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报告-关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现状的调研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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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汇报
县民政局
2020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汇报
我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关心支持下,坚持把培育发展民间组织作为加强社会民主自治建设、增强社会综合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

使我县民间组织在数量、质量上都有了显著提高。

截止到2020年6月底,全县共有民间组织53个。

其中,社会团体30个,民办非企业23个(新增社会团体1个,民办非企业1个)。

回顾2020年,我县严格按照民间组织管理法规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0年社会团体年检工作的通知》,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部署了年检工作。

2020年6月,全县53个民间组织有30个完成年度检查工作,下一步我们打算对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根据情况予以撤销。

近两年以来,一些具有行业性的民间组织和一些服务三农的产业化协会呈增长趋势。

在这方面,政府给予支持鼓励,我们实施积极培育,使其健康发展。

这些民间组织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弥
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不足、满足居民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发展区域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内部制度不完善,对民间组织约束不力,影响了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不能充分实现自我治理。

在2020年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严格按照市局指示,完成2020年度的年检工作。

积极宣传民间组织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对于新登记的民间组织,严格把关,争取民间组织规范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民政局
二○XX年七月。

关于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基本情况截止目前,在我区登记的社会组织54 个,其中社会团体15个,分别为行业性社团4个、学术性社团3个、联合性社团8个。

民办非企业单位35个,新登记4个,分别为教育类27个、卫生类3个、劳动类1个、民政类3个、其他5个,拥有专职工作人员109余人,专职工作人员中党员25人,党组织均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原单位,社会组织中未建立党组织。

我区社区民间组织主要分布在四个方面:一是文化、体育类。

如锣鼓队、舞蹈队、合唱队、老年模特队、门球队、腰鼓队等。

二是公益、服务类。

如社区服务站、社区医疗站、民办培训中心、民办幼儿园、社区图书室、劳动就业站。

三是维护权益类。

如社区法律服务站、妇女儿童保护协会、老年人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

四是志愿类。

如社区志愿者服务协会、治安巡逻队等,绝大部分都没有正式登记,但我局都对一些经常开展活动的进行了备案。

二、主要做法1、抓培育。

要求各乡街道对辖区内的未登记的民间组织进行全面摸底,上门宣讲两个《条例》及政府对民间组织有优惠政策,同时将成立民间组织的条件和所需提交的材料整理,编印并发放社会团体登记须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须知,让更多的人熟知成立民间组织的意义,引导未登记的民间组织进行正式登记。

2、重管理。

一是依法登记。

我们始终坚持以两个《条例》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严格程序、严格审批、依法登记。

除对其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外,并进行现场考察、实地拍照,多方了解情况,不符合条例的坚决不予审批。

二是开展年检年审。

我局把民间组织年检作为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措施,认真扎实地抓好落实。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每年5-6月份,我局对全区性民间组织进行了年度检查,及时制发了年检通知,按时完成了年检并以文件的形式进行了公告,同时撰写了年检分析报告。

重点检查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今年6月30日前完成了全区2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家社会团体的年检年审工作。

关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现状的调研_调研报告_3.doc

关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现状的调研_调研报告_3.doc

关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现状的调研_调研报告氛围,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自5月中旬开始,我们会同政策法规处、县(市)区民政局,与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密切协同,对全市进行了民非单位管理执法集中查处活动。

共查处200多个民非单位,有效打击了非法民间组织,进一步规范了民非单位行为,起到了教育、警示和威慑的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省、市多家媒体都进行了报道。

(五)举办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精神和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统一要求,我们将于近期会同财政局对全市民非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一次新会计制度的培训,确保民间组织健康顺利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努力,基本理顺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扭转了统一归口登记前政出多门、职责不清、管理无序的局面,初步建立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民间组织管理格局。

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体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

2001年批准设立的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市民政局,是全市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全市民间组织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民间组织活动,依法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活动和非法组织。

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开展执法活动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虽然是登记管理机关但却没有执法权,缺乏行政执法的基本职能,难以做到依法行政,外出执法必须协同政策法规处一起行动,管理力量薄弱,监管不到位,矛盾突出。

国家、省级民间组织管理局都是行政部门,青岛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也是行政部门,而济南不是,管理起来难度较大。

为确保上下对口,理顺关系,建议编制部门将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社团管理处和民非单位登记管理处两个业务处并入市民政局,由事业编制改为行政编制,并成立专门的执法督察队伍。

