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道德与法治_国家司法机关教学设计学情分析教材分析课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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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机关》教学设计
一、教材分析
《国家司法机关》是本教材第三单元第六课的第五框内容,主要涉及的核心素养是政治认同。
本框内容分为两大块,一是人民法院,二是人民检察院。
在本节课学习完成之后,学生将会对我国的国家机构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明白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最终得以完成课程标准中知道我国基本国情的要求。
二、学情分析
学生在经过半学期的学习之后,已树立起一定的法制意识,对于国家的政治认同感也有所提高。
但是由于自身年龄及经验的限制,对于我国的国家机构及其职权不能很好的区分。
本节课将延续前两课,继续帮助学生了解我国的国家机构。
在学习中,学生或许会难以区分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故而在教学中,要结合多种教学手段,引导学生理解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各自的性质、职能等,从而正确了解我国的国家司法机关。
三、教学目标
1、知道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分类、职权和工作要求。
2、通过具体了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学会依靠司法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正确认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重要意义,自觉尊重国家司法机关,从而在社会生活中敬畏法律、信仰法律。
四、教学重难点
重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
难点:正确认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重要意义。
五、教学方法
讨论法、探究法、分层异步、小组合作。
六、教学过程
【课堂导入】:
观看视频:《正义在身边》。
思考:这段视频突出了怎样的主题?
学生回答:正义。
教师导入: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追求,实现社会正义需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更需要公正司法。
今天我们认识国家的司法机关!
【目标导学】
多媒体展示学习目标,教师作简要解读。
【自主学习】
给学生3分钟,按照导学提纲自主学习,整体把握本节学习内容。
导学提纲:
1.人民法院的性质和组成是怎样的?
2.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什么?
3.人民法院应怎样行使职权?
4.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组成是怎样的?
5.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有哪些?
6.人民检察院怎样行使职权?
【合作探究】
一、人民法院
任务一:人民法院的性质组成
根据自学情况,学生交流对人民法院性质和组成的理解。
教师点拨:
1、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
2、组成:
3、课堂拓展:
(1)认识法徽:
(2)认识最高人民法院:
任务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
小组讨论:
材料一:P92“探究与分享”。
材料二:P93“阅读感悟”。
材料三:P93“探究与分享”。
思考:
(1)上述三则材料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法院的对三
个案件的审判各有什么意义?
(2)综合上述三则材料,说明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什么?
小组展示,其他小组点评。
教师点拨:
1、分析案例:
(1)审判民事案件——解决民事争议——维护公民权利
(2)审判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权利
(3)审判刑事案件——惩办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秩序
2、总结法院基本职权:
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任务三: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
让学生观察漫画,思考:
学生交流后,教师点拨引导:
以红头文件或以特权干预司法,有悖于法律的公正。
那么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这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怎样的要求呢?
小组交流后学生回答,其他小组补充。
教师多媒体展示:
(1)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人民检察院
任务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成
根据自学情况,学生交流对人民检察院性质和组成的理解。
教师点拨:
1、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组成:
课堂拓展:
任务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让学生阅读第93页“探究与分享”部分,思考:本案说明人民检察院有何职权?
学生思考后回答: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诉讼,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教师引导:除了上述职权,人民检察院还有哪些职权呢?
播放视频材料:人民检察院职权
学生小组内交流,然后全班交流。
教师总结:
①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②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③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任务三: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
课堂大讨论: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因媒体曝光被绳之以法。
有人认为,司法活动应当受到媒体监督,倾听人民的声音并回应民意。
但是,也有人认为,有些案件过于渲染案件情节,有的随意发表有倾向性的定罪意见,干扰正常司法活动。
你怎么看待这种现象?司法活动是否应该受到舆论影响?
在各小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在班内进行交流。
教师及时点评,并作如下总结: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社会舆论影响司法活动的现象,司法活动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舆论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舆论有利于反映民意,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约束司法权力,促进司法的公正。
另一方面,由于网络舆论自身的缺陷,容易掩盖事实真像,强大的网络舆论往往给司法活动造成无形压力,形成“网络舆论审判”的现象,进而损害司法公信力。
引导:作为人民检察院如何才能避免上述情况呢?
