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与公路建设(石国虎老师070314).ppt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7
(一〕以书面文字为准
• 交通部国内招标文件范本1999版、2003版均保留 了款和款的内容:
• 各级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是书面的。由于某种 原因,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口头指令,承包人必需 执行此口头指令,但事后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 确认上述口头指令。如果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发出 口头指令的3天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的上述书面 确认,承包人应马上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工程师确 认上述口头指令。如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书 面要求后的3天之内没有以书面形式驳回上述确认,28
FIDIC理念与“路〞俱 进
•FIDIC合同管理理念,在 我国公路建设行业首次建 立了业主、承包商、监理 工程师三方权限和使命分 明的项目管理机制;
2
FIDIC理念与“路〞俱
进
• 目前我国公路建设普遍采 纳的“项目法人责任制〞、 “招标投标制〞、“建设 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实际上均来源于FIDIC的 这种传统模式。
单项工程项目合同价格的10%,并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 • (e)按合同第52条决定单价或价格; • (f)重大制定变更的批准。
• 无论有以上须取得业主批准的要求,如果工程师认为影响到人身或工程或四周财产安 全的紧急状况发生,他可在不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和义务状况下,指示承包人执行 和做任何他认为消除或减少风险的任何必要的工程或事情。虽然没有业主的批准,承 包人应马上服从工程师这样的指示。工程师应按合同52条,就这样的指示对合同价格 确定相应的增加,并通知承包人和抄送给业主。
41
对履约担保条款的修改
• 10.1 履约担保 • 删去通用条件原款,代之以: •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应向业主提供履约担
保以确保合同的合理实施。履约担保应采纳银行保函形式, 由 • (a)业主所在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分行或通过业主所在国银行的 外国银行开具,或 • (b)直接由为业主所接受的外国银行开具。 • 履约担保标示的货币种类和比例应与合同价格应付的种类和 比例相同。承包人向业主提交了这种担保后,应将此通知不能把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
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人不能把工程的任何一部分 分包出去。任何这类同意均不应解除承包人依据合同规 定应承当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并应将任何分包人、分包人 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和疏忽,视为承包人 自已、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并为 之负完全责任。但不应要求承包人就以下事项征得这样 的同意: • (a)提供劳务、或 • (b)采购符合合同规定规格的材料,或 • (c)合同中已明确分包人的工程中任何一部分的分包。
(二〕关于工程师权力的修改
• 工程师的使命和权力 • (a)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使命。 • (b)工程师可以行使合同规定或合同暗含的权力,但如
果业主任命工程师的条件要求工程师在行使任何这种 权力之前必需得到业主的具体批准,此种要求应在合同 条件的第二部分(译注:指专用条件)中予以具体规定。 否则工程师行使的任何这种权力则应被视为已得到业 主的事先批准。 • (c)除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 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
•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的约束,本合同亦 据此解释。
34
合同文件内容的修改
• 将款修改如下: • (A)解释和说明合同所依据的法定语言是英语。一切汉
语专有名词应用汉语拼音拼写。 • (B)在任何状况下都应认为,本合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内执行,各方面都应遵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法规,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不限于此): • ……。〔此条款于1989年四月修编……。〕
• 固定标价评分法,是指由招标人确定监理招标标段的公开标价, 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 至低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12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6.7.1)
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 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 至低排序,确定得分前二名中的投标价较低 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29
关于工程师权力的修改
