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旧题新解(6道)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试卷3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试卷35(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4,分数:48.00)1.下列不属于我国刑法存在形式的有(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B.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C.公司法中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条文的立法解释√我国刑法存在形式有三种: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刑法修正案属于刑法典的组成部分,是我国刑法的存在形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单行刑法;公司法中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是附属刑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条文的立法解释本身不是独立的刑法存在形式,而是对上述三种存在形式相关规定的解释,仍然可以归结在上述三种存在形式之中。
掌握本题应该结合法理学的相关知识。
2.下列不属于刑法特征的是( )。
A.调整范围的特定性√B.调整对象的专门性C.刑法制裁的严厉性D.刑法发动的补充性和保障性刑法保护的利益与调整的对象比较广泛,一切对社会生活至关重要的利益,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秩序到公民个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都在刑法的调整范围内。
其他法律如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可能仅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或某一层面的利益与关系,严重违反其他法律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有可能进入刑法的调整范围。
因此,刑法的调整范围具有广泛性而非特定性,A选项不属于刑法的特征。
其他三项都属于刑法的特征。
3.下列不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有( )。
A.刑法在时间效力范围上以没有溯及力为原则B.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定刑C.司法机关严格遵守解释和适用刑法,废除刑事司法类推制度D.对累犯从重处罚、不得假释、不得缓刑√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
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令。
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行为之后的法律只有在处罚较轻的场合才能适用,故刑法在时间效力上以没有溯及力为原则,A项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法考《刑法》易错题库(犯罪构成1)
法考《刑法》易错题库第三章犯罪构成(一)1. 甲为给自己的儿子赚得大学学费,在一月黑风高夜,向乙家的猪圈投放了毒药,待猪圈内的30多头猪中毒后,甲偷偷将猪运走,然后又在市场上将该批猪肉出售给他人。
则甲的行为构成哪些犯罪?A破坏生产经营罪B盗窃罪C故意毁环财物罪D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答案BD解析: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题中,甲向乙家的猪圈下毒,待猪中毒后将猪运走,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64条盗窃罪的犯罪构成。
甲将有毒的猪肉出售给他人,此种行为独立于盗窃行为,符合新的犯罪构成,构成《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因此对甲应以盗窃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数罪并罚,BD选项当选,AC选项错误,不当选。
2. 陈世美外出打工2年后,衣锦还乡。
同村人均问其发家致富的途径。
陈世美说,其实很容易,只要出卖点自己用不到的器官,就可以赚大钱。
有的村民听后,颇为心动,也想这么干。
陈世美说,看在大家乡里乡亲的份上,一切由他安排。
于是在陈世美的组织下,共有8名村民出卖了肾、胆等器官,并获取了数万元的收益。
关于陈世美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构成非法经营罪B因出卖人同意,因此李某不构成犯罪C构成故意伤害罪D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答案ABC解析:《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第1款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成立需以被组织者的同意为前提条件。
所以即使出卖人同意,陈世美的行为也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完整版)《刑法中有关食品犯罪的相关规定》试题
《刑法中有关食品犯罪的相关规定》试题——《刑法修正案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部门:姓名:分数:一、单选题(每题5分,共50分)1.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应以()定罪处罚。
A、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B、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C、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D、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2. 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以()定罪处罚。
A、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B、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C、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D、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3.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应以()定罪处罚。
A、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B、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C、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D、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4.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应以()定罪处罚。
A、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B、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C、生产、销售劣药罪D、非法经营罪6.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A、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B、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C、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D、以上都是6、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如果利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致人死亡,最高可判()。
A、有期徒刑B、无期徒刑C、死刑D、刑拘7.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般应当依法判处生产、销售金额()以上的罚金。
刑法修正案八理解与适用
刑法修正案八理解与适用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刑法也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社会情况和问题。
刑法修正案八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它对原有的刑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
刑法修正案八主要对刑法中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其中最重要的改变之一就是对犯罪行为的界定和处罚力度的增加。
在过去的刑法中,对一些严重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相对较轻,难以起到威慑作用。
而修正案八对这些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对其处罚力度进行了明显的提高,以更好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刑法修正案八还对一些新型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处罚。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一些新型犯罪行为也随之出现,给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