学生交流,回答。
教师点拨:①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各级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课堂小结】
让学生从以下三个方面梳理本节课的收获:
(1)知识方面:
(2)能力方面:
(3)情感态度方面:
教师总结生活:今天我们认识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成、基本职权和工作要求,感受到了司法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建设法治国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的价值追求,需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需要全民守法。
当代青少年从小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国家司法机关》学情分析
国家司法机关对初中学生而言是非常陌生的。
作为未成年人来讲,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工作与未成年人的现实生活距离较远,在实际生活中接触很少。
作为未成年人,除了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报刊等媒体中听说过相关术语,但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性质、组织体系、职权等问题可以说是一张白纸。
因此,对于本节课而言,学生既无相关生活经验,又无相关知识,在学习过程中肯定困难重重。
随着年龄的增长,中学生开始对社会和国家生活更加关注,特别是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中学会经常通过一些媒体和报刊了解一些涉及法律的相关热点事件,比如昆山反杀案、于欢案等,必然会引发中学生的一些相关思考。
比如,这些案件为什么要有检察院提起诉讼、这些案件是如何审理的等等。
因此,对于本节课来讲,学生有强烈的学习和探究欲望,这学习本节课的内驱力所在,也为学好本节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国家司法机关》效果分析
本节课共有五位同科教师参与了听课和评课活动,从老师们反应总体评价较高,普遍认为达到了应有的教学效果。
主要表现为:
1、学生参与度高。
采用分层异步教学模式,调动了所有学生学
习的积极性,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每个小组的3号和4号也能积极思考,并积极参与小组活动。
2、教师准备充分。
主要体现在课堂结构紧凑、顺畅、步步为营、层层深入、由浅入深、水到渠成。
让学生在阅读、倾听、思考、讨论、
活动中,学得知识,习得能力,丰富情感。
3、学生达标率高。
根据课后达标评测结果来看,1、2号达标率为98.43%,3、4号达标率也达到了90%以上。
4、亮点明显。
本节课的主要亮点是:导入自然适切,能引发学生思考,调动学生积极性;能充分运用教材资源,但又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引入课堂;能有效整合教材资源,并进行创造性应用;课堂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学生易于接受;课堂规范有序,学习目的性强,讨论、展示等均有明确规范,做到了热烈中有规范,活而不乱。
当然,本节课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会在今后的教学中力争有更大的提高。
《国家司法机关》教材分析
《国家司法机关》是部编版八年级下册第三单元第六课的第五框内容,主要涉及的核心素养是政治认同。
本框所依据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相应部分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中的初中阶段的教学内容和要求。
具体对应的内容和要求是:“初步了解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建立尊重司法的意识”。
本框所依据的《中小学法治教育专册教材编写建议》的相应部分是“初步了解国家机构的职权”。
本框内容分为两大块,一是人民法院,二是人民检察院。
第一目是“人民法院”,这一目主要介绍了人民法院的性质和组织体系、职权及行使职权的要求;第二目“人民检察院”,主要介绍了人民检察
院的性质和组织体系、职权及行使职权的要求。
本节课设置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认识到我国司法机关的相关知识,感受我国司法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培养学生的法治思想和政治认同感。
在本节课学习完成之后,学生将会对我国的国家机构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明白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
最终得以完成课程标准中知道我国基本国情的要求。
《国家司法机关》评测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
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
下列属于司法机关的有()
①人民法院②人民检察院③人民代表大会④人民政府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①③
2、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
我国设立的人民法院有( )
①最高人民法院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③基层群众自治法院④专门人民法院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3、下列对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要求,表述正确的是()
①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②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③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④各级人
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法律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4、下列属于人民法院的职权的是()
①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②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
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④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
A.①②
B.③④
C.①②③
D.①③④
5、歌手李春波认为其创作的歌曲《一封家书》未经许可被使用,把云南俊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搜狐互联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2018年11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
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被告云南俊发房地产有限公司赔偿30万元及合理开支6 700元。
材
料表明海淀区人民法院()
①是审判机关②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③是检察机关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6、2017年8月28日,备受关注的腾格里沙漠系列公益案终于画上了句号:宁夏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调解结案,8家被环保公益组织告上法庭的违法企业要投入近5.69亿元用于修复和预防土壤污染,并承担环境损失公益金600万元。
这一结果()
①说明谁不负责任,就要为自己的不负责任付出代价②体现出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司法机关能够公正司法③证明了保护资源环境的战略在我国逐渐落实到位④反映出该公益组织关心国家利益,关注国家发展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7、2018年6月22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质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琳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朱琳有期徒刑10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
法院对朱琳受贿案的审理()
①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②必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③必须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意见
④法院应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8、以下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分类正确的是()
