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研究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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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研究的对象
第一篇:法理学研究的对象
法理学研究的对象
法理学研究的是法学理论的基本问题,它的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如法的产生、法的发展、法的本质和特征等等,这些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法理学所要重点讲述的内容。

第二,法社会学的基本内容。

法社会学包括:法与政治、经济、国家、道德、科学文化等其它社会现象的关系。

同时也要研究法对这些社会生活的作用与反作用。

第三,法发挥作用的机制的一些基本问题,包括法的创制、实施及实现、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违法与法律责任等。

这三方面的具体内容是法理学研究的对象。

简单来说就是包括法哲学、法社会学和法的运作问题。

法理学研究的这三方面是法学最基本的问题和最基本的规律,这些基本问题和基本规律是学习法学其它课程的前提。

我们研究其它的部门法学必须要首先了解法学的基本问题和基本规律,这些基本问题和基本规律贯穿于其它部门法中,所以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第二篇:什么样的法律现象才是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1.什么样的法律现象才是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切与法学有关的法律现象。

(1)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2)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①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研究——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要对法进行共时性研究——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的性质、特点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

②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即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等,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即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其相互作用。

③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3)总之,凡属与法有关的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研究的范围之内。

2.思考学科分化之于法理学研究的意义,并反思其不足之处。

学科分化对于法理学研究具有的深远意义,利用好学科划分对法理学研究的积极影响,可以有力的推动法理学的长足发展。

(1)学科分化的含义法学发展的历史不仅是法学从整个社会科学中分离的历史,也是法学内部不同学科分化的历史,从古代混沌合一的法学中逐渐分化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一系列的部门法学。

当代法学学科的内部的分化趋势还在继续,一方面出现了一些新领域,需要新的部门法学研究,另一方面在原有的部门法学科之下又出现了新的进一步的划分,法学发展有划分越来越细的趋势。

(2)学科分化对于法理学研究的意义学科分化使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学科和龙头学科与其他科学的关系日益密切。

学科分化使法理学主动从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甚至自然科学等其他科学中寻求思维启迪和理论资源,产生了很多富有理论开拓价值的新法理学流派,或者积极同其他科学进行科际整合,产生了众多富有创新意义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

(3)不足之处但学科分化也造成了法理学研究面的狭窄。

造成法理学消化吸收其他科学成果的能力比较弱,难以与其他科学开展平等的对话与交流。

学科本身是综合的,知识本身也是综合的。

但学科分化造成了法理学者自身知识结构的单一,只专而不博,这会影响到实际部门。

3.法学教育是什么类型的教育
现阶段我国法学教育定位于素质教育。

我们所理解的素质教育是以人文教育为基础,包容职业教育和通识教育在内的教育理念和模式,即具有通识基础和职业定向的教育理念和模式。

4 法学是不是一门社会学科
法学是一种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其理论依据来源于公共道德价值观,并是把其具体化、操作化、强制化、程序化的一种学科。

5 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
第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第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第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
须坚持社会现象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观点第四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社会历史的发展观点。

怎样以科学的态度准确理解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
第一正确把握不同历史类型社会的阶级矛盾的不同特点第二正确把握同一历史类型社会常态发展时期和危机时期阶级矛盾的不同特点第三正确把握阶级关系和其它社会关系的相互作用第四正确把握现实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状态极其发展趋势
7思考价值分析方法与语义分析方法之间的区分对于法理学研究的意义
价值分析是分析法律的价值,平衡法律调整的主体之间的利益,从而保证法律正义和善。

