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丛林制度
8.丛林中的规矩
8.丛林中的规矩-万行上师《降服其心》佛教传到唐朝时,马祖、百丈创丛林、立清规,一直到现在。
在两位祖师未创丛林、清规之前,那些出家人都是找个山洞或结个茅蓬自己清修。
很少有大众集中到一块修。
自从汉明帝时佛教传入中国,到唐朝时开悟证果的特别多。
但对佛教推动的特别慢。
自从有了丛林后,把佛教传布开了,固然是推动了佛教的发展,但佛教的衰弱也从此开始。
我想两位祖师创立丛林是看到了这一点的,那为什么还要创建呢?因为利大于弊。
有了丛林,就有了矛盾。
大家都是学佛的,但毕竟不是佛。
内部的境界、素质都不一样。
即使当时在佛身边的人,还有菩萨和罗汉的区别。
台湾的佛教都是各自为政、各占山头、互不来往。
中国大陆避免了这一点。
因为政治上统一管理。
西方国家的宗教乃至佛教,也都是这样,彼此之间,互相并不往来。
当时立的规矩,随着时代的需要在不断地改进、变动。
因为时代在变,你不去适应社会,自然会被社会淘汰。
出家人的戒律好几百条,都是随着这几百条变来变去。
但都离不开五条根本戒律。
丛林共住规约有十条根本规约,虽然各丛林规约有所不同,但也都离不开这十条。
清规戒律并不是用来约束我们的,而是为了帮助我们改变习气毛病、改变命运、成就我们的。
因为一个俗人很难管住自己。
有几个人能达到孔子讲的“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呢?圣人已经超越了,已达到无持、无犯的境界。
而作为一个没有超越三界的人来说,是一定会被因果束缚。
这时只有用戒律来规范我们的行为。
一个修行人一定要相信因果,否则一切免谈。
越往上修,越要深信因果。
只有深信因果,他内在的“质”才会突飞猛进地发生改变。
一个人的智慧为什么不出现?就是因为悲心生不起来。
修行人,一定要学会约束自己。
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怎么做都没有错,当两个人相处时,对方就是一面镜子。
你会用,会回光返照,看到别人的毛病,就会发现自己类似的缺点。
所以祖师们比较注意共同熏修。
从丛林里出来的人素质不一样,比较懂规矩。
从小庙里出来的即使是内在境界很高,由于没有长期的熏修,许多毛病习气很难改掉。
中国佛教的山林化
佛教产生于印度,自两汉之际传入中国后,在中国文化中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不断发展,最终与儒、道两家一起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三驾马车”,在儒、佛、道三家中,佛教自南北朝以来便大有“外来居上”超越儒、道两家之势,以至于到了今天,中国虽然不是像泰国、老挝那样的佛教国家,但我们一般对佛教都不陌生,不管信不信佛,一说到佛、菩萨往往都会心生三分敬仰,这种文化心理的出现,与所谓的“佛教中国化”有关。
也就是说,佛教在中国两千多年的传播和发展,最终使得佛教深深地打上了中国文化的烙印而被中国化了,使得印度佛教变成了中国佛教。
现在,你若是愿意在中国普通老百姓中间做一个调查,那你就会发现,他们有的人可能不知道基督教,但绝对不会有人不知道佛教;而且知道基督教的人肯定会说基督教是外国的“洋教”,但即使是佛教徒,他们头脑里有时也没有佛教是外国“洋教”的概念,他们觉得佛教就是中国自己的宗教,就是中国自己的文化——佛教中国化之彻底之成功于此可见一斑。
确实,在中国文化史上,佛教中国化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相当成功的。
由于佛教中国化,印度佛教被整个地翻转成了中国佛教,其中最明显的表现之一就是中国佛教的山林化。
印度佛教一般而言都还是“社区佛教”,佛教寺院(或精舍)大都坐落在居民区内或离居民区不远的地方以便于教化的进行。
但是佛教在传入中国后便渐渐地山林化了,“深山藏古寺”,哪儿山远林深就往哪儿建寺院,以至于“天下名山僧占多”,弄得中国佛教的主流最终变成了“山林佛教”——中国佛教的山林化乃是我们谈论佛教中国化首先得明白的。
“世上好话佛说尽,天下名山僧占多”,这是中国佛教自古流传的一句谚话,其后半句乃是中国佛教山林化的一个形象写照。
然而,反观印度佛教,至少在释迦牟尼住世之时,佛教并没有山林化,甚至还反对山林化。
虽然释迦牟尼出家之初也是钻进雪山苦修,但他最终还是在放弃了这样的避世苦修后才觉悟成道的,并且在成道后,首先赶往婆罗奈城郊的鹿野苑,向阿若憍陈如等5人讲说“四谛”之理,这就是佛教史上被称为“初转法轮”的释迦牟尼初次说法。
近世十方丛林剃度制度的形成
问题;于是又尝试直接禁止剃度,经过反复试
验,最终形成了十方丛林不剃度的制度,成为近
世丛林的主流规制。
二、遵循旧制及其问题
剃度僧侣是中国佛教寺院一直以来的传统。
以住持及其徒弟为中心的房头形成后,想要在寺
院长期维持下去,就必须突破丛林中住持一人剃
度收徒的制度,使房头得以享有剃度僧侣的资
了年龄辈分的区别。需要说明的是为何要如此?
