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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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
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10.29
•【字号】藏政发[2007]82号
•【施行日期】2007.10.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大机关
正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藏政发〔2007〕82号)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自治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自治区的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共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了23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占会议代表建议、议案总数的95.93%,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自治区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会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这些代表建议分别交由自治区政府系统28个部门办理。

截至2007年10月,年度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达到100%。

另外,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转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的1件建议,也按要求及时作了书面答复。

根据反馈的情况,绝大多数自治区人大代表对年度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现将自治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治区政府系统承办的自治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包括政法类12件、计划财经类65件、农牧林水类46件、工业交通类51件、文教卫生类31件、劳动人事类31件。

具体办理情况是: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6件,占19.49%。

这部分代表建议包括卫生、教育、文化方面8件,工资待遇、城镇医保、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面25件,农牧、安居工程、水电、交通方面13件。

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方面,针对占堆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部分城镇职工家属、子女就医问题列入城镇社区医疗范围的建议,根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草拟了《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草案)》。

参保对象包括具有我区城镇户口居住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上城镇(含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制度范围内的城镇居民;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含西藏民族学院学生)、区外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和西藏班学生(含高中散插班学生);职工家庭无业(失业)人员、转为城镇户口的被征地农牧民及具有城镇户口的未就业退役军人等。

此办法已经2007年7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农牧民安居工程贷款方面,针对益西卓玛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农牧民安居工程贷款期限较短的问题的建议,2007年3月,农行西藏分行出台了《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农牧民安居工程贷款暂行办法》(藏农银发〔2007〕46号),规定农牧民安居工程贷款期限原则上与政府的安居贷款贴息期限保持一致,但根据贷款人的实际偿贷能力和综合预期收益,也可合理确定并掌握在3年-10年内,从根本上解决了农牧民安居工程贷款期限较短的问题。

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我区累计发放农牧民安居工程贷款73,33亿元,共支持农牧民38,813户,总建筑面积达816万平方米。

在义务教育法实施办
法修订方面,针对阿旺次成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义务教育法实施实施办法的建议,为在新的起点上更好更快地发展义务教育,自治区人大、政府把现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已提上了议事日程。

2006年8月,自治区人大成立了由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厅组成的调研组,赴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自治区对三省一区的义务教育普及工作和立法情况进行了调研,为下一步修订工作奠定基础。

目前,《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送审稿)》已完成,现正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农牧区基层学校的意见,预计将于2007年底颁布施行。

(二)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133件,占56.36%。

这部分代表建议包括教育、卫生、文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面33件,安居工程、水电、农牧、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86件,生态环保、旅游、林业方面14件。

在农牧区兽防队伍建设方面,针对多吉次旦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基层农牧区畜牧兽医人员的建议,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和农业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农医发〔2005〕19号),2006年8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藏政发〔2006〕40号,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启动了全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方案》要求,“十一五”期间重点完善自治区、地(市)级兽医管理机构,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进县、乡兽医体制改革,乡镇兽防站人员编制一般掌握在6~8人。

2005年-2007年,自治区又从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中,通过考试录取221人,经培训后已全部充实到了乡镇兽医工作岗位。

此举加强了兽防队伍建设,对促进畜牧业持续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在就业服务信息化方面,针对次仁代表关于利用网络加强就业服务的建议,2007年4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
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0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7〕24号),要求“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要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实现信息化的要求,在2007年开通自治区人才信息网,并与国家和内地各省区市网站互联互通,实现教育、高校、人事、劳动网际链接、信息共享。

同时,加快建立各地(市)人才信息网,并逐步完善人才市场信息分析工作,强化高校毕业生供需情况分析,积极向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市场供需信息。

”目前,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正在积极筹备网站建设工作。

2007年自治区人事厅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内地兄弟省区市的做法,利用自治区教育厅创建的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对区外院校的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首次采用网上报名,及时准确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名参考信息,并提供网上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服务,极大地方便了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考。

在尼洋河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针对贡觉阿旺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尼洋河中上游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自治区相关部门编制了《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并报国务院批复。

