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保管理活动方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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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意见与2018年城乡低保评审工作意见汇编

2018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意见与2018年城乡低保评审工作意见汇编

2018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意见与2018年城乡低保评审工作意见汇编2018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行特困对象重点保障,促进保障的公开、公正、公平、及时。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镇XX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审核评议组,村(居)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联村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低保年审工作。

三、年审范围、内容、时间1、年审的范围:XX年3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及XX年新申请的城乡低保对象。

2、年审的内容:主要审核全镇已享受或新申请的城乡低保对象现在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成员的情况,根据所核实的情况,重新确定保障对象及其保障标准。

3、时间要求:从4月1日至5月30日止,为村两委集中审核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为镇集中审核汇总阶段。

四、年审重点本年度城乡低保年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不得享受低保政策:1、执行政策走样,违规操作办理。

如农村户口办理城市低保;已转为城市户口领取养老金仍享受农村低保的;2、夫妻双方年龄均在5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家人身体健康,但不主动寻找工作和就业的对象;3、自有或经营机动车辆、工程机械的对象;4、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的对象;5、拥有或租赁商业门面、店铺,家庭成员属私营企业主或从事服装、家电、百货、餐饮、娱乐及其他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致使管理机构无法取得联系;或连续3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7、子女择校付费上学,饲养名贵宠物,进行股票、基金、期货、外汇、权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的;8、拒绝接受救助业务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或者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9、领取养老保险金且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国家公职人员及村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

某县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某县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某县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复查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县农村低保制度建设,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和年度审核工作,根据《xx县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决定从18年2月15日开始,开展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及复查工作,通过年度审核,在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农村低保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常年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xx县18年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和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和复查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的精神为指导,按照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管理的要求,坚持以户为单位、户人结合的保障原则,加强入户调查工作,严格规范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动态管理,对18年确定的农村低保对象要开展年度复查,将符合条件的的失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主要内容(一)农村低保的指标分配根据州下达的考核指标数,18年全县农村低保的保障对象控制在17661人以内(含金碧、石羊符合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各乡镇18年农村低保对象以县局下达的考核指标数为准,在分配指标数时,要根据辖区内各村经济发展程度不同,适当照顾边远、高山及经济欠发达地区。

(二)农村低保年审复查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按年审核、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

对年内家庭收入发生变化,需停发和调整的,要履行必要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今年的农村低保年审复查以村委会为单位,对原已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逐户开展年度复查工作。

村委会应成立农村低保评议小组,对低保家庭逐户开展入户调查,并填写《农村低保复查登记表》,认真记载其家庭成员变动情况、经济收入变动情况等,并根据调查情况决定是否续保、取消、调增或调减。

(三)农村低保的扩面新增1.为方便群众、进一步简化手续,各村委会应认真清理上年和今年年内递交的低保申请,经过调查情况属实或根据村群众评议小组推荐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严格按照程序入户调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表决、村组公示3日以上,无异议者上报乡镇审核。

城乡低保清理方案范文

城乡低保清理方案范文

城乡低保清理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1.1 城乡低保制度的重要性城乡低保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给予城乡困难家庭一定的经济援助,帮助他们渡过生活困难,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

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缓解贫困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1.2 城乡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随着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城乡低保制度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然而,同样存在一些问题,如低保标准不合理、低保对象的申请和审核程序繁琐等,导致低保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

因此,有必要对城乡低保制度进行清理和优化,以提高其效益和公平性。

二、清理方案2.1 梳理低保对象信息首先,通过对现有的低保对象信息进行梳理,了解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为后续清理工作提供准确、全面的数据支持。

梳理的内容包括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

2.2 制定低保标准和申请条件根据梳理的低保对象信息,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新的低保标准和申请条件,以确保低保资源能够更加合理、公平地分配给真正需要的家庭。

制定标准时应充分考虑角度和层次的差异,综合衡量家庭的经济状况,并确保标准与当地实际情况相适应。

2.3 完善低保审核和评估机制为了更好地筛选出真正需要低保的家庭,应完善低保审核和评估机制,加强对申请家庭的调查和核实工作。

可以通过家访、调查问卷等方式获取家庭的详细信息,并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进行协作,加强对家庭经济情况和困难程度的评估,确保低保资源发放给真正需要的家庭。