可以想见,倘若年龄相差甚多的僧人同为一辈,
其中年龄较大僧人的处境就很微妙。年龄较小的
僧人亦有与之相抗衡的资本,不免在僧团内部造
成分裂,因 此 让 年 龄 较 小 的 僧 人 往 下 顺 延 一
派辈。
但是这样会引发另一问题,即皆为云栖之徒
的僧人 “私自认师认徒”。为此采取预防措施,
倘有真心归向者,许议禀方丈”;东序首领监寺,
“不可私收徒众,滥授法名,倘有真心皈依者,
当会议知客,禀白方丈”⑧ 。明末清初,杭州理
安寺的 《箬庵禅师同住规约》中也提及,“不许
私立徒众,收畜年少沙弥,违者出院”⑨ 。
明末常熟的三峰清凉禅寺在相关规约中对此
有较多的说明。在汉月法藏制定的 《三峰久远清
规》中,第一条便是: “三峰立法,禅律并宏。
其间收徒自然不少,“宏” “济”两辈应已经使
用,故开始以 “上”字辈命名。而且,在法藏逝
世后,以 “上”字辈命名的僧人还要降一等,以
“德”字辈命名,以维护已有的代际序列。
在禅宗寺院中,除了剃度收徒外,更为重要
的还有传法。尽管在剃度收徒上根据年龄,降低
了不少辈分,但倘若其人在禅学领悟上有一定的
能力,也能获得传法而改名,以提升辈分。法藏
百丈丛林清规证义记大概内容
百丈丛林清规证义记大概内容
摘要:
1.百丈丛林清规证义录的背景和意义
2.百丈丛林清规证义录的主要内容
3.百丈丛林清规证义录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正文:
百丈丛林清规证义录是我国佛教史上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著作,它系统地总结了佛教丛林的清规制度,为后世佛教的发展和传承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百丈丛林清规证义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持丛林清规、剃度规约丛林清规、念诵规约丛林清规、执事单丛林清规、两序分十寮丛林清规、首座、西堂、后堂、堂主丛林清规、书记、知藏、藏主、维那、悦众丛林清规、参头、清众、禅堂香灯、司水丛林清规、净业堂规约丛林清规、佛七规约丛林清规、祖侍、烧香、记录丛林清规、衣钵、汤药、请客丛林清规、侍者、圣僧侍者、行者丛林清规、净人(附佛印禅师示训童行)丛林清规、都监、监院、副寺、知事丛林清规等。
这些内容涵盖了佛教丛林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僧人的日常生活、修行、参禅、念经、礼仪等,对现代社会的僧人生活和佛教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百丈丛林清规证义录对现代社会有着深刻的启示,它告诉我们,佛教并不是一种消极的宗教,而是一种积极的、注重实践的宗教。
佛教丛林清规制度体现了佛教注重实践、自律和向内观照的精神,这种精神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和进
步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佛教的丛林制度
中国佛教的丛林制度
法音近录
默 雷 摘编
唐宋时期的 禅宗教团与 清规之研究
在东 京 大 学 东 洋 文 化研 究 所留 学 的湛如法师, 1996 年 8 月在赵县柏林寺举
行的第四届 / 生活禅
夏令营0 中, 作了以 5唐宋时期的禅宗教团与 清规之研究6为题的讲演, 这篇研究报告已从
5禅6 1996 年第 5 期起开始连载。文章回顾了
在修止时, 主要是使心在同一境
( 二) 择住持。认为住持本为道德之任, / 今也不然, 才德一无所有, 道学有所未闻, 世 缘颇足, 便名住持, 致使丛林衰落, 礼义绝 闻。更兼官府不辨清白, 动辄行禁, 使真道者
此后的趋势如 江出三峡一泻千里。究 其原
因, 即禅林清规的日渐完善, 为禅宗的发展提
供了保障。从严格的意义上说, 汉地佛教教
团的形成, 应该以禅宗的崛起为标志。
作者指出: 唐宋时期禅宗教团的隆盛, 与
禅宗教团加强清规建设有直接关系。这一时
期禅宗的发展过程, 可以说就是禅宗清规不
断趋于完善的过程。从早期禅宗教团到宋代
中。这一没落现象乃是 / 积弊百余年0 的结 月在广东云门寺为中国佛教协会举办的 / 第
果。因此, 要从事大改革, 即等于要对抗百余 三期全国寺院执事进修班0 讲授中国佛教史
年来形成的社会环境和曹溪寺产的一些既得 专题时, 曾将此书作为教学参考资料印发给
