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节日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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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充足、品种丰富、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节日市场繁荣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商务局管辖范围内的节日市场管理。
三、管理职责
1. 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节日市场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商务局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节日市场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
1. 保障市场供应
(1)加强产销衔接,引导和组织骨干流通企业、批发市场深入外埠蔬菜主产区,扩大外地货源调入力度。
(2)充分发挥蔬菜批发市场骨干作用,加强货源调度,确保全市蔬菜每天供应量达到2500吨以上,蔬菜副食品品种保持100个以上。
(3)引导生猪生产企业完善节日生产销售措施,确保城区猪肉上市量保持在150吨以上。
2. 严格价格监管
(1)启动节日市场商品日监测报告制度,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
(2)引导市民合理消费,对节日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等紧急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预警预报,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 加强储备管理
(1)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强储备物资管理,确保储备物资质量。
(2)丰富投放模式,通过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西海岸新区、即墨区等七区114处菜篮子市场投放储备物资。
4. 强化执法检查
(1)加大对节日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2)加强对节日市场商品的质量、价格、计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五、应急处置
1. 发现节日市场异常波动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2. 对出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考核与奖惩
1. 对在节日市场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市场供应不足、价格异常波动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