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下支付的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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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下支付的风险分析

在开放迅猛发展的网络环境下,电子商务成为商务活动发展必不可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就目前最有前途和影响的BTOB商务模式,电子商务起着中枢作用,当电子商务为BTOB带来效益的同时,更面临着不可避免的严峻的安全支付的交易风险。通过对现状交易风险的分析,以促进BTOB的国际发展进程。

标签:BTOB;交易风险;电子交易系统;认证体系

在Internet的时代,电子商务成为BTOB商务模式活动的重要环节,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交易各方非面对面的交易特征,电子支付手段的安全性,使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销售方和购买方)都面临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安全威胁,由于电子支付是通过开放的Internet来实现的,支付信息很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和破坏,这些信息的泄漏和受损直接威胁到企业和用户的切身利益,所以安全性一直是电子支付实现所要考虑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本文就BTOB商务模式交易现状进行风险分析及制定安全措施,促进BTOB体系的完善。

一、电子商务交易存在的风险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是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利用信息平台完成传统的交易环节和过程。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应用,使企业在扩大产品宣传、增进沟通和交易机会,减少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交易各方非面对面的交易特征,电子支付手段的安全性,使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销售方和购买方)都面临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安全威脅。

在互联网络环境下从事电子商务,可能的风险归结为三类,即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其中管理风险表现为交易流程管理风险及业务技术管理风险。例如,交易管理和手段的不完善,网络技术如支付技术的安全性、数据存储的安全性、远程传输的安全性等。而法律风险则表现为对市场交易环境和主体的制度约束,包括各种围绕企业和服务者权益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相关制度的健全性,会产生如隐私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以上两类风险均体现了对BTOB交易模式中活动主体(企业和企业)交易风险产生的外部约束,故笔者称其为交易风险外在因素,而信用风险则指由于交易双方信任的缺失造成的交易障碍,主要分为卖方信用风险、买方信用风险和否认交易风险,这种信任的缺失主要发生在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环境中,网络交易环境的虚拟性,使得信任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超过了它在传统交易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企业对于交易双方的真实性更难判断。据iResearch的调查统计,48.4%的被调查企业认为目前网上交易存在的首要问题是交易过程中的认用得不到保障。由于该类风险往往表现出与交易主体行为选择、心理、道德的关联特征,在本文中称其为交易主体风险产生的内在因素。

1.信息不对称引发交易风险内在因素

市场经济有效性的基本观点认为,市场中的信息完全透明化,而现实网络交易

市场中,交易场所的网络化、交易手段的电子化以及交易信息的无纸化、交易主体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对大多数交易来说,交易信息很难把握或得到,交易前信息的不完全、交易中的价值损失以及道德风险均使得电子商务交易过程存在大量的风险。

经济博奕论中特别指出商品市场交易中,只有在商品信息传递的完全性和交易方的守信行为会使双方的博奕过程得以重复,同时通过竞争使得买卖双方增加了选择余地,守信的伙伴会替代旧的失信者,从而压缩了失信者再博弈的空间;电子商务交易中存在的信息非确定性和信用风险不仅使得未违约的交易方未购得商品或变现需再次交易,造成已交钱未得到商品或因市场价格变化不利而带来企业的价值损失,同时又会影响再次网上交易的信任和激发水平。

市场交易的良性循环是使得交易双方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并从中获得更多的企业剩余,交易双方的诚信和欺诈行为是影响交易主体选择和交易重复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市场经济的竞争性与市场交易的重复性是建立合作均衡的基本条件。信息的不对称需要引发和创造更高的市场信用机制来降低信用风险,从而创造交易双方可重复的交易行为,进而创造长期稳定的获利机会和博弈的均衡态势。

2.交易风险外在因素对交易行为的影响

(1)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影响企业价格敏感度。决定一种产品或服务的需求价格弹性的关键性因素指企业对价格变化引发的需求变化。电子商务环境通过网络销售产品或服务,相对来说企业容易获得有关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产品质量的比较信息,获取信息的边际成本或便利性,会引起需求价格弹性提高,同时由于网上购物的便利性造成企业的需求价格弹性下降的变化,相对于传统购买行为,企业的价格敏感度呈现不确定的变化特征,网上企业的交易行为则表现出更易变动或不确定的特点

(2)交易信用制度。传统的交易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交易风险可通过社会机制、法律机制和技术机制加以限制。例如,通过法律机制的建立,可以对违反合同的人加以惩罚,对诚实的一方给予补偿。通过社会规则和法律的相互作用,建立一个较为稳定的贸易环境,使贸易可在最低风险条件下进行。

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用风险,在网络环境中,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跨国界性以及技术资源限制、网络认证安全技术的待完善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信用风险制约的外部机制的建立。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遵守与违约行为成为交易双方进行交易决策的随机行为。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交易双方并不见面,其交易完全通过网络进行,因此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受到特别的重视。面目前在信息的真实性、客户身份的合法性、支付信息的完整性、支付信息的不可否认性;整个网上交易的合法性等都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特别是安全认证问题和网上支付的安全性还不能够完全消除人们的疑虑,将严重制约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因此,解决网上交易,结算中的安全问题是建立电子商务各主体间的信任的关键,只有具备足够高的安全性、可靠性的屯子商务系统才能赢得客户的信赖和欢迎。

二、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立分析

对比BtoB的电子商务模式与国际贸易,我们可以发现它们有许多共同之处,寻找生意伙伴、发盘签约、生产、装运、检查、收款等一系列的程序都需要第三方的存在,才能很好地完成整个交易,实现交易的风险控制。电子商务是信息技术推动下的新型贸易形式,虽然它也应该是商务的一种,但其特殊性是显然存在的,可能派生出专门为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的信用机构,为参加交易的双方提供相应的服务,来降低交易的风险。其实,这将是一个新的信用体系,这里具体地分析如何建立它。

1.信用体系的参加者

对于BtoB的电子商务而言,完成交易将涉及到交易双方、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如商检、保险等,每个参与者都需要承担一定的信用责任。但从传统贸易过程来看,它们的信用关系过于复杂,并没有特别为电子商务而设计的行为标准。

2.信用体系架构

如果我们把BtoB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及物流配送公司看成是交易主体,而把其他方面看成是信用体系中的相关角色,可以更方便的分析信用体系架构。序号过程主要内容信用问题相关方面。

(1)信息发布发布和确认交易信息保证发布信息的正确性电子商务网站

(2)交易确认签订交易合同保证合同被确认和不可撤销电子商务认证中心

(3)信用确认确定买方的支付信用和卖方的履约信用执行合同前的信用保证银行、公证机构

(4)合同执行卖方履约及货物配送保证货物质量及正确运输商检、保险

(5)货款支付买方收货支付保证买方验收后及时付款商检、银行5税款缴付按国家税法纳税保证国家税收的安全和及时银行、商务认证中心

3.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技术保证

电子商务的基础是建立在互联网上的,交易资料的传递、验证,都离不开商务网站或商务认证中心,这些机构的信息系统,必须要做到万无一失,保证任何交易均处于监察状态。因此,要求有非常高的技术保证措施,如:引进国际和国内先进的安全技術措施来建设这一认证中心。建议采用国际标准的SSL协议。实现客户身份认证和交易信息在互联网上的加密传输。确保客户的交易在一个安全的传输通道中进行传输。包括各种购买中重要文书、单据和最后付款信用卡信息传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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