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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第659号公告的通知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第659号公告的通知

1
附件一:
鲁建安监…2008‟1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第659号公告的通知
各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科):
为加强对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指导,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技术市场的发展,加快推进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建设部于2007年6月发布了《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以下简称《技术公告》),该《技术公告》涉及建设事业节能、环保、信息、安全、质量等多个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共计395项技术,其中推广应用技术326项,限制使用技术37项,禁止使用技术32项。

公告中涉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的推广应用技术有第249至260、286项,限制使用技术有第32至
35
项、禁止使用技术有第21至29、31项等(具体内容见附件)。

这些技术的应用、限制和禁止使用对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必将产生极其深远影响。

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学习、研究公告精神,按照公告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防止违反规定使用限制使用技术和禁止使用技术,凡违反《技术公告》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有关单位进行处罚。

附件:1、推广应用技术部分
2、限制使用技术部分
3、禁止使用技术部分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建筑安全技术应用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省安监局,省建管局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08年2月25日印发
2。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1.08.10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8.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
改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水利部关于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阶段的总体部署,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1〕189号)和《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要求,省水利厅制定了《山东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水利厅
2021年8月10日附件:
·附件:山东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实施方案.doc
·附件:山东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实施方案.pdf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实施方
案》的通知.doc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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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目录汇总

浙江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目录汇总
浙价费〔2008〕109号
43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关于收取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问题的通知
浙价费〔2008〕296号
44
浙江省省级水利科技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
浙水财〔2009〕21号
45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水利厅 转发财政部国家进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综字〔2009〕12号
浙水河〔2008〕14号
84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征收与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浙财综合〔2009〕18号、浙水河〔2009〕1号
85
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收取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问题的通知
浙水办河〔2009〕1号
86
关于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分工的通知
浙水河〔2009〕20号
浙财农发字〔2005〕18号
25
关于印发《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农字〔2003〕228号
26
关于印发《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水农〔2004〕7号
27
关于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通知
浙水计〔2009〕171号
28
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达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34
省物价局、省水利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价工〔1996〕246号、浙水政〔1996〕402号
35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价费〔1997〕107号/(1997)财综37号
36

山东定额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新版

山东定额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新版

册说明一、第八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燃气等输送管道的安装工程。

其中给水以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燃气以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锅炉房、水泵房以墙皮为界。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2011;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2011;5.《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2005;6.《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7.《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1-2008;8.《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6-1988;9.《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10.《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1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1~209-2006;12.《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13.《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DXD37-206-2002;14.《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第二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15.相关标准图集和技术手册。

三、本册定额管道压力等级的划分:低压:O<P≤1.6MPa;中压:1.6<P≤lOMPa;高压:lOMPa<P≤42MPa;蒸汽管道P≥9MPa、工作温度≥500℃时为高压。

四、本册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单体试运转所需的水、电、蒸汽、气体、油(油脂)、燃气等。

2.配合联动试车费。

漆包线、纸包线、真空断路器、膜包线、丝包线、烧结线、

漆包线、纸包线、真空断路器、膜包线、丝包线、烧结线、

漆包线、纸包线、真空断路器、膜包线、丝包线、烧结线、高低压电气开关、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单位:山东华武电工有限公司(盖章)编制单位: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6月概述1、项目由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技术的不断进步,各种现代化设备的投入和使用,使得漆包线、膜包线、高低压电气开关、真空断路器等设备在发电、输电、变电、生产现场及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领域,应用日益广泛,发展空间非常广阔。

同时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蓬勃发展,电力设备装机容量的迅速增加,漆包线、膜包线、高低压电气开关、真空断路器等设备的需求量也随之增长。

山东华武电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经济开发区机电设备智造小镇双层车间北区七号,于2017年9月29日成立,主要经营范围为漆包线、膜包线、高低压电气开关、真空断路器等的生产与销售,铜排加工与出售等。

根据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前景,山东华武电工有限公司拟投资4800万元,建设“漆包线、纸包线、真空断路器、膜包线、丝包线、烧结线、高低压电气开关、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生产项目”。

项目厂房为租用成武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已建成两层车间(长100m、宽50m),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为10000 m2,租赁合同见附件3。

主要产品为漆包线、换位导线、纸包线、膜包线、高低压开关柜等,年产各类漆包线7000吨(含换位导线500吨),纸包线、膜包线4000吨,高低压开关柜2000面、加工铜排2.6吨,真空断路器1200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实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8)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类别。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取水专项整治的通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取水专项整治的通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取水专项整治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8•【字号】青政发[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取水专项整治的通告(青政发〔2010〕7号)为加强水资源管理,严厉查处无证取水、不缴纳水资源费等违法取水行为,保障水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0〕5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开展违法取水专项整治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专项整治时间为2010年7月至2010年11月。

专项整治的重点是非法打井、无证取水、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不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等违法取水行为。

二、2010年8月10日前,各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对照水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整治范围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违法问题的应当抓紧进行整改。