利益者, 其任务的艰巨可想而知。明末高僧 全体学员。
立禅宗的规范, 使天下僧众有个安身立命、专 到福利的要求, 所以他们只要管自己的身心
志修行的所在。因而, 当时百丈禅师所注意 修养, 其余的一切都可以放下了。
的重心, 确实重在流传到今世的禅堂。禅堂 是禅宗丛林的教育中心, 僧众的常课, 便是真
现代丛林制度
丛林制度起源“丛林”梵语“贫婆那”,此云“丛林”指挂单接众可以安僧办道的大寺院,许多僧众合聚共住一处,犹如大树丛丛聚处,得名丛林。
丛林制度,最初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和寮舍。
以住持为一众之主,非高其位则其道不严,故尊为长老,居于方丈。
不立佛殿,唯建法堂(后世乃立佛殿)。
所集禅众无论多少,尽入僧堂,依受戒先后腊次安排。
行普请法(集体劳动),无论上下,均令参加生产劳动以自给。
又置十务(十职),谓之寮舍;每舍任用首领一人,管理多人事务,令各司其局(《景德传灯录》卷六《禅门规式》)。
佛教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成长了近两千年,不仅寺院的经济是完全依附于封建统治阶级,即从寺院制度中也可看出封建势力是从教外、教内控制着整个佛教,使佛教为封建主义服务。
现今佛教寺院中的丛林制度,并不是自古就如此的。
在隋唐之时,只有“寺”和“兰若”之分。
寺的建立要经过政府许可,所谓“敕建”寺的名称要由政府颁发,寺中设首座,寺主、维那,称为三纲,是要由政府任命的,兰若的性质,仿佛近代的茅蓬,只供少数人居住的,兰若也叫做佛堂。
到了唐末,由于禅宗衣法相传的习惯,于是寺院的住持有了世代之分,如南宋初正觉为天童寺的第十六世。
然而这时宗派的修行,随主持而变易,住持个人所传承的法派与寺院主持的世代无关。
到了元宪宗时分天下寺院为禅、教、律,各守其业,不相变易;于是法派与寺院成了固定的关系。
这就是明清时代汉地十方从林制度的起源。
现在汉地寺院大约分为四类:十方传贤寺院:由十方僧伽中公选戒德品学兼优的贤能僧伽充任住持。
无法派,也不受法卷、虽名有先后而无世系。
凡退居与住持,都是平等待遇。
十方选贤传法寺院:由本法门于十方僧伽中选戒德品学兼优的贤能僧伽,先传法印或依法派更改法名,各按其本门习惯行之,按照世代次序传授法卷。
子孙传法寺院:本寺子孙剃度,徒僧先向十方传法寺请法,接受法印。
但于子孙剃度僧徒众中遴选贤能者嗣法,继续主持,未嗣法子孙不得争求。
十方僧众也不得过问。
佛教丛林管理制度
佛教丛林管理制度一、丛林管理制度的历史渊源佛教丛林管理制度源自佛教建立之初。
佛陀创立佛教教团后,便制定了一系列丛林管理规定,以确保僧团的纯正和正常运转。
随着佛教的传播,丛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
在印度,佛教丛林的管理严格按照佛陀时代的制度执行。
丛林内的事务由长老会管理,他们负责授予新比丘、解决纠纷、审查戒律违反者等事务。
同时,丛林内还设有日常管理机构,如客堂、饭堂、医务室等,负责日常的生活和禅修事务。
在中国,丛林管理制度得到了汉传佛教的继承和发展。
隋唐时期,中国的佛教丛林管理制度日臻完善,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模式。
在丛林的管理中,除了长老会之外,还设有方丈、住持、行者等职位,分工明确,协调运作,保障了丛林的正常运转和僧众的修行需求。
二、丛林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比丘戒律管理比丘戒律是佛教丛林管理的核心内容。
戒律的严密执行是保障僧众慎行、清净的重要手段。
比丘须遵守具体的比丘戒和比丘尼戒,禁止违反戒律,一旦违反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比丘戒律的管理涉及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饮食、服装、交往等,严格规定了僧众的行为规范,保持了僧团的圣洁和清净。
2. 财务管理丛林的财务管理也是丛林管理的重要内容。
佛教丛林依赖信徒的供养维持生计,丛林内必须建立起清晰的财务制度,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同时,财务管理还要保证丛林的基本生活需求,并且合理安排,避免浪费和滥用。
3. 修行制度修行是佛教丛林的基本任务,丛林管理制度要确保僧众能够顺利开展修行活动。
