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低保政策执行情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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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低保政策执行情况论文
浅析低保政策执行情况
【内容摘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能够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近年来已成为困难群众接收救助的基础性保障,但是现行的城乡低保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在分析低保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防治低保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长效机制,为贯彻落实好城乡低保政策提供必要参考。
【关键词】低收入群体政策执行监督完善
近几年,开平市大力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得取得了长足进步,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由于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方面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仍然有部分群众生产、生活相当困难。
如何执行好城乡低保政策,让这些困难群体通过社会低保救济,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社会稳定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个现实问题。
一、开平市低保政策执行现状
经过十来年的发展,开平市城乡低保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其中:城市低保金由最初的每人每月200元增长到280元,低保户由112户159人增长到目前的649户1567人,覆盖面占全市城市人口的0.55%,年发放低保金由最初的23.77万元增长到208.9万元,月补差117.8元;农村低保金由最初的每人每月120元增加到目前180元,农村低保户由最初的578户1910人增长到化目前的2792户8608人,覆盖面占全市农村人口的2.15%,年发放低保金由最初的70.47万元,增长到781万元,月补差78.2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二、低保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
开平市城乡低保政策经过各部门协调配合及各基层民政干部努力,得到了较好地落实,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突出成就,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
(一)低保对象不合理。
目前,开平市城乡低保金的发放由市、镇财政按6:4的比例进行分摊,按理应该是不存在什么问题。
但开平市各镇、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部分边远山区(如赤水镇、大沙镇等),人口多,贫困面大,地方财力比较薄弱,僧多粥少的现象较普遍,执行实施低保工作困难多、压力大。
一方面低保实施对象及申请对象无法律及保护意识,由于开平市现行低保政策审批程序存在一些漏洞,使得一些部门给不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人员提供虚假的家庭收入证明,蒙混过关,导致真正需要救济的困难群众无法得到及时低保救助。
碰到这样的情况,低保申请者往往就会忍气吞声,不进行申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另一方面是部分低保申请者嫌程序麻烦,去卫生等相关的部门开出具病志病历和诊断证明比较繁琐,再加上一些边远的镇交通不便等一系列因素,影响了低保申请对象的办理相关事宜。
按照现行低保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低保需要一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医院的病志病历,相关单位的家庭收入证明、户口本等。
由于相关部门不了解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不能与乡镇街、民政部门密切配合,或者不负责,随意出证,造成了落实低保政策的事实上的不公正。
比如:一个没有严重疾病的人,却可以从医院拿到相关的病志病历;而长年有病、丧失劳动能力又非
常困难的人,他平时只能买点小药维持,根本不能上医院就诊,更谈不上住院,所以,弄不来病志病历。
有的下岗职工的原所在单位,对有可观收入的人,也可开具无收入的证明。
这一系列问题,就造成了虽够低保条件的,但材料、证件弄不全,无法输入微机,就享受不了低保;而一些不够条件的人,却证件齐全,享受了低保,造成了一些不合理的现象。
(二)低保对象实际享受的低保补差标准过低。
开平市现在执行的城市(含圩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
但是,低保户实际获得的补差却很低。
全市低保户有3781户,共11070人。
其中三埠354户,883人;长沙354户,1173人;水口392户,1151人;月山207户,698人;沙塘162户,534人;苍城192户,568人;龙胜195户,718人;大沙205户,548人;马冈252户,795人;塘口202户,532人;赤坎259户,778人;百合166户,445人;蚬冈117户,309人;金鸡120户,404人;赤水370户,1146人;市直单位、福利院、航运公司、福利厂、玲珑医院等217户,381人。
就以开平市2011年的低保补差为例子,城市低保平均月补差为140.5元,农村低保平均月补差为89.3元,甚至有部分低保户每月才80多元,这根本难以维持最低生活保障。
尤其是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物价不断上涨,进一步加剧了低保户的困难。
(三)基层执行力量薄弱。
开平市所辖有15个镇、办事处,每个镇仅配备了一个民政助理员,但就是这么一个民政助理员,除了执行低保工作的审核审批以外,还要全面负责五保审核审批、救济救灾、社会福利、优抚对象、还有一些困难群众上访接待等一系列事宜,尽管各镇、办事处在民政干
