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情况表注:1、受理时限:各县区旅游局自受理旅行社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应作出书面答复。
所需两份,县区旅游局、市局各留存一份。
2、设备要求:联网电脑1台以上;电话2部以上(其中一部传真电话);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必要办公桌椅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