当前我国民间的组织管理中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当前我国民间的组织管理中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当前我国民间组织管理中的问题分析及对策一、研究背景(一)民间组织概念民间组织(英译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是中国官方使用的概念,又称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i] 民政部门根据其性质和任务将社团分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和联合性四大类,典型名称如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ii]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集的基金会即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集的基金会即私募基金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iii] 包括教育类、科技类、文化类、体育类、卫生类、劳动类、民政类等。

(二)与民间组织相关的几个概念由于强调的角度与重点不同,目前国际上对区别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社会组织有不同的称谓。

如“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非政府组织(NGOs,Non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独立部门(Independent Sector)”、“慈善组织(Charitable Sect or)”、“公益组织(Philanthropie Organizations)”、“志愿组织(Vos,Volunteer Organizations)”、“免税组织(Ttax-exempt Sector)”等等。

“非营利组织”是国际学术界广泛使用的一个术语,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介于政府和社会个体之间向社会或集体提供社会服务的组织,在中国,非营利组织有两大阵营,一是官方非营利组织,如公益性事业单位,二就是民间非营利组织,即民间组织;“第三部门”是一个相对中性的概念,由美国学者莱维特(Levitt)最先使用。

最新-关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现状的调研02019 精品

最新-关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现状的调研02019 精品

关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现状的调研完善民间组织治理体制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随着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政府改革的稳步推进,民间非营利组织迅速成长并日益壮大起来。

第1他们在调动社会资源、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扶助弱势群体和开展各种公益性的社会福利服务方面,发挥着政府与市场所难以取代的积极作用。

但是,在其发育和成长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制约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

下面我从民间组织的发展与现状,近年来我们所做的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方面作一阐述,供调研组参考。

一、民间组织的由来1996年,中央从完善我国社会组织管理格局的角度出发,决定把民办非企业单位(当时的“民办事业单位”)交由民政部门进行统一归口登记。

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肯定了民间组织的作用,明确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方针和原则,提出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任务。

这一文件明确了民间组织包括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种组织,登记管理统一由民政部门负责。

1998年6月,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批准成立了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10月,国务院发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这两个条例对社团和民非单位分别作了界定,确立了各自的组织特征和法律地位;规定了对社团和民非单位实行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分级登记管理体制,同时明确了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各自的职责;完善了登记条件和登记程序,保障了社团和民非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社团和民非单位的基本行为,强化了以章程为核心的自律管理机制;明确了对违法行为和非法组织的处罚措施。

至此,我国民间组织管理有了重要的法规依据,走上了日益规范化的道路。

按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定性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我国民间组织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民间组织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民间组织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摘要在我国,民间组织已经开始进入一个大的发展时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它在总体上它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阻碍了其作用的充分发挥。

本文主要通过对民间组织发展现状的分析,指出民间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进一步论证如何依法规范和保障民间组织的发展,从而使其充分发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民间组织存在问题法律规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改革开放格局的进一步扩大,我国民间组织开始进入一个大发展时期。

民间组织以其非营利性、公益性、自愿性与组织性为特征,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与政府相比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民间组织本身是双刃剑,其消极影响也不可低估,如处理不好乃至失控,则会给中国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造成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们要给予民间组织以足够的注意,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为民间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同时要依法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积极引导他们健康发展,以防止他们利用其形式来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我国民间组织发展的现状民间组织与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组织这三个概念之间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只是从不同的角度阐明该类组织的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社会性或民间性)和公益性的特征。

非政府组织是从该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方面来认识这类组织的,其中非政府组织与民间组织比较接近;非营利组织则是从活动性质的角度来认识这类组织的,它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兼具非政府性与非营利性的社会性组织。

我国民间组织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社会团体,一类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一类是基金会。

民间组织最初产生于19世纪中叶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人类社会与政治经济条件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在当时,由于仅靠政府与企业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大量涌现,民间组织也就应运而生,它是推动公民社会发展为相对独立于国家与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

当今非政府组织的大发展则是以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社会现代化、全球化为特定背景。

民间组织缺乏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案

民间组织缺乏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案

民间组织缺乏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案民间组织作为社会组织形式的一种,以其灵活性与公益性质,成为了社会演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但是,随着社会变迁的加速,市民社会的不断发展,民间组织也呈现出一系列管理问题,比如组织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透明、志愿者管理混乱等问题。

