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规补充规定(配电部分)之令狐文艳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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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令狐文艳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补充规定(暂行)(配电部分)
1总则
1.1为有效执行新颁布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规范作业人员行为,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补充规定。
1.2本补充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水)电厂(动力部分)]等相关规定,结合辽宁省配电专业生产实际制定。
1.3本补充规定适用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及进入辽宁电网作业的企业和人员。
1.4本补充规定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2一般规定
2.1非设备检修、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在配电系统停电作业前,必须以单位名义向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提出书面停电申请,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办理工作票,由运行单位负责停电,执行操作票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也可在运行单位人员的监护下,由经培训合格的工程施工人员验电、装设接地线,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并在操作票上签字,经运行单位人员认可签字后,完成作业许可手续,方可进行作业。
(补充安规第 4.2.1条)
2.2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实行“双签发”形式,第一签发人由承包方人员担任,第二签发人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担任。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执行的工作票不执行“双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中“第一签发人”栏签字。
(补充安规第2.
3.7.6条)
2.2.1实行“双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的基本条件。
2.2.1.1国网公司系统下属单位入网作业时,第一签发人由本单位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报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
2.2.1.2国网公司系统以外单位入网作业时,第一签发人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安监部门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书面公布。
2.2.1.3第二签发人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具有相应工作票签发权的人员担任。
2.2.2实行“双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的责任。
2.2.2.1第一签发人承担《安规》规定的工作票签发人的所有安全责任。
2.2.2.2第二签发人在以下方面承担与第一签发人同等的安全责任。
2.2.2.3工作的必要性;停电的开关(刀闸)是否正确完备;工作票中所列接地线是否正确完备;工作简图是否正确。
2.3接地线分为操作接地线和工作接地线。
操作接地线指在各电源点和配合停电的线路上拉闸停电后,所装设的接地线;工作接地线指工作班在工作地段各端装设的接地线和为防止用户反送电及感应电而装设的接地线。
(补充安规第2.4.2条、第
3.
4.1条)
2.3.1操作接地线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装设和拆除,也可由检修人员在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监督下装设和拆除。
工作接地线应由工作班装设和拆除。
2.3.2停电线路上已装设操作接地线,需要在同一地点装设工
作接地线时,工作班可借用该操作接地线做为工作班的工作接地线。
2.3.3停电线路上不具备装设工作接地线条件(如在变、配电站出口电缆上工作等)时,工作班可借用变、配电站内的操作接地线。
2.3.4工作班借用操作接地线时,必须将借用的接地线列入工作票的安全措施中,注明“借用”字样。
各工作班(工作班指执行同一张工作票的人员)之间不得互相借用工作接地线。
工作班借用操作接地线时,必须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
作业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必须亲自或指定专人检查并确认借用的操作接地线是否正确完备,并在借用的接地线处悬挂“借用操作接地线,禁止拆除”警告牌。
工作结束时,工作班必须在拆除警告牌后方可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2.4工作许可人所做安全技术措施包括:(补充安规第 2.4.2条)
2.4.1在工作地段各电源点拉闸停电(或检查开关在开位),装设接地线,并装设警告牌。
2.4.2在危及停电作业安全,且不能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线路拉闸停电,并装设接地线,在停电部位装设警告牌。
2.5工作负责人所做安全技术措施包括:(补充安规第
3.
4.1条)
2.5.1工作地段各端装设接地线。
2.5.2断开可能反送电到工作地段的开关和隔离开关,并装设接地线。
2.5.3线路停电检修时,在工作地段内的变台低压侧进行验电并装设接地线。
2.5.4防止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线路产生感应电压的安全技术措施。
2.5.5穿越低压线路进行高压线路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2.6工作许可人所做安全技术措施应填写在《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第6项的安全措施中,此项安全技术措施在检修工作结束后由工作许可人执行操作票恢复。
(补充安规第 2.4.2条)
2.7工作负责人所做安全技术措施应填写在《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第8项的安全措施中。
在办理工作票终结前,由工作负责人恢复到开工前的设备状态。
(补充安规第
3.
4.1条)2.8对于运检合一的班组作业时,要做好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相互身份的转变,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新增)
2.9对于运检合一的班组工作票,两份工作票分别存放在工作票签发人和班组;除此体制的班组外,两份工作票至少有一份存放在工作许可人所在的班组。
(补充安规第2.
