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水施工安全质量控制要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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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水施工安全质量控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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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十四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6合同段
菜户营站
降水施工安全质量控制要点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地铁1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6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2021年5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1.1工程概况2
1.2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2
二、图纸及设计要求3
2.1图纸质量控制要点3
2.2降水排水设计方案4
三、规范标准5
3.1执行规范5
3.2管井降水应符合下列要求:5
3.3管井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6
3.4降水井验收规定6
四、设计图纸要求与规范要求比较7
4.1管井施工设计与规范对比7
4.2滤料施工设计与规范对比7
4.3抽水设计与规范对比7
五、质量控制程序及要点7
5.1人员控制7
5.2施工前准备控制要点8
5.3降水井质量控制要点8
5.4资料控制要点8
5.5降水质量保证体系10
六、安全控制要点10
6.1降水井施工防止对现场地下管线造成破坏10
6.2预防触电事故10
6.3人工探孔安全技术措施11
七、宣传和教育12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菜户营站位于菜户营桥南侧、京九铁路西侧、六号温泉东侧(原嘉年华会馆)、金泰苑小区北侧绿化地内,呈东西向布置。
菜户营车站结构南距金泰苑小区最小距离约为27m,西侧距离六号温泉18.6m,东侧距离京九铁路约为69m,北侧距离菜户营桥约27.6m。
车站沿丽泽路东西向布置,车站总长度为202.8m,车站从西端至东端共分为三段:K14+807.325~K14+888.225为明挖三层段,长80.9m;K14+888.225~K14+946.225为PBA工法暗挖双层段,长58.0m,顶板覆土约为8.36m;K14+946.225~K15+010.125为明挖三层段,长63.9m。
两端为盾构法区间,两端均为盾构接收井,由于车站东端外部条件限制,车站东端右线盾构接收井外移至区间上。
车站共设置2个安全疏散通道和2个出入口通道。
1号出入口位于菜户营桥西北侧,2号出入口位于车站顶板西侧、拟建万泉寺路永中东侧、菜户营桥西南侧。
另外,车站共设置2组4个风亭,均设置于车站上部。
1.2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1.2.1工程地质
菜户营车站:
本车站底板埋深23.5m,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处覆土厚度3.1m。
本次勘察的控制性勘探孔最大深度为46.50m。
按照地层沉积年代、成因类型、地层岩性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对地层进行初步划分,共划分为13个大层,具体各土层岩性及分布特征概述如下:
(1)人工堆积层
粉土填土①层;局部为粉质粘土填土,含砖、灰渣,植物根;杂填土①1层:该层厚度变化较大,一般厚度1.90~3.80m,土质不均,工程性质差。
(2)新近沉积层
粉土②层;粉质粘土②1层;粘土②2层;粉砂、细砂②3层;圆砾、卵石②5层:该地层层顶埋深约1.73~5.27m。
(3)第四纪沉积层
卵石、圆砾⑤层;中砂、粗砂⑤1层;粉土⑤3层:该大层层顶埋深约11.1~
12.27m。
卵石、圆砾⑦层:该层层顶埋深约15.19~16.12m。
卵石、圆砾⑨层:该层层顶埋深约32.2~33.0m。
(4)第三纪沉积岩层
砾岩⒀1层:该大层层顶埋深约36.2~36.83m。
1.2.2水文地质
菜户营车站:
本车站拟建场地地面下46.5m深度范围内的松散沉积层中主要分布1层地下水,地下水类型为潜水。
潜水主要存在于埋深15.19~16.12m以下的砂、卵石层中,潜水天然动态类型属渗入径流型,主要接受大气降水渗入、地下水测向径流等方式补给,以地下水侧向径流等方式排泄。
其水位年动态变化规律一般为:11月份~来年3月份水位较高,其它月份水位相对较低,其水位年变化幅度一般为1~5m。
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埋深为21.20m(不含上层滞水)。
二、图纸及设计要求
2.1图纸质量控制要点
表2-1菜户营站降水设计参数表
2.1.1根据勘察资料、现场施工场地条件、地下管线情况、现场构筑物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的分析,对车站采用管井降水方案。
2.1.2井位、井身结构要求
2.1.3填料要求
2.1.4抽水要求
(1)开挖至地下水位标高前的超前抽水时间不少于14天;
(2)抽水含砂量控制:为防止因抽地下水带出地层细颗粒物质造成地面沉降,抽出的水含砂量必须保证:粗砂含量<1/5万;中砂含量<1/2万;细砂含量<1/1万;
(3)首次(抽水前)含砂量检测合格后,在抽水期间间隔时间不超过3个月定期进行含砂量检测,异常情况下应根据情况加密检测次数。
2.1.5维护降水期地下水观测
(1)维护降水期应对地下水动态进行观测,并对地下水动态变化进行及时分析;
(2)当地下水位急剧变化应及时分析原因(如水泵损坏、地下含水构筑物突然破裂漏水或区域地下水位上升等),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2降水排水设计方案
2.2.1选取6个市政雨水口作为排水口,在保证排水畅通和含砂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可根据现场条件选Φ377mm集水管(支管采用Φ89mm钢管)或单井直排方式,排水口位置经市政统一认可确定。
2.2.2主排水管尺寸和类型以满足汇集的降水井顺畅排水和抗压要求为原则由施工单位确定,但须保证不漏水和正常使用。