• 2.1 工程师的使命和权力 • 工程师在采用第I部分规定的以下行动之前,应征得业主的专门 • (a)按合同第4条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 • (b)按合同第12条规定确认追加费用; • (c)按合同第44条确定延长工期; • (d)按合同第51条发出变更令,但以下状况除外:假如这种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不超过
17
18
一、世行土建招标文件范本内容
• 第1章 招标邀请书 •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 第3章 招标资料表 • 第4章 合同通用条款〔FIDIC〕 • 第5章 合同专用条款 • A.标准合同专用条款 • B.项目专用条款 • 第6章 技术规范 • 第7章 、第8章 、第9章 、第10章、第11章
13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6.7.1)
• 综合评标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 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进行评分、排序,确 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其中财 务建议书的评分权值应当不超过10%。
14
制定施工总承包
借鉴FIDIC的理念, 进行制定施工总 承包的试点。
15
16
4
FIDIC理念与“路〞俱 进
• 1999年FIDIC合同条款对“工 程师〞定义的修改与交通部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06版中对监理工 程师定位的统一
5
FIDIC理念与“路〞俱
进
• 1.1.2.6 雇主人员: 指工程师、第款 规定中提到的助手,以及工程师和雇主 的所有其他职员、工人和其他雇员;以 及由雇主或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作为雇主 人员的任何其他人员。
31
分包条款的补充
•4.1.1 分包的定义 •“施工队伍与承包人没有直 接隶属关系,且独立管理或 成建制地承当某一部分工程 施工的,应视为分包。〞
32
〔四〕合同文件内容的修改
• 5.1 在本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应有以下说明:
•
(a)用以拟定该合同文件的一种或几种语言,
和
•
(b)应用于该合同并据以对该合同进行解释的
35
〔五〕合同文件优先次序的完善
• 5.2 形成合同的几种条件,可以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 在出现模糊或矛盾时,则文件由工程师来作说明和调整, 他应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示。发生此状况时,除非合同 中有特别说明,形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应如下:
•
(1)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书;
•
(4)本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译注:指专用条件)
•
(5)本合同条件的第一部分;(译注:指通用条件)
•
(6)构成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它文件
36
合同文件优先次序的完善
•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删去通用条件中原有的(1)~(6), 代之以: –(1)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4)合同条件第II部分—专用条件; –(5)合同条件第I部分—通用条件; –(6)技术规范; –(7)图纸; –(8)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其它文件。
涉及26个方面 • 一般义务(第8、10、14、19条);
的问题。
• 责任的分担与保险的义务(第20条); • 开工与延期(第44条);
• 变更(第52条);
• 调价(第70条)。 24
五、FIDIC条款的基本内容
• 亚行、日本国际协办银行贷款项目土建 招标文件范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建议对 FIDIC条款的修改有38处、增加了10处;
19
二、亚行土建招标文件范本内容
• 第0篇 投标邀请书 • 第1篇 投标人须知
第2篇 合同通用条款〔FIDIC〕 第3篇 合同专用条款
• 第4篇 技术规范 • 第5篇、第6篇、第7篇、第8篇、第9篇 、 • 第10篇
20
三、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项 目土建招标文件范本内容
• 投标邀请书
• 第1篇 投标人须知
22
• 合同通用条款均选用FIDIC条款 或FIDIC演化条款;
• 合同专用条款均对合同通用条款 进行修改。
23
五、FIDIC条款的基本内容
• 项目专用条款常涉及的内容:
•
FIDIC条款共有
• •
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第2条); 分包与转让(第3、4条);
72条、194款, • 合同文件(第5条);
• 第2篇 合同通用条款〔FIDIC〕
• 第3篇 合同专用条款
• 第4篇 技术规范
• 第5篇、第6篇、第7篇、第8篇、第9篇 、
• 第10篇
21
二、公路土建招标文件范本内容
• 第1篇 投标邀请书 •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FIDIC演化〕 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
• 第5篇 技术规范 • 第6篇、第7篇、第8篇、第9篇、第10篇 、 • 第11篇
法律是何国或何州的法律。
• 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 则据以解释和说明该合同的那种语言应在第二部
分中予以规定,并在合同中指定为“主导语言〞。
33
合同文件内容的修改
• 款修改如下: • 5.1 语言和法律 • 本合同文件用英语拟定,如果本合同文件译成一种以
上的语言,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的那种语言是英 语,因而称之为“主导语言〞。然而,同国内投标人 〔国内和国外公司组成的联营体除外〕签定的合同, 由业主选择,也可采纳中文,并作为合同的主导语言, 但业主必需负责译成英文报送亚行备案。