3.7条)
2.10事故抢修时配电调度应将发令者、发令内容和采取的安全措施记录在调度运行日志中;事故应急抢修转入检修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履行正常作业手续。
(补充安规第2.
3.5条)2.11用电营业等工作需要在配电设备上进行作业时,停、送电应由运行单位人员操作并做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
各单位应对工作范围予以明确。
(补充安规第9.3条)
2.12建立并严格执行配电计划检修、故障处理、用户报修与客服中心的联系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加强信息沟通。
(补充安规第9.3条)
2.13作业现场要做到作业人员行为标准化,要实行作业安全措施标准化,作业安全环境标准化,并严格按标准化作业程序指导书进行作业。
(新增)
2.1
3.1作业人员行为标准化:按规定着装,穿好绝缘鞋,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操作机械传动的开关、刀闸及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工作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
2.1
3.2作业安全措施标准化: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履行许可手续,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停电、验电、挂地线,设专人监护。
配电作业要按停电范围大于装设接地线范围,装设接地线范围大于检修作业范围的安全作业原则执行。
2.1
3.3作业安全环境标准化:在居民区或有行人、车辆通行的地点进行作业时,必须设置临时警示遮栏或临时性警示牌,防止局外伤害事故发生;各种工器具、材料等摆放要整齐、规范并设专人管理;车辆的停放要有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的梯子要符合安全要求;作业结束后要清理好现场,保护好环境;夜间作业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工具,照明情况良好。
2.14基建、技改等新建、改造工程不涉及运用中设备的作业,填写《线路施工作业票》,涉及运用中设备的作业及进入变电站施工按相关规定执行。
(新增)
2.15邻近带电设备作业,安全距离小于表5-1且大于表10-1规定时,应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
工作票所列人员按照第二种工作票的要求管理,按照表10-1的规定控制安全距离。
(补充安规第2.
3.4条)
2.16不停电拆除鸟巢等线路上异物的工作,可以使用配电线路二种工作票,人体与带电部位保持表5-1规定的安全距离。
工作中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操作杆,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1米。
(补充安规第2.
3.3条)
2.17施工车辆上配备的急救箱内,应配备电子血压计、体温计、手术剪刀、镊子、纱布、绷带、弹力绷带、止血药、救心丹等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经常进行检查和更换。
(补充安规第1.2.2条)
3执行配电倒闸操作规定(补充安规第4.2条)
3.1倒闸操作人员根据调度令,填写倒闸操作票。
操作票中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
《配电倒闸操作票》应经审核后执行。
3.2配电线路倒闸操作应经过模拟预演后再进行实际操作。
对开关两侧或一侧安装刀闸的,在断开开关后不能确定开关确以分开的,应先验电后再拉刀闸。
3.3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回路较多,操作危险性较高。
在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内的操作应由配电运行人员执行《配电倒闸操作票》进行。
3.4变压器台的停、送电操作应执行《配电变压器台、台区工作票》中的操作程序。
410-20kV线路停电作业现场规定
4.1线路停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配电倒闸操作票》。
高压验电或装设、拆除接地线时,设专人监护,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
操作人员必须与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接触接地线。
地线一经拆除,即应视为设备已带电。
(补充安规第 3.4条)
4.2线路停电作业同杆塔架有低压线路时,必须先对低压线路停电再进行验电并装设低压线路的接地线。
(补充安规第3.3.4条)
5配电变压器台(台区)停电作业规定
5.1同一天内,在一条或几条配电线路的变压器台上进行同类型的作业,可使用一张《配电变压器台、台区工作票》。
配电变压器台作业,至少两人进行,一人负责监护。
(补充安规第9.1.1条)
5.2变台停电作业时,严格执行《配电变压器台、台区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无论线路是否停电,都必须先拉开变压器低压侧开关或刀闸,后拉开高压跌落式开关或刀闸,在低压、高压两侧验明三相确无电压,装设接地线后方可进行配电变台作业。
(补充安规第9.1.2条)
5.3每处变台停电作业都要认真执行变压器停、送电操作程序。
认真办理开工许可及工作终结手续,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可靠执行。
