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及产品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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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標准
物料﹑產品測試標准
版
1.0 目的
建立并統一公司物料/產品的測試標准﹐為判定物料/產品的質量特性符合要求提供准則﹐為產品質量控制提供依據。
2.0 范圍
本標准使用于公司所有需測試的生產原材料﹑半成品﹑工程樣辦﹑生產成品的測試﹐本標准在產品測試時所使用的與產品的有關的朮語均引用自QBMA/S1—2006 產品通用技朮條件(公司內控制標准)。
3.0 職責
3.1 品管部負責本標准的制訂和歸口管理
3.2 QC嚴格按本標准要求測試成品
4.0定義
4.1 AQL(允收水平)﹕Acceptance Quality Limit﹐接收質量限的英文簡稱﹐即當一個連續系列批
被提交驗收抽樣時﹐可允許的最差過程平均質量水平。
一般由客戶同供應
商在供貨合同中商定。
4.2 正常檢驗﹕當在規定的時段或生產量內平均的過程水平優于接收質量限時抽樣方案的一種使
用法。
此時抽樣方案具有為保証生產方以高概率接收而設計的接收准則。
4.3 致命(嚴重)缺陷CR﹕產品本身存在的缺陷可能導致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受到身體的傷害或
引起其他嚴重事故的。
如產品的毒性﹑表面的尖點﹑銳利邊緣或內藏的針﹑刀片以及
產品上附有毛發﹑虫子等客戶所要求不應有的缺陷。
4.4 主要缺陷MAJ﹕產品存在的缺陷消費者無法接受﹐會導致產品退貨或投訴﹐產品的有關性能
不符合客戶的要求等。
如﹕色差(超出接受范圍)產品破裂﹑表面嚴重污染或膠水漬﹑
拉鏈﹑扣具失去功能等。
4.5 輕微缺陷MIN﹕產品存在的缺陷消費者可以接受﹐但會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欲望﹐如線頭未處
理干淨﹑輕微污點﹑污漬等
5.0引用標准
5.1 GB/T2828.1-2003 計數抽樣程序之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划
5.2QBMA/S1—2006 袋類產品通用技朮條件(公司內控制標准)
6.0抽樣方法及檢驗項目
6.1 抽樣方案及AQL水平的確定
6.1.1 采用單次抽樣﹐根據檢驗結果的不合格品數量確定檢驗批是否允收﹔
6.1.3 采用特殊檢驗水平S-2.
6.1.3 AQL水平﹕致命(嚴重)缺陷﹕0.01﹔主要缺陷﹕2.5﹔輕微缺陷﹕4.0
6.1.4 若客戶對AQL水平有另外要求﹐則按客戶的要求執行。
6.2 抽樣方法
確定檢驗批量(生產數量)查《樣本大小代碼表》根據批量數量查特殊檢驗水平S-2中對應的字母(樣本量字碼)根據字母確定對應的抽樣數量(樣本量)
測試根據測試的不合格品數量對照接受質量限表中的Re數判定
6.3 檢驗項目
6.3.1檢驗項目﹕性能(功能)測試﹔
6.3.2性能測試采用特殊檢驗水平S-2。
7.0物料/產品測試及缺陷判定
7.1拉鏈耐用及牢固度測試
7.1.1﹕從來料中剪取長度約20厘米的拉鏈﹐檢查其外觀是否無問題。
7.1.2方法﹕以每分200次的速度進行拉合測試﹐開﹑合記作一次。
拉鏈長度不足20厘米的﹐在拉
鏈最大范圍內進行測試。
7.1.3判定標准﹕拉鏈表面無掉牙﹑錯牙﹑拉鏈不得有卡上止﹑下卡﹐拉頭回骨應平穩﹐靈活為合格。
7.2絲印粘附測試
7.2.1應用范圍﹕適用于對來料中的絲印半成品(布料絲印除外)的著色性測試。
7.2.2測試數量﹕按《抽樣檢驗作業規程》中規定S-2抽取相應的測試數量。
7.2.3環境要求﹕在室溫環境條件下。
7.2.4測試步驟﹕
7.2.4.1用界刀在測試表面划出9條16分之1寸寬的平行線﹔
7.2.4.2用界刀划出另外9條16分之1寸寬的平行線交叉于第一批的直線上﹔
7.2.4.3用膠紙粘附在測試物表面上﹐并用手指將之刮平﹔
7.2.4.4用力將膠紙沿45度角的方向拉起。
7.2.5評定標准﹕
7.2.5.1脫油面積小于20%為輕微缺陷﹔
7.2.5.2脫油面積大于20%為嚴重缺陷﹔
7.3扣具測試