37
合同文件优先次序的完善
•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删去通用条件中原有的(1)~(6), 代之以: –(1)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4)合同条件第II部分—专用条件; –(5)合同条件第I部分—通用条件; –(6)技术规范; –(7)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8)图纸; –(9)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其它文件。
3
FIDIC理念与“路〞俱
进
• 1999年FIDIC合同委员会对已在国际工 程中广泛使用的各类合同文本进行了 全面修订,重新编写出版了四册更为 科学严密和格式统一的FIDIC合同文本。 这些合同文本所适用的项目管理模式 更加广泛,为进一步探究适用于中国 公路工程的建设管理模式提供了新思 路和有效的参照。
借鉴FIDIC的QBS 理念,进行制定、 施工监理招标。
8
制定、施工监理招标
《公路工程勘察 制定招标文件范 本》
9
制定、施工监理招标
技术建议书:90 财务建议书:10
10
制定、施工监理招标
《公路工程施工监 理招投标管理办法
11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6.7.1)
• 第三十八条 评标可以使用固定标价评分法、技术评分合理标 价法、综合评标法以及法律、法规同意的其他评标方法。
• 3.1 雇主应任命工程师,工程师应履行 合同中指定的任务。工程师的职员应包 括具有适当资质的工程师和有能力承当 这些任务的其他专业人员。
6
监理定位
1.0.4 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合同必 需明确双方的使命权限。
按照法律、合同等文件,监督 实施。
替业主办事,为政府把关,
监督并帮助施工,落实完善
制定
7
制定、施工监理招标
• 世行贷款项目土建招标文件范本合同专 用条款中建议对FIDIC条款的修改有84处、 增加了19处。
25
26
(一〕以书面文字为准
• 交通部国内招标文件范本1999版、2003版均保 留了款和款的内容:
• 除另有规定外,在本合同中所指的任何单位或 个人发出或公布的任何通知,或予以批准、确 认、认证,或表示同意、否定,或做出决定、 任命,或提出要求和看法等均应是书面的,都 不应被无理扣压或拖延。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 署姓名和收到时间。
38
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
•逆编写者释义或 有利于非合同起 草方。
39
〔六〕对履约担保条款的修改
FIDIC的关键理念:无条 件担保
40
〔六〕对履约担保条款的修改
• 10.1 如果合同要求承包人为正确履行合同而 取得担保时,他应按投标书附录规定的金额在 收到中标通知书28天以内取得并向业主提交这 种担保。当向业主提交这种担保时,承包人应 把此通知给工程师。担保应采用本条件附件中 的或由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同意的格式。提供这 种担保的单位应经业主的批准。除非合同另有 规定,履行此条款的要求所必需的费用应由承 包人承当。
(一〕以书面文字为准
• 交通部国内招标文件范本1999版、2003版均保留 了款和款的内容:
• 各级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是书面的。由于某种 原因,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口头指令,承包人必需 执行此口头指令,但事后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 确认上述口头指令。如果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发出 口头指令的3天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的上述书面 确认,承包人应马上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工程师确 认上述口头指令。如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书 面要求后的3天之内没有以书面形式驳回上述确认,28
FIDIC理念与“路〞俱 进
•FIDIC合同管理理念,在 我国公路建设行业首次建 立了业主、承包商、监理 工程师三方权限和使命分 明的项目管理机制;
2
FIDIC理念与“路〞俱
进
• 目前我国公路建设普遍采 纳的“项目法人责任制〞、 “招标投标制〞、“建设 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实际上均来源于FIDIC的 这种传统模式。
单项工程项目合同价格的10%,并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 • (e)按合同第52条决定单价或价格; • (f)重大制定变更的批准。
• 无论有以上须取得业主批准的要求,如果工程师认为影响到人身或工程或四周财产安 全的紧急状况发生,他可在不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和义务状况下,指示承包人执行 和做任何他认为消除或减少风险的任何必要的工程或事情。虽然没有业主的批准,承 包人应马上服从工程师这样的指示。工程师应按合同52条,就这样的指示对合同价格 确定相应的增加,并通知承包人和抄送给业主。
41
对履约担保条款的修改
• 10.1 履约担保 • 删去通用条件原款,代之以: •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应向业主提供履约担
保以确保合同的合理实施。履约担保应采纳银行保函形式, 由 • (a)业主所在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分行或通过业主所在国银行的 外国银行开具,或 • (b)直接由为业主所接受的外国银行开具。 • 履约担保标示的货币种类和比例应与合同价格应付的种类和 比例相同。承包人向业主提交了这种担保后,应将此通知不能把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