(补充安规第9.1.2条)
6配电站、开闭站、环网柜、分支箱作业规定(补充安规第
9.1条)
6.1配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1.1配电站停电作业应严格执行《配电电缆(配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同一天配电站内进行一条或几条线路上且接线方式及运行方式相同的同一类型工作,可以使用一张工作票。
配电站作业,至少两人进行,一人负责监护。
6.1.2在拉开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邻近带电部位要装设遮栏并挂好标示牌。
人体及所用工器具与有电设备要保持安全距离。
6.1.3配电线路停电检修同时进行的配电站设备的检修、试验等工作,使用《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负责配电站设备检修、试验的作业组应是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
6.2开闭站、环网柜、分支箱停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2.1开闭站、环网柜、分支箱停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电缆(配电站)第一种工作票》,至少两人进行,一人负责监护。
6.2.2操作开闭站、环网柜、分支箱内开关,包括检查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对设备验电、拉合接地刀、装设、拆除接地线等应执行调度令并使用《配电倒闸操作票》。
6.2.3操作前必须详细核对设备名称、编号,防止误操作。
操作时应使用专用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开闭站、分支箱内的电缆插拔头应视为有电设备,严禁用手直接触及。
普通型电缆接头严禁带电插拔,可带电插拔的肘型电缆接头,不应带负荷操作。
6.2.466kV变电站配出10-20kV电缆线路停电作业时,由调度负责停电,在变电站内做好安全措施,并由调度下达作业许可令。
作业班组在停电范围内按照工作任务在其作业范围内的开闭站、环网柜、分支箱进线柜的进线侧验电,挂接地线,拉开各馈出柜开关,合接地刀或装设接地线,方可作业。
6.2.5停开闭站、环网柜、分支箱开关进行作业时,应在作业地点有可能来电的各端停电、验电、挂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
作业人员必须始终在接地线的保护范围之内。
6.2.6开闭站、环网柜的进线柜开关某侧有电情况下进行开闭站、环网柜部分停电作业时,开闭站、环网柜的进线柜开关接地刀的操作把手插入口应加锁,并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作业人员及所使用的工器具与有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2.7开闭站、环网柜中起联络作用的解列点开关(开环点)及接地刀闸的操作把手插入口应加锁,并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7配电修理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新增)
7.1配电修理人员从事修理维护作业执行配电修理票。
严格执行票中安全措施进行修理作业,严禁无票作业或作业后填写修理票。
7.2修理人员在修理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一人负责监护。
7.3修理人员作业时,必须穿长衣袖工作服,穿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雨天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雨天操作时,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操作杆。
7.4客户服务中心按用户报告及时填写《配电修理票》并转到配电修理人员手中(无客户服务中心单位的修理当值人员按用户报告及时填写《配电修理票》),修理人员根据《配电修理票》内容进行修理工作。
去现场修理作业的工作负责人还应携
带适量的空白《配电修理票》,以便执行临时追加报修任务时所用。
临时追加报修任务所用《配电修理票》的保存周期同正式执行配电修理票保存周期。
报修理要执行客户中心、配电调度、报修中心信息共享制度,防止同一地区同一故障多班组同时作业,失去停送电联系。
7.5配电修理人员登变台作业,执行票中“1”变台作业的安全措施;低压线路停电作业,执行票中“2”的安全措施;低压带电作业,执行票中“3”的安全措施,配电站的修理作业,执行票中“4”的安全措施;10kV线路停、送电操作,执行票中“5”的安全措施。
7.6进入现场进行检查或修理作业时,应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填写配电修理票中的补充安全措施。
7.7《配电修理票》的有效期为一个连续的工作期。
(故障处理间断后,不得继续使用《配电修理票》,应根据本规定执行相应的工作票)。
8配电工作票的使用
8.1下列工作,执行《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A):
8.1.1在10-20kV配电架空线路上的停电工作或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的部分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8.1.2在同一电气连接的配电架空线路和电缆上同时进行的停电工作。
8.1.3两端为架空线的配电电缆停电工作。
8.1.4在已接引的新建配电线路上的登杆塔验收等工作。
8.2下列工作,执行《配电线路工作任务单》(格式见附录B):