排水管线的纵向坡度应不小于5‰,以利排水顺畅。
2.2.3影响城市交通或有特殊环境要求及对结构施工存在重大影响的排水管线应暗埋于地下,其它位置的排水管线采取在地面明敷的方案。
2.2.4暗埋管线的埋置深度应在北京地区冻土深度以下(开挖规格:深1.2m,宽0.6m),否则应采取保暖防冻措施。
地面排水在冬季来临前需进行防冻保温。
2.2.5暗埋井口做检查井,以便水泵维修和进行水位观测。
暗埋出水管、支管和主管用单向阀连接,防止停泵时水倒流。
三、规范标准
3.1执行规范
(1)《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
(2)《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CJJ/T76-98);
(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年版;
(4)《地下铁道设计规范》(GB50157-2003);
(5)《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1999);
(6)《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
(7)《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21年版;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0)《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
(11)《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1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3)《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3.2管井降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布设原则:
(1)降水管井应布设在基坑边线1.0m以外;
(2)根据抽水试验的侵润曲线,当井间地下分水岭的水位,低于设计降水深度时,应反算井距和井数;
(3)基坑范围较大时,允许在基坑内临设降水管井和观测孔,其井、孔口高度宜随基坑开挖而降低。
3.3管井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施工要求
(1)钻探施工达到设计深度,宜多钻0.3~0.5m,用大泵量冲洗泥浆,减少沉淀,并应立即下管,注入清水,稀释泥浆比重接近1.05后,投入滤料,不少于计算量的95%,严禁井管强行插入坍塌孔底,滤料填至含水层顶板以上3~5m,改用粘土回填封孔不少于2m;
3.3.2安装要求
(1)管井孔径宜为300~600mm,管径为200~400mm,特殊情况不受限制;
3.4降水井验收规定
3.4.1管井、大口井、辐射井等竣工后,应按国家现行的《供水管井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当国家尚无标准规定时,可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3.4.2降水施工过程中改变降水设计方案,应具有设计人员与施工人员的洽商处理意见书,必要时尚应具有审批手续。
3.4.3全部降水运行时抽排水的含砂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粗砂含量应小于1/5万
(2)中砂含量应小于1/2万
(3)细砂含量应小于1/1万
3.4.4验收时应提供施工记录、工程统计表、施工说明、洽商处理意见和审批文件等。
3.4.5全部降水井、排水设施的降水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基坑中心、最远边侧、井间分水岭处和基坑底任意部位,实际降水深度应等于或深于设计预测的降水深度,并应稳定24h。
(2)当局部地段不能满足设计降水深度时,应按工程辅助措施、补救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四、设计图纸要求与规范要求比较
4.1管井施工设计与规范对比
4.2滤料施工设计与规范对比
4.3抽水设计与规范对比
由上述对比可知,根据实际现场条件,降水各种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五、质量控制程序及要点
5.1人员控制
(1)认真审核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组织配备情况。
对其以往工程业绩进行考察,人员进场后考察其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消防体系是否健全,总包与分包队伍之间是否有安全协议。
对现场工人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
对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是否贯彻到人。
5.2施工前准备控制要点
(1)针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岩土勘察报告》及现场实际施工环境,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
重点审查降水井是否进行单井及群井抽水试验,基坑涌水量、降水影响半径是否经过力学计算,井距、井深经过计算后是否合理。
对地下管线是否经过探测、是否采取保护措施。
残留滞水如何处理等。
(2)对进场设备及时报验(钻机、空压机),以保证所报机械性能完好,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5.3降水井质量控制要点
施工质量控制要点检查记录表如下表所示:
5.4资料控制要点
(1)管井、引渗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C7-8-2。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C5-1。
(3)降水井(点)施工记录表,C5-50。
5.5降水质量保证体系
图5-1 降水质量保证体系
六、安全控制要点
6.1降水井施工防止对现场地下管线造成破坏
(1)熟悉、核查现场的地下管线具体分布情况,掌握其大小、方向、深度,利用施工设计图上已标明的和通过其他途径已知的地下管线位置确定降水井位置,避开已知地下管线。
(2)降水井采用人工探坑。
(3)在钻机施工降水井前要备足粘土和水源,预防孔口涮孔、塌孔。
6.2预防触电事故
(1)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质量保证体系
组织机构保证
项目经理
技术组