2.4 健全低保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为了保证低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防止滥用等问题,需要健全低保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可以建立专门的低保资金管理部门,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低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并依法追究滥用、挪用低保资金的责任。

2.5 完善低保信息共享机制为了加强低保信息的管理和共享,可以建立低保信息系统,将低保对象的信息集中存储并与相关部门共享。

通过信息系统的建立,可以实现低保信息的共享和查询,提高低保对象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2018年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工作实施方案18年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工作实施方案18年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全部进行重新申请、重新认定,结合目前民生资金核查工作,根据各项政策要求,为有序开展18年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18年城乡低保规范化申请审核审批工作,将所有城乡低保户信息、附件录入自治区低保信息系统,实现城乡低保网络化管理,解决城乡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程序上、档案上管理的不足;通过网上申请审核审批,确保城乡低保户认定准确,纠正保人不保户、关系保、人情保、并户保、凑户保等现象,做到应保尽保,及时保障城乡低保户生活所需。

二、保障对象(一)保障对象属我市户口并居住在我市,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和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的贫困家庭。

我市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为月人均纯收入413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2496元。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1、配偶;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的家庭,原则上不能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非农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家庭年纯收入超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的;2、家庭成员拥有大小汽车、大型农机具的;拥有电脑、空调、冰箱、液晶电视等高档非基本生活所需品的家庭;3、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4、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扶养、抚养权益的家庭;5、好逸恶劳,有能力耕种而不耕种,导致所承包土地抛荒的农村家庭以及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16周岁—60周岁)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从事生产劳动(在校就读的学生除外)导致家庭困难的家庭;6、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7、弄虚作假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情况,不接受工作人员核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8、三年内自建住房(危房改造项目、因灾倒房重建项目除外)、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9、安排子女高费用择校就读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10、无特殊情况连续三个月不领用低保金的;11、有超过2个以上(含2个)完整劳动力,无特殊情况的;12、家庭成员中有人领取财政工资的或领取养老金超城乡低保标准的;13、全户连续外出达6个月以上,不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居住的;14、有劳动能力的经精准扶贫认定未确定为扶贫对象的;15、申请前三个月内家庭存款数额超全户一年低保标准的(因重大疾病支出的除外);16、已享受五保、孤儿待遇的;17、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财产(如: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金及收入的;18、其他政策规定不予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保管理活动方案汇编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保管理活动方案汇编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保管理活动方案汇编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城乡低保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过开展对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和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监督、查处城乡低保认定、管理、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的目标。

二、检查内容(一)是否存在“非保得保”、“应保未保”的情况;(二)城乡低保申请、审核、评议、公示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按照属地管理和动态管理的要求进行;(三)低保金补差是否合理,能否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三、检查形式从乡镇抽调从事低保工作人员,由局领导牵头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以及随机走访低保户的形式开展检查。

四、分组安排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井宏岭局长担任组长,沈慧、陈卓、姜吾辉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后勤保障组和业务指导组,俞斌、朱媛莉分别任组长。

五、时间安排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阶段(7月1日—7月15日)。

成立检查组,制定检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7月16日—10月16日)。

抽调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对各乡镇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

各乡镇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确保低保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六、工作要求(一)统筹联动,形成合力。

县民政局全面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指导,针对乡镇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这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

各乡镇民政办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动真格,真解决,见实效。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城乡低保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过开展对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和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监督、查处城乡低保认定、管理、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的目标。

二、检查内容(一)是否存在“非保得保”、“应保未保”的情况;(二)城乡低保申请、审核、评议、公示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按照属地管理和动态管理的要求进行;(三)低保金补差是否合理,能否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三、检查形式从乡镇抽调从事低保工作人员,由局领导牵头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以及随机走访低保户的形式开展检查。

四、分组安排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井宏岭局长担任组长,沈慧、陈卓、姜吾辉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后勤保障组和业务指导组,俞斌、朱媛莉分别任组长。