修正案八通过明确界定这些新型犯罪行为,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有力地打击了这些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刑法修正案八还对刑事诉讼程序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
在过去的刑法中,由于一些程序上的不完善,导致一些犯罪分子逃脱了应有的惩罚。
修正案八通过修改和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加强了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了司法公正性和效率,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具有重要意义。
它的出台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法律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国家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
同时,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也为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有效地打击了各类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然而,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今后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刑法,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刑法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共同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安全。
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具有重要意义。
它对刑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明确了犯罪行为的界定和处罚力度,并对新型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处罚。
此外,它还对刑事诉讼程序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加强了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了司法公正性和效率。
刑法修正案相关试题答案
刑法修正案相关试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刑法修正案(十一)自哪一年正式实施?A. 2020年B. 2021年C. 2022年D. 2023年答案:B2.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加重刑事责任的情形?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B. 在公共安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C. 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D. 贩卖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答案:C3.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有何变化?A. 减轻了对网络犯罪的处罚B. 保持原有处罚力度不变C. 加强了对网络犯罪的打击D. 仅针对特定网络犯罪行为增加了处罚答案:C4. 下列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描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 提高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处罚力度B. 新增了对生态环境犯罪的规定C. 对恐怖主义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所减弱D. 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教育答案:C5.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哪些领域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新的规制?A. 食品药品安全B. 环境污染C. 网络犯罪D. 所有上述领域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哪些情形可以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多选)A.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重大损失的B. 造成多人伤亡的C. 长期多次实施同一犯罪行为的D. 犯罪后逃逸,拒不投案自首的答案:ABCD2.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多选)A.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B.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C. 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D. 未经批准,擅自进口境外药品答案:ABCD三、判断题1.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一律从轻或减轻。
(错)2.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
(对)3. 刑法修正案(十一)取消了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处罚。
(错)四、简答题1. 简述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答: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体现在加强了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法律制裁,提高了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违法成本,从而更有效地遏制和预防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行为,保护和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最新刑法修正案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已自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刑法修正案(八)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人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背景下通过的一部重要的刑法修正案,它的正式实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第一,刑法修正案(八)的内容更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它的正式实施,会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我国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本次刑法修正案修订的内容主要是:适当消减死刑罪名,延长对某些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限,适当延长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刑期,完善减刑与假释的规定等等。
这些方面体现了宽严相济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政策,必将进一步的打击犯罪,为我国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提供更为优良的法治环境。
第二,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进一步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人权保护的一贯重视。
我国刑法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统一以及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原则。
几十年来,这些体现法治精神的基本原则是伴随着我国刑法制度的逐步完善而丰富其基本内容的,也是在伴随着刑法的一次次修正而推动其发展的。
第三,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进一步体现了我国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民生的殷切关怀。
刑法修正案(八)中增加了恶意欠薪罪,增加与修改了食品安全监管滥用职权罪、食品安全监管玩忽职守罪,降低了食品药品犯罪的入罪门槛、加重其法定刑,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社会危害突出、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违法行为也入罪量刑,这些方面,充分反映了加强对民生保护的立法意旨,必定有利于打击犯罪,维护人民的最根本利益。