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人不能把工程的任何一部分 分包出去。任何这类同意均不应解除承包人依据合同规 定应承当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并应将任何分包人、分包人 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和疏忽,视为承包人 自已、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并为 之负完全责任。但不应要求承包人就以下事项征得这样 的同意: • (a)提供劳务、或 • (b)采购符合合同规定规格的材料,或 • (c)合同中已明确分包人的工程中任何一部分的分包。
(二〕关于工程师权力的修改
• 工程师的使命和权力 • (a)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使命。 • (b)工程师可以行使合同规定或合同暗含的权力,但如
果业主任命工程师的条件要求工程师在行使任何这种 权力之前必需得到业主的具体批准,此种要求应在合同 条件的第二部分(译注:指专用条件)中予以具体规定。 否则工程师行使的任何这种权力则应被视为已得到业 主的事先批准。 • (c)除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 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
•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的约束,本合同亦 据此解释。
34
合同文件内容的修改
• 将款修改如下: • (A)解释和说明合同所依据的法定语言是英语。一切汉
语专有名词应用汉语拼音拼写。 • (B)在任何状况下都应认为,本合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内执行,各方面都应遵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法规,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不限于此): • ……。〔此条款于1989年四月修编……。〕
• 固定标价评分法,是指由招标人确定监理招标标段的公开标价, 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 至低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12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6.7.1)
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 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 至低排序,确定得分前二名中的投标价较低 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29
关于工程师权力的修改
• 2.1 工程师的使命和权力 • 工程师在采用第I部分规定的以下行动之前,应征得业主的专门 • (a)按合同第4条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 • (b)按合同第12条规定确认追加费用; • (c)按合同第44条确定延长工期; • (d)按合同第51条发出变更令,但以下状况除外:假如这种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不超过
17
18
一、世行土建招标文件范本内容
• 第1章 招标邀请书 •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 第3章 招标资料表 • 第4章 合同通用条款〔FIDIC〕 • 第5章 合同专用条款 • A.标准合同专用条款 • B.项目专用条款 • 第6章 技术规范 • 第7章 、第8章 、第9章 、第10章、第11章
13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6.7.1)
• 综合评标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 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进行评分、排序,确 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其中财 务建议书的评分权值应当不超过10%。
14
制定施工总承包
借鉴FIDIC的理念, 进行制定施工总 承包的试点。
15
16
4
FIDIC理念与“路〞俱 进
• 1999年FIDIC合同条款对“工 程师〞定义的修改与交通部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06版中对监理工 程师定位的统一
5
FIDIC理念与“路〞俱
进
• 1.1.2.6 雇主人员: 指工程师、第款 规定中提到的助手,以及工程师和雇主 的所有其他职员、工人和其他雇员;以 及由雇主或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作为雇主 人员的任何其他人员。
31
分包条款的补充
•4.1.1 分包的定义 •“施工队伍与承包人没有直 接隶属关系,且独立管理或 成建制地承当某一部分工程 施工的,应视为分包。〞
32
〔四〕合同文件内容的修改
• 5.1 在本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应有以下说明:
•
(a)用以拟定该合同文件的一种或几种语言,
和
•
(b)应用于该合同并据以对该合同进行解释的
35
〔五〕合同文件优先次序的完善
• 5.2 形成合同的几种条件,可以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 在出现模糊或矛盾时,则文件由工程师来作说明和调整, 他应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示。发生此状况时,除非合同 中有特别说明,形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应如下:
•
(1)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书;
•
(4)本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译注:指专用条件)
•
(5)本合同条件的第一部分;(译注:指通用条件)
•
(6)构成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它文件
36
