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楚雄州生态扶贫成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楚雄州生态扶贫成效考评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楚政办通[2018]21号
【发布部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19
【实施日期】2018.03.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楚雄州生态扶贫成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楚政办通〔2018〕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部署以及生态补偿精准扶贫精神,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生态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89号)要求,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楚雄州生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生态扶贫成效考评办法并开展考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分解
2017年至2019年,全州实现有林业生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829户,6050名以上贫困人口,通过林业生态扶贫实现如期脱贫,其中2017年脱贫690户、2282人以上,
2018年脱贫690户、2282人以上,2019年脱贫449户、1486人以上。

其中,2018年全州聘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天保护林员1530人。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扶贫工作的领导,成立楚雄州生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邓斯云副州长
副组长:阮建文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光彪州林业局局长
成员:洪志州发改委副主任
起国华州财政局副局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