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1号--实施最终保障措施的钢铁产品税目调整后的税则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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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1号--实施最终保障措施的钢铁产品税目调整后的税则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2003.01.09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1号
•【施行日期】2003.01.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关税,其他税种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9号》(发布日期:2004年8月25日实施日期:2004年8月25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3年第1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税目的调整,现将实施最终保障措施的钢铁产品税目调整后的税则号列公告如下:
┌───┬─────────┬──────────────────────────┐
│序号│产品种类名称│税则号列

├───┼─────────┼──────────────────────────┤
│││720810007208261072082690 7208271072082790│
│1│热轧普薄板│720838107208389072083910 7208399072084000│
│││720853107208539072085410 7208549072089000│
├───┼─────────┼──────────────────────────┤
│││720915107209159072091610 7209169072091710│
│2│冷轧普薄板(带)│720917907209181072091890 7209250072092600│
│││720927007209280072099000│
├───┼─────────┼──────────────────────────┤
│3│彩涂板│7210700072124000

├───┼─────────┼──────────────────────────┤
│4│无取向硅电钢│7225190072261900

├───┼─────────┼──────────────────────────┤
│5│冷轧不锈薄板(带)│721932007219330072193400 7219350072202010│
│││72202090

└───┴─────────┴──────────────────────────┘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二00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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