合同文件优先次序的完善
•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删去通用条件中原有的(1)~(6), 代之以: –(1)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4)合同条件第II部分—专用条件; –(5)合同条件第I部分—通用条件; –(6)技术规范; –(7)图纸; –(8)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其它文件。
涉及26个方面 • 一般义务(第8、10、14、19条);
的问题。
• 责任的分担与保险的义务(第20条); • 开工与延期(第44条);
• 变更(第52条);
• 调价(第70条)。 24
五、FIDIC条款的基本内容
• 亚行、日本国际协办银行贷款项目土建 招标文件范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建议对 FIDIC条款的修改有38处、增加了10处;
19
二、亚行土建招标文件范本内容
• 第0篇 投标邀请书 • 第1篇 投标人须知
第2篇 合同通用条款〔FIDIC〕 第3篇 合同专用条款
• 第4篇 技术规范 • 第5篇、第6篇、第7篇、第8篇、第9篇 、 • 第10篇
20
三、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项 目土建招标文件范本内容
• 投标邀请书
• 第1篇 投标人须知
22
• 合同通用条款均选用FIDIC条款 或FIDIC演化条款;
• 合同专用条款均对合同通用条款 进行修改。
23
五、FIDIC条款的基本内容
• 项目专用条款常涉及的内容:
•
FIDIC条款共有
• •
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第2条); 分包与转让(第3、4条);
72条、194款, • 合同文件(第5条);
• 第2篇 合同通用条款〔FIDIC〕
• 第3篇 合同专用条款
• 第4篇 技术规范
• 第5篇、第6篇、第7篇、第8篇、第9篇 、
• 第10篇
21
二、公路土建招标文件范本内容
• 第1篇 投标邀请书 •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FIDIC演化〕 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
• 第5篇 技术规范 • 第6篇、第7篇、第8篇、第9篇、第10篇 、 • 第11篇
法律是何国或何州的法律。
• 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 则据以解释和说明该合同的那种语言应在第二部
分中予以规定,并在合同中指定为“主导语言〞。
33
合同文件内容的修改
• 款修改如下: • 5.1 语言和法律 • 本合同文件用英语拟定,如果本合同文件译成一种以
上的语言,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的那种语言是英 语,因而称之为“主导语言〞。然而,同国内投标人 〔国内和国外公司组成的联营体除外〕签定的合同, 由业主选择,也可采纳中文,并作为合同的主导语言, 但业主必需负责译成英文报送亚行备案。
37
合同文件优先次序的完善
•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删去通用条件中原有的(1)~(6), 代之以: –(1)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4)合同条件第II部分—专用条件; –(5)合同条件第I部分—通用条件; –(6)技术规范; –(7)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8)图纸; –(9)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其它文件。
3
FIDIC理念与“路〞俱
进
• 1999年FIDIC合同委员会对已在国际工 程中广泛使用的各类合同文本进行了 全面修订,重新编写出版了四册更为 科学严密和格式统一的FIDIC合同文本。 这些合同文本所适用的项目管理模式 更加广泛,为进一步探究适用于中国 公路工程的建设管理模式提供了新思 路和有效的参照。
借鉴FIDIC的QBS 理念,进行制定、 施工监理招标。
8
制定、施工监理招标
《公路工程勘察 制定招标文件范 本》
9
制定、施工监理招标
技术建议书:90 财务建议书:10
10
制定、施工监理招标
《公路工程施工监 理招投标管理办法
11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6.7.1)
• 第三十八条 评标可以使用固定标价评分法、技术评分合理标 价法、综合评标法以及法律、法规同意的其他评标方法。
• 3.1 雇主应任命工程师,工程师应履行 合同中指定的任务。工程师的职员应包 括具有适当资质的工程师和有能力承当 这些任务的其他专业人员。
6
监理定位
1.0.4 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合同必 需明确双方的使命权限。
按照法律、合同等文件,监督 实施。
替业主办事,为政府把关,
监督并帮助施工,落实完善
制定
7
制定、施工监理招标
• 世行贷款项目土建招标文件范本合同专 用条款中建议对FIDIC条款的修改有84处、 增加了19处。
25
26
(一〕以书面文字为准
• 交通部国内招标文件范本1999版、2003版均保 留了款和款的内容:
• 除另有规定外,在本合同中所指的任何单位或 个人发出或公布的任何通知,或予以批准、确 认、认证,或表示同意、否定,或做出决定、 任命,或提出要求和看法等均应是书面的,都 不应被无理扣压或拖延。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 署姓名和收到时间。
38
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
•逆编写者释义或 有利于非合同起 草方。
39
〔六〕对履约担保条款的修改
FIDIC的关键理念:无条 件担保
40
〔六〕对履约担保条款的修改
• 10.1 如果合同要求承包人为正确履行合同而 取得担保时,他应按投标书附录规定的金额在 收到中标通知书28天以内取得并向业主提交这 种担保。当向业主提交这种担保时,承包人应 把此通知给工程师。担保应采用本条件附件中 的或由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同意的格式。提供这 种担保的单位应经业主的批准。除非合同另有 规定,履行此条款的要求所必需的费用应由承 包人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