为此,丛林内要设立各种禅修场所,提供丰富的修行资源,如佛堂、禅堂、讲堂等,为僧众的修行提供有力的支持。
同时,也要对僧众的修行进行指导和督促,确保他们的修行能够顺利进行。
4. 丛林规范丛林规范是丛林管理制度的集中体现。
丛林内必须建立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休息时间、工作安排、学习任务等,以规范僧众的生活和行为。
这些规范不仅对僧众的修行有利,也保障了丛林的正常运转和秩序。
十方丛林——精选推荐
⼗⽅丛林⼗⽅丛林⼗⽅丛林分为道教丛林和佛教丛林,宫观庙宇有两种不同属性区别:⼀种是⼦孙庙,⼀种是⼗⽅常住(⼗⽅丛林)。
⼗⽅常住也称⼗⽅丛林,有传戒特权⽽不得私收徒弟。
这种宫观性质是属于全国宗教徒公有的,地不分东西南北,派不分正⼀全真,凡是满发⼤领的道教徒⼈⼈有享受挂单居住的权利,同时⼈⼈都有保护的义务。
⼗⽅丛林皆备有全国三⼭五岳各宗各派的“字派”,凡常住挂单道友,号房、客堂可按簿查对法派留单转执事。
中⽂名⼗⽅丛林特点有传戒特权⽽不得私收徒弟⾸领⽅丈(或住持、监院)基本内容 ⼗⽅丛林是⼀种寺庙管理制度。
⼗⽅:指东、南、西、北、东南、西南、西北、东北、上、下。
丛林,通常指禅宗寺院。
指僧侣聚集、修道之处,亦通常指禅宗寺院⽽⾔,故⼜称禅林,但后世教、律等各宗寺院也有仿照禅林制度⽽称丛林的。
印度原来⽤以称僧众住处。
佛教建⽴寺院后,泛指佛寺。
在古印度,佛教原规定“三⾐⼀钵,⽇中⼀⾷,树下⼀宿”。
佛教开始传⼊中国时,原也仿效“依律⽽住”,但这种不事⽣产的乞⾷制度,同中国社会⽣活不相适应,因此逐渐建⽴了僧⼈⽇常⾏持、说法、普请(劳动)等的规则。
中国早在东晋,道安和尚就⽴下有关规范,相传唐代百丈禅师制定了著名的《百丈清规》,规定僧侣在修道的同时,必须参加农业⽣产,⾃⾷其⼒,“⼀⽇不作,⼀⽇不⾷”,过农禅的⽣活。
丛林,中国禅宗从曹溪慧能后,四传⾄于怀海,百余年间禅徒只以道相授受,多岩居⽳处,或寄住律宗寺院。
到了唐贞元、元和间,禅宗⽇盛,宗匠常聚徒多⼈于⼀处,修禅办道。
江西奉新百丈⼭怀海以禅众聚处,尊卑不分,于说法住持,未合规制,于是折衷⼤⼩乘经律,创意别⽴禅居,此即丛林之始。
丛林的意义,旧说是取喻草⽊之不乱⽣乱长,表⽰其中有规矩法度。
⼗⽅丛林,丛林因为住持传承的⽅式不同,可分为“⼦孙丛林”和“⼗⽅丛林”两类。
⼦孙丛林,由⾃⼰所度的弟⼦轮流住持,是⼀种师资相承的世袭制,故⼜称为⼦孙丛林或剃度丛林。
⼗⽅丛林,往往邀请名宿住持,当然,要由官吏监督选举。
谈中国佛教之丛林制度
谈中国佛教之丛林制度一、引子丛林是佛教特有的名词,通指禅宗的寺院,所以也把它叫做禅林。
又以芳香之梅檀树林比喻佛门龙象所住之清净丛林,故也称之为旃檀林。
《大智度论》卷三载:僧众和合居住於一处,犹如树木聚集之丛林,故以之为喻;《大庄严经论》谓:众僧乃胜智之丛林,又《禅林宝训音译》载:“丛林”二字系取其草木不乱生长之意,表示其中有规矩法度。
《四分律名义标释卷》曰:“梵语贫婆陀那,此云丛林……草丛生藐。
”《百丈丛林清规正义记》曰:“丛林二字喻也,丛林乃草木葺聚集之义,喻僧坊为众所止之处,行人栖心行道之所。
能生道芽,趋登圣果,福利群生也。
又此名义,具经解,《华严离世间品》颂曰:‘菩萨妙法树,生於直心地,信种慈悲根,智慧以为身,方便为枝杆,五度为繁密,定业神通花,一切智为果。
'又法华经药草品亦卉木丛林,喻随机受化。
又律中,凡四僧以上,至百千,同住一处,作法游事,如水乳和,皆名丛林。
”佛教传入中国,至隋唐之际,大放异彩,同时形成了佛教的黄金时期。
丛林制度在此一时期亦应运而生,于是就有马祖设丛林,百丈立清规的中国佛教之丛林制度。
本文,就中国佛教之丛林制度,略抒管窥之已见。
二、佛教原始制度简介伟大的释尊在青少年时代,曾受过宫庭式的高级教育,对古印度之各种礼教,都有非常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但是为了探发解脱自我与众生苦迫的大道,他决意摆脱一切入山修行,热肠而冷眼的透视人间,审思、参究、体证,以敏锐的智慧,从中道的缘起观,完成了圆满的正觉,成为人间的佛陀。
释尊创觉佛教后,凡是正式出家的弟子们都必须剃除须发,身披袈裟,离情绝俗,断家室之累。
男的名为比丘,女的名为比丘尼。
比丘(尼)们严格遵守佛陀的戒律和制度,立志精勤,以求佛道。
除了应当守心修性,和行为上等等的戒律以外,佛陀又为他们定下了个人生活上,衣、食、住、行的各种制度:1、衣:如《三中彼经》说:“佛告迦叶周那沙弥,舍粪扫中物至阿耨达池浣洗,诸天遥为作礼,取其浣汁以自沐浴,外道持净毡次后将洗,诸天遥遮,勿淤池也,然此粪衣,竟是世人所弃碎帛收拾抖缀以为法衣,欲令节俭,少欲少事,一纳之外更无余物。