执行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且需要设多个作业小组时的工作。
分小组作业时,各作业小组都应使用工作任务单,各小
组不得使用第一种工作票代替工作任务单。
工作任务单由工作票第一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
8.3下列工作,执行《配电电缆(配电站)第一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C):
8.3.1在10-20kV电缆线路(不含两端为架空线的电缆)上的停电工作;
8.3.2在10-20kV配电站、开关站、环网柜电缆分支箱内的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
8.3.3在配电站配出低压电缆、低压线路上的停电工作;
8.4下列工作,执行《配电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D):
带电线路杆塔上且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表5-1规定的工作。
8.5下列工作,执行《配电电缆(配电站)第二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E):
8.5.1电力电缆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8.5.2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环网柜、电缆分支箱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8.6下列工作,执行《配电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见附录F):
8.6.1带电作业;
8.6.2邻近带电配电设备距离小于表5-1且大于表10-1规定的作业。
8.7下列工作,执行《配电变压器台、台区工作票》(格式见附录G):
8.7.1配电变压器台上的停电工作;
8.7.2配电变压器台区低压线路(含高、低压同杆架设,线间距离大于1.2米的低压线路)上的停电工作;
8.7.3需要停电进行的新设低压配电线路工作;
8.7.4需要低压线路停电的修剪树枝和紧、放线等工作。
8.8下列工作,执行《配电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见附录H):
配电设备事故应急抢修工作。
8.9下列工作,执行《配电修理票》(格式见附录I):
8.9.1配电修理人员进行配电设备故障及异常处理;
8.9.2停电、带电处理进户线、计量装置、更换电度表等的故障工作;
8.10填用《线路施工作业票》(格式见附录J)的工作为:
在非运用中的配电设备上进行的新建、改造、拆除、验收等工作。
8.11按规定应使用操作票的配电操作使用《配电倒闸操作票》(格式见附录K)。
8.12线路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见附录L)适用范围:
8.12.1配电变压器本体设备。
8.12.2存储油制品区域(油罐、加油站、制油工厂等)。
8.12.3存储可燃气制品区域(气罐、加气站、制气工厂等)。
8.12.4在油、可燃气等管道及相连设备附近。
8.12.5其它需要纳入一级动火管理的部位。
8.13线路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见附录M)适用范围:
8.13.1油管道及油系统相连的设备、油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他管道。
8.13.2动火地点有可能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附近。
8.13.3电缆沟道(竖井)内、隧道内、电缆夹层。
8.13.4其它需要纳入二级动火管理的部位。
9工作票的填写
9.1《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
9.1.1首行:“单位”填写作业班组所在单位的全称,如:XX
供电分公司。
“班组”填写作业班组(所)的全称,如:配电一班、XX供电营业所等。
“编号”按照省公司工作票编码规则填写。
9.1.2第1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填写负责组织作业的负责人姓名。
9.1.3第2项“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填写参加作业的人员姓名,“共人”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9.1.4第3项“停电线路名称及工作地段(多回路应注明双重称号)”:填写停电作业线路的具体名称。
如:
10kV金塔甲线、金塔乙线:金塔干2#--15#。
10kV跃进线:庆丰干2#—50# 、胜利支5#—13#。
10kV跃进线:胜利支1#环网箱101开关--胜利支2#环网箱101开关电缆。
9.1.5第4基项“工作任务”:
9.1.5.1“工作地点或地段(注明分支线名称、线路名称)”:填写作业的具体地点。
工作地点在变电站、开关站与架空线路连接的电缆线路上,必须写明电缆线路工作的位置,注明变电站侧还是开关站、线路侧。
如:
青云变跃进线开关柜电缆接点。
盘锦线盘锦杆1#电缆接点。
9.1.5.2“工作内容”:工作任务要具体、明确,必须写明每个工作地点具体的工作内容。
严禁使用“春检”、“秋检”、“缺陷处理”“完成反措项目”等概括工作内容。
如:庆丰干2#更换电杆一棵、庆丰支2#更换跌落开关。
盘锦线盘锦杆1#电缆接点检查。
9.1.6第5项“计划工作时间”:填写调度批准的检修时间。
年份按4位数填写,月、日、时、分按2位数填写(以下日期、时间填写均与此相同)。