这些问题面临的根本问题是缺乏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策略。

本文将从民间组织管理的角度分析现象,探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一、民间组织的管理问题(一)缺乏规范的组织管理传统的民间组织大多由个人或少数人自愿组成,起初只是为了共同解决某项事务或服务特定群体,缺少完整的组织程序。

在组织运行遇到问题时,常常没有有效的决策机制来解决问题,也缺乏对于成员的管理和监督。

(二)财务管理不透明因缺少有效的制度安排和人员管理,民间组织的财务管理往往不够透明。

无法对组织支出、收入和财务记录进行有效的统计和核算。

有些组织缺乏内部财务管理机制,给管理人员留下了操作空间,更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三)人力资源管理不当民间组织的志愿者为组织带来活力和资源,而管理不当、缺少对志愿者的积极引导和管理,会使志愿者的参与度和贡献率下降,同时走了不少有才华的志愿者。

二、管理问题的原因(一)民间组织的规模扩大带来的挑战随着民间组织的规模扩大,管理难度不断增加。

组织规模、管理内容、管理人员等都有不断增加的趋势,这样的增加在没有有效的管理方法和体系的情况下会带来更多挑战和问题。

(二)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目前民间组织管理没有标准的模板,管理方式、内容过于分散。

于是每个民间组织管理方式不同、经验不同。

缺乏统一标准和协同,难以保证民间组织的正常管理和运营。

(三)缺乏管理人员、资源民间组织管理人员的储备相对不足,同时还缺少足够的财务和物资支持。

组织创立者或者管理人员来自不同的界别,他们的经验也不一样,因此缺乏需要的专业团队和技术手段来解决所面临的管理问题。

三、解决方案(一)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民间组织应当建立规范的组织管理体制,并依照现实情况,寻找适合自己的制度方案。

关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现状的调研

关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现状的调研

关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现状的调研对于民间组织治理工作现状的调研完善民间组织管理体制促进民间组织健康进展随着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进展和政府改革的稳步推进,民间非营利组织迅速成长并日益壮大起来。

查字典范文他们在调动社会资源、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经济进展、制造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扶助弱势群体和开展各种公益性的社会福利服务方面,发挥着政府与市场所难以取代的积极作用。

但是,在其发育和成长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咨询题,制约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康进展。

下面我从民间组织的进展与现状,近年来我们所做的工作以及存在的咨询题和建议等方面作一阐述,供调研组参考。

一、民间组织的由来1996年,中央从完善我国社会组织治理格局的角度动身,决定把民办非企业单位(当时的“民办事业单位”)交由民政部门进行统一归口登记。

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对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治理工作的通知》,确信了民间组织的作用,明确了民间组织治理工作的一系列方针和原则,提出了民间组织治理工作的任务。

这一文件明确了民间组织包括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种组织,登记治理统一由民政部门负责。

1998年6月,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批准成立了民政部民间组织治理局。

10月,国务院公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治理暂行条例》和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治理条例》。

这两个条例对社团和民非单位分别作了界定,确立了各自的组织特征和法律地位;规定了对社团和民非单位实行登记治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治理体制和分级登记治理体制,并且明确了登记治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各自的职责;完善了登记条件和登记程序,保障了社团和民非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社团和民非单位的基本行为,强化了以章程为核心的自律治理机制;明确了对违法行为和非法组织的处罚措施。

至此,我国民间组织治理有了重要的法规依据,走上了日益规范化的道路。

按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治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定性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范文

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范文

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范文
近期,我们组织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以下
是我们组织管理情况的汇报。

首先,我们对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优化了工作流程和人员配置。

通过精简冗
余部门,明确工作职责,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和激励,提升了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的建设,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
创造力。

我们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将绩效考核与员工的薪酬和晋升挂钩,有效激励了员工的工作动力。

另外,我们还加强了对组织文化建设的重视,营造了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我们举办了一系列员工活动,增进了团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升了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然而,我们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随着业务的扩大,组织管理面临了
更大的压力和挑战。

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快速发展的需求。

其次,员工的流动和离职率有所增加,这对团队稳定和绩效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我们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关怀和培养,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满意度,降低员工的流失率。

另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我们需要不断提升组织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们将加大对技术研发和市场营销的投入,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以应对市场的挑战和变化。

总的来说,我们对组织管理情况的汇报就是以上内容。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
将继续努力,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组织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希望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在市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有很大进展,各类民间组织得到进一步加强,行业经济协会迅速开展。

