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及特殊病例缺陷点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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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医疗纠纷及特殊病例缺陷点评制度
为推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风险,从医疗纠纷和特殊病例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最大限度的保护患者及医院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医院所有发生赔款数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重大医疗纠纷、出现处置不当或医疗损害的特殊病例。
二、出现医疗纠纷和特殊病例后,相关科室应及时(医疗纠纷等处理完毕后)针对此病例进行根因分析,并将分析报告交医务科备案。
逾期不进行根因分析、不上交医务科备案者,予以处罚
三、医务科每季度汇总上一季度的典型重大医疗纠纷和特殊病例,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综合缺陷点评。
四、病例点评内容应围绕纠纷病例和特殊病例各诊疗环节中出现的缺陷,及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总结案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未来的整改措施。
涉及到诊疗方案的讨论应当尽量使用目前权威的国内外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意见作为确实的依据支撑。
五、病例点评会后,医务科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下发到各相关科室,督促各科室落实整改意见,并在下一季度的点评会议上对上一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反馈通报。
六、医务科督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并将科室整改落实情况在绩效考核方案中进行评价打分。
七、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医务部。
附件:医疗纠纷及特殊病例缺陷点评会具体操作流程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2017年1月12日
附件:医疗纠纷及特殊病例缺陷点评会具体操作流程
会议组织与协调:医务科
会议频次:每季度一次
点评对象:发生赔款数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重大医疗
纠纷、出现处置不当或医疗损害的特殊病例。
参加人员:院长,分管医疗的业务副院长,科室分管院领导,医务科,社会科,质控科,当事科室相关医护人员,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必要时邀请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
主持人:分管医疗的业务副院长
案例汇报:各案例当事科室主任或经管医生
固定发言人:院长、业务副院长、科室分管院领导、医务科、社
会科、质控科、当事科室主任、事件中相关医护人员
会议流程:
医务科收集汇总病例斗通知相关科室准备汇报幻灯片和发言-医I n 务科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召开会议*业务院长主持-科室幻灯汇报- 相关人员发言+社会科、质控科、医务科点评-分管院长点评-业务院长点评-院长总结发言-医务科整理会议纪要并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