五、时间安排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阶段(7月1日—7月15日)。

成立检查组,制定检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7月16日—10月16日)。

抽调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对各乡镇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

各乡镇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确保低保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六、工作要求(一)统筹联动,形成合力。

县民政局全面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指导,针对乡镇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这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

各乡镇民政办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动真格,真解决,见实效。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汇编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汇编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汇编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方案一、目标任务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审批手续规范、分类施保合理、三榜公示透明”为目标,结合“六看”内容对全乡低保工作进行全面专项整治,确保做到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真正实现“阳光低保”、“和谐低保”,为构建和谐XX作出积极贡献。

二、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一)看低保“七项制度”落实情况。

看低保重新“洗牌”、低保年审工作中,低保核对、低保听证、低保复议、低保公示、低保备案、低保渐退、低保回访等七项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完善了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看低保对象准确界定情况。

看乡村两级干部是否进行了入户调查;是否开展了低保核对、低保听证工作;听证会议是否由乡干部主持;听证人员选拔和组成结构是否合理,听证程序是否规范。

(三)看低保长期公示落实情况。

看低保长期公示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在村委会公共场所,按照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低保对象,采用黑板、橱窗、喷绘等方式如实长期公示;是否公布了民政、监察、信访部门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看“人情保”、“错保”查处情况。

看乡民政所是否组织村工作人员和驻村干部,对近年来基层干部本人及其亲属享受低保的家庭做到100%入户核查,看低保确定过程中是否存在“人情保”、“错保”现象,是否及时纠正和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看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工作情况。

村委会、驻村干部是否贴近群众、熟悉民情,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是否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受理窗口是否对求助对象进行登记,是否按受理程序和要求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达到“协同办理”、“快速响应”、“救助无盲区”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专项整治活动从XX年7月17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7日—7月19日)。

低保清查活动方案

低保清查活动方案

低保清查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低保政策的覆盖范围逐渐扩大,低保人口数量增多。

为了有效管理低保资源,确保低保资金的有效利用,有必要开展低保清查活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进行认真核实和审查,确保低保资金用于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二、活动目的1.确保低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2.防止低保资金的滥用和浪费;3.提高低保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4.减少低保中的虚假申报和骗取行为。

三、活动内容1. 召开动员大会在清查活动开始前,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动员全体工作人员对活动充满责任心和积极性。

2. 制订清查方案编制详细的清查方案,明确清查的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确保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操作指引。

3. 组建工作小组设立清查工作小组,明确组员职责和分工,确保清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4. 走访低保户逐户走访低保户,核实其身份信息、经济情况、家庭人口等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进行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剔除。

5. 面谈审查对走访核实后,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进行面谈审查,进一步核实情况,确保资金的发放准确性。

6. 形成报告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进行记录和整理,形成清查报告,并按程序提交审批。

四、活动保障1. 落实安全保障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清查活动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

2.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清查工作机制,明确上下级关系和工作流程,确保清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五、活动效果评估对清查活动结束后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为今后的清查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

六、活动总结和展望通过本次低保清查活动,加强了对低保对象的管控,提高了低保资金的利用效率,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低保工作奠定了基础。

希望未来能够继续加大力度,规范管理,确保低保政策的公正公平执行。

以上是本次低保清查活动方案,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共同为保障低保对象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奋斗!。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汇编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汇编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汇编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城乡低保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过开展对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和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监督、查处城乡低保认定、管理、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的目标。

二、检查内容(一)是否存在“非保得保”、“应保未保”的情况;(二)城乡低保申请、审核、评议、公示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按照属地管理和动态管理的要求进行;(三)低保金补差是否合理,能否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三、检查形式从乡镇抽调从事低保工作人员,由局领导牵头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以及随机走访低保户的形式开展检查。

四、分组安排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井宏岭局长担任组长,沈慧、陈卓、姜吾辉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后勤保障组和业务指导组,俞斌、朱媛莉分别任组长。

五、时间安排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阶段(7月1日—7月15日)。

成立检查组,制定检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7月16日—10月16日)。

抽调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对各乡镇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

各乡镇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确保低保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六、工作要求(一)统筹联动,形成合力。

