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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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7.10.18
•【字号】武建[2007]255号
•【施行日期】2007.10.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武建〔2007〕255号)
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建设局:
现将《市建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市建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指示精神和要求,根据市爱卫办《武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为加快创建工作步伐,实现我市创卫目标,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和创卫的总体部署,以开展文明工地、环保工地、和谐工地为重点,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进一步加大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提升文明施工总体水平,并将建设工地文明施工融入创
卫活动中,开展施工现场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职业保护,进一步改善务工人员生活居住和饮食卫生条件,减少危害健康因素,减少和降低因施工给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城市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高起点部署、高标准要求、高效能管理的创卫活动,使我市建设工地施工作业环境和生活居住环境不断优化,卫生状况明显得到改善,力争到2009年,把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建设成环境优美,整洁畅通,宿舍、食堂、厕所清洁卫生,工地外立面美化亮化。
同时,确保我市城市照明设施良好。
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国家卫生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工作内容及标准
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实行封闭作业,严禁高空抛撒,控制扬尘;粉尘材料入库存放、裸露渣土采取植被或遮盖防尘处理;职工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食堂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责任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同时,确保我市城市照明设施良好,路灯亮化率≥98%。
四、工作实施步骤
此次创卫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7年8月--12月)
1、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市建委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
2、制订方案。
组织制订《市建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报市爱卫办。
3、动员部署。
召开全市建管部门创卫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4、宣传发动。
各区建管部门召开辖区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创卫动员大会,广泛深入宣传创卫目标、意义和任务,使建设工地项目经理、务工人员人人知晓明白,积极参与,从我做起。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8年1月--12月),这是创卫的攻坚阶段。
1、整体推进。
对照国家卫生标准,按照市区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逐条逐项狠抓落实,整体推进。
2、重点突破。
针对我市建设工地存在的薄弱环境,对部分建设工地的重点、难点、集中力量,分类指导,全力攻克,保证按要求逐项达标。
3、检查督导。
我委将按市创卫工作方案下达的指标,对照标准,对各区的创卫活动进行检查、督导、调度、协调和通报,确保各项管理指标达标,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4、接受市爱卫会的抽查调研,并按市爱卫会的意见整改。
(三)接受迎检阶段(2009年1月--12月)
1、巩固创卫成果。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巩固和提高创卫成果,切实搞好查漏补缺,特别是要维护建设施工现场秩序和清洁卫生,做好建设工地务工人员住宿、食堂、厕所和现场保洁等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工作,始终保持较好卫生常态水平。
2、接受迎检。
按程序和市爱卫会的安排,随时做好接受市爱卫会、省爱卫会和全国爱卫会组织的专家检查、调研、暗访、考核鉴定的准备工作。
五、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
为了保证创卫目标的实现,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我委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委孙步月副主任担任。
各区建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
迅速召开全市建管部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题会议,部署创卫工作具体方案提出具体要求。
在此基础上,各区建管部门要立即召开辖区内建设工地项目的参建方负责人会议,层层动员部署,下发文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文明施工的重要意义、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与提高居住生活环境质量的相互关系,争创文明工地、文明城市、文明市民、文明职工,充分利用"武汉建设"和有关新闻媒体,正确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以正面宣传为主,宣传全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建设施工单位创卫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强化管理标准,狠抓落实到位。
一是严把开工勘验关,对不按标准设置围档、车辆冲洗设施不全的工地不准开工;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用料和余土的管理,对建设工地内裸露的土壤采取硬覆盖或种草、种花绿化,临时堆放的渣土,采取绿化或防尘布遮盖,粉尘颗粒材料入库存放;三是对施工立面采取2000目以上的密度网封闭施工,并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控制扬尘污染;四是对有噪声的夜间施工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作业,采取切实可行的隔离措施,把施工产生的噪声降低到最小程度。
五是督促和落实施工单位建立食品、宿舍、洗浴间等卫生管理制度,保证食堂卫生、食品安全,确保职工宿舍符合卫生要求。
六是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内容的教育培训。
七是督促施工企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四)加大检查力度,增强检查频率。
采取监督小组巡查和专班人员重点跟踪检查相结合,日查与夜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对重点工程和重点路段实行专人不定期跟踪巡查,并有计划的开展文明施工
管理的专项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章行为。
充分运用现有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建设工地实行数字化管理,对重点部位的工地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做到随时发现问题能及时得到处置,确保卫生创建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所成效。
(五)加大处罚力度,起到震慑效果。
对施工现场进行严管重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毫不留情,决不手软。
一旦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将在"武汉建设"网上予以黑榜公示,对不听劝阻、拒不整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黑榜公示的同时,请新闻媒体曝光,同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誉档案,要起到一定的震慑效果。
总之,要集中处罚一批,黑榜公示一批,媒体曝光一批,让那些文明施工做得好的施工单位得到肯定,让那些文明施工做得差的施工单位得到惩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全市各建管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目标到部门、责任到个人。
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活动计划安排、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等工作。
(二)各区建管部门要尽职尽责,负责做好对本辖区所有在建建设工地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日常管理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地排定等次,登记造册,做到项目一个不漏,心中有数,数字准确,情况清楚,整体达标,不留缺口。
(三)市区联动、齐抓共管。
市区两级建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统一行动、不留死角、不留缺口。
市市场站负责与市建委、市建管办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各区站负责与本辖区政府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并积极地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和最终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