丛林清规
丛林清规一、何为丛林丛林,指僧众聚居的寺院,尤指禅宗寺院。
过去,印度多在都城郊外选择幽静的林地,营建精舍,所以僧人所住的地方,就称之为丛林或兰若。
经典中对“丛林”一语的解释颇多。
据《禅林宝训音义》载:“丛林”二字系取其草木不乱生长之义。
表示其中有规矩法度。
二、丛林清规的由来丛林清规是僧众行、住、坐、卧生活之准则。
印度僧尼以戒律为生活规范,我国僧团除戒律外,还制定其他若干约束僧尼言行的清规。
我国的丛林规制形成于唐代,百丈怀海禅师根据中国国情和禅宗特点,制定了丛林清规,后人称为《百丈清规》。
《百丈清规》的“清规”二字,有“清净规约”的意思。
它是禅宗的丛林制度,也就是禅宗寺院组织的程序和寺僧日常行事的准则。
元代元统三年(1335年),由朝廷命江西百丈山大智寿圣禅寺住持德辉禅师重编,金陵大龙翔集庆寺住持大诉校正,定名为《敕修百丈清规》,颁行全国,共同遵守。
这些规定,一直在寺院中广为遵照执行。
三、丛林设置的“五大堂口”包括哪些近现代丛林,基本设置有五个部分,即所谓“五大堂口”,其中包括:禅堂:禅堂是丛林的核心,专指坐禅的道场。
客堂:客堂为寺院日常工作的管理中心,负责对外的联络,宾客、居士、云游僧的接待,本寺院各堂口的协调,僧众的考勤和纪律,各殿堂的管理,以及寺院的消防、治安等。
库房:库房总管僧众生活和佛事的必需品,如粮食、物品、法器、香烛等,还管理山林、田庄,以及殿堂、房舍的修缮等。
大寮:大寮为寺院的生活区,负责供应僧众的斋饭,主要由斋堂和僧厨组成。
衣钵寮:衣钵寮是方丈和尚的事务机构,直接为方丈办事。
四、什么是戒腊腊所谓戒腊,就是受过具足戒的僧人,经过从阴历四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五日的结夏安居后,受戒的年龄就算增长一岁,佛教称为“一腊”。
通俗地讲,戒腊即是加入僧籍的年数,相当于在家人的工龄。
戒腊最长的僧人称为“上座”,在丛林中备受尊敬,其发言常常有权威性。
五、寺院里设有哪些职务一般的寺院,都是由方丈和四大班首、八大执事所组成的。
佛教寺院内部的管理
佛教寺院内部的管理作者: 不详佛教寺院内部的管理僧伽是佛教僧侣团体,僧侣居住的地方是“僧伽蓝摩”,简称“伽蓝”,意谓大众共住的园林。
在印度它一般是由国王和富人施舍给僧人居住的。
“阿兰若”意为空闲处,指单独僧人或二、叁个僧人建的小屋,也是僧侣居住修道之所。
伽蓝可以接纳远道来的僧人,又称十方常住,又如树林丛聚,也名丛林。
在中国自唐代以后则更多地使用“寺院”来代替伽蓝。
“寺”原指古代官署,后来成为佛教伽蓝的别称。
“院”指寺内的院落,有些建规模较小的伽蓝也可以称为院。
但更多的时候是把寺和院连在一起统称寺院。
寺院有时也被称“庙宇”。
习惯上把比丘居住的地方称为“寺”,比丘尼活动的场所则称为“”。
由百姓公共场所建立的奉佛场所,和一些佛教徒在家里辟出的供佛之地叫做“佛堂”。
至元时期,寺院按禅、教、律叁种内容划分。
中国汉地的寺院,自古也有寺院和兰若之分。
唐宋以来,创建寺院要向政府申请,得到许可,方准与建。
寺院的名称也由政府颁发。
《旧唐书,职官志》说:‘天下寺有定数,每寺立叁纲,以行业高者统之。
’ 现在内地对佛教新建寺院要也要向宗教局申请,得到批准方可兴建。
近代的寺院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叫做‘丛林’或‘十方’;一类叫作‘小庙’或‘子孙’。
每个寺院都必定属于一定的宗派,世代相承,很少任意更改的。
然而其寺院对于本宗派的教义和修行法则多不讲习,渐成有宗派之名,无宗派之实。
其十方寺院住持的继承,多是师徒关系,经过传法手续而确定。
由前任住持以‘法卷’写明历代传承,授与弟子,成为法徒。
一代住持可以有几个或更多的法徒,继承住持时在法徒中选任。
十方寺院可以开堂传戒。
子孙寺院住持的继承,也就是师徒关系,是由于住持为弟子剃度,成为剃度徒。
一住持可以有众多剃度徒,到继承住持时在剃度徒中选任。
子孙寺院是不许开堂传戒的。
寺院中如有重大事务或争执,可以邀请本家的住持共同讨论或调解。
子孙寺院经本寺子孙的同意,可以改为十方;十方寺院则不许改为子孙寺院。
释妙祥 丛林请职制度
释妙祥丛林请职制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释妙祥丛林是一家位于山林深处的禅修中心,专门为寻求心灵净化和内在平衡的人们提供庇护所。
在这个丛林中,每天都有许多人来寻求宁静和平静,以寻找自己内心的答案。