三、取水单位或个人需要补办取水手续或补交水资源费的,应当在2010年8月10日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主动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四、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执法力度,对拒不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自查自纠,并且继续拒缴、拖缴、欠缴水资源费或者虚报瞒报、不按实际取水量足额缴纳水资源费的单位或个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缴水资源费、拆除或者封闭取水工程或设施,并从重予以行政处罚。

依法拆除或者封闭取水工程或设施的,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五、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此次专项整治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安全专篇

安全专篇

安全专篇目录1 设计依据............................................................ - 1 -1.1 项目立项批复及安全条件审查意见 ............................. - 1 -1.2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 1 -1.3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 3 -2 建设项目概况........................................................ - 6 -2.1 概述....................................................... - 6 -2.1.1 设计原则........................................... - 6 -2.1.2 设计范围........................................... - 6 -2.1.3 项目简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4 建设项目组成....................................... - 6 -2.2 采用的主要工艺技术及与国内或国外同类项目技术对比情况........ - 8 -2.3 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包括产品、中间产品)名称及最大储量...... - 9 -2.4 工艺流程................................................... - 9 -2.4.1 工艺流程简介....................................... - 9 -2.4.2 主要装置和设施(设备)的布局...................... - 10 -2.4.3 上下游生产装置关系................................ - 10 -2.5 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 .................................... - 11 -2.5.1 给排水及消防...................................... - 11 -2.5.2 供电.............................................. - 11 -2.5.3 仪表及控制系统.................................... - 12 -2.5.4 电讯.............................................. - 12 -2.6 主要工艺设备.............................................. - 12 -2.7 外部依托条件.............................................. - 15 -2.8 所在地自然条件............................................ - 15 -2.8 项目周边环境情况 .......................................... - 17 -3 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 19 -3.1 物料危险性分析............................................ - 19 -3.2 可能导致泄漏、爆炸、火灾、中毒事故的危险源................. - 24 -3.3 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 - 25 -3.4 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存在的主要作业场所................... - 27 -3.5 装置、单元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 28 -3.6 重大危险源辨识............................................ - 28 -3.6.1 本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 - 28 -3.8 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说明 .................................. - 30 -3.9 安全评价报告分析结果 ...................................... - 31 -3.10 安全风险分析结果 ......................................... - 32 -3.11 相邻装置的互相影响 ....................................... - 36 -4 设计采用的安全设施................................................. - 36 -4.1 工艺系统.................................................. - 36 -4.1.1 工艺过程防泄漏、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腐蚀等措施- 36 -4.1.2安全控制措施...................................... - 39 -4.1.3 采取的其他工艺安全措施............................ - 41 -4.2 总平面布置................................................ - 41 -4.2.1 本项目与周边各主要车间或装置间距、标准规范符合性及采取的防护措施................................................ - 41 -4.2.2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 ................................ - 42 -4.2.3厂区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的设置............. - 43 -4.3 设备及管道................................................ - 43 -4.3.1 压力容器、设备及管道设计与国家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 - 43 -4.3.2设备、管道材料选择 ................................ - 44 -4.4 电气...................................................... - 44 -4.4.1 电源.............................................. - 44 -4.4.2火灾危险场所选择电气设备的防爆及防护等级........... - 45 -4.4.3防雷、防静电设施.................................. - 46 -4.4.4 其他电气安全措施.................................. - 49 -4.5 自控仪表及火灾报警 ........................................ - 50 -4.5.1应急或备用电源的设置; ............................ - 50 -4.5.2自动控制系统的设置和安全功能 ...................... - 50 -4.5.3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和报警设施的设置................. - 50 -4.5.4火灾报警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及应急广播系统....... - 51 -4.6 建构筑物.................................................. - 51 -4.6.1防火、防爆、抗爆、耐火保护等安全设施............... - 51 -4.6.2建构筑物的结构类型和特征 .......................... - 52 -4.6.3通风设施、泄压面积 ................................ - 55 -4.7 其他防范设施.............................................. - 55 -4.7.1防洪、防台风、防地质灾害、抗震等防范自然灾害的措施. - 55 -4.7.2防噪声、防灼烫、防护栏、安全标志、风向标的设置..... - 55 -4.7.3人体防护.......................................... - 58 -4.7.4采取的其他安全防范设施 ............................ - 59 -4.8 事故应急措施及安全管理机构 ................................ - 64 -4.8.1 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情况........ - 64 -4.8.2消防队伍的依托或者建设情况 ........................ - 64 -4.8.3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情况 ............................ - 64 -4.8.4应急救援措施...................................... - 65 -4.9安全管理机构............................................... - 68 -4.9.1安全卫生管理...................................... - 68 -4.9.2安全卫生教育...................................... - 69 -4.9.3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 69 -4.10 《安全评价报告》意见的采纳情况 ........................... - 72 -4.10.1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对策与建议采纳情况.............. - 72 -常规防护安全对策措施.................................... - 93 -职业卫生安全对策措施................................... - 101 -施工过程的安全对策措施................................. - 103 -10.2.2 对设立安全评价中提出的对策措施未采纳的情况说明.. - 119 - 5 结论与建议........................................................ - 120 -5.1 结论..................................................... - 120 -5.2 建议..................................................... - 121 - 附件1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 - 124 -附件2 项目所涉及物料安全数据表...................................... - 125 - 附件3主要安全设施一览表............................................ - 137 - 附件4 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5 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备案意见书附件6 总平面布置图附件7工艺流程图附件6设备平面布置图附件6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附件8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平面布置图1 设计依据1.1建设项目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1)《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夹投资备【511126130624】0031号)1.2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7)《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原劳动部[1995]56号)(8)《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原劳动部[1996]423号)(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10)《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安监[2010]52号)(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12)《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3)《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1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1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16)《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17)《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18)《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号)(1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2009年)(21)《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第55号)(22)《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2011年)(2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24)《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25)《剧毒化学品名录》(2002版)(2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2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2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2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3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1.3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489-2009)(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5)《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1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1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1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1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30-2010)(1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GB/T11651-2008)(19)《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 8196-2003)(20)《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21)《安全色》(GB2893-2008)(22)《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23)《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1995)(2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26)《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27)《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2-2008)(2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29)《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05)(3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 3036-2010)(31)《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 3033-2010)(32)《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33)《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34)《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1.4项目其他相关文件(1)《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乐山中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甲醇转换燃油(一期)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乐山中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甲醇转换燃油(一期)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及其备案文件(2)设计合同(3)业主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2 建设项目概况2.1 概述2.1.1 设计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定,采取完善、可靠的安全设施和措施,使项目达到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目标。