第四,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意味着我国刑事司法开拓和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目前,我国的刑法体系完备,刑法结构科学合理,在本次修正案中一次性取消了13个死刑罪名以后,在将危险驾驶入罪以后,在完善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规定、在对已满75岁老年人原则上不适用死刑、在坦白从宽第一次被纳入刑法以后,我国的刑事司法必将进入一个崭新时代。
对《刑法修正案(八)》第五条的理解和适用
对《刑法修正案(八)》第五条的理解和适用作者:王瑶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5年第03期案名:湛某某、徐某某敲诈勒索案内容摘要:《刑法修正案(八)》第五条在刑法中增加了限制减轻处罚幅度的规定,从立法背景和立法本意看,主要是为了防止法院在量刑时决定减轻处罚幅度的恣意性。
但是在实践中,不同学者和司法工作者对该法律条文的理解却出现了分歧,主要集中于当被告人同时具有多个减轻处罚情节或者具有“减轻或免除处罚”[1]情节时,对其量刑是否必须受到该条文对减轻处罚幅度规定限制的问题。
本文将结合案例,从理论和司法实务两方面对该法律条文理解和适用中存在的争议进行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减轻处罚情节免除处罚情节法定量刑幅度减轻处罚幅度【基本案情和诉讼情况】被告人湛某某、徐某某曾经是同一出租车公司的司机,在工作中相识,来往比较密切。
2013年3月,湛某某在拉活过程中听他人谈论被害人杨某及其女儿的户口是其丈夫利用职权非法获得,遂产生以此为由对杨某进行敲诈获利的想法,并将这一想法告知当时无业的徐某某,徐某某同意并表示一切听从湛某某安排。
后被告人湛某某将其写好的以在互联网上散布杨某及其女儿非法取得北京户口为主要内容的敲诈勒索信,交给徐某某,并指使徐某某先后通过快递、亲自送达的方式将敲诈勒索信送至杨某及其女儿处。
湛某某又冒充记者以电话采访的方式到杨某所在单位制造事件影响,同时通过在互联网发布信息、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向杨某发出威胁信息,向杨某索要人民币160万元,后协商至80万元,未果。
被害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湛某某、徐某某被抓获归案。
2013年7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以湛某某、徐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13年8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湛某某、徐某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3年9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湛某某、徐某某无视国法,以威胁手段勒索公民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
《刑法修正案(八)》 关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制度的规定
定年 龄 的 老年 人 不适 用 死 刑 联 合 国经 济 与 社 会 理事
会 在 18 9 9年 5月 2 4日及 1 9 9 6年 7月 2 3日通 过 的决 议 中 .就 倡 导 和要 求 成 员 国应 在 刑 法 中规 定 可 判处 和 执 行死 刑 的最 高 年 龄 .超 过 这 一年 龄便 不 得判 处 和 执 行 死刑 。 刑 法 修 正案 ( ) 作 出对 审 判 时 已满 7 《 八 》 5周岁
性较 小 , 这 类群 体 适 用死 刑 的 意义 不是 很 大 司法实 对
践 中 .对高 龄 老 年人 适 用死 刑 往 往 也会 弓起 较 大 的社 l
会 争 议。 如 2 0 0 2年 6月 . 南 省 衡 阳 市 中级 人 民法 院 湖
对 故 意杀 人 的 8 8岁老 人 韦某 判 处死 刑 立 即执 行 该 案
衰退 .各项 生 理功 能及 躯 体状 况 减退 ,反 应 事 物能 力 差 . 动 能 力 迟 钝 , 得 他 们 认 识 、 断 和 控 制 自 己行 活 使 判 为的 能力 逐 渐下 降 老 年人 的刑 事责 任 能 力 与一 般 成
年 人 相 比 。 有 所 减弱 , 的甚 至是 严 重减 弱 。 会 有 因此 , 法
《刑法修正案(八)》关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制度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关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制度的规定一、出台背景(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需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
它对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要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宽”与“严”两种手段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做到统筹兼顾,协调运用。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相济”,要求在从严惩处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也要注意从宽处理的一面,要求对不同的犯罪和犯罪分子区别对待,综合运用宽和严两种手段。
这一基本的刑事政策,不仅要贯穿于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而且要贯穿于刑事立法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应当进一步完善刑法中从宽处理的规定,以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老年被告人应当成为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原则上从宽的适用对象。
老年人由于机体衰老及脑功能的衰退,各项生理功能及躯体状况减退,反应事物能力差,活动能力迟钝,使得他们认识、判断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逐渐下降。
老年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与一般成年人相比,会有所减弱,有的甚至是严重减弱。
因此,法律对老年人犯罪应当规定与未成年人相似的宽宥。
将老年人纳入刑法关于特殊群体从宽制度范围,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环节的体现,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二)贯彻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的需要“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党和国家一贯的刑事政策。
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要求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刑法基本原则,以最严格的标准和最审慎的态度。
适用死刑这一最严厉的刑罚,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而老年犯罪人的智力和控制力明显下降,人身危险性也有所降低,一般来说再次实施严重犯罪的可能性较小,对这类群体适用死刑的意义不是很大。
司法实践中,对高龄老年人适用死刑往往也会引起较大的社会争议。
《刑法修正案八》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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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起生效,本次修改共涉及了刑法50个条款、49个问题,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罚政策,加强了对民生的保护,加重了对一些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一些犯罪行为的处罚,总体上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解读。
二、完善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法律规定。
调整敲诈勒索罪的入罪门槛,完善法定刑;将特殊累犯的范围扩大至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刑法修正案(八)》司考深度解读2011-02-27 S.L.K具体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刑法第226条规定了强迫交易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规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修改刑法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_网易新闻中心2011-02-26 merry668899此次取消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近年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作以下修改:刑法第八次修正九大亮点2010-09-10 酒泉刑法第八次修正九大亮点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