为了维持这个祥和的氛围,并确保丛林的运作顺利,释妙祥丛林制定了严格的请职制度。
所有前来丛林寻求庇护的人都需要经过一定的筛选和审核。
他们需要填写一份详细的申请表格,描述自己的背景和动机。
丛林的管理人员会对申请者进行面试,了解他们的真实目的和期望。
只有在通过审核后,才能入住丛林并接受教导。
在丛林中,每个人都被要求遵守严格的规定和纪律。
这些规定包括日常作息时间表、饮食规定、参与禅修和冥想的要求等。
所有人都需要保持与外界的联系,且不能在丛林内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
在丛林中禁止吸烟、喝酒、吃肉等行为,以保持祥和的能量场。
在丛林中还有一套严格的服从和管理制度。
每个人都需要服从丛林的管理人员和导师,听从他们的指导和教诲。
丛林的管理人员会定期组织团体冥想和禅修活动,帮助居民深入修行和内观。
他们也会关注居民的心理和情绪状态,及时提供支持和帮助。
在丛林中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和制度。
禁止私生活,不能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也不能与他人争吵和打架。
在丛林中,每个人都被要求保持谦逊和敬畏心,不以任何方式干扰他人的禅修和内观。
释妙祥丛林的请职制度是为了维护丛林内部的秩序和祥和氛围而制定的。
通过遵守这些规定和制度,每个人都可以在丛林中找到内在的平衡和心灵的净化。
只有在尊重他人、遵从规定的前提下,才能共同享受丛林带来的恩典和祝福。
希望更多的人可以前来释妙祥丛林寻求庇护,找到自己内心的答案,实现心灵的觉醒。
【2000字】第二篇示例:释妙祥丛林请职制度一、背景介绍释妙祥丛林,位于中国南方的一座山脉深处,是一座历史悠久的佛教丛林。
这里山青水秀,环境清幽,一直以来吸引着众多虔诚的信徒前来朝拜礼佛。
随着信徒的增多和朝圣的需求,释妙祥丛林也需要越来越多的僧侣来守护庙宇、传播佛法。
十方丛林管理制度范文
十方丛林管理制度范文十方丛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十方丛林是寺庙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佛教传统、培养僧团乃至利益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十方丛林的管理,维护其宗教和社会地位,提高十方丛林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佛教传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十方丛林的管理,并包括以下内容:十方丛林的建设与维护、僧团的管理与培养、十方丛林的日常运行、寺庙的财务管理等。
第三条十方丛林的管理依据佛教传统,注重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兼顾僧团的自主性和社会的需要。
第二章十方丛林的建设与维护第四条十方丛林的建设应注重环境保护、文化传承和社会公益,遵循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与时俱进的原则。
第五条十方丛林的建设应征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并与社会各界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第六条十方丛林的维护应注重保持其神圣与安宁,并进行定期的修缮和维修,确保设施的整洁和功能的完好。
第三章僧团的管理与培养第七条十方丛林的僧团应当按照佛教传统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严格遵守佛教戒律,发扬佛法精神,为社会提供正面影响。
第八条十方丛林应当注重僧众的培养和提升,组织开展佛学研究、举办学术交流活动、邀请高僧大德进行授律和讲经等。
第九条十方丛林应当规范僧人的入寺和出寺程序,并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并及时处理违法违纪的情况。
第四章十方丛林的日常运行第十条十方丛林的日常运行应当按照佛教传统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重视信众的需求和宗教仪轨的规范。