部繁忙的时候会抽调一二个工作人员进行协调配合,但仍然不能从根本上解除基层民政干部的工作压力,使其没有精力完成日趋繁重的低保政策执行任务。
如赤水镇一个民政干部管理着五保对象210人,低保对象319户988人,重点优抚对象165人。
水口镇有1080名低保对象,如果按照正常的低保条例要求,对低保申请对象经济情况必须入户调查,进行三榜公布,民政干部根本管不过来。
三、执行低保政策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低保信息掌握难。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低保政策实施的需要,不符合与时俱进这个指导原则。
如按照低保管理的发展需要,我们必须对低保用户的经济收入及变化进行动态监控管理,以不断健全低保户的进出渠道。
但是,原有的低保政策仅要求对低保户每年实行一次审核管理,没有要求进行动态管理,无法做到随时掌握低保户经济条件的变化。
由于开平市大多数低保申请人(尤其是农村)或低保对象没有固定收入,而其家庭的隐性收入很难核定,加之一些单位不愿意提供真实的收入证明,给低保工作者核定家庭收入带来了一定困难。
基于对低保对象界定的复杂性,使得基层低保工作者在对低保申请人进行经济条件及家庭收入审核时无法作出准确、有效地判断。
信息掌握准确的难度影响了对低保对象的正确判断。
(二)低保资金投入资金不足。
开平市城乡低保金的发放是由市、镇财政按比例进行分摊,按理应该是不存在什么问题。
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一些边远的乡镇经济落后,财政压力大,在落实低保金及低保补差方面仍不及时,有些地方甚至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影响了低保户的生活。
由于资金投入方面的巨大压力,一些贫困镇存在着对已保的低保对象标准不合理、补差偏低、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存在拖延办理等现象。
良好的政策要得到全面执行落实,除了政策自身因素,政策执行者因素以外,还有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政策实施对象因素,低保实施对象很程度上影响到低保政策的执行。
(三)管理体制不合理,基层人员素质低、效率不高。
随着全社会对民生问题的重视,民政部门所承担的任务也将越来越重,现行基层执行力量根本无法保障低保工作的质量和公开透明度。
人事管理体制不顺,是由于基层民政干部人事关系隶属各镇,任免民政助理员不需要征求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导致很多镇随意变动民政助理员,影响了民政业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而工作运行机制不畅,是由于民政工作在基层政府中缺乏相对独立性,很多基层政府以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优先,最后才做民政工作,使得职能作用难以发挥,基层民政工作执行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由于开平市现有的管理体制因素,基层民政干部管理由各镇镇府任定,其人事管理由各地方镇府管理,而不少地方领导将重心放在招商引资等见效快的事情上,对民政工作不够重视,将其视为陪衬,在人员配备上没有进行综合考虑,许多镇将年纪大、文化水平低的同志放在民政岗位上,根本不能适应社会需要。
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序,低保申请、审核、公示要求是每半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但是,由于大部分基层民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现代办公技能。
相当一部分基层民政干部不会电脑操作,不能独立完成低保资料输入和信息处理,工作效率低下,很多重要的统计数据不能及时上报,导致无法及时对低保申请对象进行审核调查,低保政策执行效率极其低
下。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部分基层管理机构对涉及民政的政策法规不熟悉,导致在执行政策法规时,无法提高执行效率,导致政策落实上有偏差,使一些与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群众反映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三、改进低保政策执行的建议
(一)优化现行低保政策
1、切实搞好政策规划。
想搞好民政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将民政事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政工作特别是低保工作对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的重要性,实现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能有效堵塞漏洞。
各镇要将民政低保工作与计划生育、发展经济和税费上缴工作一致对待,提高民政工作地位,在人员安排、经费保障优先考虑,确保低保等民政类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2、规范低保对象界定操作。
切实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不断完善低保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对象的界定程序,严格规范低保经费发放程序。
考虑到低保申请对象其经济收入的不稳定性给界定的工作的难度,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基层民政办、村(居)委会三级联动作用,及时掌握低保对象及申请对象的经济收入状况,规范低保对象的进出口渠道,实现动态管理。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部门及单位给低保申请对象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收入证明,影响低保评定及收入界定工作的要追究其责任,确保真正有困难的群众能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3、加大低保财政投入。
对城乡低保对象的的投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市、镇两级财政应在城乡低保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其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低保专项救助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二)多管齐下,严格执行各项政策
