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图书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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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职图书馆的管理,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图书馆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图书馆所有图书、期刊、电子资源等文献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图书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效率、效益、服务原则;
3. 保障读者权益原则;
4. 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图书馆设立图书管理委员会,负责图书馆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图书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 制定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审议图书馆的经费预算和支出;
3. 决定图书馆的资产购置、报废和处置;
4. 审议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5. 监督图书馆的工作,保障图书馆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图书馆设立馆长一名,负责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馆长的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图书管理委员会的决议;
2. 组织制定和实施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3. 协调图书馆各部门的工作;
4. 负责图书馆的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
5. 组织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
第八条图书馆设立以下部门:
1. 文献采编部:负责图书、期刊、电子资源的采购、编目、分类、典藏等工作;
2. 流通阅览部:负责图书的借阅、归还、阅览等工作;
3. 技术服务部:负责图书馆自动化系统的维护、更新和升级等工作;
4. 宣传服务部:负责图书馆的宣传、推广和服务工作;
5. 行政办公室:负责图书馆的行政事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文献资源管理
第九条图书馆应根据教学、科研和学校发展的需要,合理配置文献资源。
第十条文献资源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 符合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3. 优先考虑国内外知名出版社和学术机构出版的文献;
4. 注重文献的实用性和时效性;
5. 保障文献资源的多样性和互补性。
第十一条文献资源的编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符合国家图书馆编目标准;
2. 确保文献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3. 便于文献检索和利用。
第十二条文献资源的典藏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按照文献类型、学科分类、年代等合理分类;
2. 保障文献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3. 定期检查和维护文献。
第四章图书借阅与阅览
第十三条读者借阅图书应持有效证件,遵守借阅规定。
第十四条借阅规则:
1. 读者借阅图书实行一证一借,每人最多借阅图书数量不超过规定数量;
2. 借阅期限一般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30天;
3. 借阅图书应爱护,不得涂改、撕毁、丢失;
4. 逾期未还的图书,读者应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5. 读者不得将图书借出馆外。
第十五条阅览规则:
1. 读者进入图书馆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2. 读者应爱护阅览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
3. 读者不得在阅览区吸烟、饮食;
4. 读者应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五章电子资源管理
第十六条图书馆应充分利用电子资源,为读者提供便捷的电子阅读服务。
第十七条电子资源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保障电子资源的合法使用;
2. 保障电子资源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保障电子资源的便捷性和实用性。
第十八条电子资源的借阅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读者应使用图书馆提供的电子设备或个人设备进行借阅;
2. 读者应遵守电子资源的版权规定,不得非法复制、传播;
3. 读者应爱护电子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第六章人员管理
第十九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十条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职责:
1. 贯彻执行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2. 负责图书馆的文献资源管理、借阅服务、阅览服务等工作;
3. 参与图书馆的各项工作,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图书馆的经费应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第二十二条图书馆的经费来源:
1. 学校财政拨款;
2. 社会捐赠;
3. 图书馆自身的创收。
第二十三条图书馆的经费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 符合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3. 保障图书馆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职学校图书管理工作,提高图书资源利用率,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图书,包括纸质图书、电子图书、期刊、报纸等。
第三条图书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集中管理,分级负责;
2. 服务教学,满足需求;
3. 依法管理,规范操作;
4. 精细化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图书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图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
督检查。
第五条图书管理委员会下设图书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图书管理工作。
第六条图书管理办公室职责:
1. 负责制定图书管理规章制度;
2. 负责图书的采购、编目、分类、上架、借阅、归还、维护等工作;
3. 负责图书馆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
4. 负责图书馆环境、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5. 负责图书馆宣传推广工作;
6. 负责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
第七条图书馆工作人员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负责图书的采购、编目、分类、上架、借阅、归还等工作;
3. 负责图书馆环境的维护和设备的管理;
4. 负责图书馆的日常服务工作;
5. 负责图书馆的宣传推广工作;
6. 参与图书馆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第三章图书采购与编目
第八条图书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符合学校教学、科研、管理需要;
2. 注重实用性、先进性、多样性;
3. 优先考虑纸质图书与电子图书的互补;
4. 控制采购成本,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九条图书采购程序:
1. 由图书馆提出采购计划,经图书管理委员会审批;
2. 图书馆根据采购计划进行市场调研,确定供应商;
3.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图书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入库、编目等工作。
