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监察处罚条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监察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监察部门的执法行为,加强对建筑活动的
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安全与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建筑监察机构对建筑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处罚的行为。

第二章监察行为
第三条:建筑监察机构应定期对建筑活动进行监察检查,包括
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方面。

第四条:建筑监察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发现的违法
行为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罚。

第五条:建筑监察机构在执行监察行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取证、听证、处罚等程序。

第三章处罚种类
第六条:建筑监察机构对违法建筑活动的处罚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整顿、责令限期整改、吊销许可证等。

第七条:建筑监察机构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
综合考虑适用相应的处罚种类。

第八条:建筑监察机构对违法建筑活动的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并采取必要的通知、听证等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建筑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
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十一条:对于故意违法建筑活动的当事人,建筑监察机构可以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本条例由建筑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