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申报表填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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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中专、研究、实验系列中级职称评审
服务指南
(参考范本)
发布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年月日
***市(***区、县)教育局
中专、研究、实验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中专、研究、实验系列中级职称评审。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一)《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浙人社发〔2016〕53号)(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浙人社发〔2016〕76号)
四、受理机构
**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
五、决定机构
**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人力社保局
六、数量限制
有数量限制
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评审
七、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自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偿补课,近5年内未出现过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3.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注重教育教学方法。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专业(工种)技术等级证书,每两年必须到企业挂职研修2个月。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5.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近5年、3年年度考核需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1.中等专业学校讲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助讲2年左右;或者具备第二学位学士并担任助讲2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助讲4年以上。

2.中小学实验师:具备中专(高中)学历并担任助理实验师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担任助理实验师4年以上。

3.中小学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担任研究实习员2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研究实习员4年及以上。

(三)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对象必须满足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

2016年9月1日前,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执行;2016年9月1日后,继续教育学分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执行。

(四)普通话能力要求
申报对象普通话要求按原省教委、省语委《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浙语〔1999〕5号)的规定执行。

(五)评价条件
中等专业学校讲师
1.具有良好的教书育人能力。

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教学业务良好。

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选定下列部分指标进行考核: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具有开发及开设选修课的能力,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其经验在本校或一定范围内交流。

具有讲授镇级或片区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任现职以来,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或省级学会三等奖及以上的论文、课题总结,至少1篇。

4.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中小学实验师(各地按照实际情况制定评价条件)
中小学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各地按照实际情况制定评价条件)
八、禁止性要求
申报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相应证书,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资格评审: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的;
(四)任现职期间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中瞒报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浙江省/**市/********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十二、办理方式
非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无期限
承诺期间:60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浙价费﹝2002﹞229号《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有关部门部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评审费:中级职称每人180元,评审推荐费:中级职称每人80元。

十五、审批结果
发文公布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xx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单位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下午**:**—**:**;冬季: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
网上查询:xx
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附录1 中专、研究、实验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一、教师个人如何申报竞聘?
根据评价标准条件和学校岗位任职条件,教师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对参加申报评审的教师,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的考核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参加评审,并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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