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专用设备及技术服务费抵减增值税实务16问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是指企业在实施增值税税控政策过程中需要购置税控专用设备和支付技术维护等相关费用。
这些费用对于企业来说是必需的,因为只有购置了税控专用设备并进行技术维护,才能够顺利地开展增值税税控工作。
首先说一下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是指由国家财政、税务、工商主管部门推荐的税控系统专用硬件设备。
因为税控专用设备能够实现信息的实时传输和管理,强制企业在开票时必须通过税控系统开具发票,并能够将发票信息实时上传至税务部门,从而有效的防止了虚开发票、漏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所以,税控专用设备是推广税控政策非常重要的举措,是企业履行社会义务、提高税务管理水平的必需设备。
其次说一下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
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是指为了保障税控系统正常运行,涵盖了硬件设备维护和软件维护两方面的内容。
其中,硬件设备维护包括税控专用设备硬件的维护和保养,主要包括清洁和维护税控专用设备,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和部件等内容。
而软件维护则包括税控系统软件的升级、修理和维护等,主要是针对税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进行修复,保证税控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由于税控系统属于高质量的软硬件集成,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故障的可能性,所以对系统进行及时的技术维护和保养就显得尤为重要。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购置税控专用设备和支付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用时需要认真审慎,以确保选择了合适、优质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首先,要了解税控设备的品牌、质量和使用性能,以此为依据选择出适合自身企业的税控设备;其次,要了解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商的维修能力、服务速度和口碑,以此为依据选择出值得信赖的服务商。
最后,企业要注意分析税控设备价格和服务费用,并合理优化资源的配置,以此为依据制定出合理的采购计划。
总之,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是企业在实施税控政策过程中不可避免需要支出的费用。
会计干货之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
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
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
会计经验:一般纳税人税控专用设备和技术费用抵减税额政策、会计处理、申报表及案例
一般纳税人税控专用设备和技术费用抵减税额政策、会计处理、申报表及案例政策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根据上述文件规定,2011年12月1日以后,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具体抵扣进项税额还是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分以下几种情况:(1)纳税人初次购买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得进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2)纳税人非初次购买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按规定进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得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3)购买非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如打印机和电脑),按规定进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得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4)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会计处理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1.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当期,没有简易计税项目或一般计税方法项目需要缴纳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管理费用税控技术维护费等科目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或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计入的对应科目;支付技术维护费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直接冲减计入支付技术维护费入账科目.2.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当期,只有简易计税项目或者简易计税项目应纳税额可全额抵减完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减免税款)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管理费用税款技术维护费等科目3.购买或支付当期没抵减完,后期有简易计税项目,用抵减简易计税项目应纳税额时,建议红冲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未抵减完金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红字)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减免税款)需要提醒的,一般纳税人抵减的纳税期只有简易征收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包括在可抵减的应纳税额内,防伪税控设备维护费公司可以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4.购买或支付当期没抵减完,跨年结转,需要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余额结转该科目年初数.备注: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同时当期抵扣不完可以结转下期抵扣,没有抵减期限限制,另是购买全价全额抵减企业应纳税额.账务处理案例【例】2017年5月提供物业服务一般纳税人,用银行存款支付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880元(含税价)、购买打印机2340元(含税价)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400元),取得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金额栏3129.50元,税额栏490.50元.会计处理如下:其中金额栏3129.50元=880÷(1+17%)+2340÷(1+17%)+400÷(1+6%)税额栏490.50元=880÷(1+17%)x17%+2340÷(1+17%)x17%+400÷(1+6%)x6% 1.支付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时,当月认证但是申报进项税额转出:借:管理费用1129.50固定资产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467.8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22.64贷:银行存款3620借:管理费用150.5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其他)150.502.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280贷:管理费用1280假设2017年5月纳税人只有简易计税项目或者简易计税项目应纳税额可全额抵减完.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减免税款)1280贷:管理费用1280【特别提醒】这个案例中隐含了很多增值税基本常识,比如:物业服务销售适用税率6%,可以抵扣17%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一张专用发票上可以同时开17%和6%的等等知识.申报表填写1.当期按照说明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第1行,当期抵减不完,下个纳税期抵减也需要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第1行;2.按照说明填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3.当期抵减的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月数栏. 兰州财经大学苏强教授点评:文章中关于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费用以及缴纳技术维护费用当期会计处理,我认为应该首先核算购买设备和支付维护费用的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和技术维护费,贷:银行存款;其次,再依据财税2012第15号文件和财会2016第22号文件规定,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管理费用--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和技术维护费.这里不主张按照陈老师文章中提到计入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因为尽管对当期损益没有影响,但是影响到了利润表列报项目,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收入是两个不同的列报项目,如果计入营业外收入不仅不符合财会2016第22号文件规定,而且造成报表项目列报错误,对财务报表分析极为不利(因为混淆了经常性损益和非经常性损益).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税控专用设备及技术服务费抵减增值税实务16问