(建筑给排水工程)山东省给水用聚乙烯管道工程建设技术导则室外

(建筑给排水工程)山东省给水用聚乙烯管道工程建设技术导则室外

(建筑给排水工程)山东省给水用聚乙烯管道工程建设技术导则室外山东省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工程技术导则第一部分室外(报批稿)2003年济南目录1 总则22 术语和主要符号32.1 术语32.2 符号33 材料63.1 一般规定63.2 管材63.3 管件73.4 材料的装卸、运输及存放124 管道水力计算135 管道结构计算155.1 一般规定155.2 强度计算155.3 变形计算165.4 稳定验算165.5 管道纵向温度变形计算176 管道敷设186.1 一般规定186.2 管道布置186.3 沟槽开挖与基础196.4 埋地管道敷设及回填206.5 水中管道敷设216.6 插入管敷设227 管道连接与维修237.1 一般规定237.2 热熔对接连接237.3 电熔连接247.4 机械式连接和法兰连接247.5 管道的维修258 管道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268.1 一般规定268.2 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268.3 冲洗消毒279 管道系统的工程验收28附录A 给水用聚乙烯管材规格表29 附录B 聚乙烯给水管道水力坡降表32 附录C 验收记录表格38附录D 本规程用词说明391总则1.0.1为在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合理安装、使用聚乙烯(PE)管材及管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工程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一般地质条件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室外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导则适用范围为公称压力不大于1.6MPa,公称外径不大于1000mm,输水温度不大于40℃的输配水管道工程。

1.0.3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所用管材、管件、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等有效证件。

1.0.4从事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应资质。

1.0.5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山东省有关规定。

《山东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项目划分编制说明7.2

《山东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项目划分编制说明7.2

《山东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项目划分编制说明(集中供热部分)2017年7月目录册说明第一章管道安装113个子目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钢管安装共20个子目二、预制钢套钢复合保温管安装共16个子目三、直埋式预制保温管安装(热缩带接口)共20个子目四、直埋式预制保温管安装(电热熔接口)共15个子目五、套管内钢管安装共14个子目六、套管内直埋式预制保温管安装(热缩带接口)共14个子目七、套管内直埋式预制保温管安装(电热熔接口)共14个子目第二章管件、附件安装 106个子目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钢管件安装共20个子目二、预制钢套钢复合保温管件安装共16个子目三、直埋式预制保温管件安装(一)直埋式预制保温管件(热缩带接口)共20个子目(二)直埋式预制保温管件(电热熔接口)共15个子目四、穿墙处理(一)柔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共8个子目(二)刚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共12个子目(三)一般穿墙套管制作、安装共5个子目(四)直埋胶圈穿墙密封套袖安装共9个子目五、支架制作、安装共1个子目第三章阀门安装59个子目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法兰阀门安装共20个子目二、焊接阀门安装共20个子目三、齿轮、电动传动阀门安装共13个子目四、调节阀门安装共6个子目第四章集中供热容器具安装50个子目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补偿器安装(一)焊接补偿器共20个子目(二)直埋式预制保温补偿器共20个子目二、除污器安装共5个子目三、疏水器安装(一)单独疏水器(丝接)共2个子目(二)单独疏水器(焊接)共3个子目第五章绝热工程78个子目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保温(一)硬质瓦块保温共6个子目(二)纤维类制品保温共6个子目(三)管道毡类制品保温共6个子目(四)泡沫瓦块保温共6个子目(五)橡塑管壳、板保温共3个子目(六)阀门棉席被类保温共5个子目(七)硅酸盐内涂抹料保温共8个子目(八)直埋式预制末端套筒接头保温共6个子目(九)直埋式预制收缩端帽热缩接头保温共6个子目二、防潮层、保护层(一)防潮层共8个子目(二)保护层共12个子目三、布面刷油共6个子目附表:常用保温计算表第六章管道附属构筑物65个子目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定型检查井(一)无地下水共20个子目(二)有地下水共20个子目二、直埋阀门和放气井(一)直埋阀门和放气井--单井共2个子目(二)直埋阀门和放气井—双井共8个子目三、直埋固定墩共9个子目四、直埋管道保护盖板共6个子目总计471个子目册说明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第七册:“集中供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管道安装,管件、附件安装,阀门安装,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绝热工程,管道附属构筑物共六章。

