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农村建房两清理一严控专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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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农村建房两清理一严
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余府办发[2017]34号
【发布部门】新余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08
【实施日期】2017.05.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农村建房两清理一严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发〔2017〕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农村建房“两清理一严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新余市农村建房两清理一严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余府发〔2017〕4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农村建房违法用地、违规建房,严格控制农民无序建房为主要内容的“两清理一严控”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一)摸清违法底数。

通过以乡镇为单位成立集中整治小组,采取走村入户、逐户核查等措施,着力摸清全市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底数。

(二)保持高压态势。

对摸排出的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行为,按照“处罚一批、拆除一批、补办一批”的原则依法查纠到位,并通过公开曝光、挂牌督办等措施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三)强化履责能力。

在摸排查纠的基础上,选取进展缓慢、措施不实、履责不力、问题严重的县(区)、乡镇作为问责重点,依照有关文件要求,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切实解决农村村民建房监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农村非法占用、乱搭滥建、超高超大、建新占老、一户多宅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三、整治原则
(一)坚持依法整治,长效管理。

坚持依法查处,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有序推进农村村民房屋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两清理一严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徐文泊副市长
副组长:萧飞云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秋根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简建新市委农工部副部长
计平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晓明市住建委主任
钟兆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梁彤市规划局局长
邓黎明市城管局副局长
黄敏勇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农分宜县政府副县长
曾羽渝水区政府副区长
黄耀霖仙女湖区管委会副主任
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督导、检查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两清理一严控”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等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村(社区)居民小组三级组织网络体系。

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两清理一严控”的综合整治工作。

明确各县(区)、乡镇等部门主要领导以及村(社区)主要领导为“两清理一严控” 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三)坚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单位、企业和群众,自觉担负起农村房屋建设、管护义务,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两清理一严控”违法行为,动员违法用地、违法建房主体自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集中力量,综合整治。

市直相关执法单位要将涉及农村建房行政执法权委托乡镇政府实施,各乡镇要整合执法力量,强力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房治理行动,切实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及时有效打击新出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惩戒一方。

(五)坚持严肃纪律,惩防并举。

切实加大对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督查督办力度,狠抓典型,开展预防教育,强化干部履职的责任监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力推进“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六)坚持分类处理,重点整治。

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后顶风乱占乱建的,一律依法查处,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危及公共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现有违法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拆除;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已有的乱搭乱建,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由单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处理。

(七)坚持自行整改和强制拆除相结合。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宣传发动作用和依法强制拆除的教育震慑作用,专项整治工作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主体自行整改为主、执法部门依法整治为辅。

四、工作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工作从2017年4月开始,12月底结束。

采取县(区)、乡主导,市级督导相结合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底前)
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制订方案、召开会议、成立机构等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并将动员部署情况上报至市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2017年4月底以前,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查清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建房宗数、面积、地类以及建房户基本情况,形成台账,并将相关台账报市“两清理一严控”专项整治领
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7年11月30日前)
各地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轻重有别、处理有度”的原则依法查纠到位,应拆除的拆除到位,应补办手续的依法补办到位,应追究责任的跟踪落实到位,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市“两清理一严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两清理一严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各地上报的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违法状态不消除的不销号,并通过通报、督办、问责等形式,督促各地全面完成查处整改任务。

(三)总结规范阶段(2017年12月31日前)
针对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出台加强违反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和执法监管工作的相关制度。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县(区)“三级联动”防控违法建设管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分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

负责对控违态势调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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