县民政局全面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指导,针对乡镇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这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

各乡镇民政办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动真格,真解决,见实效。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保管理活动方案汇编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保管理活动方案汇编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保管理活动方案汇编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方案一、目标任务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审批手续规范、分类施保合理、三榜公示透明”为目标,结合“六看”内容对全乡低保工作进行全面专项整治,确保做到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真正实现“阳光低保”、“和谐低保”,为构建和谐XX作出积极贡献。

二、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一)看低保“七项制度”落实情况。

看低保重新“洗牌”、低保年审工作中,低保核对、低保听证、低保复议、低保公示、低保备案、低保渐退、低保回访等七项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完善了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看低保对象准确界定情况。

看乡村两级干部是否进行了入户调查;是否开展了低保核对、低保听证工作;听证会议是否由乡干部主持;听证人员选拔和组成结构是否合理,听证程序是否规范。

(三)看低保长期公示落实情况。

看低保长期公示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在村委会公共场所,按照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低保对象,采用黑板、橱窗、喷绘等方式如实长期公示;是否公布了民政、监察、信访部门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看“人情保”、“错保”查处情况。

看乡民政所是否组织村工作人员和驻村干部,对近年来基层干部本人及其亲属享受低保的家庭做到100%入户核查,看低保确定过程中是否存在“人情保”、“错保”现象,是否及时纠正和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看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工作情况。

村委会、驻村干部是否贴近群众、熟悉民情,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是否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受理窗口是否对求助对象进行登记,是否按受理程序和要求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达到“协同办理”、“快速响应”、“救助无盲区”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专项整治活动从XX年7月17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7日—7月19日)。

从严开展低保清理整治工作方案(3篇)

从严开展低保清理整治工作方案(3篇)

从严开展低保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扶弱救困、服务民生为宗旨,认真践行“___”要求,严格依法救助,回归低保托底作用,打造阳光、高效、廉洁低保,建立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低保新常态。

二、整治时间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三、工作任务一是全面纠正低保乱象问题,严格实行依法救助,对低保中存在的低保对象不准确、低保资金挪作他用、低保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搭车收费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纠正,严格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土政策保”,严格实行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

二是筛查低保___中的违规违纪线索,对在低保整治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提请片区纪工委和安排镇___调查处理。

三是规范低保___程序,对未开评议会议评定低保、无申请资料享受低保、未___入户调查、低保未公示等现象,进行严格清理整治。

四、整治内容(一)违反低保政策、扩大低保保障范围的保障人员,尤其是将低保资金集中用于征地、搬迁、___公益性事业或作为处理___、安抚下岗失业人员等“土政策保”、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保”、“人情保”;(二)借名额、指标限制等,由多户均分低保金的“一户多折”的问题;(三)低保资金未到户,存折由村(社区)干部保管并领取资金或由他人领取资金等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和___等问题;(四)干部职工家属不符合低保享受条件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五)严格清退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对象;(六)停发“一折多户”低保金;(七)严格追缴截留、冒领、挪用、___的低保金;(八)严格落实调查核实的主体责任;(九)全面排查汇总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十二)在低保入户清查工作中,要及时主动发现,把符合低保条件而没有提出申请的困难家庭,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五、整治步骤及措施(一)自查自纠阶段(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集中所有人力,落实好主体责任,成立以支部书记任组长的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村民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务必做到户户筛查、户户见面、户户整改,采取镇驻村(社区)干部、支部书记、主任、督查员签字确认的办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取缔“关系保”、“人情保”,限期清退将低保资金集中用于征地、搬迁、___公益性事业等“土政策保”。

2018年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018年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018年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于农村困难户我们实施了低保政策,如何做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2018年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农村低保政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

我们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理,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及时向社会公开享受低保政策人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近段时间以来,有不少群众前来咨询低保政策,为进一步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特将2018年高平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选摘如下。

一、哪些人员不能享受农村低保?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下人员一律不得享受农村低保:①家庭人均收入明显高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的。

②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村干部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得享受低保。