这是法律的根基。

这也可以说是对法律的“应然性”分析。

而语义分析,则是指法律概念的体系,法律的实证分析,此种分析将法律的研究建立真实的基础之上,避免了法律的空中楼阁。

这是对法律的“实然性”分析。

8 如何理解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
第一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第二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第三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第四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理学的未来第一科学形象的确立第二实践指向的增强第三学术流派的多样化第四科技互动更加深入第五国际化趋势更加明显第六理论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9学习法理学的意义第一是学习法学其它学科的需要第二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需要第三是培养法律理论素质的需要第四是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与其它社会现象相比法有哪些基本特征
第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第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第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第四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认知有何进步意义
他们揭示了法的概念的核心内涵与基本要素,为研究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提供了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12 法的规范作用第一告示作用法代表国家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和态度第二指引作用,是明确规定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
或不应当做什么。

为一般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

包括两种模式:授权性的可以选择的指引(允许人们自行决定是否这样行为)和义务性的不可以选择的指引,人们必须根据法律规范的指示而行为第三评价作用,法对人们行为的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的行为规则,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违法的作用。

第四教育作用,是指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在国家强制力的保证下,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作用。

第五强制作用,是说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这是法律规范专有的属性。

13当代中国主要法的主要渊源是什么
第一立法第二国家机关的决策和决定第三司法机关的司法判例和司法解释第四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第五国际法第六习惯第七道德规范和正义观念第八社团规章和民间合约第九外国法第十理论学说特别是法律学说 14 法的效率范围是什么
法的效率范围,通常指法对什么对象,在什么时间和空间有效。

明确法的效率范围,是法的遵守和适用的一个前提。

社会主体理解一定的法所具有的效率范围,才能明了自己的行为和利益同该法的关联。

司法人员和其它用法人员理解法的效率范围,才能明了准备适用或正在运用的法,同一定的对象,空间,时间是否有合法的,必然的联系,才能准确实现法的效力,而不至于将只适用于中国主体的法拿来适用于外国主体,或把只适用于此地,此时的法拿来适用于彼地彼时15 在法学研究中有哪几种关于法的要素的分类
近代以来,流行的法要素模式的理论主要有四种,第一,命令模式,即将法律归结为单一的命令要素第二规则模式由新分析法学派的英国法学家哈特倡导,他主张法律是一个规则系统,法律可以分为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第三规则政策原则模式。

所谓政策,是指有关必须达到的目的或目标的一种政治决定,一般来说是关于社会的经济政治或社会特点的改善以及整个社会的某种集体目标的保护或促成问题第四律令技术理想模式即将法律归结为律令技术理想三种要素 16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
第一、在对人对事的覆盖面上,法律原则较宽,法律规则较窄,
即法律原则有更大的宏观指导性,某一法律原则常常成为一群规则的基础。

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有的学者将法律原则称为超级规则。

第二在变化的速率方面,法律原则有较强的稳定性。

法律原则通常是社会重大价值的积淀,不会轻易改变,相比之下,法律规则的改变要容易得多。

第三在时候适用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为模糊,规则较为明确;当原则与原则、规则与规则相互冲突时,选择的方法也不相同。

冲突的规则的适用常常是么无效,要么有效,确定相互冲突的原则的适用时,常常是对冲突的原则所代表的利益作出权衡,相互冲突的原则必须衡量或者平衡,某些原则比其他原则具有较大的“分量”。

17 在司法判断中,法律原则有哪些功能第一司法裁判离不开法律原则的指导。

第二法律原则具有弥补具体法律规则缺失的作用,当法律规则缺失的时候,司法裁判可援引相应的法律原则来对有关事件作出裁判。

第三法律原则对司法裁判中相关的自由裁量权有限制作用,是确定形式自由裁量权合理范围的重要依据。

第四法律原则在可在特定的情况下发挥补救作用。

当立法食物导致出现个别明显错误法律规则或者出现突发事件只是直接使用法律规则作出处理会发生明显不公时,需要放弃对特定法律规则的直接使用,转而运用相应的法律原则。

18 法律体系的特点与划分标准是什么
特点第一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第二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第三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

结构严密,内在协调第四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19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主要法律部门有哪些
宪法极限法相关法。

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每个法律部门又包括若干子部门,有些子部门还可以进一步划分。