拟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刑八新题(知识讲座)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下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累犯和首要分子不得缓刑B.累犯和死缓犯不得减刑、假释C.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D.非暴力的方法杀人、抢劫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也不得假释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A项当选,首要分子有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与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之分,不能缓刑的限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B项当选,累犯不得假释,但可以减刑。
死缓犯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
C项当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13年。
如果不是“被判处”,而是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的,则不能少于25年。
D项不当选,对于不得假释的情形,由强调“暴力性犯罪”转变为强调“犯罪性质”,只要是犯了这些具体的犯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不得假释。
不管其是否采取暴力的手段、方法。
关于刑法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规定,以下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A.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一般累犯B.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C.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入伍、就业时免除受过刑事处罚的报告义务D.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A项不当选,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为构成一般累犯的两种除外情形。
B项当选,必须同时再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条件,才应当缓刑。
C项当选,必须同时再符合“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条件,才能免除前科报告义务。
D项不当选,参见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学法提示]:〔1〕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和过失犯罪不构成一般累犯无疑,但是是否构成特殊累犯呢?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均为故意犯罪,因此过失犯罪不构成特殊累犯的说法也能够成立。
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一般累犯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对于是否构成特殊累犯并未规定。
小议刑法修正案8第十二条
小议《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二条刑法不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万能良药,19世纪意大利著名刑法学者菲利就说过:如果你能将一个老盗窃犯改造成一个诚实的人,你就可以将一条老狐狸变成一条家犬了。
但没有刑法是万万不能的,根据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现实情况,世界上各个国家不断地对刑法进行制定、修改、废止。
我国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全面修订了刑法。
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根据惩治犯罪的需要,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和七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
一些全国人大代表、社会有关方面提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对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修改。
同时,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也要求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刑法作出必要的调整和修改。
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离2009年的修正案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这反应出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们的社会基本状态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作为上层建筑的《刑法》的修正案也就应运而生了。
《修正案八》的第十二条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而旧法是“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我们可以从新旧法的对比中看出,新法增加了一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这一条充分的体现了:完善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规范非监禁刑的适用的原则。
这一条具体更细的还体现了进一步明确缓刑适用的条件的原则。
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各方面认为,应当进一步明确缓刑适用条件,以利于操作。
据此,建议对刑法第七十二条作出修改: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人民法院认为犯罪分子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缓刑后能够进行有效监督的,可以宣告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性侵未成年人将面临终身监禁(刑法修正案关于未成年)
《刑法修正案(八)》:性侵未成年人将面临终身监禁1. 近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其中一项备受关注的修改是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力度。
根据修正案规定,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将面临终身监禁的严厉惩罚。
2. 长期以来,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屡屡发生,给受害者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痛苦。
修正案的通过,将有力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终身监禁的设立是为了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形成更为严厉的震慑,让犯罪分子深刻认识到其罪行的严重性和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
4. 《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反映了国家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高度重视和保护。
通过这一修正案,我们能够看到国家在构建法治社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不懈努力。
5. 性侵未成年人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尊严的严重侵犯,需要从法律上予以坚决打击和惩处。
终身监禁的设定,为这类犯罪设立了更高的法律门槛和更为严厉的制裁措施。
6. 除了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制裁力度,我国还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更为健全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可能性。
7.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应该享有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而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分子,法律将予以严惩,绝不姑息。
8. 终身监禁作为一种极其严厉的刑罚,其设立旨在彻底消灭犯罪分子对社会的危害,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9. 《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在司法领域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法律体系,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贡献了重要力量。
