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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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水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沧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沧县水务局是沧县政府职能部门,依据沧县政办发【2011】22号规定,批准下设办公室、农田水利股、工程管理股、财务股、4个科室;依据沧机编字【2006】11号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直属单位4个。
主要职责:
1. 水利项目建设与管理。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编制全县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计划,指导河道堤防、水闸、排灌泵站、水文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加强对全县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编制全县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计划,指导河道堤防、水库、水闸、排灌泵站、水文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加强对全县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实施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推广综合节水技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乡镇水利站建设。
在全县范
围内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
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提高减灾、蓄水、抗旱能力,保护河流生态环境。
2. 水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
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组织实施全县水资源节约、保护、配置、监督管理等工作。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协调实施跨流域调水,制定调水计划,组织做好输水管理工作。
3. 水利科技支撑和公共服务。
组织指导全县水利事业建设的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推广,为水利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公共支撑。
负责全县防汛抗旱组织管理、应急调度,指导水利行业信息化建设,建设应急度汛、抗旱应急项目,支持基层防汛抗旱组织建设,储备管理防汛抗旱物资,建设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提高全县抗御水旱灾害能力。
4. 水利政务和事务管理。
.编制水利规划,研究重要课题和政策建议,工作部署、协调推动、普查统计、督促指导、对外合作、行政审批、业务监管、水利立法、执法、处理水事纠纷,监督检查、人事管理、表彰奖励及其他依法行政管理活动。
5、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行政管理事项加强机关事务性管理,开展机关自身能力建设。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沧县水务局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规格经费保障形式沧县水务局机关行政单位正科级财政拨款
沧县水利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股级财政拨款
河道堤防闸管理所事业单位股级财政拨款
水利工程管理站事业单位股级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沧县水务局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9年预算收入513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32.23万元,基金拨款预算
7.14万元,财政专户核拨预算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预算0
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沧县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513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6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581.73万元,主要为农林水项目支出4581.7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2万元;水利工程建设400万
元;农田水利项目3728.39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80万元;移民补助7.14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30万元;水利安全监督1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25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300万元。
)其他支出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5139.37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530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39万元,主要为退休人员减少了经费支出25.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5.55万元,主要原因为差旅费增加;项目支出比2018年减少5283.38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建设增加307.24万元;移民补助增加7.14万元;行政运行增加1.2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增加80万元;农田水利项目减少5644.74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增加30万元;水利安全监督增加10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减少304.22万元;其他水利支出减少70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增加300万元。
详见附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沧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2.9万元。
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取暖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沧县水务局财政拨款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9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3万元增加6万元,主要为加大河道巡视力度,增加了车辆用油与维修。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无公务车辆购置费,较2018年度预算3万元,增加6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0万元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1、按期完成水利水电项目建设和维修管护任务,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及时对水利工程实施维修养护,有效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转,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发展节水灌溉面积,推广综合节水技术。
4、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5、发挥防汛抗旱减灾体系作用,最大限度的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依法依规履行机关日常管理职责,确保水利工作正常运转
7、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保障水利工程安
全运行。
及时对水利工程实施维修养护,有效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实施节水灌溉、推广综合节水技术。
发展节水灌溉面积,推广综合节水技术。
(三)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
完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使地下水良性循环,从而达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的目的。
(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通过实施该项目使农民喝上安全放心水。
(五)水利政务管理,为了顺利完成水利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项目的安全有效完成,做好政务管理工作。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32002沧县水务局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年度预算数内容描述绩效目标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良中差
水利工程建设400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运行与维
护。
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及时对水利工程实施维修养
护,有效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
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
经济效益。
水利工程运
行与维护工
作完成率
≥
95%
≥
80%
≥
80%
<80%
水利工程运
行与维护项
目验收合格
率
≥
95%
≥
90%
≥
80%
≥
80%
农田水利建设3728.39 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实
施节水灌溉、推广综合节水
技术
落发展节水灌溉面积,推广综
合节水技术
小型农田水
利设施建设
完成量
≥
90%
≥
85%
≥
80%
<80%
江河湖库水系综
合整治30 保障江河湖库水系整治完成江河湖库水系整治工作完成率≥
90%
≥
85%
≥
80%
<80%
移民补助7.14 保障移民款正常发放完成移民款发放工作完成率≥
90% ≥
85%
≥
80%
<80%
行政运行 1.2 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完成率≥
90% ≥
85%
≥
80%
<80%
332002沧县水务局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年度预算数内容描述绩效目标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良中差
水利安全监督10 保障水利安全保障水利安全工作正常运行完成率≥
90% ≥
85%
≥
80%
<80%
水利工程运行与
维护80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运行与维
护
及时对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完成率
≥
90%
≥
85%
≥
80%
<80%
其他农林水支出300 保障水利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水利工作的正常运行完成率≥
90% ≥
85%
≥
80%
<80%
其他水利支出25 保障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完成量≥
90% ≥
80%
≥
70%
<7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沧县水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万元,基金拨款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沧县水务局单位: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采购
物品政府采购目
录序号
数量
单位
数量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预算资金总计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其他
名称
合计一般公
共预算
拨款
基金预算
拨款
财政
专户
核拨
其他
来源
收入
渠道
资金
合计180 工程 3 180 180 180 沧县水管体制改革人
员及水利工程维养经
费
80 工程 1 80 80 80 80
沧县河道管理范围划
界竖桩方案项目
20 工程 1 20 20 20 20
2019年县级危桥改造80 工程 1 80 80 80 80
七、国有资产信息
沧县水务局2018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80.95万元,2019年度本单位无购置固定资产计划。
沧县水务局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沧县水务局截止时间:2018年12
月31日
项目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资产总额——1480.95
1、房屋(平方米)5800 82.86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0
2、车辆(台、辆)9 96.87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1185.42
4、其他固定资产115.80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
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部门(含所属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