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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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局安委会)工作制度,明确学校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XX区教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我校校园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校安委会是学校设立的安全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重要指示、批示、决定等,在区教体局、街道教育中心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学校校园安全工作。
第二章校安委会组成
第三条校安委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校园安全的副校长担任,校级以上领导任副主任,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第四条校安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校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校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检室,办公室主任由安检室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校安委会实行主任领导下的副主任分工负责制。
第六条校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成员变换时,由黉舍负责明白。
第三章校安委会的首要职责
第七条在区教体局及街道教育中心的带领下,研究、部署、协调、指点校园安全工作。
第八条研究制定校园安全的重大方针政策,部署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防范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工作措施,解决校园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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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组织审定、下达年度校园安全责任目标,组织开展对安全目标考核和表彰奖励。
第十条排查校园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配合上级安全生产部门对校园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般以上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第十一条组织协调、批示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二条完成上级带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校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第十三条承担校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组织召开安委会有关会议及重要活动,起草、印发校安委会的各类文件。
第十五条联系各部门,协调指导班级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安委会决定事项办理落实情况,并向校安委会汇报。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分析校园安全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校园安全工作的建议。
第十七条贯彻落实校园工作安全重大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校园安全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规划,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第十八条分解黉舍与区教育局签订的年度校园安全工作目标,组织校园安全工作查核和表扬,定期调度、检查校园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第十九条组织校园安全风险评估和校园安全大检查、专项督查等活动,督促相干责任部门、责任人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步伐。
第二十条介入普通性校园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发生较大及以上校园安全事故后,组织、协调事故抢险,辅佐开展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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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第二十二条完成校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校安委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第二十三条认真执行区教体局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决定。
第二十四条依法履行校园安全工作职责,监督、指导和管理本部门的校园安全工作,完成与学校签订的校园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第二十五条严格按照校安委会及校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参加会议、开展活动、报送情况、整改隐患,积极配合校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开展的各类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
第二十六条支持、配合校安委会其他成员组织的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校园安全工作。
第六章校安委会工作制度
第二十七条会议制度
(一)年度工作会
每年年头召开一次黉舍安全学年度会议,首要任务是:转达上一学年度全区校园安全形势,表扬黉舍安全先辈,与各部门签订校园安全目标责任书,安排部署全学年黉舍安全工作。
(二)校安委会全体会议
每学期双周一召开校安委会全体会议。
主要任务是: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总结上一阶段安全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安全工作任务;研究校园安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会议确定事项要形成纪要,并安检室主任记录在册。
(三)专题会议
根据上级要求及工作需要,校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校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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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可临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专题会议,协调处理校园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食堂、公寓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至少每月一次。
会议由安检室主任记录在册。
第二十八条安全月、安全周制度
(一)每季度第一个月为安全月,安全月的第一个周为安全周。
(二)安全月的首要工作是:根据国家、省、市、区部署要求,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应急演练、宣传教育等活动。
(三)安全周的主要工作是:校安全委员会成员对所分管的校园安全工作进行自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解决实际问题。
(四)安检室负责制定安全月、安全周工作方案,并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各成员要根据校安委会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活动结束后将情况上报安委会办公室,由校安委会办公室汇总上报局安委会。
第二十九条检查、督查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是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及学校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效手段。
2.检查形式分为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定期检查为每学期开学初期、期中、学期结束前及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以及“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检查;不定期检查是根据各个不同时期学校安全工作特点进行的安全检查;专项检查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布置进行。
3.检查内容包孕黉舍安全工作的方方面面,首要包孕校舍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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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设施、水电线路、实验、电教等教学设施、设备、学校宿舍和食堂的安全、消防设施、交通安全等。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负责所分管的安全检查。
4.黉舍安全工作通例检查,由安检室牵头,分管带领统一安排,相干部门人员加入。
专项检查,由安检室根据上级要求统一安排牵头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5.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时必须认真、仔细,对检查项目逐项查验,做到无盲点、无漏点、无空白、无死角;严把工作实效关,并认真做好记录。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给学校和主管部门,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
特别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要立即上报学校,请示处置意见。
检查结束,将检查记录上交安检室要确保排查消存档。
6.严肃当真,严肃规律。
安全检查要做到当真、详尽,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漏隐患。
对检查中发觉的隐患和问题要逐条进行登记造册,并指点督促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跟踪督促整改。
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