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湖州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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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湖州市政府质量奖获
奖企业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1.31
•【字号】湖政发[2013]4号
•【施行日期】2013.01.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湖州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
的通报
(湖政发〔20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了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质量竞争力。

根据《湖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湖政办发〔2010〕60号)的规定,经各县区政府审核推荐,专家审查、评价,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并向社会公示,市政府决定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的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米皇羊绒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裕竹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三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2年湖州市政府质量奖”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创佳绩。

全市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受表彰企业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强化“以质取胜”理念,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坚持抓质量、促转型、增效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湖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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