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培训机构教学管理人员培训资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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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培训机构教学管理人员培训资料
一、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管理办法
二、教学计划编制规范
三、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规范
四、教学工作规范
五、教师工作须知
六、教案编写及检查制度
七、教材选用和评估管理办法
八、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方法
九、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十、教师听课制度
十一、学员意见调查反馈制度
十二、教学日志管理办法
十三、教师聘用办法
十四、教研室工作条例
十五、计算机室管理办法
十六、实训室管理办法
十七、教师管理办法
十八、班主任工作内容及考核办法
十九、学员管理制度
二十、班级资料存档目录
附:相关文件
1、新开设培训项目审批
2、收费备案
3、招生广告备案
4、职业培训证书核发
5、学员退费
6、数据统计
7、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一、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管理办法
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是体现人才培养规格、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完成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定及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编制
(一)各专业教研室组织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在教研室充分研讨的基础上,由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主持编写。
(二)新开设专业或工种必须编制新的教学计划,并根据教学计划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教学计划和大纲须在招生前一个月编制完毕,并报教务部审核后方可实施. (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编制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编制规范》和《教学大纲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写。
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一)严格遵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
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确定的课程、内容及要求、课时分配、教材选用等不得随意改动.若需要调整的,须报教务部审批。
(二)教务部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编制课程表,并做好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修订与调整
(一)各专业教研室原则上要求每一学期组织一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研讨会,并根据人才需求状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的变化,对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修订。
(二)修订后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报教务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教学计划编制规范
一、编制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订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要体现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确定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等内容,科学设置课程,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规范化原则
教学计划的内容、结构、表述、文字、字号等应完整规范.
二、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一)教学计划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培训学时,课程设置及要求,课程内容,教材的选用,教学计划安排表等部分.
教学计划安排表包括知识类别、教学内容、总学时、理论和实操课时分配内容。
课程设置及要求包括应知知识要求和应会技能要求,应体现培养目标的要求,也要充分考虑学生继续学习、就业等方面的要求。
(二)教学计划的格式
教学计划的格式见附件。
三、编制教学计划的要求和程序
(一)教学计划编制前应做好市场调研工作.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教师、专家分析论证培养目标及其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
教学计划由教研室主任
或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主持编写,并须经教研室集体讨论。
必要时邀请企业专家参与编写及研讨。
(二)编制教学计划应符合文字清楚、意义明确、术语及定义准确、体例文字规范等要求(具体要求见所附的参考格式)
(三)新开设专业的教学计划必须于招生前一个月编制完毕,并报教务部审核后方可实施。
附件:教学计划撰写格式
××××专业培训教学计划
一、培训目标(指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等,并注明考核工种及职业资格证名称)二、培训学时
总学时数学时理论授课学时技能授课学时
三、课程设置和要求
(一)应知知识要求 1、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
3、其它知识
(二)应会技能要求
四、培训教学计划安排表
五、考核方式
六、教材选用
三、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规范
一、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
(一)课程教学大纲应符合时代要求,体现教学观念的更新和转变,注重现代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思想、方法与手段的应用.
(二)明确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
(三)坚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注重学生创新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一)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包括:课程的性质和任务,课程教学内容,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学时分配,教材选用等.
1、课程性质和任务
注明本课程的授课对象、课程性质、在人才培养过程(培养计划)中的地位及作用及在思想、知识和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
2、课程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包括本课程主要内容及要求、重点与难点、学时分配等。
3、课程采用的培训教材
列出教材名称、编者、出版社、出版年月及版本等。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见附件)
三、编写要求和程序
(一)教学大纲一般由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进行编写或修订,也可以由教研室主任指定有关教师进行编写或修订.
(二)新增设课程在开课前,必须先编制教学大纲.
(三)做到文字清楚、意义明确、术语及定义准确、体例规范。
(四)编制好的课程教学大纲由专业教研室组织本专业教师及有关专家进行审定,并报教务部审核备案.
