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程报建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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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之八
8.1工程报建缴费指南
(2010年1月修订)
一、缴费须知
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缴齐有关费用(见后附《工程报建应缴费用一览表》)。
特别提示:市重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工程及其他绿色通道项目有关缴费手续请到市行政服务大厅36号、37号、38号窗口及大厅指定银行收费窗口办理,办理程序请参照下述其他项目办理程序。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工程,在向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后(详见指南3.4),领取《缴费通知书》;直接发包的工程,在向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提交申办施工许可的有关材料后(详见指南4.1),领取《缴费通知书》;
第二步:根据《缴费通知书》缴款:
A:缴款人携现金或支票以及《缴费通知书》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10号窗口缴款:
若以现金缴款,当场领取各项已缴费用的收款收据或发票;
若以支票托收缴款,当场领取托收银行出具的《票据受理回执》,同时领回经10号窗口银行工作人员签章的《缴费通知书》;若支票托收成功,3个工作日后凭《票据受理回执》返回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10号窗口领取各项已缴费用的收款收据或发票;
B:缴款人到本单位开户银行转帐缴款;若转帐成功,3个工作日后携转帐支票复印件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10号窗口领取各项已缴费用的收款收据或发票;
第三步:凭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10号窗口银行工作人员签章的《缴费通知书》或各项已缴费用的收款收据或发票,到1~3号窗口按规
定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进入绿色通道的工程优先办理。
四、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大厅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重大项目、政府投资工程及其他绿色通道项目在市行政服务大厅36号、37号、38号窗口办理)。
五、收费依据
见附件:《工程报建应缴费用一览表》。
六、重要提示
1、根据粤建管函(2008)464号文,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
2、所有应缴费用可先由工程发包人以一张支票的形式统一缴纳,其中属于工程承包人应当缴纳的费用由双方在事后自行清算;
3、通过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托收缴款的缴款人,应当确保托收票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若缴款人出现二次因票据瑕疵或出现一次因帐户余额不足甚至无余额造成托收不成功的,市住房和建设局将把该缴款人列入“黑名单”,此后不再接受其通过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托收任何应缴款项。
附:工程报建应缴费用一览表
说明:上述各收费项目中,根据市、区工程管理权限的分工到相应的报建受理部门缴费,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统一在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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