏货物间的温度。
应采用带探针的温度计。
温度探针应具有良好的接触面,低热容量,高导热性。
将探针插入货物间,保证探针与货物间有足够的压力使具有良好的接触,最大程度地避免导热误差。
B.2.2 破坏性测量。
用于测量冷藏货物内部温度。
应采用易于清理和消毒的材料制成的尖顶探针。
探针应插入食物包装的中心位置测量温度。
B.3 冻结食品
B.3.1非破坏性测量。
同B.2.1。
B.3.2 破坏性测量。
用于测量冷冻货物内部温度。
应用装有清洁钻头的钻机,如冰打孔机,手钻或者螺丝钻,在货物上钻出深度超过2.5厘米或到达货物几何中心位置,且直径与温度探针相当的孔。
将温度计的探针插入孔内测量温度。
B.3.2.1 不得用温度计探针在冷冻货物上钻孔。
SONGHAN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