现将情况汇报如下:1、当前我区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现状为了切实加强我区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机构。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自2001年经请示政府批准成立了**区民间组织管理局,设立了民间组织管理科,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并组织工作人员加强民间组织的法律知识和管理工作的理论研究,增强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执法水平,使我区民间组织管理基本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目前,我区共有社会组织72家。

其中社会团体1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6家。

类型分布为:社会团体中,行业性社团占50%,联合性社团占6.3%,专业性社团占44%;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教育类占77%,民政类占16%,卫生类占3.6%,体育类占1.7%。

人员情况:我区社会组织共有工作人员816名,其中专职人员802名,兼职人员14名。

二、主要工作情况1、认真做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

热情接待群众咨询各项民政业务,对他们热情服务、耐心准确答复,使他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我们一是坚持登记条件、相关手续及实地验收等工作程序,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实地验收合格的马上办理,加班加点也要办好,办结合格率100%。

二是切实做好民间组织的年检工作。

按照市局年检实施方案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作发放社会组织年检告知单,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了年检质量。

对我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进一步加大了督促指导力度,按时完成了年检工作任务。

做到了严格执法,优质服务。

2、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一是调整工作程序,通知社会组织年检持证书正、副本交到窗口,再领取年检告知单、《年检报告书》及民间组织会计制度报表等手续,并全面细致的讲解政策和要求,防止有的民间组织不按规定参加年检又不交证书或只交副本,见年检不合格不参加年检私自保留使用证书正本问题。

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完成情况及打算

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完成情况及打算

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完成情况及打算根据州民政局《关于20xx.xx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的通知》(州民通[20xx.xx]53号)文件精神,认真对民间组织管理局20xx.xx 年各项工作逐项进行梳理,按照时间节点,抓重点突难点带动一般全面抓落实。

注重岗位责任和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团队精神,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人尽其能,各尽其职。

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现将完成情况作如下报告:一、对规定的“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已全面实施,建立健全直接登记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登记管理制度。

到20xx.xx年12月31日,共办结全州性社会组织登记22家,变更登记18家,注销社会组织2家(社会团体)。

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10家,变更13家。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12家,变更5家。

二、积极筹建xx.xx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5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xx.xx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的通知》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我局于7月5日与州改革办请示同意,于7月6日经州改革办20xx.xx-29号《关于调整20xx.xx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部分改革事项牵头单位的通知》将脱钩牵头单位调整为州发改委。

按照黔党办发【20xx.xx】28号《中共xx.xx省委办公厅、x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x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配合州发改委草拟《xx.xx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报州政府并分发各单位征求意见,按黔民函【20xx.xx】237号文件要求报送了《关于核准<xx.xx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州民呈[20xx.xx]84号)。

县民间组织管理半年工作总结_县半年工作总结

县民间组织管理半年工作总结_县半年工作总结

县民间组织管理半年工作总结_县半年工作总结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体人员本着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创新突破的原则,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一、做好宣传工作按照局里的统一部署,每周一为科室学习日,认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

二、加强宣传报道,提高工作知名度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管理网络的作用,信息及时更新,工作中的重大活动及经验及时上网交流宣传,截止目前,发布信息报道总件277件,使民间组织信息网真正发挥出工作交流、上下沟通的平台作用。

三、认真部署做好年检工作按照省厅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县的实际,对20**年度社会组织检查工作已开始进行,各社会组织应用年检报告书已发放,部分社会组织已进入年检审核程序,并进行走访检查,督促各项制度建设落实。

四、依法登记,规范非政府组织登记我们始终坚持以两个《条例》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严格程序、严格审批、依法登记。

除对其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外,并进行现场考察,多方了解情况,不符合条例的坚决不予审批。

截止目前,新批社团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个。

五、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是社会组织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上半年解决处理会员与业务主管单位发生的矛盾争议二起,解决处理社会组织与社会群体发生的纠纷事件一起。

在管理过程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主动、稳妥快捷的处理解决,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六、理顺和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促进工作开展为使民办教育纳入管理,逐步杜绝对非法组织的报道和有关单位为非法组织办理提供有关活动的证明手续,加强对社会组织使用银行账户的使用与管理等实际问题,民管办主动与教育、宣传、电视台、物价、银行等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尽力解决好部门独为意识尽其各部门应尽的职责。