7.3.1測試數量﹕按《抽樣檢驗作業規程》中規定S-2抽取相應的測試數量。
7.3.2方法
A﹑通過打鈕機﹑測試公﹑母鈕與物料厚度是否吻合﹔B﹑扣合松緊度是否適當﹔
7.3.3測試結果﹕扣合吻合﹐物料無損傷為合格。
7.4拉力測試
7.4.1 方式
7.4.1.1准備工作
7.4.1.1.1 檢查所要測試的產品或物料是否存在瑕疵及做法是否跟足要求﹔
7.4.1.1.2 檢查拉力器的刻度表指向針是否處在”0”的位置﹔
7.4.1.1.3 所要測試的物體要先固定在一處﹔
7.4.1.2 測試數量﹕根據AQL中Special inspection levels S-2來確定測試數量﹔
7.4.1.3 適用范圍﹕含有手挽﹑耳仔等主要受力部位的產品。
7.4.1.4 測試方式﹕將拉力器鉤住物體﹐水平往外拉﹐查看刻度表的數據(以不脫落為准)﹔
產品拉力磅數如無特殊要求﹐一般以附表1為准
7.4.2 檢驗
7.4.2.1 檢查測試的產品是否有受損的地方﹔
7.4.2.2 查看刻度表中的數據與客戶要求是否一致﹔
7.4.3 判定
7.4.3.1 產品無受損及達到客戶要求的拉力則為合格﹔
7.4.3.2 產品受損或達不到拉力要求則需研究改善工藝制作方式﹔
7.5濕度測試
5.5.1 標准
7.5.2 方法
7.5.2.1 准備工作
7.5.2.1.1 查看室內溫度是否符合要求﹔
7.5.2.1.2 查看濕度器與測試筆是否已連接﹔
7.5.2.1.3 將濕度器調到所需的檔級﹔
7.5.2.2 測試數量﹕根據AQL中Special inspection levels S-2來確定測試數量﹔
7.5.3 適用范圍﹕盒類產品,药材
7.5.4 測試方式﹕
7.5.4.1 將測試筆插入測試產品(約2mm)﹐如產品厚度不足﹐以最大接受范圍為准(產品以不
被插穿或破損為界)﹐查看顯示屏上的數字是否符合接受范圍﹔
7.5.4.2 一個產品至上少測試二個或以上的部位﹐以保障數據准確性﹔
7.5.5 結果
7.5.5.1 測試結果在接受范圍之內﹐則為合格﹔
7.5.5.2 測試結果超過接受范圍﹐應繼續抽濕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7.6拋箱測試
7.6.1 標准
7.6.2 方法
7.6.2.1 准備工作
7.6.2.1.1 查看測試地點是否存在其它雜物﹔
7.6.2.1.2 檢查要測試之物品外箱及內裝物是否有瑕疵﹐配件﹑裝箱數量是否符合要求﹔
7.6.2. 2 測試要求﹕
7.6.2.2.1 要求測試部位六面三邊一夾角﹔
7.6.2.2.2 要將產品與測試高度平行(保持產品垂直平衡狀況)﹐垂直下跌﹔
7.6.3 檢驗(拋箱后)
7.6.3.1 外箱是否受損﹔
7.6.3.2 內裝物體是否受損﹔
7.6.4 結果判定﹕
外箱與內裝物體無受損則為合格﹔外箱輕微折皺(不會影響外觀或內裝的清潔)則判定讓步接受﹔外箱及內裝物體受損則可增加內外箱坑數或減少裝箱數量。
7.7 震箱測試
7.7.1 目的﹕建立此標准評估產品在運輸時所受到的震蕩造成的影響﹔
7.7.2 范圍﹕包裝完整的產品(包括盒類﹑易碎類及產品內需加附加品的產品)
7.7.3 方法
7.7.3.1 准備作
7.7.3.1.1 查看被測試產品﹑外包裝物是否受損﹔
7.7.3.1.2 查看震動儀器表面是否有其它雜物﹐儀器是否受損(各相關工具)﹔
7.7.3.2 測試要求
7.7.3.2.1 將要測試的產品放置于震台上﹐使擋板與外箱的距離至少為1”(2.5cm)﹐固定
檔板使其不能走動﹔
7.7.3.2.2 震台的振動頻率為200RP M±5RPM﹔
7.7.3.2.2產品測試一般為2小時﹐六個面均需測試各震40分鐘(如產品外箱上標時”向
上”﹐則測試四個面)﹔(根據不同客戶要求決定測試時間)
7.7.3.3 檢驗
7.7.3.3.1 外箱是否受損﹔
7.7.3.3.2 內裝物體是否受損﹔
7.7.4 結果判定﹕外箱與內裝物體無受損則為合格﹔外箱無受損但內裝物體受損或外箱及內裝物體
均受損則判定不合格﹐可增加內裝物體的保護層及外箱增加坑數或紙板增加強度﹐以確保
產品運輸過程安全﹔產品內裝物無受損﹐紙箱輕微折皺(不會影響外觀或內裝的清潔)則
判定讓步接受。
注﹕以上內容為物料/產品相關測試的基本要求﹐若客戶有另外要求的應以客戶要求為准。
附表1﹕
7.8 天然保健材料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