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法律风险及防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带薪年休假法律风险及防范
带薪年休假法律风险
(⼀)年休假的享受资格条件
《企业职⼯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连续⼯作满12个⽉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提⽰:根据⼈⼒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社厅
函〔 2009〕 149号),以上规定中的 “职⼯连续⼯作满12个⽉以上”,既包括职⼯在同⼀⽤⼈单位连续⼯作满12个⽉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在不同⽤⼈单位连续⼯作满12 个⽉以上的情形。
(⼆)年休假天数的计算
《职⼯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累计⼯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连续⼯作满12个⽉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
要确定职⼯的年休假天数⾸先要确定其“累计⼯作时间” 。
根据⼈⼒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复函(⼈社厅函
〔 2009〕 149号),《企业职⼯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
的 “累计⼯作时间”,包括职⼯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有雇⼯的个体⼯商户等单位从事全⽇制⼯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龄的期间(视同⼯作期间)。
职⼯的累计⼯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的证明材料确定。
(三)可以不安排年休假的情形
1 、职⼯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资的;
3 、累计⼯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请病假累计2个⽉以上的;
4 、累计⼯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请病假累计3个⽉以上的;
5 、累计⼯作满20年以上的职⼯,请病假累计4个⽉以上的。
带薪年休假风险防范
1 、⽤年休假代替探亲假等⾮法定带薪假;
2 、单位可⾃主安排年休假;如在春节前后;
3 、如果安排跨年度休年假或员⼯不同意休年假需要有书⾯证明⽂件;
4 、员⼯请事假,单位可优先安排年休假;
5 、在考勤表中体现出年休假天数,且由员⼯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