税控专用设备及技术服务费抵减增值税实务16问1、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及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可以抵减增值税吗?答: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抵减增值税和进项税额抵扣是同一概念吗?答:不是同一概念。
抵减增值税是指全部费用(价税合计)一起抵税,进项税额抵扣指的是税额部分的抵扣。
3、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以抵减增值税吗?答:不可以,该费用由纳税人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4、防伪税控系统全面升级更新报税盘***元可全额抵减吗?答:可以5、可以抵减增值税的专用设备具体包括哪些?答: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和传输盘。
6、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及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是否可以抵减增值税?答: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升级版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服务费都可以抵减增值税。
7、购买税控设备包括总分机,总分机一并购买,分机能否全额抵减?答:初次购进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也可进行全额抵减。
8、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的电脑和打印机、以及支付的电子申报系统的技术服务费,能不能全额抵减增值税?答:不可以。
电脑、打印机属于通用设备,不属于可全额抵减的范围。
但一般纳税人购买电脑、打印机如用于增值税项目且取得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申报进项税额抵扣。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精选题库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精选题库答案单选题(共60题)1、某税务师于2020年1月对企业2019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企业2019年12月将自产的产品(含税市场价33900元,成本20000元)用于销售部门职工个人福利,作出以下会计分录:A.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0B.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00C.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1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125D.借:库存商品 13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00【答案】 D2、2020年3月法国人亚瑟(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甲公司获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0000元,甲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是()元。
A.32000B.40000C.56840D.72000【答案】 C3、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新加坡甲公司向中国企业出租在马来西亚使用的产品生产线B.瑞士乙公司向中国企业转让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C.中国境内丙公司销售位于泰国的厂房D.日本丁公司授权中国企业在日本使用其商标【答案】 B4、根据凭证、账簿、报表之间的相互关系,对账证、账表、账账、账实的相互勾稽关系进行核对审查的一种方法是()。
A.比较分析法B.控制计算法C.核对法D.查询法【答案】 C5、出售旧房及建筑物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其扣除项目金额中的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应按照()计算。
2024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4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40题)1、下列车辆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A.沙滩车B.雪地车C.高尔夫车D.乘用车【答案】 D2、关于纳税人欠税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抵押权人、质权人可以要求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有关欠税的情况B.欠税金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C.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对欠税的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D.税务机关清收欠税时税收优先于所有抵押权、质权执行【答案】 D3、下列关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的处理,不正确的是()。
A.通过“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B.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C.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不含税收入作为销售额,不能减除亏损D.转让金融商品当月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答案】 C4、(2017年真题)某公司拖欠 2016年度增值税 42万元,催缴无效,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 2017年 3月,税务机关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扣缴所欠税款,这一行政行为属于()。
A.提供纳税担保B.税收保全措施C.强制执行措施D.税务行政协助【答案】 C5、某企业采取折扣销售方式销售商品,已知该商品原价100万元,企业为购货方提供的商业折扣为10%,发出货物时收到银行存款,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以下账务处理正确的是()。
A.借:银行存款 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B.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C.借:银行存款 90 财务费用 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D.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 营业外收入 10【答案】 A6、税务师代理某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事宜,该企业来源于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已预缴税款50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10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20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为()万元。
会计实务: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税收征管的17个热点问题(北京国税2018年2月12366解答)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税收征管的17个热点问题(北京国税2018年2月12366解答)货劳税热点问题(2018年2月)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跨境免税服务是否需要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答:根据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填报说明,“出口免税”一栏,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跨境免税服务不填写此表,只需要填写主表第13、14栏即可。