目前,自治区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

对尼洋河中上游进行综合治理的部分建设项目已纳入《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

待国家批复后,自治区将抓紧实施。

(三)所提问题受目前条件限制或由于其他原因待以后解决的46件,占
19.49%。

这部分建议包括贸易、农牧、安居工程、水电、林业、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32件,工资待遇、卫生、教育、文化、旅游方面14件。

在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方面,针对尼玛丹增代表提出的关于日喀则地区雪莲工业贸易公司上马30万吨干法式水泥生产线改扩建工程的建议,我区根据国家鼓励建设干法水泥生产线、淘汰落后生产线和工艺设备的政策,正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相继建成了90万吨的干法生产线,还有60万吨的生产线正在建设之中,同时淘汰了
一部分机立窑生产线。

日喀则地区雪莲工业贸易公司上马的30万吨干法式水泥生产线改扩建工程在完成前期工作后,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核准。

但工业项目要求国家投资70%困难较大,应采取招商引资方式解决投资来源问题。

在项目执行中,自治区将按招商引资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给予扶持。

在日屋边贸市场建设方面,针对次仁央宗代表提出的关于日屋边贸市场二、三期工程建设的建议,结合全区21个边境县、49个传统边贸市场的实际情况,近年来,我区利用外贸发展基金3045万元,对11个边贸市场进行了改扩建(含日屋边贸市场一期工程建设,总投资200万元),但还有38个边贸市场未进行改扩建。

“十一五”期间,将通过中央预算内资金继续重点安排“十五”期间未改扩建的10个边贸市场。

目前,自治区商务厅正向国家申报将日屋口岸升为国家一类口岸。

待获得批准后,日屋边贸市场二、三期工程建设再行申报。

(四)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11件,占4.66%。

这些建议大部分涉及到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自治区政府已要求相关部门和有关地(市)县一定要做好各项工作,让农牧民群众真正了解到农牧民安居工程的有关政策,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与支持,避免产生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以确保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这一德政工程顺利开展。

二、主要做法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提高认识、统一交办、分别承办、严格责任、突出重点、认真答复”的办理要求,自治区政府系统认真部署,狠抓落实,顺利完成了自治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交给的建议办复任务。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领导高度重视,把办好代表建议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自治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闭会后,张庆黎书记、向巴平措主席等自治区主要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工作建议,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切实改进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迅速召开了人大
代表建议交办会,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吴英杰同志就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代表建议分别交给各承办单位办理。

会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时还印发了《办理代表建议的几点要求》,对代表建议答复内容、行文格式、办复时限、复文寄送、年度总结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要求。

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各承办单位按照交办会议的要求和部署,把办好代表建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确保办理工作及时展开,顺利进行。

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人大代表、政协提案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相关处室主办、办公室督办,分管领导具体把关、主要领导最终审定”的办理工作机制,抓紧安排任务,调整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队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卫生厅、建设厅等单位及时召开内部交办会,把任务层层细化到人,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真正做到“案案有人办,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自治区财政厅在全面分析、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年度办理任务。

自治区电力工业局、人行拉萨中心支行等单位也就做好年度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总的看来,自治区政府系统已经形成了“统一领导、归口办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办理工作格局。

(二)重点建议重点办理、重点问题重点解决。

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紧紧围绕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在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加大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力度,把15件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代表建议作为今年办理工作的重点。

为解决这些问题,有关承办单位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制定了专门计划,提出了具体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重点突破,做到重点建议重点办理、重点问题重点解决,带动和促进了自治区政府系统办理工作整体质量的提高。

自治区民宗委、卫生厅将重点建议办复
工作作为年度办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行督办,要求承办处室围绕代表反映的问题制定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工作步骤,确保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目前,这15件重点建议都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

加强承办单位与建议人的沟通联系,是增强相互了解、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保证。

针对以往与代表沟通联系比例偏低的问题,在今年的交办会上,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吴英杰同志要求,承办单位年度办理的代表建议在5件以下的,争取全部与建议人进行沟通联系;5件以上15件以下的,沟通联系率要达到70%以上;15件以上的,沟通联系率要达到50%~60%。

各承办单位在与代表沟通联系中,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通过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座谈等方式,以真诚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使人大代表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了解和支持,通过双方努力共同把工作做好。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人行拉萨中心支行等单位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率达到了100%。