①基层人民法院②中级人民法院③高级人民法院④军事法院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9、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以下是我国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职权的有()
①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②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③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④维护司法的公正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10、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
①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②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③按照领导的需要进行判决④按照其他国家机关的要求行使审判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②③
1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我国的专门人民法院有
()
①最高人民法院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③军事法院④海事法院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12、在我国,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类。
下列对司法机关的认识,理解正确的是()
①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②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④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13、4.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下列对人民检察院相关知识理解错误的是()
A.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B.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
C.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D.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
14、村民谢某因某煤矿公司不履行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义务,将该煤矿公司上诉至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煤矿公司向谢某支付补助金和保险金。
案例中人民法院履行的职权是()
A.行使检察权
B.行使决定权
C.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争议
D.行使监督权
15、17.某县国税局两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交由司法机关处理期间,该县国税局领导以单位的名义,开具两人工作业绩突出的证明,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对于这一建议,法院应该()A.采纳,因为公民平等地享有建议权 B.不采纳,因为法院不受国税局管辖
C.采纳,因为法院和国税局都是国家机关
D.不采纳,因为法院应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二、非选择题:
16、材料:2018年1月23日,备受全国关注的电梯劝阻吸烟案有了最后的判决。
案件回顾:2017年5月2日,段某因在小区电梯内吸烟,被邻居杨某劝阻,二人发生言语争执后段某猝死。
段某之妻田某遂向河南郑州金水区法院起诉请求杨某赔偿40余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杨某向田某补偿1.5万元。
一审宣判后,田某向郑州中院提起上诉,杨某未上诉。
2018年1月23日,郑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
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杨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段某的死亡结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田某的诉讼请求。
撤销补偿1.5万元的判决,诉讼费由田某承担。
(1)材料体现人民法院的性质是什么?
(2)从审理过程看,人民法院是如何行使基本职权的?
(3)本案的最终判决说明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应注意什么?
17、材料:近年来,山清水秀的广西多地频发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跨省非法转移处置事件,来自外地的危险废物对广西多地的环境安全造成较大影响。
目前,全区检察机关排除干扰,开展坚决打击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刑事犯罪的活动,对招某等28人以污染环境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相关管理部门监管严重缺失的问题进行调查。
(1)材料说明人民检察院有什么职权?
(2)运用所学知识,请你谈谈人民检察院应该如何行使职权。
参考答案
1、A
2、D
3、D
4、B
5、A
6、B
7、C
8、A
9、D 10、A
11、B 12、C 13、D 14、C 15、D
16、(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
(2)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3)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17、(1)行使检察权。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2)①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国家司法机关》课后反思
本节课有喜悦,也有遗憾。
具体而言:
(一)满意的地方
1、设置自学环节,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体现先学后教的教学策略,为整节课的授课、学生活动、学生展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精心的构思,环环相扣,尤其在课堂语言的衔接上,自然、流畅,达到水到渠成的效果。
3、课件的制作与设计别出心裁,提高了课堂教学的辅助功效。
特别是视频的应用更是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的兴趣。
4、对教材资源的利用比较充分,遵循了教材编写思想和基本理念,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水平。
同时对教材资源进行了有效的整合,打破了目题的限制,同一材料多次运用,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
课堂资源不一定多,但一定要精,而且要实用、好用,切实发挥课程资源的功能。
(二)需要反思的地方
1、驾驭课堂的能力急待加强。
2、时间分配的还不够好,没有做到从容,镇定。
应该进行适量的反馈性训练,以备课堂需要。
同时,这样既重视了能力训练,又加强了基础知识的考察。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的有机统一。
3、课堂小结部分应该给学生一定时间,让学生在充分梳理的基础上进行交流。
但由于时间关系,没有让学生思考和交流,略有遗憾。
4、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根据学生的理解和需求具有他相应的灵活性,我们的课堂应该努力实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尊重学生
的个体化体验。
逐步培养学生能够欣赏他人对文本的见解,也能自由开放发表自己的见解的素质,把思品教学的人文关怀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以上是本人对《国家司法机关》案例的整个分析。
不管怎么说,这只是一节课,我不能就此来论成败。
我只想把它写出来,作为课改进程中的一个靶子,指导我前进:继承好的方面,改进不足的地方。
《国家司法机关》课标分析
本框内容的设计依据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依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中的初中阶段的教学内容和要求。
具体对应的内容和要求是:“了解重要国家机构的职权”、“初步了解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建立尊重司法的意识”。
本节课通过介绍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织机构、职权及行使职权的要求等内容,让学生懂得我国司法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从而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对司法的敬畏感。
二是依据《中小学法治教育专册教材编写建议》的相应部分内容,具体对应内容是“初步了解国家机构的职权”。
整个第六课共涉及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共五种国家机关。
国家司法机关是第六课的最后一节,从而构建起完整国家机关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