2.广告公司拆除建筑物上的广告牌属于什么服务?答:拆除建筑物上的广告牌按照提供“其他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3.财税〔2016〕140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三)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对于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有无明确的时间段,是国土局将联合体转到项目公司的时点,保持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还是项目公司自始至终就必须保证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时,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4.外地企业收到很多从北京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上面的开票人、收款人和复核人都是空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是否可以出具给该企业官方的证明或者文件来证明该种发票可以正常使用?答:无需开具证明,可正常使用。
5.如果还未取得对方纸质发票信息,但是已经在发票查询平台可以查询到该发票信息,是否可以抵扣?答:纳税人必须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才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或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勾选。
6.企业已经三证合一,没有在国税变更纳税人识别号,但是在海关已经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正常比对抵扣吗?答:可以抵扣,关于三证合一新旧号码关联不对问题,征管已在系统中设置专有功能。
202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模拟试题16
202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模拟试题16姓名年级学号题型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判断题计算题附加题总分得分评卷人得分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情形中,导致涉税专业服务法律关系变更的是()。
A.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B.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被注销资格C.委托人死亡D.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造成涉税服务错误的解析:选项BCD:属于导致涉税专业服务法律关系终止的情形。
2.企业可以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内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A.30 日B.60 日√C.3 个月D.90 日解析:企业可以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3.依据国家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满足委托人特定目标提供的税收策划方案和纳税计划,属于()涉税服务业务。
A.一般税务咨询B.专业税务顾问C.税收策划√D.纳税情况审查4.下列关于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A.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按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纳税人因有某些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2 个月(60 天)C.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特殊困难包括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D.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 3 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解析: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选项 A 错误;纳税人因有某些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选项 B 错误;特殊困难包括:(1)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2)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选项 C 错误。
关于技术服务费抵减增值税 (中税网)
关于技术服务费抵减增值税
您好,请问关于技术服务费抵减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应怎样做
回复如下:
专家回复:贵公司支付的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技术维护费,贷:银行存款(现金);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管理费用。
专家分析: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第四条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政策理解与实务处理
响 并不大 ,考 虑 发生 税法 与会 计
差 异 情 况 下 后续 操 作 的复 杂 性 ,
由于专用 设 备的购 置 费用在 应纳 税额 中抵 减后 ,其 成 本 的承
在 实 际操 作 中 ,绝 大 部分 纳税 人 担 主体 已经变 更 为 国家 ,为 防止 会 自动 放弃 享受 此项 优 惠 ,将 税 企 业与 专用 设备 供应 商之 间可 能 控 系 统 设 备 与其 他 资产 一 样 , 通
三、 会计 实务 处理
2 .此 项资产 由于成本抵减 了 增值税应纳税额 , 在财务报表 中的 折 旧, 其账面价值也体现 为 0 使计 , 税 基础 与账面价 值保 持一致 。 3 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 》 .《
正常报损之 后确实需要 新购置 的,
根据 财税 [0 2 1 文件精 神 , 2 1] 5号
力度是 前所未 有 的 。
二、 文件 要点 ( ) 减政 策仅 限于初 次 购 一 抵
买增 值 税 税 控 系统 专 用 设 备 f 包
设备 发生 的费用 ,准 予在 当期计 算缴 纳 所 得 税 前 一 次性 列支 ; 同
▲ 刘 叶 明
时可 凭购货 所取 得 的专 用发 票所 注 明的进项 税额 从增 值税 销项 税
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 增值税税额有 关政策 的通 知》( 财 以后,该文件规范事项 已经涉及到 号文件 , 2 1 年 1 自 01 2月 1日起 ,
次购买 费用 不允 许进 行抵 减 。与
用质 量 问题 ,文 件 第 四 条规 定 :
根据 新发 布 的财税 [0 2 1 此 同时 ,为解 决专用 设备 正 常使 2 1] 5 “自购 买 之 日起 3 内 因质量 问 年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的规定,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五、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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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有关税收和会计处理主要如下。
购置设备应为初次购买按照规定,可以抵扣的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必须是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022年-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模拟题库及答案下载
2022年-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模拟题库及答案下载单选题(共30题)1、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暂停或者终止相互协商程序的,应当书面通知省税务机关。
负责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内,向企业送达暂停或者终止相互协商程序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A.10日B.10个工作日C.15日D.15个工作日【答案】 D2、下列关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B.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C.大病医疗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每年在80000元限额内扣除D.子女教育支出,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答案】 C3、(2016年)2020年5月将自产加湿器作为福利发放员工,成本20000元,市场不含税价50000元,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6500 货:主营业务成本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B.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565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0C.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52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D.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26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答案】 B4、(2019年)下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的是()。