③购买商品房,非因拆迁或其它原因近期新建住房以及对住宅进行高档装修的。

④拥有汽车或大型农机具的家庭。

⑤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⑥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不从事生产劳动,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或有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尚未改正的。

⑦老年人有法定赡养人,且法定赡养义务人具有赡养能力的。

财政供养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必须单独申报、单独公示、单独备案。

二、关于“拆户保”、“轮流保”的问题坚决清理同一家庭中只保障部分人员的“拆户保”问题,一律以户为单位重新申请和审核,强化家庭赡养、抚养和扶养责任。

除按《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和中残联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规定,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和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成年未成家的重度残疾人),经申请审核可以按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以外,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

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

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

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城乡低保是我们国家重要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一,旨在保障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所需。

然而,在长期运行中,这一体系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低保对象违规领取低保,以及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获得低保的现象。

为了加强城乡低保管理,保障制度公平有效地运行,各地要在每年进行一次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以确保低保的真实达到经济困难的家庭,并从源头上筛选出违规领取低保的家庭。

一、组织架构及工作流程1、组织架构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应当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及自身情况,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做到服务到位、协作顺畅。

具体组织架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以下各部门应在组织中占有重要地位:(1)民政局或者财政局:民政局和财政局负责城乡低保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后续复查清理工作有重要参与作用。

(2)困难家庭帮扶中心:此部门作为第一手资料汇聚地,可以对各区县困难家庭进行详细了解和掌握,为复查清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3)公安、税务、人口等相关部门:这些部门可以提供各个区县的重要家庭信息。

(4)媒体部门:媒体部门可以起到引导群众的作用。

2、工作流程(1)方案制定:如何高效、精准、完备地开展复查清理工作,还需要编制详细的方案制定,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及工作流程。

(2)数据收集:各部门要积极协调,做好信息沟通和数据共享工作,及时更新各种数据资料,为后面复查清理工作做好基础准备。

(3)现场核查:核实各区县低保家庭信息。

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度调查,发现违规领取低保,及时进行处理,更好地维护低保资金的合理分配。

(4)复查清理:清理各区县现有低保家庭信息数据,对未能确认是否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深度核实,确认符合条件的家庭继续发放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当立即取消。

(5)结果公示:清理工作结束后,将准确的开展情况反馈社会大众,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反思和问题解决,提高下一次备查清理工作的效率及满意度。

2023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

2023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

2023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____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城乡低保是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保障机制,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工作之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低保制度逐渐完善,但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低保对象的准确性、动态管理的不足等。

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制定____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本方案的目标是全面复查清理城乡低保对象,确保低保资源向真正需要的人群倾斜,提高低保工作的精准性和符合性。

二、工作原则和任务(一)工作原则1. 普遍性原则: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复查清理,不得有任何遗漏。

2. 公开透明原则:工作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标准化原则:根据低保标准和政策规定,对低保对象进行严格审核和评估。

4. 动态管理原则:建立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信息,保证低保资源的动态调整。

(二)任务1. 低保复查清理:对现有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查清理,排除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确保低保资源向真正需要的人群倾斜。

复查清理工作包括审核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收入和资产情况等。

2. 家庭访查:通过上门走访、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低保对象的真实情况,确保审核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3. 信息更新:建立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低保对象的信息,确保低保资源的动态调整。

4. 异议处理:对复查清理中出现的异议申诉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公正、公平。

5. 宣传教育:加强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低保对象对政策的了解和申请意识。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一)预备工作1. 成立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

2. 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明确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

3. 做好工作宣传,提高公众对复查清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低保复查清理1. 建立低保复查清理的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使用科技手段,如人脸识别、大数据等,辅助进行低保对象的审核和评估工作。

2024年从严开展低保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从严开展低保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从严开展低保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当前,我国城乡低保制度已经走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为全国各地的困难群众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然而,在低保制度长期运行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低保资金使用不规范、低保对象不准确、低保标准不统一等,这些问题导致了低保制度的滥用和浪费,不利于保障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

因此,有必要从严开展低保清理整治工作,既要完善低保制度,又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低保资金的有效使用,为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

