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销售序列人员招录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
销售序列人员招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加强销售队伍建设,是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选择,规范销售人员管理,有效激活我公司销售队伍,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销售人员招录原则
以保费规模确定各单位销售人员用工总量原则,以保费产能考核优胜劣汰原则。

第三条定义
(一)本规定所称“销售人员”是指取得保险代理资格证书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含劳务派遗合同或劳动合同)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为公司各销售条线提供服务,并按公司销售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人员,人力资源系统岗位为渠道销售岗、互动专员、互动五级网点销售主管等。

(二)本意见所称“保费产能”是指经营单位委托其维护或其自主开拓的保费收入总和。

第四条销售序列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各公司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对销售岗序列人员的
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公司要关心、爱护、支持其依法合规展业。

第二章渠道销售岗配置考核规定
第七条按照市公司统一要求,销售序列人员由各经营单位的经理(负责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推荐或招聘优秀业务骨干担任。

第八条销售序列人员招录标准及要求
(一)人员招录标准
1.年龄在20~45周岁之间,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有对应的专业化销售人脉和技能,具有稳定的业务来源或服务合作单位的能力。

(二)配置标准
各机构按年度保费规模,每300万元可申请配备一名销售人员,(增加人均保费产能要求)保险销售经验低于2年的试用期为3个月(建议6个月),具有保险销售经验2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个月(建议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由所在单位推荐(并附试用期期间的月度保费产能跟踪表),经公司综合测评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用工合同,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三)销售序列人员面试入司流程
销售人员入司由各级机构推荐,并由中支公司组织对应部门及人事管理部门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销售人员进行各支公司(营业部)学习,试用期开始,中支公司将定期对新入司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试用期结束后,由各销售单位提出转正申请,由中支公司进行转正面试,面试合格,按规定签订相关合同。

第九条销售序列人员薪酬标准
销售序列人员薪酬由各支公司(营业部)在本单位可用人力薪酬中列支,试用期薪酬可通过费用支付,试用期应发薪酬不得低于1500元;签订用工合同的销售序列人员根据考核办法自行制定薪酬标准,报市公司备案。

第十条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所辖保险业务的维护工作,对所服务单位分配的产能目标负责,归本机构负责统一管理;
(2)客户关系管理,积极寻找潜在客户及准客户名单;发展和维持重点客户和老客户的关系;建立和维护客户档案,进行客户分类管理,努力为客户创造价值。

(3)应收、续保管理:建立应收、续保台账,密切关注应收、续保中出现的新问题,实施对应收、续保的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基本条件:
1、未与其它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内考核合
格,经用人单位推荐;
2、县域机构所属渠道销售人员个人月度平均保费产能在10万元以上,城区所属销售人员个人月度保费产能在15万元以上(互动渠道人员除外);
3、客户服务品质好,无投诉事件,无违法违规行为;
4、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十二条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条件:
1、具备签订(一)的基本条件;
2、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壹年及其以上;
3、县域机构所属销售人员个人每年年度保费产能在200万元以上,城区公司所属销售人员个人每年年度保费产能在 300万元以上;各经营单位任命的业务部经理,部室保费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4、客户服务品质好,无投诉事件,无违法违规行为。

5、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销售人员多种管理机制,坚持业绩导向,强化考核激励。

各机构要加强销售人员的业绩管理,确保数据真实,资料完整,同时要健全销售人员个人业绩考核档案,强化考评效果,实行动态激励。

1、对签订合同的销售人员每年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直接淘汰。

2、对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人员,可给予3-6个月的考
察期(考察期降低待遇),并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帮带,到期仍不合要求的,要进行降低职级待遇、转换身份等处理或直接淘汰。

3、对于考核优秀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提高职级待遇等多种激励。

对于德才条件好,具有较高组织管理才能,可直接担任基层营销业务部的团队主管。

4、公司要坚持以业绩为导向、以考核为依据,建立代理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正常互动机制,实行销售人员身份动态转换。

对业绩表现好的,符合签订条件的要按照标准及时签订;反之,对业绩表现差的,可转换至下一层及,直至淘汰。

第十四条公司对销售人员的合同签订实行分级管理:
1、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统一使用总颁《保险代理合同书》,一年一签,由中心支公司按照保监会及总公司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同时在市公司销售管理部备案留档。

2、对符合条件需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销售人员,由市公司向省公司上报拟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请示,同时附审批表和党委会议纪要,首先由省公司销售管理部门对销售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确认后,通知市公司对符合条件的销售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报请省公司总经理室研究,待批准后由市公司实施。

市公司统一
使用当地劳务派遣机构的岗位合同和劳动合同书,原则上签订年限为三年。

3、对符合条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销售人员,由市公司向省公司上报拟签订劳动合同的请示,同时附审批表、考察材料和党委会议纪要,首先由市公司销售管理部门对销售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公司综合部并进行公示(当地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委托所在公司对销售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测评,并将测评情况收集报市公司,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报请市公司总经理室研究,经市公司总经理室同意后上报省公司审批,待省公司批准后签订劳动合同,由市公司组织实施。

市公司统一使用总颁劳动合同书,原则上签订年限为三年。

以上合同签订及转换,除代理合同外,每季度进行一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支公司和营业部提出申请,销售管理部复核后报请中支公司总经理室进行审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心支公司销售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