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师风档案制度范文(3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师德师风档案制度范文
为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学校”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效性,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根据《安泰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实行教师师德师风档案制度。
一、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民族的前途与命运。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要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组织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切实把师德师风档案建设作为事关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师德师风档案是记录、了解和评价教师师德师风的重要载体,是教师评先评优、职务职称评聘、年度考核、提薪提职、培训学习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是对教师师德师风行为进行记载、分析和处理,引导教师反思修身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准、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种重要的管理制度。
实行师德师风档案制度,有利于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性、评价内容的系统性、评价手段的科学性和评价过程的发展性,从而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成长和道德自我完善。
二、实行师德师风档案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档案的范围
在职教师都应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并作为个人业务档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原则上要求与教师业务档案合并建档,由教师所在学校妥善管理。
(二)师德师风档案记载的原则
教师师德师风档案记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由校长室明确相关部门进行认真填写。
既要如实记录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取得的成绩,又要如实记载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表现,记载情况要与教师本人见面,不夸大事实,不少记漏记,确保记载内容的客观与全面。
师德师风考核要做到“五个结合”,即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平时评价与集中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三)师德师风档案的主要内容
1、师德师风成绩记载。
主要记载教师受表彰奖励情况、媒体报道的先进事迹、教书育人的突出成绩和经验等;
2、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情况记载。
重点记载教师违反《安泰学校教师“十不准”》的情况;
3、学生、家长、社会和教师以及本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评价。
4、年度师德师风考核报告表。
包括自我评价、年级组评价、学校考核结果。
(四)师德师风档案保管与运用
教师师德师风档案是教师业务档案的重要组织部分,与教师业务档案一同保管、一同使用。
教师在评优选先、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提薪提职、培训学习时,都要以师德师风档案的记载为重要依据,对师德师风优秀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完善师德师风档案各项制度
师德师风档案是反映师德师风建设成效的一种有效载体,目的是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为此,要注意形成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以下制度。
(一)领导负责制
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制定学校工作计划时,要对师德师风档案制度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
对本校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不仅要及时记载,而且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二)师德师风宣传制度
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师集中教育活动,组织教师学习师德师风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教师心理健康知识、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结合教师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开展师德师风讨论,提高广大教师加强师德师风修养的自觉性。
(三)师德师风社会监督机制
倡导教师诚信公约,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以创建“群众满意学校”为主题,根据《安泰学校教师“十不准”》,坚决反对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违规从事各类有偿家教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并查处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四)师德师风档案建设长效机制
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档案是推动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新举措,要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抓,完善档案材料,加强档案管理,为掌握教师师德师风情况提供准确依据,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安泰学校教师师德师风档案
学校师德师风档案制度范文(2)
学校师德师风档案制度是保障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重要手段,它的建立与健全对于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我校建立起了一套科学、规范的师德师风档案制度,以下是该制度的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1.学校师德师风档案制度的目的是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加强对教师的管理,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全面提升。
2.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有《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
第三条基本原则
1.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注重事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3.关注教师职业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原则。
第二章建立师德师风档案
第四条档案建立的条件
1.教师在任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守师德,积极履行教育职责。
2.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育素养,具备教育管理能力和学生个别差异化教育能力。
3.教师参加各类教师培训活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五条档案建立的程序
1.教师在入职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2.学校将教师档案进行登记、归档,并进行存储备份。
3.学校定期对教师档案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教师的职业行为符合规定。
第六条档案内容
1.教师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等。
2.教师的工作履历,包括入职时间、担任职务、所任教学科等。
3.教师的教学成绩,包括学生成绩、教学效果评估等。
4.教师的教育培训记录,包括科研成果、教学经验等。
5.教师的奖惩记录,包括获得荣誉、受到处分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七条档案保管
学校建立完善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教师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查阅性。
教师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存储。
第八条档案查询和使用
1.教师有查询和使用自己档案的权利,但需提前向学校申请,并接受审核。
2.学校可以根据需要查询和使用教师档案,但需保证档案信息的保密性。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九条考核内容
1.教师的教学成绩和教学质量。
2.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成果。
3.教师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4.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态度。
第十条奖惩措施
1.对业绩突出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不端的教师,学校给予处分和激励措施。
第五章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学校责任
学校要切实履行对教师师德师风档案的管理责任,做好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工作。
第十二条教师责任
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履行职业责任,配合学校的师德师风档案工作。
根据上述师德师风档案制度,学校可以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教师职业行为的规范和监督。
通过严格执行档案建立、管理和评估流程,能够更好地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提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成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学校师德师风档案制度范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教师的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档案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幼师、辅导员、实验员等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师德师风档案是对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真实反映和记录的工具。
第四条学校师德师风档案的建设宗旨是全面了解、正确评价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与师德师风情况,促进教职工的专业发展,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档案建设工作,加强对教职工的日常监督、评价和指导,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六条学校要建立完善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存储、使用、保管等各项规定。
第七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档案工作机构和管理体制,确定专人负责师德师风档案的收集、整理、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要对师德师风档案实施分类管理,按照不同的教职工进行档案归档和管理。
第九条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档案由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审核。
第十条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档案进行更新和完善,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师德师风情况的变化。
第十一条学校要保护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档案的隐私权,对外提供档案信息必须经过教职工本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学校要规范使用师德师风档案,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档案内容
第十三条师德师风档案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教学成果、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等相关信息。
(二)教育教学研究情况: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学术论文、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信息。
(三)教育教学改革情况:包括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改革成果、改革经验等相关信息。
(四)师德师风情况:包括教职工的操守、教风、诚信等方面的信息。
(五)其他相关情况:包括教职工的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四条师德师风档案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师德师风档案的内容应与教职工的市场需要、专业要求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密切相关。
第十六条教职工可以自愿提供与其教育教学工作和师德师风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有利于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章档案使用
第十七条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档案进行查阅和使用。
需要查阅教职工师德师风档案的可由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第十八条学校可以将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师德师风档案用于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竞聘岗位等工作的依据。
第十九条学校可以将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师德师风档案用于教职工的培训、交流和分享。
第二十条学校可以将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师德师风档案用于教育教学改革的总结、评价和反思。
第二十一条学校可以将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师德师风档案用于对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传承。
第五章档案保管
第二十二条师德师风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密原则:对教职工师德师风档案进行保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二)完整原则:保证教职工师德师风档案内容的完整,杜绝删减、篡改等行为。
(三)防灾原则:采取措施防止师德师风档案因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
第二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档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要制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流转手续,确保师德师风档案的可追溯性和流转透明度。
第二十五条学校要开展师德师风档案的检查和修复工作,确保档案的可读性和可用性。
第二十六条对于师德师风档案中涉及到的敏感信息和个人隐私,学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监督评估
第二十七条学校要建立定期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档案进行评估和监督的制度。
第二十八条学校可以通过同行评议、学生评价、家长评价、自我评价等方式,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进行评估。
第二十九条学校要建立教职工师德师风改进和奖惩机制,对优秀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良者进行批评和教育。
第三十条学校要建立师德师风情况的公示制度,加强师德师风的舆论监督和社会评价。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补充和修改。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