附件:教学大纲撰写格式
《×××××》培训教学大纲
一、课程说明
(一)课程性质和任务
(二)教学的基本要求
(三)教学中注意的问题
二、教学学时分配及教学要求
三、课程采用的培训教材
教材名称:(书名、第几版、编者、出版社、出版日期)
四、教学工作规范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规范。
一、编制课程表
(一)教师要根据培训教学大纲、鉴定考核要求和教学内容,结合学员实际情况,认真进行课程教学设计,由班主任或项目负责人编制合理的《课程表》。
(二)《课程表》经项目所在部门审批后执行,开班当日发放给每位学员。
二、备课
(一)教师要认真研究课程培训教学大纲和鉴定考核大纲,根据职业岗位需求,结合培训教材,确定教学内容、教学设备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二)教师要认真编写教案,教案应包括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含应知、应会)、教学方法和手段、拟采用的教学设备、材料、工具、选用的教学媒体等内容。
教案至少要有一周的提前量。
(三)教师在课前应配合实验员,对教学环境、教学设备、教学仪器、工具材料等教学硬件逐一检查落实,准备好实训用品和劳保用品,确保教学正常进行。
对于操作性较强的实训课题,教师课前应按照“首件必做”的要求,讲每个实训课题全过程亲自操作一遍,以便了解实习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做好充分的教学准备。
三、上课
(一)教师应携带教材(讲义)、教案、学员考勤表,按照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二)教师的仪容仪表要求端庄得体、自然大方、精神饱满,原则上不得坐着上课;讲课使用普通话,语言力求准确、清晰、生动、逻辑性强。
(三)教师上课时应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并做好学生考勤记录.师生在上课期间均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严禁师生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严禁师生在教学场所吸烟。
(四)实践性课程教师应高度重视实习安全和文明生产教育,操作前教师要重点强调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方法。
教学过程中要进行巡回指导,做到“五勤”,及眼勤、腿勤、脑勤、嘴勤、手勤,发现问题,几时处理,杜绝人身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的发生。
四、课外与辅导
(一)教师应根据培训教学大纲和鉴定考核大纲的要求,有针对性地为学员提供各种复习资料和练习题.习题的类型和内容充分反映各工种的专业特点,培养学员综合运用知识技能的能力和应试技巧.
(二)教师应对所提供的复习资料和练习题进行必要的讲评,了解并掌握学员的学习情况。
(三)教师应对学员耐心辅导、答疑,主动配合班主任了解和反馈学员的意见和要求,以便改进教学工作.
五、课程的考核和评定
(一)教务部对所开设的所有课程进行教学质量问卷调查。
问卷应做到客观、公正、及时,调查结果作为课程评定的指标之一。
(二)参加鉴定考核的培训工种,应对学员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其结果作为课程评定的重要指标.
六、教学工作总结
教师应写出年度教学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办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的优点与不足,教学中的体会、今后的打算等。
五、教师工作须知
为保证教学质量,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须知。
一、教师上岗前须办理如下事宜:
(一)填写《教师个人资料登记表》,并附有关资料复印件交班主任。
(二)准备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交给班主任,办理校牌。
(三)领取任课教材及相关资料。
(四)前往教学地点,提前熟悉教学场地、设备等.
二、教师每次上课前须到教务签到。
三、教师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课,并安排课间休息.
四、若因特殊原因需调课、停课时,须提前二天与班主任沟通,并由班主任提前填写《调课申请单》。
附件:调课申请单
调课申请表
说明:1、调课安排中必须说明每一次课程的原时间、地点以及新调至的时间和地点.
2、此表一式三份,审批批准后,任课老师、教务部、教学督导(实验室)各存一份。
六、教案编写及检查制度
教案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的重要文件。
为加强教学管理与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案的编写
(一)教案编写的原则
1、根据教学对象、培养目标、教学大纲及教材,设计教学方案。
2、及时了解掌握本学科、专业发展的最新动向,对教学内容作必要的补充.
