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为了保障农村地区居民的饮用水安全而进行的一系列工程建设和卫生评价工作的总称。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卫生学评价的准确性,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技术细则。
以下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建设方面1.水源保护:技术细则需要明确水源的选择和保护措施,包括选择具备水源条件的区域,禁止任何破坏水源质量的活动,建立水源保护区等。
2.水质检测:技术细则需要明确水质检测的频率、项目和标准,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包括对主要污染物如重金属、细菌、有机物等的检测。
3.供水设施:技术细则需要明确供水设施的选择和建设标准,包括水源的引取、净化、输送和储存设备的选择和设计。
4.管线铺设:技术细则需要明确管线铺设的标准,包括管材的选择和工程设计,确保供水管线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5.消毒处理:技术细则需要明确消毒处理的方法和频率,确保供水的卫生安全,同时需要对消毒剂的种类和浓度进行要求。
二、卫生学评价方面1.检测参数:技术细则需要明确进行卫生学评价时所需检测的参数,包括水质、微生物、化学物质等。
2.检测方法:技术细则需要明确卫生学评价时所需使用的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包括常规化验方法和现代分析技术等。
3.检测标准:技术细则需要明确卫生学评价的检测标准,包括各项指标的限值和标准方法。
4.评价结果:技术细则需要明确卫生学评价的结果的分析和判断标准,包括对达标和不达标的水源和供水设施的处理措施。
5.报告和监测:技术细则需要明确卫生学评价的报告和监测流程,包括对各项参数的持续监测和数据报告。
综上所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是确保农村地区居民饮用水安全的重要规范,涵盖了工程建设和卫生学评价两个方面的内容,对于保障农村地区居民的饮水安全起到了关键作用。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1、术语和定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两类。
集中供水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人口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供水人口指某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下同。
自来水普及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下同)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水质达标率:分为水样水质达标率与水样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两种。
水样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
水质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对应工程供水人口数占总样本对应工程供水总人口数的比例。
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取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程度。
2、基本规定2.1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2.2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
2.3农村饮水安全评价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见附录A。
2.4对未实现基本达标要求的评价指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督促指导供水单位采取适宜措施,限期达标。
2.5农村供水工程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农村供水工程分类表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7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应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宜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或基本达标。
3、指标评价3.1 水量评价3.1.1评价内容水量,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家庭小作坊生产用水量以及居民点公共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禽,二、三产业及牧区牲畜用水量。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1、术语和定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两类。
集中供水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人口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供水人口指某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下同。
自来水普及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下同)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水质达标率:分为水样水质达标率与水样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两种。
水样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
水质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对应工程供水人口数占总样本对应工程供水总人口数的比例。
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取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程度。
2、基本规定2.1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2.2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
2.3农村饮水安全评价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见附录A。
2.4对未实现基本达标要求的评价指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督促指导供水单位采取适宜措施,限期达标。
2.5农村供水工程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
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7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应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宜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或基本达标。
3、指标评价3.1 水量评价3.1.1评价内容水量,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家庭小作坊生产用水量以及居民点公共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禽,二、三产业及牧区牲畜用水量。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1.饮用水质量评价:包括饮用水的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
理化指标包括水质透明度、颜色、浑浊度、臭味、氨氮、重金属等指标。
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指标。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和卫生标准,对饮用水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确保符合国家和卫生要求。
3.饮用水供水设施评价:评估农村饮用水的供水设施,包括水源地保护、水源地周边环境状况、水库、水厂、管网等供水设施的状况。
评估供水设施的安全性、运行情况、水质检测等情况,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饮用水的安全供应。
4.饮用水管理评价:评估农村饮用水的管理情况,包括饮用水水质监测、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宣传教育等方面。
评估管理体制,确保农村饮用水的管理有效和健全。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应采用科学、客观、全面的方法进行。
首先,可以采取水质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的方式,获取饮用水的各项指标数据。
其次,可以通过定量和定性的方法进行评价,对饮用水质量和供水设施进行数字量化和综合评估。
最后,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和管理规定,确保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可靠。
对于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制定,应当参考国家和卫生标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农村居民的饮水需求。