质检组
材料组 施工组 核算组
制度措施保证
制定降水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形成QC小组活动制度。
施期间定期开展质量教育、质量检查、质量评比活动。
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项分析,研究解决方案。
施工控制保证
进场材料质检 机械设备质检 施工工序质检
分项工程质检 分部工程质检
工程达标检验
(2)施工现场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
操作时必须两人进行操作,电源线无破损,接线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要求JGJ46-2005。
(3)现场供电采用逐级漏电保护。
6.3人工探孔安全技术措施
(1)对所有材料进行检验,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
(2)孔口覆盖临时盖板,防止人员或杂物掉入孔内。
(3)孔下有人作业时,孔口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若有急事离开时,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并返回地面。
(4)孔下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绳,戴好安全帽才能开始工作,工作期间不能随意取下安全绳和安全帽。
(5)现场应备有氧气、送风机,若孔内作业人员发现呼吸困难或有异味时,应及时送风或停止作业。
(6)经常检查辘轳吊绳有无破损,辘轳应有自锁和安全吊钩,防止提升物脱落砸伤井下作业人员,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7)挖孔作业必须备有爬梯,严禁惊吓作业人员坐运土工具上下。
(8)人工探孔开口后应将孔口沿用混凝土围高,防止雨水流进孔内。
(9)护壁混凝土强度不能低于C20,护壁厚度不小于100mm,上下节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混凝土要保证密实,同一水平面的护壁圈任意直径的极差不得大于50mm。
(10)每挖1m,必须做一节护壁,上一节护壁混凝土初凝后方可拆除模板,并开挖下一步。
6.4降水监测
(1)对井底下水位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以便采取及时采取措施。
(2)突降大雨或暴雨时,立即由降水负责人立即抽水,并按排专人不间断观察基坑的稳定性及水位变化情况。
(3)如发现水泵损坏时,应用备用泵顶替,并立即修理坏泵,无法修理的应更换新泵。
6.5机械伤害
所有机械必须要有安全防护罩,机具和材料放置必须稳固,所有机械设备必须运行良好。
施工人员必须与机械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在连接或拆除钻杆过程中,钻机司机与协作人员手必须协调一致。
6.6高空坠落
作业完毕之后必须对孔洞进行封闭,以防发生坠落事故。
七、宣传和教育
降水工程是地铁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降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认真地做好每一道降水工序。
抓好降水工程中安全质量控制要点,把好安全质量关,做好人员的培训、教育。
湖北省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控制要
点
(试行)
前言
为加强我省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控制,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相关专家,在认真调查研究、充分总结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要点。
本要点共分5章。
主要内容为:1.总则;2.基本规定;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控制要点;4.装配式钢结构施工质量控制要点;5.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本要点主要参编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建钢构、美好建筑装配科技。
本要点主要起草人:陈骏、余祥、方明新、桂官、余权、唐涛。
本要点审查人:彭少民、王爱勋、何穆、刘波、姜晓峰。
执行本要点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19楼,:430064,:027-********)。
目录
1 总则 (1)
2 基本规定 (1)
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3)
3.1 主要规范 (3)
3.2 原材料 (4)
3.3 预制构件生产 (5)
3.4预制构件成品验收 (5)
3.5 预制构件运输和存放 (6)
3.6 预制构件现场安装 (6)
3.7 其他相关专业 (6)
4 装配式钢结构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8)
4.1 主要规范 (8)
4.2 原材料 (9)
4.3 钢结构制作 (10)
4.4 钢构件安装 (13)
5 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5)
5.1 主要规范 (15)
5.2 一般规定 (16)
5.3 构件的进场、运输与堆放 (17)
5.4 预制构件安装 (17)
5.5 钢结构安装 (19)
5.6 消防安全 (23)
5.7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24)
1 总则
1.0.1
为规范和指导我省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控制,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制定本要点。
1.0.2
本要点适用于湖北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工程。
1.0.3
本要点是湖北省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对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巡查的依据。
1.0.4装配式建筑应加强质量常见问题防控和积极开展精品工程创建工作。