人行拉萨中心支行在书面答复人大代表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通过电话联系、组织座谈和共同调研等途径,与人大代表进行广泛有效的沟通联系,实事求是地说明办理情况,诚心诚意地征询意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如,在与普布仓决代表进行电话沟通联系时,代表又提出了农牧民抵押贷款难的问题,人行拉萨中心支行在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向代表作出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得到了代表赞扬。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围绕代表反映的问题,组织工作组前往林芝地区开展调研,实地与代表进行联系沟通,面对面地交流情况,征求意见,得到了代表好评。

(四)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人大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一是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办理工作实施全程跟踪督办。

特别是对收到的2件反馈不满意的代表建议,逐一分析原因,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办理的具体要求,责成
有关单位再次办理、再次答复,直至代表满意和理解。

在督办桑珠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修建日准公路征地费、拆迁费、青苗补偿费等的建议过程中,针对桑珠代表反馈的“不满意”的意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要求承办单位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在条件允许可行的情况下,认真分析反思,研究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再次制订具体措施,使问题及早得到解决。

目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在和山南地区发展改革委核实征地拆迁涉及的相关工程量,并下达追加概算投资的批复文件。

对发生的征地拆迁费用,涉及群众部分拟从二期农村公路结余资金中调剂解决;集体部分拟由自治区和地区财政各解决一部分。

通过追踪督办,加快了建议办理进度,提高了办理质量,确保了办理成效。

在与代表联系后,代表对重新办理的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二是与部分人大代表特别是15件重点建议第一建议人直接取得电话联系,抽样了解承办单位执行代表联系制度情况。

据初步统计,今年办理工作中,自治区政府系统沟通联系代表共168人次(其中,电话方式沟通联系人大代表82人次,信函方式沟通联系人大代表52人次,座谈方式沟通联系人大代表13人次,其它方式沟通联系人大代表21人次),占自治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总数的71.2%,比去年提高了28.42%;共收到代表反馈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56件,占承办代表建议总数的23.72%。

代表沟通联系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得到了代表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

2007年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自治区人大代表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

如:极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落实措施还不够具体;业务指导跟不上,与协办单位协调不够,办理工作有待改进。

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积极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加快,自治区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
性不断提高,提出的代表建议越来越具有前瞻性、宏观性和战略性,自治区政府系统办理的难度也将越来越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给我们的办理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做好办理工作,确保办理工作年年做、年年新,不断取得新进步,再上新台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

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直接体现。

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规定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办法》要求,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好办理工作,把办好代表建议作为自觉履行政府职能,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大事来抓,切实办理好代表建议,力争建议办复率、领导审阅把关率、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新的办理模式。

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理工作程序,落实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

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既要坚持行之有效的办理方法,又要不断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同时,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办理人员素质,提高建议的办复质量。

通过《承办工作通报》、《西藏政务督查》,认真总结办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学习借鉴各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

继续探索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承办单位、
承办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代表建议的办复和落实。

(三)深入开展走访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议办复质量。

我们将继续坚持和深入落实代表联系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要以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建议、代表所提问题未能解决以及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作为重点,在通过电话、信函与代表沟通联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走出去、请进来”的力度,通过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座谈等多种形式,向代表面对面说明情况,征求意见,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办复质量,促进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

(四)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效率。

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办理工作与手头业务工作相结合,选择1~2件事关全区,与本单位工作密切相关,对本单位工作具有促进性的建议,制定计划,专门邀请或利用到基层调研等机会与代表一起开展专项调研,实地了解情况,深层次查找原因,与代表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把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重要内容,积极研究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改进自身工作。

(五)深入开展复查工作,提高代表满意率。

要把深入开展复查落实作为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的重要措施来抓,各承办单位对答复代表给予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要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答复意见的落实兑现。

从2008年开始,对承办单位答复“正在解决”、“已列入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争取在年内全部复查一遍,确保代表建议真正落到实处,提高代表满意率。

在复查工作中,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将采取听取汇报、重点督导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

督促有关单位改正“一件代表建议只答复一次”的模式,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甚至只答复、不落实的现象,使办理工作真正实现从回复型向落实型、数量型向质量型、就事论事型向举一反三型转变,不断提高落实率、满意率,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特此报告,不妥之处请指正。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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