10. 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期待《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能够有效遏制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在一个阳光明媚的环境中茁壮成长,为建设美好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刑法修正案八司法解释(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就相关案件审理程序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二条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第三条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第四条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
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对被告人限制减刑。
第五条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对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后没有上诉、抗诉的案件,认为应当改判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被告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中华人民国和国刑法修正案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国和国刑法修正案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选题(本大题8小题.每题1.0分,共8.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甲是某期货公司的经理,与乙是好友,一日甲邀请乙到他家作客,乙来到甲的书房无意间看到甲的公司文件,发现有一期货交易将会使其大大获利,于是偷偷记下了这个交易名称,第二天进行该交易获利10万元,则甲的行为( )。
A 不构成犯罪B 构成内幕交易罪C 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D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正确答案】:A【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观方面要求知情人员具有故意,本题中乙获得内幕信息时甲并不知情,因此不构成犯罪。
第2题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A 1B 5C 3D 10【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解析] 参见《刑法修正案》第一条规定。
第3题甲被某国有企业派往其参股的某非国有期货公司担任经理,在职期间,甲擅自动用公司的公款用于个人购买股票,准备赚了钱以后归还。
但由于甲缺乏股票知识,赔了不少钱,不得不连续挪用公款达10万元,最终甲无力归还这笔款。
则甲的行为构成( )。
A 贪污罪B 挪用公款罪C 挪用资金罪D 职务侵占罪【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甲是国有企业派往非国有企业执行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挪用资金罪,应当构成挪用公款罪。
第4题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修正案十二例题
刑法修正案十二例题1. 甲、乙两人因经营网络赌博被抓获,根据刑法修正案,网络赌博属于哪一类犯罪?并分别判处甲、乙的刑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网络赌博属于非法经营罪,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甲、乙两人应当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某人因贩卖假药被判刑,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假药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该罪的刑罚是怎样规定的?假药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销售的药品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的药品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贩卖假药的刑罚通常为有期徒刑,具体刑期根据犯罪情节和影响大小而定。
3. 一家公司为了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派遣雇佣的黑客入侵对方的电脑系统,根据刑法修正案,这种行为构成了哪种犯罪?该犯罪的刑罚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刑法修正案,派遣黑客入侵他人电脑系统获取商业机密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该罪行通常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4. 某人因非法拘禁他人被刑事判决,刑法修正案规定,非法拘禁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刑罚是怎样规定的?非法拘禁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情节严重的,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非法拘禁的刑罚通常为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5. 在某小区内,有人私自搭建了一座高塔,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刑法修正案,这种行为构成了哪种犯罪?刑罚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刑法修正案,私自搭建高塔的行为构成违法搭建罪,严重影响了城市的规划和安全。
对于此类犯罪,通常会判处罚金,并要求拆除违法建筑,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6. 某人在公共场所放火烧毁了一栋建筑物,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根据刑法修正案,这种行为构成了什么罪?刑罚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刑法修正案,放火烧毁建筑物的行为构成放火罪,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通常情况下,犯罪者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刑法修正案八》试题
《刑法修正案八》试题1.下列情形中不适用死刑的有?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B.犯罪时已满75岁的人C.审判时已满75岁的人,但其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D.犯罪时怀孕的妇女2.赵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赵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赵某所犯之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立即执行死刑B.赵某在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C.人民法院根据赵某的犯罪情节,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D.赵某在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减刑后实际执行不少于20年3.甲和乙共同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后甲因犯强奸罪被抓获归案。
在羁押期间,甲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的强奸罪行,并且供述了抢劫罪行,而且提供了乙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关押在另一城市的看守所的有关情况,使乙所犯的抢劫罪受到刑事追究。