A.继续教育B.住房贷款利息C.赡养老人D.大病医疗【答案】 D5、下列关于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说法错误的是()。
A.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10年B.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C.未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规定的期间内平均摊销D.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答案】 C6、甲厂系由乙公司和丙商场共同投资的食品生产企业。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全额抵减流程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操作流程【政策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税控系统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 号),该纳税人购买税控设备和支付当年服务费金额合计 820 元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注意事项】1、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支付的费用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纳税人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一般纳税人抵扣方式:【系统配置】【业务描述】例 1、2016 年 5 月,纳税人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获批,购买税控设备和支付当年服务费金额合计 820 元,本月应纳税额 500 元。
2016 年 6 月,该纳税人应纳税额 700 元。
【表样填写】1、将本期发生的 820 元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第 1 栏第2、3 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500 元填入第 1 栏第 4 列(因本期应纳税额 500 元,小于本期应抵减税额820元,因此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为 500 元);未抵完的余额320元填入第1栏第5列。
2、将本期发生的 820 元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分别填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 1、2 栏第 2、3 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500 元分别填入第 1、2 栏第 4 列;未抵完的余额 320 元分别填入第 1、2 栏第 5 列。
3、将本期应纳税额 500 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 19 栏“本月数”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500 元填入第 23 栏“本月数”列。
4、2016 年 6 月,该纳税人应纳税额 700 元。
税控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6问
税控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6问大部分企业基本上只要开票报税,都需要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继而发生一些税控维护费。
关于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以及支付技术维护费在全额抵减过程中,还有很多小细节,今天我们看下遇到这些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处理:1. 问:不是初次购买税控盘支付的费用,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吗?答:不可以!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举个栗子:A企业为货物销售按月申报一般纳税人,由于企业的办税人员不小心导致税控盘丢失,缴纳了1万元的罚款,同时为了尽快恢复正常经营开票,该企业8月份又购买了税控盘,并取得了专票,本次的费用是不适用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额抵减的!2. 问:抵减增值税和进项税额抵扣是同一概念吗?答:这个点是很多人容易搞混的,不是同一概念。
抵减增值税是指全部费用(价税合计)一起抵税(增值税应纳税额),进项税额抵扣指的是税额部分的抵扣。
再举个栗子:B公司是一般纳税人,8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为8000元,首次购买的税控盘取得专票,可以抵减280元的增值税,那实际甲公司只需要缴纳8000-280的税款,这叫全额抵减;进项税额抵扣指的是在增值税环节,用来抵扣纳税人销项税额的,比如甲公司销项税额10000元,进项税额可抵扣2000元。
不知道大家是否能正确理解这两个概念!3.问:可以抵减增值税的专用设备具体包括哪些?答: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和传输盘。
4.问:购买税控系统设备抵减增值税是否需要取得专票?答:纳税人(含小规模)购置升级版的税控设备,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减。
(不需要认证勾选,直接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实务中,取得税控设备普票的也可以全额抵减,建议最好去大厅进行备案登记)纳税人(含小规模)支付税控系统的技术维护费,取得发票无特别要求,专票普票都可以,都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
办税指南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报相关问题详细解答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报相关问题详细解答有关《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报的相关问题,下面是有关问题的详细解答资讯,欢迎大家阅读与了解。
问:哪些纳税人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答: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问:什么时候开始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答:“23号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因此,申报所属期2015年6月的增值税时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问:所有增值税减免税享有情形都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吗?答:不是,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也就是当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才不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其余情形都需要如实填报。
问:明细表中“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和“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该怎么填报?答:“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和“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减征或免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问:“减税项目”中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有哪些表间关系?答: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的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的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3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问:“免税项目”中“出口免税”栏次如何填报?答: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此栏。
一般纳税人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
财税【2012】1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2012.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专用设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
五、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如何填报本表?