二、工作目标1.清理低保对象名单,确保低保资金真正用于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

2.规范低保资金使用和管理,防止低保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3.优化低保服务,提高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三、工作措施1.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机制(1)建立全面公开、公正透明的低保对象认定程序,确保每个低保对象都经过审核和核实,确保资金用于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

(2)建立低保对象认定结果公示机制,及时公示低保对象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低保资金管理(1)建立低保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加强对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的审核和监督,防止低保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2)加强对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低保资金使用一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政府和社会公布低保资金使用情况。

3.加强低保服务(1)建立低保服务评估机制,对各地的低保服务进行评估和考核,促进低保服务的质量提升。

(2)加强低保对象的培训和就业服务,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减少对低保的依赖。

(3)加强低保对象的社会援助衔接,与其他社会救助机制紧密结合,形成有机衔接,确保困难群体的全面保障。

四、工作保障1.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2.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3.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对低保制度的运行提供法律依据。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低保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对低保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低保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低保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低保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做好低保复查工作,提高低保资金的精准度和公平性,我们制定了
以下的低保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低保复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低保复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设立低保复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的低保复查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二、工作流程。

1.确定复查对象范围,包括已享受低保的家庭和有可能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

2.建立复查档案,对复查对象进行详细的信息登记和资料收集,确保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

3.制定复查计划,根据复查对象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安排复查人员和时间,确保复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4.开展复查工作,由复查人员逐户走访,核实复查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家
庭成员等情况,确保复查的客观性和严谨性。

5.整理复查结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审核和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家
庭进行说明和告知,确保复查结果的公正和公平。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复查工作流程,确保复查工作的规范和程序化。

2.加强复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复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建立健全复查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复查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复查工
作的质量和效果。

4.及时总结复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和提升低保复查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通过以上的低保复查工作实施方案,我们将能够更好地提高低保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低保对象的精准度和公平性,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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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
保管理活动方案汇编
2018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乡成立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民政办,由民政办主任罗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要成立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主任负总责,挂村干部、文书、妇女主任和各组组长为成员,全面负责该村的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

既要认真复查清理,又要确保稳定。

二、复查清理范围和标准
(一)复查清理的范围为:各村目前正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低保户。

(二)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予以清退。

1、低保人员死亡的;
2、户籍迁出本乡的;
3、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如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现已毕业已就业的;单亲家庭子女成年已就业的;孤儿成年已就业的;因病致贫现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其他脱贫情况。


4、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的;
5、享受低保期间购房、建房、装修现有住房(危房改造除外)或添置小汽车、高档电器、贵重首饰的;
6、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7、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好吃懒做拒绝劳动的;
8、有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且尚未改正的;
9、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
10、无正当理由,越级上访和缠访的。

三、方法步骤
(一)加强宣传
6月29日乡召开全体乡干部、各村书记、主任参加的乡XX年城乡低保复查工作动员安排布置会,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会,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等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复查清理
各村要成立由村组干部组成的XX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核查评议小组,逐户对每个低保户的财产、住房、成员收入、劳动力状况等逐项登记,填写入户调查表(表附后)并签字,同时做好影像资料收集。

复查清理调查评议小组核查评议后,填写好乡XX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清退表(表附后),并及时将核查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同时对核查评议清退人员,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引发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此次复查清理工作在7月25日前全面完成,各村将在7月25日前将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入户调查表(附件2、3)、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清退表(附件4、5)报回乡民政办。

(三)乡审核
乡人民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对村上报复查清理情况要逐一进行审核,不漏一户,必要的再进行入户抽查核实。

四、工作要求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办事,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耐心解释,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要力求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杜绝优亲厚友。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对复查清理工作中有徇私舞弊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2018年城乡低保管理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提升我市城乡低保规范化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基本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批准确”的目标,促进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科学有序发展。

二、坚持的原则
1、坚持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3、坚持规范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

4、坚持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

三、范围和内容
此次清理对象为现已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所有对象和符合条件的新增对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城乡低保待遇资格:
1、自然减员(出嫁、死亡、应征、服刑)的家庭,家庭还符合享受条件的,重新核定享受人口或变更户主。

