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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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3.02.20
•【字号】银民党发[2013]9号
•【施行日期】2013.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民党发〔2013〕9号)
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民政局系统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3年2月20日抄送:市纪委、自治区民政厅
银川市民政局综合处 2013年2月20日印发
银川市民政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13年是实施民政“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一年,更是推进民政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一年。
我们将按照中央、区、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治各项工作。
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丰富具有银川特色惩防体系内容,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实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以制度落实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务实的作风为保障,为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不断创造新业绩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反腐倡廉教育结合起来,开展“学党章、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和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促进干部自觉做遵守纪律的“明白人”,不做违反纪律的“糊涂人”。
重点抓好诚信教育,使公职人员带头讲诚信、树形象、作表率。
坚持廉政谈话制度,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运用“提醒教育”,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保护干部。
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及各基层党组织专题学习内容,纳入全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之中,融入民政业务工作中。
坚持抓好《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学习;加强对权力制约监督制度的学习;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的学习;加强对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学习。
邀请有关专家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专题讲座。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纳入民政工作的整体部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局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其他班子成员、处室、站、所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处室及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
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处室及单位“一把手”在落实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负总责,坚持把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继续签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责任书、承诺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三必谈、三必做”制度,确保权力运作科学规范,行政行为高效化、责任化。
三、以集中开展机关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机关作风的转变
局机关和各基层单位要认真按照《银川市民政局集中开展机关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利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通过“三个阶段”的具体措施,即:宣传发动、学习讨论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
着力解决“五个问题”即:着力解决学习自觉性不高的问题、着力解决思想不够解放的问题、着力解决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的问题、着力解决集体荣誉感和道德意识不强的问题、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最终达到“四个目标”即:思想认识明显提高、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加大对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的教育,要从严管“小”,严格执行问责系列制度,坚持从几个最难的事查起,加大对干部日常工作行为的监督,加大对干部“庸懒散奢假浮私贪”现象的问责,重点整治“节奏不快、反应不灵、落实不力、效率不高”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有章不遵、有规不循”等行为严肃查处,确保纪律严、服务优、工作实、成效好。
四、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督查,专项治理公务接待奢靡奢华之风,牢固树立“浪费也是腐败,节约也是政绩”的观念;二是组织对局属事业单位“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三是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和专
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坚决杜绝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滞留项目资金现象;坚决杜绝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现象;坚决杜绝挪用、截留、贪污资金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对各项重点民政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的督查,制定民政工作督查制度,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不按要求和规定的时限完成的行为;五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管,专项治理联系群众渠道不畅通、不及时的问题。
加大对村级组织的指导检查力度,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坚持党务、村务、财务全面公开,推行村务“民主管理、阳光操作、全程监督”模式。
开展“廉洁班子、廉洁村务、廉洁干部、廉洁文化”四廉工程建设,开展“进农户问党风政风”活动。
深入推行“五牙子章”民主理财制度,强化民主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六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专项治理中介服务承诺制。
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严格登记管理。
健全社会组织行为规范,深化治理服务和收费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乱收费、乱摊派、垄断服务和强制收费,以及参与造假、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健全落实各项制度,完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落实《问责办法》,坚持问责与问效相结合,强化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通、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得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二是健全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局机关及局基层各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及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树立服务形象。
三是健全落实预防制度,积极探索新方法,深化民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突出抓好人、财、物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
制定出台《银川市民政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银川市民政局内部审计制度》和《银川市民政局系统基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四是落实领导班
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落实《廉政准则》、《四项监督制度》。
制定出台《银川市民政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五是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六、以公开为前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推进和完善民政系统办事公开制度,明确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
以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管理、居家养老、优抚安置等业务工作为重点,继续推进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扩大公开信息量。
加强民政系统网站维护,依托网站设立公开栏,做好银川民政微博和基层单位微博管理工作,优化政务公开载体。
进一步规范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行使的程序,确保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
组织实施“阳光民政”工程,大力推进“阳光救灾”、“阳光村(居)务”、“阳光救助”、“阳光养老”、“阳光殡葬”、“阳光福彩”建设。
严格落实公开事项倒查机制,不留死角,对应公开事项必须明确公开形式、范围和监督方式。
加大经费公开力度,制定“阳光公务”消费清查和审计制度。
完善公开承诺制,年初公开,年底销账,说到要做到,承诺要兑现。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继续抓好政风行风监督员制度及联动机制,局党委聘请的13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级民政部门政风行风进行适时跟踪监督,解决基层民主渠道不够畅通、民政各项政策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政风行风建设的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切实提高民政干部为民服务的意识,提升执行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认真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以建设群众满
意的服务型民政机关为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继续开展“勤政廉政好机关”创建活动。
从今年开始在三区两县一市城镇社区中开展为期5年的“清廉社区”创建活动。
继续深入开展民政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今年市军休所、市军供站、市救助站要积极争取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市回民殡仪馆、市殡管所要积极争取创建银川市级文明单位,市烈士陵园管理所要积极争取创建县区级文明单位,实现民政系统全文明的目标。
八、继续开展“好习惯养成”活动,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按照市纪委的安排部署开展以“重在今天”(今天要干什么、在干什么、干成什么)为主题的“好习惯养成”活动。
加大对干部的培训力度,以“学理论、学业务,比技能、比绩效,争当党员先锋、争当业务标兵”为主要内容的“双学双比双争”活动为载体,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机关。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严带队伍、从严管干部,切实维护民政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