山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山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环评资质等级:乙级环评证书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22号夏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DEZHOUSHIHUANJINGBAOHUKEXUEYANJIUSUO二O一六年二月目 录第一章总论……………………………………………………………………1-1 第一节编制依据…………………………………………………………………1-1 第二节评价目的和指导思想……………………………………………………1-7 第三节评价因子的筛选与评价等级的确定……………………………………1-8 第四节评价标准………………………………………………………………1-14 第五节评价范围………………………………………………………1-16 第六节敏感保护目标、评价重点…………………………………………1-16 第二章区域环境概况 ……………………………………………………… 2-1 第一节自然环境概况…………………………………………………………2-1 第二节社会环境概况…………………………………………………………2-5 第三节环境质量概况…………………………………………………………2-8 第三章拟建工程分析………………………………………………………………3-1 第一节工程概况……………………………………………………………… 3-1 第二节 污水处理规模的确定…………………………………………………3-7 第三节 工程建设内容………………………………………………………3-11 第四节原辅材料及公辅工程分析……………………………………………3-25 第五节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3-26 第六节工程分析小结…………………………………………………………3-32 第四章环境空气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4-1 第一节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1 第二节污染气象特征分析…………………………………………………… 4-8 第三节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4-12 第四节评价小结…………………………………………………………………4-20 第五章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5-1 第一节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5-1 第二节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5-10 第六章水环境影响评价………………………………………………………6-1 第一节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6-1第二节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6-5 第七章声环境及固废影响评价分析………………………………………………7-1 第一节声环境现状评价…………………………………………………7-1 第二节声环境预测与影响分析………………………………………………7-2 第三节噪声防治措施…………………………………………………7-7 第四节固废环境影响分析……………………………………………………7-9 第八章生态影响分析与评价………………………………………………8-1 第一节生态影响评价的目的…………………………………………………8-1 第二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8-1 第三节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与分析………………………………………………8-9 第四节生态环境保护措施…………………………………………………8-11 第四节固废环境影响分析……………………………………………………7-9 第九章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9-1 第一节施工期概况……………………………………………………………9-1 第二节空气环境影响分析……………………………………………………9-3 第三节声环境影响分析……………………………………………………9-7 第四节废水环境影响分析……………………………………………………9-10 第五节固废环境影响分析……………………………………………………9-13 第六节生态环境影响分析……………………………………………………9-15 第七节环境管理………………………………………………………………9-17 第十章环境风险评价……………………………………………………………10-1 第一节评价等级及环境风险识别…………………………………………10-1 第二节工程环境风险概率分析…………………………………………………10-9 第三节风险事故防范措施……………………………………………………10-11 第四节 环境安全防控体系……………………………………………………10-16 第五节 风险事故应急预案……………………………………………………10-25 第六节 环境应急监测方案……………………………………………………10-30 第十一章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分析……………………………………11-1 第一节污水处理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11-1 第二节废气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11-8第三节固废治理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11-11 第四节噪声治理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11-12 第十二章总量控制及清洁生产分析……………………………………………12-1 第一节污染物总量控制……………………………………………………… 12-1第二节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12-2 第十三年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3-1 第一节环境损益分析………………………………………………………13-1 第二节社会效益分析…………………………………………………13-3 第十四章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14-1 第一节环境管理………………………………………………………………14-1 第二节监测计划………………………………………………………………14-3 第三节环境绿化建设………………………………………………………14-5 第十五章公众参与……………………………………………………………15-1 第一节公众参与的目的、方式…………………………………………………15-1 第二节信息公开………………………………………………………………15-2 第三节问卷调查………………………………………………………………15-5 第四节报告书对公众意见采纳及不采纳情况的说明………………………15-8 第五节项目公示内容…………………………………………………………15-9 第十六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6-1 第一节风险识别………………………………………………………………16-1 第二节社会风险评价等级………………………………………………16-2 第三节 风险分析…………………………………………………………16-2 第四节风险防范化解措施……………………………………………………16-3 第五节风险应急预案……………………………………………………16-3 第六节小结……………………………………………………………………16-4 第十七章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综述……………………………………………17-1 第一节政策符合性分析…………………………………………………17-1 第二节厂址选择可行性分析…………………………………………………17-8 第三节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分析………………………………………………17-12 第十八章结论、措施与建议…………………………………………………18-1第一节结论…………………………………………………………………18-1 第二节措施…………………………………………………………………18-5 第三节建议…………………………………………………………………18-7附件:1、夏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附件一);2、夏津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附件二);4、夏津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附件三);5、夏津县国土资源局开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夏国土资函【2015】53号;(附件四)6、夏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规划选址意见;(附件五)7、污泥接收协议(附件六)。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6.01.22•【字号】鲁水政字[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勘察设计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水政字〔2016〕3号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现将《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山东省水利厅2016年1月22日附件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设计质量,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的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符合条件的勘察(测)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第四条需要政府审批、符合下列规模标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活动应当进行招标:(一)勘察、设计费单项合同估算价大于30万元人民币的;(二)勘察、设计单项费合同估算价低于30万元,但项目总投资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