同时,加强对饮用水的监测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定期对农村饮用水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减少饮水安全风险。
此外,宣传教育也是至关重要的,应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居民的饮水安全意识和水质自测的能力。
总之,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制定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科学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才能确保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
通过全面提升农村饮用水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持续发展。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包括以下内容:
1. 水源质量评价:评估水源的环境状况,包括水源的地质构造、遗留环境污染物、水源湖泊或河流的水质等情况。
2. 水质监测评价:对水源进行定期的水质监测,评估水质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饮用水质量标准,检测水中的有害物质、微生物等。
3. 水处理设施评价: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包括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工艺流程、运行状况等。
4. 水供应能力评价: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能力是否满足人口需求,包括水源保证能力、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供水管网的覆盖情况等。
5. 正常运行和应急管理评价: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应急管理能力,包括监测和预警机制、紧急应急预案、水源保护措施等。
6. 水质卫生状况评价:评估农村居民使用的水源农村是否存在水源污染或水质不合格的情况,包括水源附近的废水排放情况、用水设施的卫生状况等。
通过以上评价准则,可以全面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1、术语和定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两类。
集中供水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人口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供水人口指某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下同。
自来水普及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下同)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水质达标率:分为水样水质达标率与水样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两种。
水样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
水质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对应工程供水人口数占总样本对应工程供水总人口数的比例。
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取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程度。
2、基本规定2.1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2.2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
2.3农村饮水安全评价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见附录A。
2.4对未实现基本达标要求的评价指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督促指导供水单位采取适宜措施,限期达标。
2.5农村供水工程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农村供水工程分类表2.6供水单位应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7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应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宜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或基本达标。
3、指标评价3.1 水量评价3.1.1评价内容水量,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家庭小作坊生产用水量以及居民点公共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禽,二、三产业及牧区牲畜用水量。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一、水源指标:
1.水源位置:离居民区的距离、是否受到工、农业污染的影响等。
2.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社会和法律保护程度。
3.水源地区的型和地质结构:水源的类型(地下水、表水、雨水等)
以及地质结构。
4.水源的气候条件:水源区的降水量、蒸散发量和水质变化情况。
二、水质指标:
1.水质化学指标:包括总硬度、总溶解性固体、pH值、电导率、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铜、铁、锌等重金属。
2.水质微生物指标:包括总大肠菌群、大肠杆菌和致病微生物的监测。
三、供水设施指标:
1.可持续供水能力:供水设施的处理和输配水能力是否适应人口数量
和发展需求。
2.供水设施的运行状况:供水设施的运行是否稳定、水压是否足够、
自动化程度等。
3.维修和保养状况:供水设施的维修和保养是否及时、有效。
四、供水管理指标:
1.水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包括水源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源地环境
保护措施、水污染的治理等。
2.供水组织和运营管理:包括供水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资金投入等。
五、饮水健康指标:
1.致病物监测:包括常见致病菌如霍乱弧菌等的监测情况。
2.水质安全标准:供水水质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饮水卫生标准。
3.饮水水源安全感知度:居民对饮水水源是否安全的自我评估。
以上是一个较为完整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各项指标的评估,可以了解农村饮水安全的状况,并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同时,评价指标体系也可以帮助监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相关工作。
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
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颁布单位: 全国爱卫会,卫生部颁布日期:1991年5月3日实施日期:1991年5月3日1 总则1.1 为保证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安全卫生~逐步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农村改水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准则。
1.2本准则适用于广大农村居民点的集中式给水和分散式给水。
1.3在新建或改建集中式给水时~对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要符合本准则及有关标准、法令的要求~事先认真审查设计~事后组织竣工验收~经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供水单位必须保证水质符合本准则的要求。
、水质鉴定、水源卫生防护和经常管1.4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理工作~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托当地有关单位管理。
2 水质分级评价准则和卫生要求2.1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得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值。
生活饮用水水质分级要求项目一级二级三级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 15~并不呈现其它异色 20 30 浑浊度,度, 3~特殊情况不超过5 10 20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不得含有不得含有 pH 6.5,8.5 6,9 6,9 总硬度(mg/L以碳酸钙计) 450 550 700 铁 ,mg/L, 0.3 0.5 1.0 锰 ,mg/L, 0.1 0.3 0.5 氯化物 ,mg/L, 250 300 450 硫酸盐 ,mg/L, 250 300 40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1500 2000 毒理学指标: 氟化物 ,mg/L, 1.0 1.2 1.5 砷 ,mg/L, 0.05 0.05 0.05 汞 ,mg/L, 0.001 0.001 0.001 镉 ,mg/L, 0.01 0.01 0.01 铬,六价, ,mg/L, 0.05 0.05 0.05铅 ,mg/L, 0.05 0.05 0.05 硝酸盐 ,mg/L以氮计, 20 20 20 细菌学指标: 细菌总数 ,个/ml, 100 200 500 总大肠菌群 ,个/L, 3 11 27 游离余氯,mg/L, 0.3 不低于0.3 不低于0.3 (接触30分钟后出厂水不低于)末梢水不低于 0.05 不低于0.05 不低于0.052.2集中式给水除根据需要具备必要的净水设施外~必须进行消毒~保证正常运转~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质量。