18 为什么说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
首先权利和义务是从法律规范到法律关系再到法律责任的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的构成要素其次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的一切部门权利和义务通贯法律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最后权利和义务全面地表现和实现法的价值权力和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第一机构上的相关关系第二数量上的等值关系第三功能上的互补关系第四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第一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第二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性第三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们的意志所控制的行为,具有意志性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与外在方面个包括哪些内容
内在方面第一动机。

行为受一定动机支配,法律行为也是如此第二目的目的是行为的本质要素第三认识能力法律行为的认定需要考察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外在方面行为这里指人们通过身体或言语或意思而表现于外在的举动第二手段指人们未达到预期的目的而在实施行为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种方法和方式。

第三结果法律行为必须要有结果,因此结果是法律行为事实的重要内容之一。

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一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第二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三法律关系是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主客体的种类有哪些
第一个人(自然人)这里的个人是指具有生命的个体意义上的人第二组织各种形式的组织构成了现代社会最有影响力的法律关系主体第三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第一物指一定物理形态存在的可见之物第二人身人格人身和人格分别代表着人的物质形态和精神利益,是人之为人的两个不可或缺的要素第三行为第四精神产品精神产品是人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 24 如何理解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首先,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权利行使不当或滥用权利;其次,在权利受到妨害,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又成为救济权利、强制履行义务或追加新义务的依据;再次,法律责任通过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

总之,法律责任是国家强制责任人作出一定
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救济受到侵害或损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定权利的手段,是保障权利与义务实现的手段。

道义责任论与社会责任论有什么不同之处
道德责任论是一种无形的限制和约束,是一个人的道德问题观,是具有自我约束能力的。

社会责任论是一种具有大众约束力的社会行为,是社会责任,应该有法律的约束在里面。

27 法律责任的一般构件第一责任主体是指因违反法律违约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第二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
两者在法律责任的构成中居于重要地位,是法律责任的核心构成要素。

第三损害结果指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侵犯他人或社会的权利和利益所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第四主观过错指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时得主观心里状况。

28 如何理解程序在法治中的重要作用第一,限制程序义务人的主观随意性。

防止程序义务人滥用或越出他所拥有的权力或权利第二,保证效率最高的手段。

事先运用程序将最具效率的手段固定下来普遍推行,则即便当事人的知识、能力和经验有欠缺,也能保证选择效率最佳的方案,多快好省地达到程序目标。

第三,维护和促进手段的正当性。

第四,运用程序阻碍实体目标的实现 29 正当程序的特征和意义
特征第一角色的分化第二程序外因素的阻隔第三直观的公正第四对立意见的交涉意义第一正当法律程序是权力平等的前提第二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制衡的机制第三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纷效率的保证第四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 30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间的关系
法对正义的实现分为两部分,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

实体正义是一个相对的范畴,因此,必须通过程序正义的实现。

在程序正义方面,法律的作用表现为一方面为纠纷和冲突的解决提供规则程序,另一方面也通过程序来确保纠纷解决过程中的公正性。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首先,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都是追求纠纷的公正解决。

其次,实体正义的实现依赖于程序正义的
保障。

程序正义相对于实体正义又具有独立性。

第一,程序正义有自己独立的评判标准。

第二,程序正义的实现不依赖于实体正义。

第三,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可能发生价值冲突。

31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是什么首先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次法的起源有一个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又从习惯法成文法的演变和发展过程最后发的起源受到宗教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深刻影响,特别是最初的法律总是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和道德痕迹
法与原始社会习惯之间的关系
两者都是社会行为规范,起着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所以在一定条件下原始社会习惯能够转化为法。

并且都具有某种强制力,相互具有历史的联系,在形式上相似。

33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不同之处第一判断地位的差别在大陆法系,除了行政法院系统外,基本上不存在判例法,而英美法系,以普通法为基础判例法是一种重要的形式。