第五条依法应当进行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项目审批程序,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应急度汛的;(三)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技术复杂或者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测)设计单位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9.11.07•【字号】鲁水规字〔2019〕4号•【施行日期】2019.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按照《省人大办公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现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山东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山东省水利厅2019年11月7日附件:山东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山东省区域用水总量监测办法》(SDPR-2015-0180001鲁水政字〔2015〕23号)2.《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试行)》(SDPR-2015-0180002鲁水政字〔2015〕25号)3.《山东省水文监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SDPR-2016-0180003鲁水政字〔2016〕2号)4.《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SDPR-2017-0180004鲁水规字〔2017〕4 号)5.《山东省非农业取用水量核定工作办法(试行)》(SDPR-2017-0180005鲁水规字〔2017〕5号)6.《山东省农村取水井安全管理及报废处置办法》(SDPR-2018-0180002鲁水规字〔2018〕2号)7.《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及评审工作管理办法》(SDPR-2018-0180003鲁水规字〔2018〕3号)8.《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论证报告(方案)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SDPR-2018-0180005鲁水规字〔2018〕5号)9.《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指导意见(试行)》(SDPR-2019-0180001鲁水规字〔2019〕1号)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山东省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SDPR-2014-0180001鲁水政字〔2014〕1号)2.《山东省水权交易实施管理办法(暂行)》(SDPR-2016-0180008鲁水规字〔2016〕3号)3.《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涉水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SDPR-2016-0180005鲁水政字〔2016〕11号)4.《山东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SDPR-2017-0180001鲁水规字〔2017〕1号)5.《山东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SDPR-2017-0180002鲁水规字〔2017〕2号)三、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SDPR-2014-0180003鲁水政字〔2014〕18号)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由省政府、省水利厅组建项目法人或厅直属单位直接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或者由省、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监督。

浙江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目录汇总

浙江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目录汇总

浙江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目录汇总—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面是赠送的中秋节演讲辞,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20 —中秋佳节演讲词推荐中秋,怀一颗感恩之心》老师们,同学们:秋浓了,月圆了,又一个中秋要到了!本周日,农历的八月十五,我国的传统节日——中秋节。

中秋节,处在一年秋季的中期,所以称为“中秋”,它仅仅次于春节,是我国的第二大传统节日。

—21 —中秋的月最圆,中秋的月最明,中秋的月最美,所以又被称为“团圆节”。

金桂飘香,花好月圆,在这美好的节日里,人们赏月、吃月饼、走亲访友……无论什么形式,都寄托着人们对生活的无限热爱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中秋是中华瑰宝之一,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

中国人特别讲究亲情,特别珍视团圆,中秋节尤为甚。

中秋,是一个飘溢亲情的节日;中秋,是一个弥漫团圆的时节。

这个时节,感受亲情、释放亲情、增进亲情;这个时节,盼望团圆、追求团圆、享受团圆……这些,都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主旋律。

同学们,一定能背诵出许多关于中秋的千古佳句,比如“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这些佳句之所以能穿透历史的时空流传至今,不正是因为我们人类有着的共同信念吗。

中秋最美是亲情。

一家人团聚在一起,讲不完的话,叙不完的情,诉说着人们同一个心声:亲情是黑暗中的灯塔,是荒漠中的甘泉,是雨后的彩虹……—22 —中秋最美是思念。

月亮最美,美不过思念;月亮最高,高不过想念。

中秋圆月会把我们的目光和思念传递给我们想念的人和我们牵挂的人,祝他们没有忧愁,永远幸福,没有烦恼,永远快乐!一、活动主题:游名校、赏名花,促交流,增感情二、活动背景:又到了阳春三月,阳光明媚,微风吹拂,正是踏青春游的好时节。

借春天万物复苏之际,我们全班聚集在一起,彼此多一点接触,多一点沟通,共话美好未来,与此同时,也可以缓解一下紧张的学习压力。

关于山东省水工程占用补偿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山东省水工程占用补偿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山东省水工程占用补偿收费标准的批复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6]192号2006-09-14省水利厅:你厅《关于申请制定水工程占用补偿费收费标准的函》(鲁水管字[2006]18号)收悉。