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属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B.甲的行为属于坦白,可以减轻处罚C.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但不成立重大立功D.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和重大立功,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刑罚B.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C.对于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减轻处罚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D.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构成累犯?A.15周岁的甲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3年,又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B.乙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乙于假释期满后第2年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C.丙因叛逃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拘役期满8年后又犯参加恐怖活动罪,被判处管制2年D.丁犯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甲犯ABCD四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0年、12年、14年,则法院应当在什么幅度内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A.14年~15年B.14年~20年C.14年~25年D.14年~35年7.关于缓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的?A.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B.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C.怀孕的妇女应当适用缓刑D.已满75周岁的人可以适用缓刑8.14周岁甲因犯爆炸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1.04.20•【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1年4月2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XXX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将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了与这一规定相衔接,需要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公安部于2009年11月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提请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酒后驾驶相关条款的请示》。
在此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会同公安部共同研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 (以下简称草案),并征求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农业部等中央单位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
目前草案已经国务院第148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现将草案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一、修改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八)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刑事处罚规定后,不需要再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实行拘留处罚,因此,删去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同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加大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为了与刑法修正案(八)对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刑事处罚的规定相衔接,有效惩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草案加大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 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并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新规(2021整理)
酒驾新规202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开始实施,醉驾正式入罪。
与之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然法也作了相应改变。
昨天,芜湖交警、法学专家对新令进行了细致解读。
酒驾新规202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开始实施,醉驾正式入罪。
与之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然法也作了相应改变。
昨天,芜湖交警、法学专家对新令进行了细致解读。
5月1日起醉驾正式入罪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老师陆在春老师介绍,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该修正案第二十二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分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罪处分。
〞芜湖市交警支队公共关系科科长罗海称,为了打好“酒后禁驾〞战役,公安部先后出台了“四个一律〞,对酒后驾驶行为一律实行上限处分;2021年3月又出台了111号令,规定对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一次性记12分,如今醉酒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与之相衔接、并同时于5月1日起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然法也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行政处分力度。
对醉驾行为一律裁撤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从头取得。
对酒后驾驶行为的罚款从200-500元提高至1000-2000元,暂扣驾照的期限从1-3个月提高为6个月。
这对当前交通办理工作的影响更为深远。
据记者查询拜访,尽管公安部分在不竭鼎力整治酒后驾车,但是酒后驾车行为依然屡禁不止。
2021年,芜湖交警部分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131起,此中饮酒驾驶2027起,醉酒驾驶104起。
本年以来,交警部分共查处酒后驾驶行为764起,此中饮酒驾驶730起,醉酒驾驶34起来。
从以上数据来看,酒后驾驶仍呈高发态势,由此引发的交通变乱也令人生忧。
陆在春认为,即将于下个月一号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在必然程度上顺应了社会群众对安然出行的诉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也表达了我国刑法的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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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假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08年?卷二?57题)
A.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刑法修正案(八)旧题新解(6道)
【指南针】刑法修正案(八)旧题新解(6道)
刑法修正案(八)正式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部分的修改内容今年必将成为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重要考点。为了让广大考生在第一时间掌握刑八案,指南针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刑8克”系列活动,敬请大家关注。指南针总部将在3月1日下午16:00在腾讯网司考频道解读刑法修正案八,届时,指南针三大名师柏浪涛、刘凤科、杜洪波,将在腾讯直播室诠释刑法修正案八,请各位考生及时收看。
【答案】BCD
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16条的规定,《刑法》第81条已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D选项,《刑法》第65条第2款规定,累犯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而应撤销假释,按先减后并的数罪并罚原则处理。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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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A项中,后罪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而一般累犯要求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故A项说法错误。
B项说法正确,乙前后两罪都为故意犯罪;都被判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后罪发生的时间再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的5年之内,符合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构成累犯。