第十一条十方丛林应当规范接待信众的程序和规则,保证信众的礼拜和参观的权益,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教学。
同时,保护佛教教义的纯正性,严禁散发误导性的宗教教义。
第十二条十方丛林应当注重接待外来游客的安排和管理,制定游客的参观规则,并建立相应的接待设施和服务机构,确保游客的参观安全和切身体验。
第五章寺庙的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十方丛林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寺庙财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百丈清规》丛林要则二十条
《百丈清规》丛林要则⼆⼗条
禅宗有马祖道⼀开创丛林建禅堂,百丈怀海订⽴系统丛林规矩的说法,即“马祖创丛林,百丈⽴清规”之谓。
禅宗的僧众以前多半是寄住在律寺之中,后来由于参修禅法者逐渐增加,拥有独⽴的禅堂迫在眉睫,因此马祖便率众开⼭另建禅寺,称为丛林。
但是丛林虽然建⽴了,却没有相关制度,在管理⽅⾯就经常出现诸多问题。
于是马祖弟⼦百丈禅师制定了⼀套系统⽽严谨的善于禅院事务管理的戒律清规,为禅寺⾸创法制,世称“百丈清规”。
此外,百丈禅师⼜制
定“丛林要则”⼆⼗条,以警策后学。
丛林以⽆事为兴盛,修⾏以念佛为稳当。
精进以持戒为第⼀,疾病以减⾷为汤药。
烦恼以忍辱为菩提,是⾮以不辩为解脱。
留众以⽼成为真情,执事以尽⼼为有功。
语⾔以减少为直截,长幼以慈和为进德。
学问以勤习为⼊门,因果以明⽩为⽆过。
⽼死以⽆常为警策,佛事以精严为切实。
待客以⾄诚为供养,⼭门以耆旧为庄严。
凡事以预⽴为不劳,处众以谦恭为有礼。
遇险以不乱为定⼒,济物以慈悲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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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丛林制度
(一)起源
“丛林梵语“贫婆那,此云丛林(《祖庭事苑·卷二》)。
指挂单接众可以安僧办道的大寺院。
许多僧众合聚共住一处,犹如大树丛聚为林,故僧家处得名丛林。
佛教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成长了近两千年。
不仅寺庙的经济是完全依附于封建统治阶级,即从寺院制度中也可看出封建势力是从教外、教内控制着整个佛教,使佛教为封建主义服务。
现今佛教寺院中的丛林制度,并不是自古就如此的。
在隋唐之时,只有“寺和“兰若之分,寺的建立要经过政府许可,所谓“敕建。
寺的名称要由政府颁发,寺中设首座、寺主、维那,称为三纲,要由政府任用的。
兰若的性质,仿佛近代的茅棚,只供少数人居住的,兰若也叫佛堂。
到了唐末,由于禅宗依法相传的习惯,于是寺院的住持有了世代之分,如南宋初正觉为天童寺的第十六世,然而这时宗派的修行,随主持而变易,住持个人所传承的法派与寺院主持的世代无关。
到了元宪宗时分天下寺院为禅、教、律,各守其业,不相变易。
于是法派与寺院成了固定的关系,这就是明清时代汉地十方丛林的起源。
现在汉地寺院大约分为四类:
1. 十方傅贤寺院
由十方僧伽中公选戒德品学兼优的贤能僧伽充任住持。
无法派,也不受法卷,虽各行先后而无世系,凡退居与住持,都是平等待遇。
2. 十方选贤传法寺院
由本法门于十方僧伽中选戒德品学兼优的贤能僧伽,先传法印或依法派更改法名,各按其本门习惯行之,按照世代次序传授法卷。
3. 子孙傅法寺院
本寺子孙剃度,徒僧先向十方传法寺请法,接受法印。
但于子孙剃度僧徒众中
遴选贤能者嗣法,继续主持。
未嗣法子孙不得争求,十方僧众也不得过问。
4. 子孙继承寺院
于本寺子孙择贤能者继承住持,或由徒辈中以长幼次序承袭,或于同宗近支中
推选继充,但不能传法,亦无法卷,其世代次序,照本宗剃度宗派定之。
(二)清规
清规是丛林众僧日常遵行的规制。
中国最古的清规是东晋时道安所制,“僧尼轨范主要精神是根据戒律和法律而制定的,这些规制今已不传。
所谓“马祖建丛林,百丈立清规,其实百丈所立的清规究竟如何,今日也不可得知。
到后至元四年(1338—元顺帝)德辉根据一咸参以诸家诠释,为敕修《百丈清规》八卷,英宗正统七年(1442)又敕令重刊施行。
清道光三年,仪润又撰《百丈丛林清规义记》十卷,元中峰明本有《幻住庵清规》一卷,可见宋元之际,各寺规制并不统一,而各寺规制也逐渐繁奇,封建势力也逐渐加深。