第十条图书编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 确保编目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3. 便于读者检索和利用。
第十一条图书编目程序:
1. 对采购的图书进行验收、分类、编目;
2. 将编目数据录入图书馆自动化系统;
3. 对编目数据进行审核、修正;
4. 将编目数据上传至图书馆资源共享平台。
第四章图书借阅与归还
第十二条图书借阅对象:
1. 学校全体师生;
2. 校外读者(需办理借阅证)。
第十三条图书借阅期限:
1. 教师借阅期限为一个月;
2. 学生借阅期限为两周;
3. 校外读者借阅期限为一个月。
第十四条图书借阅手续:
1. 读者需持本人借阅证到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
2. 图书馆工作人员对借阅证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办理借阅手续;
3. 读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图书。
第十五条图书归还手续:
1. 读者归还图书时,需将图书交还至图书馆;
2. 图书馆工作人员对归还的图书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办理归还手续;
3. 对逾期未归还的图书,图书馆将进行催还。
第五章图书馆资源数字化
第十六条图书馆应积极推进图书资源的数字化工作,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十七条数字化资源包括:
1. 电子图书;
2. 电子期刊;
3. 数字化教材;
4. 数字化教学资源。
第十八条数字化资源建设原则:
1. 有针对性地选择数字化资源;
2. 注重资源质量,确保资源可用性;
3. 控制数字化资源成本,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数字化资源管理:
1. 图书馆负责数字化资源的采购、存储、维护和管理;
2. 图书馆应建立健全数字化资源使用管理制度;
3. 图书馆应定期对数字化资源进行检查、更新和优化。
第六章图书馆环境与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图书馆环境管理:
1. 保持图书馆环境整洁、舒适、安静;
2. 保障图书馆消防安全;
3. 加强图书馆安全管理,确保读者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十一条图书馆设备管理:
1. 定期对图书馆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确保图书馆设备正常运行;
3. 及时更新和补充图书馆设备。
第七章图书馆工作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二十三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培训:
1. 定期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 组织图书馆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3. 鼓励图书馆工作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四条图书馆工作人员考核:
1. 定期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绩
效等;
2. 根据考核结果,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奖惩。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图书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中职学校图书管理工作,提高图书资源利用率,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各级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共同推动学校图书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职学校图书管理工作,提高图书资源的利用率,满足师生教学、
科研和学习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职学校图书馆的所有图书资源,包括纸质图书、电子图书、期刊、报纸等。
第三条图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 效率、便捷、服务原则;
3. 保护知识产权原则;
4. 安全、规范、有序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图书馆是中职学校图书管理的主体,负责全校图书资源的采购、编目、流通、阅览、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图书馆设置以下管理机构:
1. 图书馆馆长:全面负责图书馆工作,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图书馆各项管理制度;
2. 图书馆副馆长:协助馆长工作,分管图书馆日常业务;
3. 采编部:负责图书采购、编目、分类、上架等工作;
4. 流通部:负责图书借阅、归还、检索、咨询等工作;
5. 阅览部:负责期刊、报纸的阅览、借阅、订阅等工作;
6. 技术部:负责图书馆信息化建设、网络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各管理机构职责:
1. 图书馆馆长:负责图书馆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图书馆工作顺利进行;
2. 采编部:负责图书采购计划、采购、编目、分类、上架等工作;
3. 流通部:负责图书借阅、归还、检索、咨询等工作,确保图书流通顺畅;
4. 阅览部:负责期刊、报纸的阅览、借阅、订阅等工作,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
5. 技术部:负责图书馆信息化建设、网络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保障图书馆正常运转。
第三章图书资源管理
第七条图书采购:
1. 采购计划: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的实际需求,制定图书采购计划;
2. 采购方式: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保采购质量;
3. 采购内容:包括纸质图书、电子图书、期刊、报纸等,涵盖各学科领域。
第八条图书编目:
1. 编目规则:按照国家标准和图书馆编目规则进行编目;
2. 编目内容: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日期、ISBN号、分类号等;
3. 编目质量:确保编目信息的准确、完整、规范。
第九条图书分类:
1. 分类原则:按照国家标准和图书馆分类规则进行分类;
2. 分类方法: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
3. 分类质量:确保分类的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
第十条图书上架:
1. 上架原则:按照分类号、书名、作者等顺序上架;
2. 上架方法:采用自动化设备进行上架,提高上架效率;
3. 上架质量:确保上架图书的整齐、有序、便于查找。
第四章图书流通管理
第十一条图书借阅:
1. 借阅对象:全校师生;
2. 借阅手续:办理借阅证,遵守借阅规则;
3. 借阅期限:一般图书借阅期限为一个月,期刊、报纸借阅期限为一周;
4. 借阅数量:每人每次最多借阅五本书。
第十二条图书归还:
1. 归还方式:现场归还或通过自助还书机归还;
2. 归还期限:按时归还,逾期未还者按相关规定缴纳滞纳金;
3. 归还质量:确保归还图书的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图书检索:
1. 检索方式:通过图书馆自动化系统进行检索;
2. 检索内容: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日期、ISBN号、分类号等;
3. 检索质量:确保检索结果的准确、全面。
第五章图书馆服务
第十四条阅览服务:
1. 提供舒适的阅读环境,配备必要的阅读设施;
2. 定期举办读书活动,提高师生的阅读兴趣;
3. 提供图书推荐、阅读指导等服务。
第十五条咨询服务:
1. 解答师生在图书借阅、检索、阅读等方面的问题;
2. 提供图书推荐、阅读指导等服务;
3. 收集师生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图书馆安全:
1. 加强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
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图书馆安全;
3.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七条设备安全:
1. 定期检查和维护图书馆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加强设备使用培训,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3. 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字数不足2500字,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扩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