第二制定法编观念的差别。

在法典编撰大陆法系是接受罗马法的产物而英美法系则主要以判例法为其法律渊源的主体。

第三司法诉讼制度上的差别大陆法系的传统是实体法而英美法系则注重程序法第四法律分类和术语上的差别 34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从阶级属性层面上看,当代中国法律制度首先是工人阶级极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从产生方式和存在方式的层面上看,当代最重要的本质规定性在于它是民主立法程序中形成并存在于各种法律渊源之中的国家意志。

从生产层面上看,最重要的本质规定性在于它的根本使命是为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服务,最终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并实现共同富裕服务。

从社会作用层面上看,最重要的本质规定性在于它是引导和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权威性行为准则。

基本特征第一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第二国家意志和客观规律的统一第三权利确认和权力保障的统一第四强制实施与自觉遵守的统一第五一国与两制的统一第六国情与公理得统一法律演进
指一个国家或者社会之中的法律制度在整体上从落后状态向先进状态的不间断但却是长期而缓慢的发展或者进步过程。

36 法的演进与
发展的基本规律
第一社会发展引导和促进着法律的演进与发展,是最终决定和推动法律的演进与发展的力量第二综合来看法律在演进与发展过程中,其根本动力的确在于一个社会内部需求的增长进化和发展,但同时也离不开外部环境的外在推动从技术角度上讲法律的演进与发展体现在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及其法律适用程序与技术的从简单到复杂粗糙到精细感性到理性等等第四从法律内容及其价值蕴涵来看从特别注重法律义务附加的优先性到在价值蕴涵上以法律权利优先的法律法律权利义务的平衡配置第五在姿态上体现为独立法律体系从自我确证的封闭式发展到互有差异的多法律体系彼此交路与融合的开放式演讲发展过程 37 法律继承
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

相继。

继受,一般表现为就法律制度对新法律制度的影响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受 38 法律移植
指新法律对旧法律的的借鉴和吸收,体现两种法律制度之间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在内容上的影响一承受关系,他不能完全表征一个国家对于其时代的其他国家的法律或国家法律的引进吸收和聂取,因此需要创造或借用别的术语来表示 39 立法的特征
立法是由特定主题进行的活动立法是依据一定职权进行的活动立法是依据一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立法是运用一定技术进行的活动立法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活动 40 立法体制
是一国立法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和立法权载体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

立法过程立法是动态的和有序的事物,是具有阶级性,关联性,完整性的活动过程 42 立法程序指立法主体在制定认可修改和废除法的活动中,所应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守法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活动执法广义的执法是指一切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活动,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
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的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司法指国家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体系指由国家宪法所规定的享有国家司法权依法处理案件的专门组织机构及司法主体所构成的体系
法律职业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

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指法律职业者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或者说,指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它具有专业性法律性实践性的特征。

法律推理法律推理是逻辑思维方法在法律领域中的应用,是法律方法一个重要的具体体现47 法律解释指对法律的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法律解释是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说明48 法律论证指通过提出一定的根据和理由来证明某种立法意见法律表述法律陈述和法律决定的正确性和正当性
法律方法和法学方法之间的区别
法学方法,就是围绕这法律这个中心,研究和预设法律的方法,指向的核心是什么是正确的法律,有关法学方法的学说叫做法学方法论。

其研究就是律法。

法律方法,就是法律的应用,法律方法是应用法律的方法,怎么样把法律用好这里,不仅着力于实现既有正确的法律(这点是运用解决问题--应用),还注重于正确地发现新法律,有关法律方法的学说是法律方法论。

(这点是研究理论)就是说法律方法的范围会比法学方法的范围广 50 法的价值概念的三种不同的使用方法
第一种使用方法是用法的价值来指称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助长哪些值得期冀希求的或美好的东西第二种方法是用法的价值来指称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值得追求的品质和属性第三种使用方式是用法的价值来指称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 51 法在哪些方面对秩序起着维护作用维护阶级统治秩序 2 维护权利运行秩序 3 维护经济秩序4 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5建立和维护国际政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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