D项中,前罪失火罪属于过失犯罪,不符合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故D项说法错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7条的规定,《刑法》第66条已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
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D.对于因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即使他们被减刑后,剩余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5.关于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07年?卷二?56题)
A.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服刑13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B.乙犯抢劫罪被判
处有期徒刑9年,犯嫖宿幼女罪判8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5年。在服刑13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不包括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是对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因此A项错误。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16条的规定,《刑法》第81条第2款修改为:“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可见,不得假释的犯罪分子有两类:(1)累犯;(2)因故意杀人、爆炸、抢劫、强奸、放火、绑架、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此B项错误。如前所述,累犯不得假释,不管是判处多少年刑罚,因此C项错误。
A.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0年8月30日至1997年8月29日止。甲于1995年5月20日被假释,于1996年8月25日犯交通肇事罪。甲构成累犯
B.乙因盗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2年3月25日刑满释放,2007年3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乙构成累犯
C.丙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99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2006年4月20日再犯同罪。丙不构成累犯
A.甲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即便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也不构成累犯
B.乙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乙不能假释
C.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七个月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九年。丙服刑六年时,因有悔罪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B.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l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
C.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
D.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答案】ABC
【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16条的规定,《刑法》第81条第1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故A项错误。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16条的规定,《刑法》第85条修改为:“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B项,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非不再执行。缓刑则是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因此B项错误。
D.丁因失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5年5月15日至1998年5 月14日。丁于1998年5月15日在出狱回家途中犯故意伤害罪。丁构成累犯
【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6条的规定,《刑法》第65条第1款已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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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刑法修正案(八)的原文与旧法对比
1、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9年?卷二?10题)
【指南针】刑法修正案(八)旧题新解(6道)
【指南针】刑法修正案(八)新旧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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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而非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D项,对于因故意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为针对的是被判处10以上有期徒刑,也即针对的是宣告刑,所以即使执行刑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因此,ABC项说法错误,为应选项。
C.丙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罚执行7年后假释。假释考验期内第2年,丙犯抢劫罪,应当判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在服刑7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D.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经过缓刑考验期后,发现丁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2年,犯故意伤害罪,应判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在服刑7年时,因丁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犯论处。”因此 C项说法错误。
2.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06年?卷二?8题)
A.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B.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C.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本题中,A项甲虽然服刑13年,但其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因此不得假释。故A项错误。
B项乙两罪被合并判处10年以上,但其中的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且不构成累犯,因此可以假释。故B项正确。
【答案】D
【解析】根据《刑法》第84条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的罪犯。对此,没有犯罪罪名上的要求。因此B项说法错误。C项,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在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应当撤销缓刑,然后数罪并罚,并罚后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符合假释条件,可以假释。所以,C项说法正确。
D.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丁可以假释
【答案】B
【解析】A项,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只有在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才有可能构成累犯。A项说法正确。B项,假释禁止适用的对象只有两种:一是累犯,二是因故意杀人、爆炸等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D选项,由于我国《刑法》第99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因此,结合《刑法》第72条的规定,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缓刑。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只要判处3年有期徒刑,且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