2、领取养老保险金,领取退休金人员,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人员。

3、缴纳社保或商业保险金额高于享受低保金额的家庭。

4、外出务工,下岗返聘上岗人员,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

5、举家搬迁户,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外地居住半年以上人员。

6、家庭拥有汽车、三年内新购置5000元以上高档摩托车、空调或者有营业执照从事个体商业,有商店、饭店、门市部、修理店等店铺的。

7、除个人居住外有多余私产房对外出租的。

8、家庭日常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我市低保标准,或三年内购房、新建住房(含加层)、新装修房屋的。

9、有劳动能力但不就业人员(正在就学,患有癌症、重症、精神病,肾功能衰竭,重症肝炎并发症等长期患慢性病,且能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等资料的除外)。

10、农村低保一户保一人或者采取“合户保”的形式变相平均施保的。

11、人户分离,不履行签到手续,找不到对象的空挂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此次动态管理时按程序新增低保对象,享受低保待遇。

1、符合五保供养条件,不愿集中供养,未享受分散供养待遇的人员优先进入。

2、单亲家庭,且子女还在就读,包括大、中、专院校人员。

3、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持1、2级重度残疾证)。

4、患有癌症,重度精神病,肾功能衰竭等重大疾病,医治自负费用达2万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需继续治疗的。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此次活动从XX年5月10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
1、乡镇自查阶段(5月10日至6月25日)
各乡镇民政所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的要求开展好自查工作,要成立自查工作小组,各村(居)的“三送”干部要作为工作组成员参与到城乡低保动态管理自查工作中来,按村(居)自行对区域内低保对象逐一入户进行排查,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实际情况,确定城乡低保对象拟清退人员和拟进入人员名单,要严格按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以户施保,坚决杜绝个人保或一户保一人的现象。

各乡镇民政所要将拟清退和拟进入低保对象名单以村(居)为单位进行汇总造册,并由“三送”工作组负责签字审核,在6月30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2、核查阶段(7月1日至8月30日)
市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核查小组将按照乡镇民政所上报的拟清退出低保对象名单和拟进入低保对象名单按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超过30%不合格的乡镇要重新进行自查,并将相关情况上报领导和“三送”办,抽查结果合格率达到85%的,市核查小组将汇同乡(镇)民政所以村(居)为单位,召开“三级”联审会,“三级”联审会由乡(镇)民政所主持,参加对象为财政所工作人员、村(居)民政专干、“三送”干部、城乡低保监管员、部分老党员、老干部,对城乡低保拟退出,拟进入人员进行“三级”联审,确定退出和新进入低保人员名单。

3、公示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对全市城乡低保退出人员和新进入人员按照所在区域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无异议者予以退出或进入。

五、排查的方法
1、采取入户走访的方式进行逐户排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电话索证,并参考家庭实际支出核定家庭收入。

2、入户采取“三看三问一访”的方式。

即看住房条件,看实际生活状况,看家庭实际人口;问身体状况,问收入状况,问生活状况;走访周边住房及群众。

3、将传统入户调查与信息比对从税务、工商、社保、交警、房产等部门获取相关的信息相结合进行核查。

4、实行集中民主评议和听证,以乡(镇)村(居)为单位,核查工作组参加,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取消救助意见,对符合保障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5、坚持“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错办追究制度,出现问题追究调查人员责任。

6、乡(镇)村(居)要在排查中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杜绝上访事件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六、核查人员分组和核查单位
七、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高度重视。

核查中各组成员要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思想,严格按实施内容开展好核查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杜绝暗箱操作,实行阳光作业,排除一切社会不良现象的干扰,使民政社会保障资金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2、严肃工作纪律合理安排好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能,保质保量完成核查任务,核查不吃请,不收受礼物,核查人员住宿由乡镇民政所负责,工作用餐,住宿标准统一安排,所需费用由民政局负担,补助为40元/人、天,无公车的排查人员交通费补助30元/人、天。

3、各乡镇民政所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情况或上报的自查情况无“三送”常驻干部签字的,该乡镇低保对象XX年度只减不增。

4、各乡镇民政所要集中精力和时间,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要准确掌握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充实档案数据,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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