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假释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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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概述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期限后,因其表现良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假释的条件、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假释的条件
1. 审判程序合法
罪犯在审判程序中,必须经过依法审理,并依法判决。
如果罪犯在审判程序中有严重违法行为,如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则不能适用假释。
2. 刑罚种类和期限
(1)有期徒刑罪犯: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2)无期徒刑罪犯:必须执行十年以上;
(3)死缓罪犯:必须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执行十年以上。
3. 罪犯表现良好
罪犯在服刑期间,应当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劳动,认真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4. 监狱长审核
罪犯是否符合假释条件,由监狱长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三、假释的程序
1. 监狱提出假释建议
罪犯符合假释条件的,监狱应当提出假释建议,并附具对罪犯悔改表现的具体认定和审核意见,报送省级监狱管理机关。
2. 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
省级监狱管理机关收到监狱报送的假释建议后,应当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批准假释的决定。
对不符合假释条件的,应当退回监狱,并说明理由。
3. 人民法院裁定
省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假释的,应当报请同级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对不符合假释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假释的裁定。
4. 送达裁定书
人民法院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送达罪犯、罪犯家属、监狱以及省级监狱管理机关。
对不予假释的,应当送达监狱。
5. 执行假释
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立即释放罪犯,并将假释裁定书送达罪犯。
罪犯在假释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监督。
四、假释的监督
1. 罪犯遵守情况
罪犯在假释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监督。
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2. 监督管理机关
罪犯在假释期间,由省级监狱管理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
监督管理机关应当对罪犯进行定期考核,发现罪犯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3. 重新收监
罪犯在假释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决定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2)实施新的犯罪的;
(3)发现判决时有漏罪,需要追诉的;
(4)有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需要撤销假释的。
五、结语
办理假释是一项严肃的法律工作,必须依法进行。
在办理假释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尊重和保障人权。
同时,要加强对罪犯的监督管理,确保假释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
通过办理假释,有助于促进罪犯的改造,实现刑罚的目的。
第2篇
一、引言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
假释制度的设立,旨在鼓励罪犯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同时保障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以下是对办理假释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假释的基本原则
1. 法律适用原则:办理假释必须依法进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
2. 罪犯悔改原则:罪犯必须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服法,接受改造。
3. 社会安全原则:假释后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4. 依法监督原则:对假释后的罪犯进行必要的监督,确保其遵守假释条件。
三、假释的适用对象和条件
1. 适用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
2. 假释条件:
(1)罪犯必须已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对于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必须已执行原判刑期十三年以上。
(2)罪犯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服法,接受改造。
(3)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
(4)罪犯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罪犯的家庭、工作、生活条件良好,有利于其回归社会。
四、假释的办理程序
1. 罪犯提出申请:罪犯本人或其家属可以向监狱提出假释申请。
2. 监狱审查:监狱对罪犯的假释申请进行审查,包括罪犯的悔改表现、家庭、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
3. 监狱报请法院裁定:监狱将审查意见及罪犯假释申请书报请人民法院裁定。
4. 法院裁定:人民法院依法对监狱报送的假释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
出裁定。
5. 执行假释: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后,监狱应当及时释放罪犯,并交付社区矫正机
构进行社区矫正。
五、假释的撤销
1. 撤销条件:罪犯在假释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假释:
(1)故意犯罪的;
(2)发现判决时有漏罪,需要追诉的;
(3)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监规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2. 撤销程序:社区矫正机构发现罪犯有撤销假释的情形,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假释。
3. 撤销后的处理:撤销假释后,罪犯应当被送回原监狱继续服刑。
六、假释的法律后果
1. 罪犯在假释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积极参加劳动、学习,接受社
区矫正机构的监督。
2. 罪犯在假释期间,如未遵守假释条件,被撤销假释的,应当依法继续服刑。
3. 罪犯在假释期间,如表现良好,确有悔改表现,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依法减刑。
七、结语
办理假释的相关法律规定,体现了我国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有利于罪犯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在办理假释的过程中,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假释制度的正确实施。
同时,对假释后的罪犯进行严格监督,防止其再次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注:本文仅为对办理假释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概述,具体法律规定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第3篇
一、引言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期限后,因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假释制度是我国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激励罪犯改过自新,同时保障社会安全。
本文将对办理假释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假释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期限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该规定对办理假释的具体程序、条件、期限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假释的条件
1. 罪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 罪犯在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3. 罪犯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4. 罪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 罪犯不属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
四、假释的程序
1. 提出假释申请
罪犯可以向执行机关提出假释申请。
执行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罪犯是否符合假释条件进行审查。
2. 审查假释条件
执行机关审查罪犯是否符合假释条件,必要时可以组织社会调查。
3. 报告审查结果
执行机关审查完毕后,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4. 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收到执行机关的假释建议书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5. 裁定假释
人民法院审理后,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作出假释裁定;对不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作出不予假释裁定。
6. 执行假释
假释裁定作出后,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交付假释执行。
五、假释的期限
1. 有期徒刑假释的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至原判刑期届满之日止。
2. 无期徒刑假释的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至罪犯实际服刑满十年之日止。
六、假释的撤销
1. 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2. 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判决的时候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 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七、结语
办理假释是一项严肃的法律工作,涉及罪犯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各级法院和执行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假释案件,确保假释制度的有效实施。
同时,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