1.0.5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控制应符合国家和湖北省相关工程建设规定及标准规范。
2 基本规定
2.0.1
装配式建筑参建各方主体应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履行质量安全职责,规范质量安全行为,加强施工过程监控,确保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依法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2.0.2
建设单位应确定合理投资、造价和工期,严格遵守工程审批和报建的各项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工程完工后
负责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2.0.3
装配式建筑工程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统筹设计、生产、施工各环节。
2.0.4
设计单位应严格审核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按标准规范规定参与质量验收。
2.0.5
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工艺设施,并应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实验检测设备。
2.0.6
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构件质量负责,并提供相应质量证明文件。
2.0.7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标准规范,切实履行监理责任。
根据委托合同,结合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派驻监理到生产工厂驻场监督。
2.0.8
监理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理难点,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实行旁站监理。
上道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允许进入下道工序。
2.0.9
施工单位应确保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要结合装配式建筑特点制定质量安全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对使用的材料、施工工艺严格管理,强化施工质量安全过程控制。
2.0.10
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和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必要时应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2.0.11
装配式建筑施工前,宜选择有代表性的单元进行预制构件试安装,并应根据试安装结果及时调整完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
2
预制构件安装、钢结构吊装、机电设备安装应严格按照各项施工方案执行。
各工序的施工,应在前一道工序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预制构件节点区灌浆施工应有影像资料。
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3.1主要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 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14
《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
《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398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408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482
《聚硫建筑密封胶》JC/T483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DB42/T 1044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DB42/T 122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DB42/T 1225
3.2原材料
3.2.1
混凝土、钢筋和钢材的力学性能指标和耐久性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3.2.2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级钢筋制作。
吊装用内置式螺母或吊杆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2.3
钢筋套筒灌浆料连接接头采用的套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398的规定。
3.2.4
钢筋套筒灌浆料连接接头采用的灌浆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408的规定。
3.2.5
外墙板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应符合现行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规定。
3.2.6 墙板保温材料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3预制构件生产
3.3.1 模具要求
1. 预制构件模具应满足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1224 第6章模具和工装安装检验相关要求。
2.预制构件模具安装的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DB42/T
1224第6章模具和工装安装检验相关要求。
3.3.2 钢筋、预埋件加工和安装
1.钢筋、预埋件加工和安装应满足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1224 第7章钢筋和预埋件加工安装检验相关要求。