农饮水卫生标准
农饮水卫生标准
农村饮水卫生标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1. 水量:农村居民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应不低于40\~60L,这是安全标准。
在干旱缺水地区,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应不低于20L。
2. 取水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被认为是安全的,而20分钟被认为是基本安全的。
在平原和丘陵地区,应实现供水到户,而在偏远山区和牧区,则可以到集中供水点取水。
3. 水质: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的要求。
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饮用水卫生标准,而分散式供水户则通过“望、闻、问、尝”现场判定,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即为合格。
4. 供水保证率:水源保证率在严重缺水地区应不低于90%,其他地区应不低于95%。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您有具体的饮水卫生问题需要解决,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卫生和饮用水专家或机构。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随着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已成为广大农村居民关注的焦点。
对于评价农村饮水安全,制定科学准确的评价标准十分必要。
本文将从准则制定的背景、制定原则、评价指标、权重设置等方面展开论述,构建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一、背景我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来已久,受到了国家的高度关注。
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饮水安全规划(2006-2015年)》,明确了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的目标;2016年,国务院又印发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提出了“全面解决水质达标问题,实现全面覆盖饮水安全”的目标。
为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开展全面深入的评价工作。
二、制定原则1.科学性原则。
制定准则需要借鉴国内外科学经验,符合饮水安全监测技术要求,确保评价结果科学可靠。
2.权威性原则。
制定准则需要参考相关标准和法规,使用国际通用的评价指标和方法,确保准则具有权威性。
3.可操作性原则。
制定准则需要考虑具体操作性,选取具有操作性、观测性、实验性较强的指标,使准则易于实施。
4.可比性原则。
制定准则需要考虑不同地理区域与时期之间的比较,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保证对于各地区的评价结果具有可比性。
三、评价指标1.水体理化指标。
包括PH值、溶解氧、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色度等指标。
2.水体微生物指标。
包括总大肠杆菌群、大肠杆菌等指标。
3.水源环境指标。
包括水源地周边环境卫生状况、畜禽养殖密度、污染物排放源等指标。
4.水源保护措施。
包括水源保护区建设情况、水源地保护、水源地格局等指标。
5.饮水人口比例。
包括自备井、自购量水、自来水等饮水方式比例。
6.水质达标率。
包括水质达标的年度比例、水质达标的月份比例等。
7.水质安全状况。
包括超标物质状况、已知污染物种类、水体健康状况等指标。
8.水费状况。
包括饮水费用占家庭收入比例、水费支付方式等指标。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一、引言农村饮水安全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对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以评估农村饮水安全的程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饮水安全。
二、评价指标1.水源环境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水源地的地质地貌、降水情况、水质状况等因素。
评价指标可以通过对水源周围环境的调查,实地采样检测等方式获取。
2.水资源供应评价指标:主要评估农村饮水设施的供水情况,包括供水能力、供水安全性、水质指标等。
评价指标可以通过对供水设施的检测、供水管网的巡查等方式获取。
3.农村饮水设施评价指标:主要评估农村饮水设施的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等。
评价指标可以通过对饮水设施的巡查、设备检测等方式获取。
4.农村居民满意度评价指标:主要评估农村居民对饮水设施的满意度、使用情况等。
评价指标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居民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获取。
三、评价准则的制定过程1.数据收集和整理: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包括农村饮水设施的基础信息、使用情况、设施状况等。
2.指标选择和权重确定: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性和客观性,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并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3.数据分析和综合评价: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评价农村饮水安全的程度,并进行分类评价。
4.结果反馈和改进措施:根据评价结果,向相关部门和农村居民反馈信息,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的改善。
四、应用与展望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将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中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评价准则的应用,可以及时发现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同时,可以比较不同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未来,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还可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同时,可以加强对评价结果的监测和反馈,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在我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中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1.项目覆盖范围:评估项目对农村居民的覆盖情况,包括项目涉及的村庄数量、受益人口数量和所涵盖的地理范围。
2.饮水设施建设情况:评估项目所建设或改善的饮水设施的数量、种类和质量。
包括自来水供应设施、水井、水泵、水箱等。
3.饮水设施可靠性:评估项目所建设的饮水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包括供水是否持续、供水是否稳定等。
4.饮水水质:评估项目对水质的改善情况,包括水中各种化学物质和微生物的浓度和合格率。
5.受益农户满意度:评估项目受益农户对饮水安全项目的满意程度,包括供水的便利性、水质的改善效果、设施的可靠性等。
6.项目投入与产出: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包括项目的资金投入、工时投入与产生的经济效益。
7.项目的可持续性:评估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继续运作的能力,包括设施维护保养的机制、项目的机构和管理体系等。
8.社会效益:评估项目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包括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
9.生态效益:评估项目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情况,包括水源保护和水域生态恢复等。
10.项目管理效能: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效能,包括项目的执行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伙伴关系等。
以上所列绩效评价指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以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
同时,评价应该结合具体目标和需求,量化指标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综合评价体系,以全面评估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绩效。
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
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