为加强水工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水工程行洪排涝以及综合效益的发挥,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省财政厅、物价局鲁财综[2006]6号批准立项,对占压、损坏水工程设施无法恢复的,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水工程占用补偿费,现就具体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凡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本省河道、水库大坝、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水、跨水、临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水工程管道、电缆等工程设施而占压、损坏原有水工程设施或使其丧失部分原有防洪排涝功能且无法恢复的,应当交纳水工程占用补偿费。

二、水工程占用分临时占用和长期占用,占用期在三年(含三年)以下的为临时占用、三年(不含三年)以上为长期占用,执行不同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三、水工程占用补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1、临时性占用:(1)占用堤防、大坝(包括堤顶、坝顶、堤坡、坝坡和马道)、灌排工程设施(包括灌排干、支渠以及闸坝、水电站、排灌站等),每平方米每月12元。

(2)占用滩地、护提地、库区地等,每平方米每月6元;占用水域,每平方米每月10元。

2、长期性占用,每平方米每年10元。

3、管线占用,每米每年50元。

四、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仍按照省水利厅、财政厅、计委、物价局鲁水财字[1998]4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占用补偿费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收费单位必须持有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收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占用补偿费当年有节余的,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六、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占用补偿费的收支管理,接受同级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9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9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9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健全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供水经营者(以下简称供水单位)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销售给用水户的天然水价格。

第四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区分不同情况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大、中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小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五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原则上按单个工程分别核定;同一行政区域内工程状况、地理环境和水资源条件相近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也可按区域统一核定。

第二章水价分类及构成第六条根据国家经济政策及用水户的承受能力,水利工程供水实行分类定价。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供水对象分为农业用水价格和非农业用水价格。

济南市城市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施工方案

济南市城市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施工方案

济南市城市自来水户表计量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庄凤琴审核:尹逊利批准:张秀国建设单位: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东宏达科技集团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二0一0年九月六日目录1 工程概况2 编制依据及原则2.1 编制依据2.2 编制原则3 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目标3.1 质量目标3.2 工期目标3.3 安全施工目标3.4 文明施工目标4、质量保证措施4.1 工程质量目标4.2 质量管理依据4.3 组织施工的指导思想5 施工部署5.1 项目部组织5.2 管理人员配备5.3 施工人员的配备5.4 设备机具的配备5.5 工程材料的进场计划6主要施工工艺6.1 施工前的准备6.2 材料进场检验7主要施工工艺7.1材料7.1.1基本要求7.1.2 管材7.1.3 阀门7.1.4 水表7.1.5 水表井盖7.1.6 消防设施7.2设计7.2.1一般规定7.2.2 新建住宅及有管道井住宅设计7.2.3 已建无管道井住宅改造的设计7.3 施工7.3.1 管道敷设安装7.4 热熔连接7.4.5 热熔承插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7.5 水表井砌筑7.5水表及表井内附件的安装7.6试压7.7清洗、消毒7.8 验收7.9竣工验收8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9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10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11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2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3环境保护措施14 降低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15 冬、雨季施工措施16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17施工水电用量计划18 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声的措施19服务承诺20 售后服务21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防护措施22 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1 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济南市城市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施工。

1.2 建设地点:济南市1.3建设规模:1万户1.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1.5质量标准:合格1.6工期要求:开工时间:2010年9月16日,4个月(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为准)1.7项目概况:1.7.1本次户表改造1万户,一户一表改造为多管多路方式,考虑实际户型种类较多,如:层数不同,每个单元户数不同。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利建设基金征收范围的通知-鲁政发[1999]5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利建设基金征收范围的通知-鲁政发[1999]5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利建设基金征收范围的通知
正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利建设基金征收范围的通知
(鲁政发〔1999〕59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省政府决定调整我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范围,不再对各级各类企业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据此,省政府决定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鲁政发〔1997〕81号)作相应修改,即:取消第六条“按各级各类企业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其他不变。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管理的各项规定,既要保证基金足额收取,又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使该项资金为我省水利事业的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本通知自1999年7月1日起执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
——结束——。

德育商厦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技术资副本

德育商厦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技术资副本

德育商厦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技术资副本工程名称:德育商厦办公楼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烟台市正太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山东蓬建建工集团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编制人:竣工日期年月日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核查表工程名称:德育商厦办公楼鲁JJ-005注: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底单位存,一份同意交底单位存。

鲁JJ-005注: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底单位存,一份同意交底单位存。

鲁JJ-005注: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底单位存,一份同意交底单位存。

鲁JJ-005注: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底单位存,一份同意交底单位存。

鲁JJ-005注: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底单位存,一份同意交底单位存。

鲁JJ-005鲁JJ-005注: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底单位存,一份同意交底单位存。