2. 钢筋、预埋件加工和安装的允许偏差表应符合DB42/T 1224第7章钢筋和预埋件加工安装检验相关要求。
3.3.3 混凝土生产
混凝土生产、养护应符合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1224 第8章混凝土检验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
3.4预制构件成品验收
3.4.1预制构件成品验收应满足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1224
第9章预制构件成品生产检验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
3.4.2预制构件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DB42/T 1224第9章预制构件成品生产检验相关要求。
3.5预制构件运输和存放
预制构件运输、存放应符合DB42/T
1224第10章构件吊装、存放和运输相关规定。
3.6预制构件现场安装
3.6.1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应满足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1225 第6章模板工程相关规定。
3.6.2钢筋工程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所采用的钢筋连接接头应符合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1225 第7章钢筋工程的有关规定。
3.6.3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工程应满足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1225 第8章混凝土工程相关规定。
3.6.4构件现场安装
构件现场安装应满足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1225 第9章装配式结构工程相关规定。
3.7其他相关专业
3.7.1 基本要求
1. 其他相关专业指机电、装饰等非主体结构专业。
2.
施工前应对施工图进行会审,熟悉图纸掌握设计要求和标准。
3.
装配式建筑施工前对装配式建筑机电施工图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时应对各系统的线管进行综合布置,减少管线交叉,无法避免交叉的地方应设置过路线盒,保证楼板内只有一层线管。
4. 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
装配式建筑的机电部分,应严格控制机电管线预留预埋及现场接驳。
包括预制构件厂内的线管预留预埋、施工现场的预留预埋,以及现场管线与预制构件厂内管线的接驳。
6.
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结合装配式结构的特点,集成设计,确保装饰工程、装配式工程自身质量以及各个分项工程交接处的质量。
3.7.2 质量控制要点
1.
预制构件内线盒预埋时应在模台上固定牢固,不得出现偏移。
2.
构件生产时应将预埋线盒连接线管所需的锁母安装好,并做好封堵。
3.
构件内线管出端面时应预留好PVC线管直接头,并做好封堵。
4. 线管出楼板面应做好接口封堵。
5.
跨过梁连接管应精确下料长短,保证管道顺直且与两端直接头连接完好。
6. 叠合板内地漏止水节应定位准确,固定牢固。
7.
PVC短管露出楼板的端头应使用胶带封堵完好,并进行保护。
8.
预埋穿墙套管应严格按照设计尺寸及位置进行安装,且套管应保证横平竖直。
9.
混凝土浇筑时,需派人现场检查是否有线管被破坏或是突出浇筑完成面的情况,及时进行修复。
10.
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需要考虑装配式结构构造,不得在结构上随意打凿、开孔、切割。
4装配式钢结构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4.1主要规范
《碳素结构钢》GB/T 700
《钢结构用大六角头螺栓》GB/T122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
《碳钢焊条》GB/T5117
《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 5
《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 24:90
4.2 原材料
4.2.1
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4.2.2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2.3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地脚螺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
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4.2.4
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2.5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品种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6
钢结构工程所涉及到的其他特殊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3 钢结构制作
4.3.1 零部件下料
1.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缺棱。
2.
零部件矫正和成型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 5第七章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的相关规定。
3.
A、B级螺栓孔(Ⅰ类孔)应具有H12的精度,其孔径的允许偏差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 5 中的相关规定;C级螺栓孔(Ⅱ类孔)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 5中的相关规定。
4.3.2 钢构件组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