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质调查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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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暂⾏办法》规定,浙江省地质调查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作⼈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简介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是浙江省国⼟资源厅直属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差额拨款,机构规格为县处级。

单位并挂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和“浙江省地质勘查基⾦管理中⼼”牌⼦。

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萧⼭区。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是为国家建设提供专业地质调查服务,主要承担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评价任务。

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主要职责是组织办理矿业权的出让、转让交易等事务。

浙江省地质勘查基⾦管理中⼼主要承担全省地质勘查基⾦项⽬的组织实施和⽇常管理⼯作。

⼆、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8名⼯作⼈员。

(⼀)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暂⾏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省地质调查院2015年招聘岗位表》)
(⼆)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

凭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应聘。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和留学归国⼈员,可凭就读⾼校核发的应届毕业⽣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报到时。

2.专业。

由我院参考⾼校专业设置⽬录⾃主认定。

3.专业技术资格。

应聘⼈员须于报名截⽌⽇前获得相应资格。

4.⼯作经历。

按劳动(聘⽤)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年⾜⽉计算到报名截⽌时。

在全⽇制⾼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络报名的⽅式,不设现场报名。

1. 上报名。

时间:请应聘⼈员关注浙江省⼈⼒资源社会保障(,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预计于2015年8⽉底⾄9⽉初开始报名,报名约⼀周时间。

应聘⼈员登陆浙江⼈事考试()并注册个⼈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报名。

每位应聘⼈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个岗位。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效。

2.资格初审。

应聘⼈员可上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员可在同⼀址办理上缴费。

逾期不办理缴费⼿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合格报名⼈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招聘⼈数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

已缴费⼈员请关注浙江省⼈⼒资源社会保障(,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按通知时间要求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考试
考试采⽤笔试、⾯试的⽅式进⾏,笔试、⾯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初定于10⽉在杭州市内举⾏。

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其中会计岗位参加综合管理类(A类)公共科⽬考试,地质、矿产地质岗位参加⾃然科学专技类(C类)公共科⽬考试,《考试⼤纲》见浙江⼈事考试( 考试分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按1:3的⽐例确定各岗位⼊围⾯试⼈员名单。

2.⾯试。

资格复审和⾯试有关安排另⾏在上通知。

应聘⼈员应携带⾝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还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涉及⼯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
明。

⾯试⽅式:结构化⾯试。

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专业⽔平和语⾔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

⾯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下⼀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分到低分按1:1⽐例(总成绩相同的,⾯试成绩⾼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考察⼯作细则(试⾏)》执⾏。

(四)公⽰、聘⽤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员,我院确定为拟聘⼈员,并在上公⽰7个⼯作⽇。

公⽰期满,对拟聘⼈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和聘⽤⼿续。

聘⽤⼈员列⼊事业编制管理,与我院签订事业单位聘⽤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期。

试⽤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不合格的,取消聘⽤。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围、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员递补。

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进⾏。

四、咨询
有关招聘⼯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我院直接咨询。

同时,有关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请应聘⼈员关注浙江省地质调查院站(,通知公告)。

联系电话:0571-********
联系⼈:江⼩姐、张⼩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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