3、根据教学资源条件,设计教学环节和教学办法。
(二)教案的基本内容
1、授课时间(课次)、授课方式、授课题目(教学章、节或主题);
2、教学目的、要求(分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3、教学重点及难点;
4、教学基本内容纲要,采用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板书设计等;
5、实施步骤:主要包括复习提问、导入新课、教授新课、课堂小结、作业布置及预习;
6、课后小结。
(三)教案编写的具体要求
目标明确、内容正确、重点突出、难点分解、教法恰当、过程完整。
二、教案的检查
(一)教案检查方式
1、教研室定期对教师的教案进行集中检查;填写《教案检查记录表》,交教务部存档。
2、教务部不定期对教师的教案进行抽查;
3、教学督导及教学管理人员随机听课检查。
附表:教案检查记录表
教案检查记录表
时间: 年月日
检查人:
部门负责人:七、教材选用和评估管理办法
为规范教材选用工作,建立科学的教材选用和评估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一)思想观点正确,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
(二)符合教学计划、课程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三)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注重技能的培养,有利于学员各种能力的培养。
(四)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员学习兴趣,便于自学。
二、选用程序
(一)对于新开课程所需要的新教材,各专业项目负责人根据教材选用原则,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讨论后选定课程所用教材,并提出教材选用计划。
教材选用计划报送教研室负责人审定签字并报教务部审核备案。
(二)提交的选用教材申请表应包括以下信息:
1、教材相应的课程名称;
2、选用教材名称;
3、出版社全称;
4、作者;
5、版次(标注出版年限)及ISBN号;
6、单价;
7、教材性质:已出版/胶印讲义;
(三)重新选用教材时,需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并报送教务部审核。
三、选用教材的管理和评估
(一)选用教材的管理
1、教材一经选用,不得因更换教师等原因而拒用或随意更换。
2、教务部和各教研室应加强对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监控,及时组织对教材的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开展教材评价和评优工作。
3、教务部定期公布一次教材选用和使用情况。
(二)选用教材的评估
各专业教研室每半年要组织一次教材研讨会,对使用的教材进行质量评价和研讨,听取教师、专家、学员三方对教材的评价.
(三)教材的更新(换)
1、通过对使用教材情况的调查、研讨及评估,确认不符合培训工作的需要,已不适合再继续使用的教材,应及时更换新的教材。
2、因外界客观条件的变化,比如培训政策的变法、培训计划的调整,教学大纲的修改,教材的改版、题库的变化等。
在用的教材已不适合继续使用,应及时更换新的教材.
3、更换新教材由教研室提出更新(换)教材方案报教务部审批。
附表:1、教材更新(换)审批表
2、教材评价表
3、教师领用教材登记表
教材更新(换)审批表
教材评价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教师领用教材登记表
八、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方法
为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定义
教学事故是指参与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违反教学纪律和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学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凡教学管理制度中要求执行而没有执行或教学管理制度中不允许做而违反规定的均属于教学事故。
二、教学事故的类型
教学事故按对教学工作产生的影响程度,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严重教学事故。
(一)凡有一下行为之一者,属一般教学事故。
1、未经办理手续擅自调课、代课; 2、上课迟到10~20分钟; 3、上课未带教案或教材;
4、未按培训教学大纲授课;
5、教学过程中多次离开教学场地,多次使用通讯工具;
6、因教学准备不充分,使授课长时间中断或严重影响教学;
7、未按课程鉴定考核标准的要求为学员提供相关复习资料、模拟练习题;
8、教材征订版本或数量出现严重差错,漏订、迟订教材,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9、未按时开门,或未及时更换、维修破损的教学设施,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10、未合理安排教室,造成学员上课座位明显不足而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严重教学事故。
1、上课无辜迟到20分钟以上;
2、未经批准擅自改动课程名称及实训项目,或授课内容严重背离教学大纲;
3、教学内容、概念有严重错误;
4、旷教或未经批准的停课(含实训、实验);
5、实训、实验过程中,由于操作指导失误、违反操作规程或实训实验场地管理人员工作失误,造成设备、人身安全事故;
6、教学过程中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错误的言论或恶意攻击、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
三、教学事故认定程序
(一)事故报告人事发当天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教务部反映事故具体情况。
以口头形式报告时,受理者应作好记录,报告人和记录人均应签名。
(二)教务部与事故责任者所在部门联合调查核实违纪事实。
(三)教务部填写《教学事故处理单》,教务部初步认定事故的级别,事故责任者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并报领导审批。
四、教学事故的处理
(一)一般教学事故的处理:事故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扣发一次课酬50%或当月绩效奖的50%.
(二)严重教学事故的处理:事故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扣发一次课酬100%或当月绩效奖的100%.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视其责任大小,扣发当月绩效奖的50~100%。
(三)对于同一课程再次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上述严重教学事故处理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教师该门课程的授课资格或辞退。
九、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督导工作职责
(一)督导在教务部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教学单位和教师的教学工作,具体包括深入课堂调查研究,了解各教研室的教学情况,分析总结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开展教学检查和评估,为领导提供教学管理的信息和建议。
(三)负责常规的课堂教学检查,主要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办法、教学手段、教学态度、教学效果,以及教案、进度、课外练习与辅导、课堂教学秩序的维护等各方面给予评价。
(四)负责对实训课的教学监督检查,主要对教师的课前准备、示范操作、巡回指导、个别答疑以及实训的效果等方面给予评价.