1、提高基层干部服务队伍素质。
各镇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党的低保政策,简化低保申请程序及审批程序,做到家喻户晓,公开、透明。
同时,要充分发挥民政主管部门作用,全社会和各个部门、各单位都要顾全大局,担负起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低保政策执行这项工作,真正把政策落到实处。
努力加大对基层低保工作执行的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政策教育,打造一支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工作人员队伍,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健康发展。
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办事效率。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民政为民”的工作宗旨,教育、培育民政工作者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切实做好基层低保工作。
二是加大对民政干部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知识层次和能力水平,使他们具备应有业务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是适应现代民政工作要求,加大对民政干部现代信息等专业技能的培训力度,使广大基层民政干部能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设备使用技能,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发展需要。
3、科学合理配置基层管理职能。
改变传统单一地按行政建制设立基层民政助理员的方法,按照各镇人口的多少及基层民政服务对象的多少来配置民政助理员,实行定员定编,大镇配置3—5人,小镇配置专2人。
设置专门的民政机构,科学合理地配置管理职能,实行专职专人负责,减少兼职,明确其工作地位,从而建立综合性、多职能、一体化的基层民政工作机制,改变民政工作体系“有头无脚”现状,切实解决民政工作有人办事,有时间办事的问题,确保基层工作能高效快捷、事事落实,保障低保政策在基层能
得到有效落实。
(三)切实加大监督管理,维护低保实施对象合法权益
1、完善审批政策,确保公平公正。
开平市出台完善低保制度的实施办法及一系列相关政策,应明确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低保制度建设,负起相应的责任。
同时,要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档案资料,实行阳光操作,增强透明度。
卫生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出具病志病历和诊断,不得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下岗职工原所在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出具家庭收入证明,不得出不实证明;对出具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要严肃党纪、政纪,予以查处。
对确实常年有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钱就医者,应由民政部门协调所在地镇街、村、社区,帮助垫付身体检查费,取得病志和诊断书。
对垫付的检查费,可视情况由本人在领取低保金后补还,或者从特困救济、补助中核销。
总之,要通过实际的有效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低保,防止不符合条件的骗取低保,促进公平公正,维护低保实施对象合法权益,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
2、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低保程序。
市政府应进一步总结开平市贯彻执行城乡居民低保政策的经验,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修改、补充、完善开平市现行的城乡居民低保管理办法,做到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审批程序、统一核算方式和办法。
要明白对政策执行活动实行监督的实质就是对政策执行者运用权力的制约,为确保低保政策执行过程的公平公正,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民政局、镇街、社区(村)及从事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的相应责任,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安全、有效地运行。
结束语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开平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低保生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同时出现了新情况与新问题。
在本文浅析开平市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中,所遇到问题与问题的原因分析,专对低保生活保障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也提出了执行的建议。
今后,通过学习业务知识,我们更加坚定了“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工作理念,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弱势群体做好低保工作。
我坚信,在上级部门正确领导及关心支持下、所有民政干部共同努力下,我们将与时俱进,努力将开平市低保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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