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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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下简称《指南》),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切实发挥心理辅导室的重要作用,通过向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问题,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有效适应学校生活和社会公共生活,为他们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坚实基础。
预防原则:
有效监测、危机干预、及时转介中小学生的心理问题具有隐蔽性、长期性等特点,如果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疏导,就有可能导致其心理问题越来越严重,以致阻碍身心健康成长,甚至做出自伤、他伤等极端行为,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因此,对于中小学生的心理问题,必须及早发现,有效干预,防患于未然。
《指南》要求了解和监测全体师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特点和发展趋势,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监控、防范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减小危机事件对师生的消极影响。
在监测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应该及时进行危机干预
和转介。
在危机干预方面,《指南》指出,心理辅导室应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明确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出现危机事件时能够做到发现及时、处理得当,给予师生适当的心理干预,预防因心理危机引发的自伤、他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在及时转介方面,《指南》指出,心理辅导室应与相关的心理诊治部门建立畅通、快速的转介渠道,对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能够识别并及时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转介过程记录详实,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室的功用,《指南》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心理辅导室原则上每天均应开放,课间、课后等非上课时间应有一定时间向学生开放,并安排专人值班。
专家指出,中小学生出现了心理健康问题,应给予积极的心理治疗,但更为重要的是,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矫正为辅”的方针,防患于未然。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课程体系,努力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辅导伦理:
遵循保密原则,禁止给学生贴“标签” 在日常教育过程中,给学生个体和群体贴“标签”的做法并不少见,如:在
对中小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往往会把学生的心理问题
与“心理疾病” 联系在一起;在谈及“留
守儿童”“独生子女”的培养教育时,往往会把“自闭” 私”等弱点和问题与他们“划等号” 。这种贴“标签”的做法,明显不够科学和严谨,不仅对学生的身心发展没有正面促进作用,相反还有可能带来负面影响。为此,《指南》要求心理辅导工作要遵循辅导伦理。
《指南》指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坚持育人为本,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在学生出现价值偏差时,要突破“价值中立”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具体辅导过程中,《指南》提出保密原则和“三个禁止”:在辅导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但在学生可能出现自伤、他伤等极端行为时,应突破保密原则,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其监护人,并记录在案;谨慎使用心理测评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并要在学生及其监护人知情自愿基础上进行,禁止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禁止给学生贴上“心理疾病”标签,禁止使用任何可能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仪器设备。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汪明指出,给学生贴“标签” ,从本意上看,似乎是为了更好地找到病症,然后对症施治,但如果没有科学性作为支撑,所找的病症不准确,在施治过程中就难免不对症。更为重要的是,随意给学生贴“标签” ,会让他们背负莫名的压力,
甚至使之成为众矢之的。从关心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当少贴一点“标签” ,多一些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只有这样,对学生的认知才更准确,培养教育才更有效,对学生的发展也才更有利。
功能定位:
重在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服务
《指南》指出,心理辅导室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帮助学生疏导与解决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绪调适、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中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排解心理困扰和防范心理障碍的专门场所,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
在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时,《指南》要求,关注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在进行个别心理辅导时,《指南》提出两项要求:一是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有效的个别辅导,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支持;二是根据情况及时将其转介到相关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心理诊治部门,并做好协同合作、回归保健和后续心理支持工作。
《指南》强调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要求心理辅导室经常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教育方法,协助家长共同
解决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利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发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辐射作用。
心理辅导室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心理辅导室所需的硬件设施,短期内可以配置完善,但要使心理辅导室发挥长期效用,还需切实加强心理辅导室的软件建设。为此,《指南》提出,心理辅导室应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和典型案例讨论,组织参加专家督导,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健康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心理辅导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保障机制:
在经费、场地、人员等方面给予保障当前国内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心理辅导室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心理辅导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心理辅导室建设经费投入不足等。此外,心理辅导人员待遇较低、培训滞后等问题也较为突出,尤其是心理教师在学校是一个相对较新的岗位,尚未建立起与之匹配的考核评价和职称晋级制度,使得心理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奖金福利等方面不能享受到与其他教师同等的待遇。
针对以上问题,《指南》提出了相应的指导意见。在经费投入方面,《指南》指出,学校应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心理辅导室工作正常开展。心理辅导室应免费为本校师生、家长提供心理辅导。
在基本配置方面,《指南》提出,心理辅导室应设置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