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学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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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城工业园区学区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以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为目的,以落实《崇信县学校安全管理办法》为主渠道,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逐步形成规范管理,创建文明校园,以“教育先行、预防为主、依法管理、责任到人”为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体制,以“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制”为保障,为切切实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各校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立“安全第一、人人有责”的思想,高度重视,明确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安全工作全乡、全校一盘棋。学区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理、检查指导全乡安全工作。各校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机构。

组长:张彦鹏

组员:李志荣吴建忠刘永胜陈惠世刘永利杨好景

二. 制度建设:为了做到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不断规范管理,科学发展,学校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教育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制定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形成安全事故报告制和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家访制度,坚持教职工轮流值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学校领导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师生定期体检制度,健全健康档案,小学应建立健全路队护送制度,幼儿园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中学应坚持对住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等13项安全制度。学校校长有义务、也有权利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三. 明确责任: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严明教职工和学生考勤制度,及时查明教职工和学生中无辜旷工、旷课人员,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家属及监护人,交代清楚责任。加强学校食堂、车辆管理,要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体检,有病离岗、康复返岗。学校对车辆、食品、药品、师生人身和校舍校产的管理,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卫生法》、《化学危险药品管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责任明确、纪律严明、违法必究。

四. 检查考核:一是学校自查自纠,及时解决本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学区分定期和不定期方式检查考核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检查主要集中在开学后一周和放学前一周,每学期2次,不定期检查依季节、气候特点随时进行。学区将依据《崇信县学校安全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每学期一次,考核成绩将记录在学校综合考核成绩中,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五. 责任追究与处罚:对学校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虽令而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对违法、违规从事教育工作、开展教学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系统各项管理规定的办法和措施予以处理。

六. 安全常规:

1. 安全教育:一是明确任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二是具体内容,交通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教学实验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教育;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防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法制及治安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即对师生进行防止意外伤害、

预防意外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三是教育形式,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学校应将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等。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四是教育目标,幼儿园安全教育应使幼儿初步学习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小学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初中安全教育应使学生树立安全观念、法制观念和公德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维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2. 安全事故报告:学校应对校舍进行动态观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应立即进行警示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学区。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学区。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区。对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学区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强化措施:一是安全隐患排查,校长、班主任要仔细认真检查本校、本班安全隐患,及时协调解决,积极实行安全晨检。二是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程序。三是落实值班制度。四是加强消防和安全用电管理,要保持通风良好,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保证灭火设备使用正常并能正确使用,完善应急措施。五是坚决实行持证上岗、有证运营。炊事员、司机、锅炉工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证、驾驶证等合法证件,车辆、电器、药品必须经过相关安全检验,不得无证上岗、无证运营。六是强化用电、取暖、交通、化学实验、食品、疾病预防的安全教育,落实保障措施。

崇信县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校,是指我县境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社会力量举办学校)。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依法管理、负责到人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任务与责任

第四条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第六条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应当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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