4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如 何填报本表?
: 根据纳税人业务情况,该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具体填列如下
5
正常销售情况如何申报?
: 根据纳税人业务情况,该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具体填列如下(忽略累计数)
2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如 何填报本表?
解析:在本案例中该纳税人购领税控设备和支付当年 服务费金额合计1050元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本期可抵减的专用设备款金额:600元 可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金额:1050 – 600 = 450元
3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如 何填报本表?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如 何填报本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如 何填报本表?
例:2019年12月,纳税人被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当月购买专用税控设备和支付当年服务费金额合计 1050元,本月应纳税额600元。
注意:当第19栏为0时,23栏无法填入任何数字,此时附表4、明细表本期实际抵减额都修改为0,结转 下期抵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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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控专用设备及技术服务费抵减增值税实务16问
1、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及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可以抵减增值税吗?
答: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抵减增值税和进项税额抵扣是同一概念吗?
答:不是同一概念。
抵减增值税是指全部费用(价税合计)一起抵税,进项税额抵扣指的是税额部分的抵扣。
3、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以抵减增值税吗?
答:不可以,该费用由纳税人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4、防伪税控系统全面升级更新报税盘***元可全额抵减吗?
答:可以
5、可以抵减增值税的专用设备具体包括哪些?
答: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和传输盘。
6、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及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是否可以抵减增值税?
答: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升级版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服务费都可以抵减增值税。
7、购买税控设备包括总分机,总分机一并购买,分机能否全额抵减?
答:初次购进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也可进行全额抵减。
8、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的电脑和打印机、以及支付的电子申报系统的技术服务费,能不能全额抵减增值税?
答:不可以。
电脑、打印机属于通用设备,不属于可全额抵减的范围。
但一般纳税人购买电脑、打印机如用于增值税项目且取得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申报进项税额抵扣。
9、购买税控系统设备抵减增值税是否需要取得专票?
答:纳税人(含小规模)购置升级版的税控设备,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减。
纳税人(含小规模)支付税控系统的技术维护费,取得发票为普通发票,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
10、一般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及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全额抵减增值税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还能同时抵扣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及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1、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税额,取得的专用发票是否需认证?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用于抵税的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并不直接起着抵扣进项税额的作用,未明确是否需经认证。
因此,对于其是否还需要经税务机关认证各地的规定并不相同。
执行中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以下地方政策供参考: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专用设备,取得填开日期在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退票重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专用设备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认证。
本公告下发前已认证抵扣初次购买专用设备税款的纳税人,应在申报全额抵减专用设备费用的当期,同时对该专用设备的税额作进项转出。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主管国税机关认证后方可作为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有效凭证。
逾期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主管国税机关核实确属未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也准予作为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有效凭证。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税函〔2012〕61号)第二条规定,2011年12月1日以后纳税人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所发生的费用,在申报抵减应缴纳增值税税款时,主管国税机关应查验其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对已认证抵扣增值税的,则需从价税合计额中予以扣除。
12、一般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及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想改为抵减增值税该怎么处理?
答: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填写已抵扣的税额,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反映除上述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外,其他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同时在申报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抵减的数额。
13、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及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抵减增值税,该怎么填写申报表?
答: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
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抵减增值税的情况需同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栏填写。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14、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及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抵减税额有没有期限?要在多久之内全部抵减完?
答:没有期限。
15、是以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及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抵减税额后的应缴增值税税额为基数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还是抵减前的税额为基数?
答:应抵减税额后的应缴增值税税额为基数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6、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及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抵减税额的会计分录
答:《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关于“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