9.1.7第6项“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
9.1.7.1第6.1项“应改为检修状态的线路间隔名称和应拉开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熔断器(保险)(包括分支线、用户线路和配合停电的线路)”:填写应由工作许可人断开或检查在开位的电源点的位置及开关号,包括应断开的配合停电线路的开关位置及开关号。
如:拉开盘锦干1#杆XX开关。
9.1.7.2第6.2项“保留或临近的带电线路、设备”:写明与工作地点保留或相邻近的带电部位和带电设备名称,填写邻近的带电线路、设备具体名称、方位、距离。
如:
西海线西海干#2杆小号侧有电。
西海线西海干#20面向大号左侧40米处10kV振鹏线有电。
9.1.7.3第6.3项“其他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应结合当天工作特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具体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安全措施。
9.1.7.4第6.4项“应挂的操作接地线”:填写应由工作许可人在各断开的电源点处装设接地线(合接地刀闸),包括配合停电线路装设的接地线。
9.1.7.5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签名:
9.1.7.5.1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执行的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第一签发人”栏签名并注明日期时间,“工作票第二签发人”栏空白。
9.1.7.5.2非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填写的工作票,在第一签发人签字后,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的第二签发人签名,并注明日期时间。
9.1.7.5.3工作负责人收到工作票,签名并注明收到工作票日期、时间。
9.1.8第7项“确认本工作票1-6项,许可工作开始”: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并签字后,工作负责人签名。
采用电话下达许可
方式时,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9.1.9第8项“工作班所做安全措施”:填写由工作班所做的安全措施。
工作接地线应注明编号,借用的操作接地线也应填写,在“组数及编号”栏内注明“借用”。
9.1.10第9项,由工作班人员本人签名,不含工作负责人。
9.1.11第10项“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
9.1.11.1工作票第一签发人在现场时,由工作票第一签发人填写。
9.1.11.2若工作票签发人不在现场,可由原工作负责人通过电话联系工作票第一签发人确定新工作负责人,由新工作负责人按工作票第一签发人的要求填写并注明“电话联系”。
9.1.12第11项“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变动人员姓名、日期及时间)”: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
9.1.13第12项“工作票延期”:由工作负责人向许可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填写延期内容,签名并注明日期、时间。
9.1.13.1第13项“工作票终结”: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9.1.14第14项“备注”:
9.1.14.1“指定专责监护人”: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并确定被监护的人员和范围,专责监护人、被监护的工作范围确定后填入此栏。
9.1.14.2“其它事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认为需要记录与工作有关的事宜或补充的其他事项填入此栏。
9.1.15第15项“工作简图”:包括下列内容:
9.1.15.1应绘出的线路:
1)停电范围内的所有线路和全部分支线;
2)从线路上停电时,停电开关电源测的有电线路;
3)从开关站、环网箱停电时,开关站、环网箱配出的其
它有电线路。
4)从配电站停电时,配电站的上级电源线路和配出的线路;
5)与停电线路同杆并架、交叉、邻近(注明距离及方位)的其它线路并注明电压等级。
9.1.15.2应绘出的杆塔:
1)停电开关所在的杆塔、经带电断引的杆塔;
2)挂接地线的杆塔、停电范围内的分岐杆塔、变台所在的杆塔、交叉跨越两端的杆塔;
9.1.15.3应绘出的其它设备:
1)应拉开、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含变电站、开关站的断路器、隔离刀闸),以及开关、刀闸的位置及编号;
2)停电范围内的所有变台、开关站、环网箱、变电亭、配电站、变电站。
3)所有接地线、接地刀闸,并标明组数,借用的操作接地线应注明“借用”。
9.1.15.4拆除和新建的设备:
1)拆除的设备用拆除标志“”标明;
2)新建的设备在简图中用绘出,并注明“新建”,如“新建XX杆”、“新建XX线”等。
9.1.15.5文字标注:
1)所有线路及分支线的名称、杆塔的杆号、开关的编号;
2)所有的变电站、开关站、环网箱的名称;
9.2《配电线路工作任务单》的填写
9.2.1首行:“工作票号”填写所属第一种工作票的编号。
“编号”填写小组的编号,如1、2、3等。
9.2.2第2项“小组名称”按实际情况填写。
如:“检修一班”或“第1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