七、加强非政府组织的档案管理按照省厅、省档案局、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XX年度文书、业务档案13卷,整理修复案卷96卷。

培养与发展社区民间组织调研报告范文

培养与发展社区民间组织调研报告范文

2019培养与发展社区民间组织调研报告范文社区建设是城区工作永恒主题。

这是区委、区政府的一贯工作思路。

如何培育民间组织、推进民主自治、建设和谐社区?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的共同努力,大胆创新,锐意改革,积极探索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推进社区建设的新路子。

经代表们对地区的调研,自年以来,本地区基本确立了依托社区民间组织深化社区建设的思路,初步构建了街道社区民间组织的机构框架和组织网络,各类民间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显现。

一、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需要突破社区建设深化的瓶颈。

从上个世纪末到现在,我区在全国率先开展社区建设已愈十多年。

十多年来,社区从规模、人员、经费、硬件、运行机制等多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较好的示范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社区体制改革仅仅是一个闪亮的开场,更大更硬的冰山其实刚刚触及,一系列难题等待着我们去认识和破解。

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如何化解?社区党组织如何在社区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民靠什么方法实行民主自治?社区群众对社区的归属和认同感靠什么落到实处?这些事关全区社区建设大局又十分细致具体的问题,如何解决和突破?作为区级政府只能作宏观指导,社区居委会目前还没有达到一定的理论高度,也不具备整体解决问题的实力。

针对这些现实问题,代表们认为,需要街道成为突破社区建设瓶颈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

年底,街道主要领导结合本街道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学习国内外社区管理先进理念,大胆借鉴兄弟城区的成功经验,统筹规划,精心架构,确定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推进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

通过多次召开各种研讨会、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寻求驻地单位的认可与支持,举办了一系列相关的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了全街领导、机关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的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经过一年默默无闻艰苦细致的探索与实践,整合资源,创造支点,于年11月注册成立了街道社区事务协作中心。

最新-环保民间组织现状调查报告 精品

最新-环保民间组织现状调查报告 精品

环保民间组织现状调查报告随着民主政治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民间组织大量涌现,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比较活跃的环保民间组织已成为环境保护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为了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在促进环保事业中的作用,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2019年7月至月,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组织开展了“中国环保民间组织现状调查研究”工作。

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民政部同意,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全国县及县以上环保局、民政局发出调查函 6000余封;分两次向社会有关各界发放调查问卷8700余份;络搜索达1300小时;咨询民间组织研究专家200余人次;对20家典型环保民间组织做了个案深入访谈,初步摸清了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的对象是以环境保护为主要业务的民间组织,其他行业和领域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民间组织没有涉及。

由于一些环保民间组织没有注册登记,存在怕被取缔、怕被整合收编、怕内部情况被透露等顾虑,回避调查,使调查不够全面和准确。

现将中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发展状况报告如下。

一、中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民间组织,在国际上称为g(-gvl gizi),其定义为“志愿性的以非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

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定义是以环境保护为主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具有行政权力并为社会提供环境公益性服务的民间组织。

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起步晚、发育慢。

1978年5月,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即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第一家成立。

直到1991 年、1994年,民间自发组成的环保民间组织辽宁省XX市黑嘴鸥保护协会和“自然之友”才先后成立。

截至2019年底,在27年中我国的环保民间组织共 2768家,总人数22.4万人。

这与全国31.5万家民间组织,总人数300多万人相比,处在中下等发展水平。

(一)环保民间组织的类型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分四种类型。

一是由政府部门发起组建的环保民间组织,占49.9%;二是由民间自发组成的环保民间组织,占7.2%;三是学生环保社团及其联合体,占40.3%;四是港澳台及国际环保民间组织驻大陆机构,占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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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现状的调研
完善民间组织治理体制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随着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政
府改革的稳步推进,民间非营利组织迅速成长并日益壮大起来。

他们在调动社会资源、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
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扶助弱势群体和开展各种公益性的社会福利服务方面,发
挥着政府与市场所难以取代的积极作用。

但是,在其发育和成长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
亟待解决的问题,制约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

下面我从民间组织的发展与现状,近年来我们所做的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方面作一阐述,供调研组参考。

一、民间组织的由来 1996年,中央从完善我国社会组织管理格局的角度出发,决定
把民办非企业单位(当时的“民办事业单位”)交由民政部门进行统一归口登记。

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
作的通知》,肯定了民间组织的作用,明确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方针和原则,提出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任务。

