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前转院、转送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院前转院、转送制度
一、凡遇急、危重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考虑转送。

若转院前情况紧急可边抢救边转送。

二、限于医院技术和设备条件或特殊疾病,诊治困难或不宜在本院继续治疗者,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处(必要时报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由医务科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三、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

转院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不宜转院。

四、转院应征求患者家属、单位意见,向其交代注意事项、是否护送等问题。

五、转院时经主治医师负责写好详细病历摘要,办好有关手续。

六、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时,要全面权衡并尽量满足其要求,如确因病情危重不能转运,要向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

如家属坚持转院,应向科主任报告,并在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请家属签字后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专业范围的危重者。

七、需救护车运送者,由医务处与120指挥调度中心联系,调度中心下发派车单。

八、危重症或有潜在生命危险的患者用监护型救护车护
送,其他伤病员用普通型救护车运送。

九、为合理应用有限的急救资源,使真正的危重患者得到有效救护,安全转运,申请指挥调度中心调派三级医院急救站救护车运送时,需符合危重病条件(附:危重患者判断依据),其他患者(除疑似一类传染病,非典,禽流感)由所在地急救站负责转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