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化精品示范点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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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精品示范点申报材料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工业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应在云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主要经济指标原则上高于省内同行业水平,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与融合创新能力、资金筹措能力,项目能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云南省“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的具体要求。
每个申报主体限选择一个类别进行项目申报。
(四)项目应已开工建设,能够在2021年12月31日前竣工的项目优先。
(五)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分段分期实施的项目可整合成一个项目申报。
(六)项目已列入2019年、2020年云南省工业互联网“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计划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申请表、承诺书、项目申请报告3部分。
(二)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按云政发〔2017〕41号办理,建设内容须与申报项目一致)。
(四)涉及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项目,须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三、申报程序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直接受理项目申报,请各申报企业参照《云南省“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认真填写《2021年云南省“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和《2021年云南省“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及证明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后按属地原则报当地州、市工信局(含电子版)。
项目申报企业对项目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请各州、市工信局负责组织项目的初审、核实等工作,并对项目进行汇总,于2021年5月18日前将项目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至电子
邮箱。
(三)网络申报。
在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本申报资料的同时,各州、市工信局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报。
四、有关事项
(一)申报项目经相关遴选程序后列入2021年云南省“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计划的,在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验收合格,可直接列入当年或下一年度省级有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请各州、市工信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项目审核把关,及时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项目申报的网络版本、纸质版本、电子版本内容应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