这一文件明确了民间组织包括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
位两种组织,登记管理统一由民政部门负责。

1998年6月,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
批准成立了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10月,国务院发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暂行条例》和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这两个条例对社团和民非单位分别
作了界定,确立了各自的组织特征和法律地位;规定了对社团和民非单位实行登记管
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分级登记管理体制,同时明确了登记管
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各自的职责;完善了登记条件和登记程序,保障了社团和民非
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社团和民非单位的基本行为,强化了以章程为核心的自律管
理机制;明确了对违法行为和非法组织的处罚措施。

至此,我国民间组织管理有了重
要的法规依据,走上了日益规范化的道路。

按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
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定性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
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我市
民间组织管理的基本情况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维护社会和政治的稳定,促进经济和
社会协调发展,是民间组织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

我市现有民办非企业单位3200多家(其中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82家),涉及教育、劳动、科技、体育、文化、卫生、
民政、中介服务等多个领域,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围绕我市
经济建设,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把工作重心从盲目追求数量转移到
提高民间组织的整体质量上来。

在做好日常登记管理和年检的同时,较好地贯彻了民
政部、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了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和专
项执法检查,促进了民间组织的规范健康发展。

(一)抓好双重负责、分级管理的
民间组织体制建设。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民间组织管理实行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
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按民间组织活动地域分级登记管理。

登记管理机关负
责对民非单位进行宏观管理和执法监督,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对民非单位进行日常业务
管理。

多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民非单位管理的政策法规,经常主动与业务主
管单位沟通情况,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加强了民非单位的管理。

同时,严格按
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该哪一级登记管理的由哪一级登记管理,明晰责任,该上交的上
交,该下放的下放。

(二)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

对民非单位进行年度检
查是政策法规赋予民间组织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主要管理手段,同时,也是我们掌握民
办非企业单位运转情况、加强与民间组织联系的必要措施。

根据《暂行条例》的规定,每年年检我们主要检查民间组织的遵纪守法、照章(程)办事、履行登记手续、财务
管理和从事活动的情况。

今年是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的第三年和财务审计的第
二年,针对不同情况,我们打破常规,采取了灵活的年检办法,区别情况分类对待,
经与业务主管单位协商,分别牵头召开了文化、科技、体育、综合类民非单位年检动
员部署会议,统一发放了年检材料、年检说明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明白纸”。

通过业
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三家联合讲课的方式,将今年年检的要求、报送时间和有关事项以及财务审计的情况等有关内容一一说明。

对其他未开年检会的
民非单位,通过电话通知的办法,逐一解释年检要求和内容。

(三)开展全市民办
非企业单位诚信建设活动。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原则之一就是抓培育发展,帮助民间
组织建立自律机制,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在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由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产生和发展的时间不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还不够健全
完善,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责任和社会
公益意识不强,营利化倾向较重,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组织行为不规范,自律机
制不健全,信誉缺失等。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民非单位健康持续发展,规范民非单位行为,提高民非单位社会地位,使其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根据民政部
《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厅的安排部署,我
们在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了诚信建设活动。

截至目前,已有100多家市属民非
单位响应了倡议,有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诚信建设开展得有声有色。

(四)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民间组织管理的另一个重要原则
就是抓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民间组织,确保民
间组织队伍的纯洁性,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为营造良好的民间组织发展氛围,根据国
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自5月中旬开始,我们会同政策法规处、县(市)区民政局,与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密
切协同,对全市进行了民非单位管理执法集中查处活动。

共查处200多个民非单位,
有效打击了非法民间组织,进一步规范了民非单位行为,起到了教育、警示和威慑的
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省、市多家媒体都进行了报道。

(五)
举办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实
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精神和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统一要求,我们将于近期会同财政局对全市民非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一次新会计制度的培训,确
保民间组织健康顺利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和
相关部门的努力,基本理顺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扭转了统一归口登记前政
出多门、职责不清、管理无序的局面,初步建立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法
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民间组织管理格局。

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体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

2019年批准设立的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是全额
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市民政局,是全市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全市民间组
织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民间组织活动,依法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活动和非法组织。

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开展执法活动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

《行政许
可法》实施后,虽然是登记管理机关但却没有执法权,缺乏行政执法的基本职能,难
以做到依法行政,外出执法必须协同政策法规处一起行动,管理力量薄弱,监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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