二、督导工作内容
(一)制定教学质量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的教案,收集学员反馈的信息,汇集听课情况,定期对教师教学质量做出评价与建议.对新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
(三)检查教学秩序,督导教研教改,提出教学改革的建议。
(四)收集和反馈校内外的教学改革信息,总结并推广典型的教学经验。
三、督导工作程序
(一)随机检查教学秩序和课堂教学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二)发现教学事故时,应及时报教务部,核实后填写教学事故处理表。
(三)每次听课后,如实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将教学信息反馈给有关教研室. (四)定期分析、总结督导情况,并予以通报。
十、教师听课制度
为促进教师间的相互交流学习,促进各级管理人员深入课堂了解教学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及学时要求
(一)原则上以45分钟为一个听课学时;
(二)领导每年听课不少于8学时;
各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年听课不少于16学时;教学管理人员每月不少于5学时;教研室主任每月不少于4学时;各项目班主任、专职教师每月不少于2学时。
二、听课方式
以随机听课为主,也可组织重点听课。
随机听课事先不通知教师,教师不得拒绝听课。
听课人应提前2分钟进入教学场地,不得在教学进行过程中离场,听课后应与教师交换意见。
三、信息反馈
听课人应认真做好听课笔记,填写《听课记录表》(见附件)。
听课记录表统一交教务部.教务部负责整理、统计,并向有关人员反馈.
四、问题处理
对教学效果较差的老师,教研室应提出整改意见,并帮助其整改。
对教学态度不好、责任心不强的教师,原则上不再聘用。
对发生教学事故者,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方法》相关规定处理。
附表:听课记录表(理论/实操)
听课评价表(理论)
2、请听课教师算出所打分数的总分,最后填写在合计栏中。
听课评价表(实操)
2、请听课教师算出所打分数的总分,最后填写在合计栏中。
十一、学员意见调查反馈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及时了解学员对教学方面的意见,加强学员信息反馈,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培训班所有学员,调查范围为培训班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态度、内容、方法等。
三、调查方式
以学员填写《学员调查表》(见附件一)为主.教学督导于课程结束前发放《学员调查表》,学员填写后及时收回.
四、调查要求
1、调查工作主要由教学督导完成,原则上对每位教师每班进行一次;
2、满意率低于60%的授课教师,应适当增加其调查次数;
3、对于新教师,每班应不少于两次;
4、教学督导应认真做好教学质量调查工作,详细、如实的填写《教学反馈登记表》(见附件二)。
五、意见反馈
(一)教学督导应及时将调查情况报教务部,教务部签署意见后转项目负责人、班主任等相关人员。
(二)相关人员应及时处理调查中所反映的问题,将处理意见记录在《教学反馈登记表》中,并交教务部保存.
(三)教学督导负责对处理情况和结果进行跟踪。
附件:1、学员调查表(理论/实操)
2、学员调查反馈登记表
学员调查表(理论)
学员调查表(实操)教师:
课程:班级:
时间
学员调查反馈登记表
日期:
注:教学信息汇总由教学督导负责填写。
十二、教学日志管理办法
为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及时准确地获得教学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日志的内容
主要包括班级名称、班主任姓名、课程名称、课程类型(理论/实操)、教师姓名及上课起止日期及每次授课的时间、课时、内容、教学记事(课堂纪律、学员听课情况)等。
二、教学日志填写要求
(一)教学日志以班级为单位由教师负责填写,每个班级须填写一本教学日志(如页码不够可续本填写).
(二)教师上完课后,应及时、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三、教学日志的管理
(一)教学日志册子由教务部统一发放,日常统一存放在教务部,由教务部统一管理。
(二)教师每次上课前签到时领取教学日志,课程结束时放置在讲台上,由教务部负责收回。
四、教学日志的检查和归档
(一)教务部负责日常教学日志检查,并不定期抽查教学日志的填写情况。
(二)班级结业后,教学日志统一由教务部存档。
·
附表:班级教学日志
班级教学日志
班级名称
班主任
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授课教师
上课时间年月日
至日
十三、教师聘用办法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明确教师和实验员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公开公平,严格执行聘用条件和聘用程序,择优聘用。
二、任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看力和教学水平,熟悉社会化培训教学特点和要求,服从管理及相关规定.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岗位要求
(一)理论课教师
1、具有对口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系统掌握相应学科或工种的专业知识,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或教学经验;
3、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专长或技能,能胜任受聘岗位工作。
(二)实操课指导教师
1、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具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
2、掌握与本学科或工种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具有独立设计实验方案的能力,有熟练的实操技能、技巧和丰富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