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作业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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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物业管理
区域的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物业的维修、养护、改造、拆除等作
业活动。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物业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明确作业流程、安全措
施和责任分工,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作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作业内容、作
业环境、作业区域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作业内容,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时间、作
业人员、作业工具、安全措施等。

第七条作业方案应经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审批,并报业主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公告作业方案,并征求其意见。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与作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第三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方案,不得擅自改变作业内容、
作业时间和作业方法。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四条作业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
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遇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作业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作业区域的巡查,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章作业后的清理工作
第十七条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状。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验收,确保作业质量。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将作业过程中的照片、视频等资料存档备查。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作业前准备工作、未制定作业方案、未进行安全教
育培训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作业人员未遵守作业方案、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未履行安全责任的,由作业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因作业过程中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由物业服务企
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由物业服
务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七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
(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五)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作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第八章作业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作业档案管理制度,对作业过程中的各项资
料进行归档。

第三十条作业档案包括:
(一)作业方案;
(二)作业记录;
(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四)安全隐患排查记录;
(五)安全事故处理记录;
(六)其他与作业相关的资料。

第三十一条作业档案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第九章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安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接受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将作业安全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作业人员进
行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将作业安全情况向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告。

第十章结束语
本制度旨在加强物业安全作业管理,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同时,业主、物业使用人也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确保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物业安全作业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综合治理,群防群治;
3. 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4.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安全作业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作业范围包括:
1.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2. 物业共用部位的安全维护;
3. 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 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5. 防盗、防抢、防诈骗等安全防范;
6. 疫情防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
7.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安全作业。

第三章安全作业要求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安全作业范围、作业流程、作业标准和安全责任。

第六条安全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通过相关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 无犯罪记录。

第七条安全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2.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并采取整改措施;
4.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5. 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安全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章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是物业管理区域安全作业的责任主体,应承担以下责任:
1. 制定并实施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2. 配备合格的安全作业人员;
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 加强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沟通,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遵守以下安全责任:
1. 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危害安全的活动;
2.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告;
3. 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检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4. 自觉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五章奖惩
第十三条对在安全作业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物业服务企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安全作业规定的个人和集体,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十五条对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确保业主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物业项目的安全作业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作业管理,确保物业项目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物业安全作业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物业安全作业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物业安全作业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物业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组织安全作业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三)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做好安全记录。

第六条物业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物业安全作业日常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物业安全作业的执行情况;
(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四)参与安全作业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五)做好安全记录,建立健全安全档案。

第三章安全作业管理内容
第七条物业安全作业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防安全管理
1.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3.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业主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4. 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防盗安全管理
1. 制定防盗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盗责任人;
2. 加强门禁系统管理,确保小区出入口安全;
3. 加强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可疑人员;
4. 定期检查小区内监控设备,确保监控覆盖无死角。

(三)公共区域安全管理
1. 制定公共区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公共区域安全责任人;
2. 定期检查公共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加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公共区域整洁;
4. 组织开展公共区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业主和住户安全意识。

(四)高空坠物安全管理
1. 制定高空坠物安全管理规定,明确高空坠物责任人;
2. 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确保高空作业安全;
3. 加强对高空坠物隐患的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电梯安全管理
1. 制定电梯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电梯安全责任人;
2. 定期进行电梯安全检查,确保电梯运行安全;
3. 加强电梯使用培训,提高业主和住户安全意识;
4. 及时处理电梯故障,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作业管理措施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安全作业管理:(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二)完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
(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四)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事故。

第五章安全作业管理考核与奖惩
第九条物业安全作业管理考核:
(一)对物业管理公司及员工的安全作业管理进行定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检查结果、事故处理情况等;(三)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奖惩措施:
(一)对在安全作业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违反安全作业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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