也于此可见,今日所传仅是历代祖师为了维护修持成就道业,参照佛律订立了共同遵守的丛林各项规章制度,俗称清规戒律,就是指的中国佛教传统的“丛林制度。
(三)僧籍、度帖、戒帖
“僧籍是由政府所掌管的登记僧尼名称及出家得度的簿籍,其始见于东晋。
“度帖是由政府发给的许可出家的凭证,最初只是报名登记,遇事发给临时证,其后就成为永久的凭证。
至于正式的文帖大约始于唐,由祠部发给。
由此可见,清朝以前,出家为僧必须经国家登记考试录取,方可披剃出家,直至
清朝乾隆皇帝废除考试制度,不需国家度帖,可以出家,因此佛门滥收徒众,滥传戒法,不出僧才,有数无质。
[1]
(四)僧服
佛的制度,僧侣只服三衣。
一名安陀会,俗称五衣,即五条衣。
又名“杂作衣。
平时作杂事工作,均着此衣。
二名郁多罗,俗称七条衣。
又名“上着衣,以其布块为七条,受两长一短割截衣持,平时僧众上殿过堂均着此衣。
三名释伽黎,俗称祖(主)衣,又名大衣,即廿五条衣。
以廿五条布横缀之,每一条,缀长布四块,短布一块(四长一短)。
此衣为最大,故称为大衣。
比丘乞食说法时,均着此衣,故又称“说法衣。
又以此衣之条与世之田畴相等,说法能生长功德,故又称“福田衣。
“花衣是经忏门庭为求庄严美观,衣上绣花故称花衣。
以上三衣总称为袈裟,或称法服,此外还有“衲衣和“具。
衲衣又名“粪扫衣,拾取人家弃为粪扫的破布,缝纫为法衣,故名为“粪扫衣。
此衣是行“头陀行的比丘着的。
“具本名为“坐具或名“卧具。
有三用,一为护身、二为护衣、三为众人床席卧具。
今出家僧众的坐具为礼拜之具,礼拜时先展敷坐具,就其上礼拜。
僧侣除以上三种法服外还有几种常服,分述如下:
1. 海青
即大袖袍子,本是中国古装汉服,非僧装。
2. 大褂
即圆领长罩衫,也是古装汉服,亦非僧服。
僧侣保守,未随世俗改进。
3. 太虚装
是太虚大师提倡改制的衣帽,叫太虚装。
太虚志在整理僧伽制度,行在瑜伽菩萨戒本。
他提倡僧伽改戴圆形平顶帽。
人称之为太虚帽。
提倡平时僧装,不论寒暑,改着圆领对肩,但作佛事举行佛事时仍保持海青搭衣不变,只有佛学院教师学僧响应照行,丛林中未能普及。
(五)法器
1. 钟
钟有大小钟、报钟之分。
大钟的用处:
(1)每日早晚击大钟,是丛林号令之始。
每击三通,紧缓各十八,总一百零八下,起止三下稍紧,与大鼓报钟相照应。
(2)幽冥钟,昼夜响声连接,不紧不缓。
(3)凡集众、礼祖、普佛、戒期佛事等。
(4)接送尊宿、住持。
(5)上堂佛事。
报钟:是禅堂的为僧侣每日行事的节度。
小钟:又名殿钟,是朝暮课诵唱赞念佛等用。
2. 板
板有内外之分,铁木之别。
禅堂报钟下的木板是表示各宗派的主要标帜(见五
家钟板式)。
禅堂内外又有小板,堂外名报板,进堂击之。
堂内站香名站板,行香名催板,客堂挂的名序板,夜巡也有板,名催板。
3. 木鱼
有圆鱼、长鱼之分。
木鱼者,因鱼昼夜不合目,佛家欲修行者,精勤不息,日夜
废寝,故用木刻圆形,有鱼鳞的木鱼,用圆形木鱼是念诵时用之。
长鱼名梆,悬在斋堂,二时粥饭及晚课击之,普请出坡时击之。
又浴室有梆,入浴次序。
4. 磬
磬有圆磬、手磬之分。
圆磬是念诵时所用,凡住持、尊宿、施主礼佛时皆鸣三下。
手磬又名引磬,有柄用手可举,亦为作佛事的乐器。
5. 鼓
有大鼓(法鼓)、中鼓、小鼓之分。
大鼓与大钟相对,晨昏与大钟同起同止;凡
上堂说戒,迎送尊宿等亦然。
中鼓即大殿上放的铃鼓。
小鼓又名手鼓。
(六)庄严(即供具)
1. 幔
俗称“合门。
挂在佛前,犹如帐门,在佛庄严供具中无此名称,只有“鬘。
鬘是印度饰首者,即缀络之类。
普贤十大愿行,第三“广修供养中“以诸最胜妙华鬘为第一供养。
2. 幡
“幡,梵语“波多迦,是为表现佛的威德而作出的一种庄严供具,犹如军中大将的旌旗。
据说,佛在世时有一位长者至佛前说:“欲作幡供佛,佛对长者说:“随你心
意,并叫他作五幡:谓狮子幡、莫羯罗幡、龙王幡、揭路萘幡、牛王幡。
此都是供具之幡,还有荐亡幡、延生幡。
3. 宝盖
“宝盖即以宝玉装饰的天盖,是佛菩萨及讲经法座上所悬的庄严供具,形如伞。
4. 法背
“法背即悬于说法宝座及放焰口宝座背后的一整幅绣花幕帐,多使用于经忏门庭。
5. 火焰
“火焰即安置佛菩萨头背上的圆轮光明镜,名叫火焰,表佛身相,光焰炽盛。
6. 供具
“供具亦称供养,凡是敬献在佛前供品,如香花灯涂果乐为六种供养。
又在《法华经》中(法师品)称为十种供养,即花、香、音乐、抹香、涂香、烧香、幡盖、衣服、妓乐、合掌。
代替中鼓用之。
[1]
二、丛林组织
(一)住持
1. 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