鲁JJ-005注: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底单位存,一份同意交底单位存。

技术交底记录鲁JJ-005注: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底单位存,一份同意交底单位存。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成品半成品材料合格证汇总表鲁SN—006施工单位:〔公章〕监理〔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GB 50319-2000A9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工程名称:德育商厦办公楼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统一印制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验收记录鲁SN—008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GB 50319-2000A9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工程名称:德育商厦办公楼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统一印制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验收记录鲁SN—008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GB 50319-2000A4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工程名称:德育商厦办公楼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统一印制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验收记录鲁SN—008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A4 阀门试验报验申请表工程名称:德育商厦办公楼编号: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阀门〔清洗〕试验记录鲁SN—011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室内给水管道隐藏报验申请表工程名称:德育商厦办公楼编号: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室内埋地给水管道隐藏工程验收记录鲁SN—012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纪录表鲁SN-043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室内给水埋地管道水、气压试验记录鲁SN—013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A4 埋地排水管道隐藏报验申请表工程名称:德育商厦办公楼编号: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室内埋地排水管道隐藏工程验收记录鲁SN—012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室内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鲁SN—014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A4 室内给水管道安装报验申请表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纪录表鲁SN-043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A4 室内给水系统水汽压试验报验申请表室内给水管道水、气压试验记录鲁SN—013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鲁SN—017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A4 室内给水管冲洗报验申请表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室内给水管道〔设备〕冲〔吹〕洗记录鲁SN—018采暖管道隐藏报验申请表工程名称:德育商厦办公楼编号:室内采暖管道隐藏工程验收记录鲁SN—012鲁SN-053.1鲁SN-053.2采暖埋地管水、气压试验记录鲁SN—013采暖室内管道安装报验申请表工程名称:德育商厦办公楼编号: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鲁SN-053.1鲁SN-053.2室内采暖系统水汽压试验报验申请表工程名称:德育商厦办公楼编号:室内采暖系统水、气压试验记录鲁SN—013散热器安装报验申请表工程名称:德育商厦办公楼编号: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采暖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和金属辐射板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卫生器具安装报验申请表卫生器具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鲁SN-050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鲁SN-051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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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验收细则1 总则1.1 为做好我省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明确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达标考核的申报和验收程序,根据《山东省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制定本细则。

1.2 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以下简称管理考核)的对象为经批准设立、直接管理水利工程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

考核工作的重点是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其中水库、河道堤防、拦河闸(坝)、泵站、防潮堤工程考核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灌区、调水(供水)工程考核工程管理、用水管理、组织管理和经营管理。

1.3 管理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管理考核的组织和达标考核验收工作。

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年度考核和达标考核申报、初验工作。

1.4 省规范化管理单位达标考核包括自查、初验、申报、验收、批准、复核等阶段。

2自查2.1 自查是指水管单位对照考核标准对自身管理工作状况的检查。

2.2 自查内容水管单位组织专门人员,成立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查,通过自查,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自查考核标准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山东省河道堤防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山东省水库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及《山东省拦河闸(坝)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山东省灌区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山东省泵站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对照考核标准,分析各考核项目的管理状况,逐项赋分,汇总后得出自查得分。

2.3 自查等级自查得分为900分以上(含900分),且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项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项总分的80%的,自查等级可自定为省一级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单位。

自查得分为800-900分(含800分),且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项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项总分的75%,自查等级可自定为省二级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单位。

省一、二级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单位,以下统称为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

2.4 编写自查报告和申报书水管单位按照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编写自查报告。

自查结果符合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条件的,填写《省级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单位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中的自查部分,并逐级上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3初验3.1 初验是指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申报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的初步验收。

3.2 组织单位初验组织单位为市(设区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自查报告和申报书后,应及时组织考核。

3.3 工作内容初验组织单位成立专家组,按照《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现场检查,查阅核实有关资料,逐项复核自查阶段的赋分,分析水管单位管理状况,提出初验意见并初定考核等级。

初验意见应反馈水管单位。

3.4 初验结果初验结果符合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条件的,初验专家组填写《申报书》中的初验专家组意见,组织单位填写单位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4申报4.1 申报是指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初验通过的单位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的申请。

4.2 申报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其管理的水利工程应为大中型水库、骨干河道堤防、大中型拦河闸(坝)、泵站、灌区、调水(供水)工程及二级以上防潮堤工程。

骨干河道名录详见《考核办法》4.3 申报省一级规范化管理单位的,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直接管理水利工程的水管单位;(二)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并通过验收;(三)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利部《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和《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四)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鉴定,且鉴定结果达到二类以上标准或经过除险加固达到二类以上标准;(五)河道堤防工程达到设计标准的,或虽未达到设计标准,但遇标准内洪水连续5年未发生重大险情;(六)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3年以上;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且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2年以上。

4.4 申报省二级规范化管理单位的,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水库、水闸工程符合4.3中第(3)(4)项规定,或经安全鉴定为三类但除险加固、更新改造主体工程已通过验收;(二)河道堤防工程符合4.3中第(5)项规定。

4.5 申报部门初验定为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的,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验收。

4.6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文件、申报书及自查报告。

一式两份。

5验收5.1 验收是指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初验定为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的考核验收。

