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订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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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订单管理制度
一、订单管理目的:
1.合理管控经销商库存与订货;
2.追踪客户订单落实,确保目标的达成;
3.培养客户订货及货款安排的周期性与规律性;
4.提升销售预测的准确性,有利于生产计划安排的合理性;
5.提升销售人员对库存管理、销售目标达成的严谨性.
二、经销商订单处理流程
➢流程图示:
➢流程说明:
1.要货:经销商填写《销售预订单》,城市经理签字确认后传真到省部,省部助理对《销售预订
单》进行核实后报省部经理审核,省部经理根据区域市场表现对经销商要货进行把关,对于品
项、数量不达标的经销商要货订单给予打回重做,符合要求的订单经审核后传真到客户服务部
客服文员。

(若省部经理在出差途中,无法审核《销售预订单》,则有省部助理电话通知省部经
理,在省部经理授权下代替行使审核职能)。

总部不接受未经省部确认的订单;
2.订单核对:客服文员在收到省部上报的《销售预订单》后,根据订单核对品项库存与数量,核
对经销权以及上期付款余额后开出《要货确认函》分别传真到省部和经销商。

3.订单确认:省部助理根据《要货确认函》督促经销商办理货款并跟踪,经销商在收到《要货确
认函》后签字确认并回传客服文员,同时办理货款汇款。

4.办理汇款:经销商将办理汇款后的银行汇款单传到到省部,省部助理收取核对汇款单传真件后
传真给客服部客服文员,客服文员收取汇款单传真件并与财务部核对到帐情况。

5.订单复核:在确认货款到帐后,客服文员与计划文员复核订单与库存。

6.发运:客服文员根据与计划文员沟通与复核结果,调整发货频率与批次,开具《出货通知单》,
传递给物流文员安排运输,物流文员根据《发货通知单》通知仓库发货,仓库发货员在接到通
知单后发货并开具《销货清单》,并由客服文员传真给经销商做收货核对确认。

物流公司将货
物以及一式两份的《销货清单》送达经销商仓库,并让经销商在《销货清单》上签字确认.
7.下单:客服文员将未能发货的明细传递给计划文员,计划文员与生产部、采购部沟通安排下单
生产。

8.发货信息传递:客服文员开出《销货清单》后,通知省部发货信息,省部助理对到货情况进行
追踪,客服文员同时与经销商沟通到货信息。

9.确认存档:经销商收到货物,清点验收无误后在《销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以传真形式传递到客
服文员,客服文员进行存档备案。

三、省部发货时间安排:
1.建议发货时间表:
2.注意事项:
1)每个省部每周固定一天发货日,每月四次发货时间;安徽、浙南、浙北、苏南、湖北、湖南每周两天发货日,每月八次发货时间;
2)每月1—3日为仓库盘点期,发货时间顺延;
3)凡在发货日前一天确认订单并货款确认到账的订货,均在固定发货日发出;若货款未到等原因导致未能在本周发货日发出的订单,将延续到下周发货日发出;
4)销售人员根据客户确认订单及货款到账的周期,需提前沟通客户订货及汇款;避免由此造成的订货延迟发出;
5)因公司缺货造成订单未能按时发出的,在有货源的情况下,随时安排发货,不受固定发货日的限制;
6)客户订单确认且款项到位后,未到发货日的,公司将此部分订货预留,避免发货中造成的缺货;
7)此管理制度从2007年9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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