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宁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宁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10.11
•【字号】浙政函〔2016〕173号
•【施行日期】2016.10.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浙江宁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的批复
浙政函〔2016〕173号
宁海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审查浙江宁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宁政〔2016〕27号)收悉。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原则同意《浙江宁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报批稿)》(以下简称《规划大纲》)提出的项目建设征地处理及影响范围,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移民安置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内容和要求,移民安置任务、安置标
准、安置去向、后期扶持方案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预测评估。

你县要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规划大纲》认真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