5.2 组织单位验收组织单位为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5.3 专家组组成(一)验收专家组成员应从全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专家库中抽取,其人数不得少于验收专家组成员的三分之二,其余三分之一也必须是长期从事水利工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一般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被验收单位所在市的专家不得参加专家组。

(二)验收专家组成员应包括工程管理、水工、机电、金属结构、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三)验收专家组人数按工程规模确定,一般为5~9人。

5.4 验收程序(一)验收启动会由组织单位主持,专家组全体成员和被验收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1)提出验收工作要求和程序;(2)宣布专家组组成名单、确定专家组长及专家分工;(3)宣布验收工作纪律。

(二)专家组考核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听取汇报听取被验收单位自查情况汇报(15~20分钟多媒体汇报)和初验组织单位汇报初验情况。

(2)现场检查专家组组长组织专家按照分工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

(3)查阅资料对照考核标准,查阅、核实有关资料。

(4)专家质询专家就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向被验收单位有关人员质询。

(5)讨论、赋分专家按照分工汇报有关情况。

专家组根据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质询等情况,讨论、研究管理单位的管理状况,分析赋分因素并确定合理缺项等。

专家组按照分工,分别提出赋分的初步意见。

各专家参考赋分初步意见独自赋分,并填写《水库(河道、闸(坝)、灌区、泵站)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赋分表》。

填写《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赋分汇总表》,汇总得分(算术平均),拟定等级。

(6)起草验收意见。

专家组起草验收意见,对管理工作提出评价意见,确定等级,并与被验收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交换意见。

(三)验收总结会由组织单位主持,参加验收开幕大会的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1)专家组组长通报考核验收情况并宣读验收意见;(2)专家组填写《省级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单位考核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见附件),专家组长签字;(3)专家组成员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专家组成员表》上签字;(4)被验收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发表意见;(5)组织单位总结。

5.5 验收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一)在考核管理多种类型工程的水管单位,按工程类别分别考核,最后根据各类别工程平均分值确定水管单位的验收等级。

(二)关于合理缺项对照考核标准,水管单位无某项管理内容,或工程设计文件中无某项建设内容,则该项目视为合理缺项。

合理缺项得分按下述方法确定:合理缺项得分= [合理缺项所在类得分/(该类总标准分- 合理缺项标准分)] ×合理缺项标准分。

6批准6.1 批准是指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验收通过的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的认定。

6.2 公示通过考核验收拟定为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的,在省水利厅网站上公示七天。

6.3 批准在公示规定的时间内无异议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为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下发批准文件,并颁发标牌和证书。

7复核7.1 复核是指对批准为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管理工作的再考核。

7.2 组织单位复核组织单位为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对确定为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每3年组织进行一次复核或抽查。

7.3 复核结果复核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见附件),填写《省级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单位复核报告》(见附件)。

复核或抽查结果达不到原定等级标准的,取消其原定等级,收回标牌和证书。

8其他8.1 已确定为省一、二级的水库、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其工程经新一轮安全鉴定达不到二类以上标准的,取消其原定等级,收回标牌和证书。

8.2 已确定为省一、二级的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遇标准内洪水工程发生重大险情的,取消其原定等级,收回标牌和证书。

8.3 考核各阶段责任单位应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申报、验收、复核材料式样及要求省级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单位申报书单位名称申报等级填表日期填表说明一、自查1.此部分由水管单位填写。

2.工程类型:指水库、闸(坝)、河道堤防、灌区、泵站工程等。

3.工程概况:工程规模、任务、建设标准、建设时间、主要建筑物、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管理设施等,除险加固情况,现状工程安全状况及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4.水管单位基本情况:管理体制、组织机构、人员及财务收支等情况。

5.奖惩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填写荣获县级以上奖励情况、违纪违规情况、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等。

6.自查情况:按照考核标准,简述各项考核内容的执行情况,说明扣分原因;根据自查得分,确定自查等级。

二、初验1.此部分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2.专家组初验意见:包括现场检查,查阅核实有关资料,复核自查阶段的赋分情况,分析水管单位管理状况,确定初验等级。

一、自查二、初验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初验专家组成员23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自查报告(水管单位名称)年月日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自查报告提纲前言一、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工程规模、任务、建设标准、建设时间、主要建筑物、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管理设施等,除险加固情况,现状工程安全状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二)管理单位基本情况管理体制、组织机构、人员及财务收支等情况。

二、工程管理情况工程管理的主要情况,包括水管体制改革、规章制度建设、调度运行、维修养护、管理经费保障等内容。

三、考核工作情况本单位近年来开展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情况。

四、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自评、自查情况根据《山东省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对下述四个方面自评、自查得分情况的说明。

(一)组织管理(二)安全管理(三)运行管理(四)经济管理灌区工程为工程管理、用水管理、组织管理和经营管理四个方面。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经过自评自查,在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措施。

六、结论上述情况的简要总结,并提出自查等级。

附件:1、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赋分汇总表2、枢纽工程平面布置图3、工程设施、管理设施平面位置示意图省级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单位考核验收报告单位名称验收等级验收单位验收日期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专家组成员表32专家组验收意见提纲一、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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