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农村饮用水是否安全和卫生
的一套指标体系。
在农村地区,水源的选择有限,且受到农业、工业和人
类活动的污染,因此农村饮用水的质量和卫生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可以全面评估农村饮用水的安全性和卫生状况,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
2.水质指标:评估农村饮用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包括微生物污染(如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化学物质污染(如重金属、有机物)等。
要
求水质符合《卫生部饮用水卫生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标准。
3.水处理设施指标:评价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和效果,包括杀菌、
除铁锰、除氟等设备的运行状况。
4.水供应指标:评估供水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包括供水管网的水压、水量、漏损率等指标。
5.水质监测指标:评估农村饮用水的监测体系和监测频率,包括监测
点的设置、监测项目的选择以及监测频次等。
6.卫生设施指标:评估村庄的卫生设施情况,包括厕所、垃圾处理、
污水处理等设施。
以上是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的一些基本内容,实际的指
标体系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
系对于保障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至关重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
农村饮水安全的监测和管理力度,确保农村居民喝到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农村饮水水质标准
农村饮水水质标准
农村饮水水质标准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
具体来说,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如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等;氯、铅、镉等有害物质不得超过规定限值;感官性状良好,即无色、无臭、无异味,不含有肉眼可见物。
此外,农村饮水水质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L为安全,20~40L为基本安全。
在特殊情况下,如采用分散供水的干旱缺水地区,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20L。
2.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
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可评价为便利。
3.供水保证率:一年内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应达到
90%及以上,且一年中缺水时间不超过36天。
请注意,以上仅为基本标准,实际情况可能会因地区、水源和供水设施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为了确保饮水安全,建议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并遵循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的指导和建议。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引言饮水安全是人类基本的生存需求之一,而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农村地区居民的饮水安全,我国制定了一套科学可行的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制定背景、内容及其操作指南。
1. 背景农村地区饮水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
由于农村地区的水资源环境复杂多样,受到农业、畜牧业、工业等因素的影响,饮用水质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具有重要意义。
2. 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制定过程2.1 研究背景调研为了制定一套适合我国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对于不同地区的饮用水源、水质标准、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全面调研。
2.2 专家论证与修订基于研究背景调研的结果,相关专家学者进行了多次座谈会、论坛等形式的专家论证,对初步形成的饮水安全评价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在此过程中,专家们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一套科学可行的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2.3 政府部门审批修订后的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提交给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对准则的科学性、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
最终通过审批后,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正式发布并实施。
3. 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内容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3.1 饮用水源环境评价评价饮用水源的环境状况,包括水源地水质情况、附近环境污染源等情况的调查和评估。
3.2 饮用水卫生安全评价评价饮用水卫生安全情况,包括水处理工艺、水质检测、供水管网、水质监测等方面的评估。
3.3 饮用水风险评价评价饮用水存在的风险及其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包括水源污染风险、水处理过程中的风险等。
3.4 饮用水安全技术要求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饮用水安全技术要求,以保障农村地区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4. 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操作指南为了便于准则的实施,制定了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操作指南,指导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饮水安全评价工作。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1、术语和定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两类。
集中供水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人口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供水人口指某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下同。
自来水普及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下同)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水质达标率:分为水样水质达标率与水样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两种。
水样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
水质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对应工程供水人口数占总样本对应工程供水总人口数的比例。
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取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程度。
2、基本规定2.1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2.2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
2.3农村饮水安全评价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见附录A。
2.4对未实现基本达标要求的评价指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督促指导供水单位采取适宜措施,限期达标。
2.5农村供水工程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农村供水工程分类表工程类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分类标准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千吨万人以下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1000M3/D或设计供水人口≥1万人设计供水规模《1000M3/D且20人≤设计供水人口《1万人设计供水人口,《20人2.6供水单位应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首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应包括对饮水水源的评价。
对于地下水源,应评估水源地的地下水质量、地下水位、水源地的水
环境污染情况等。
对于江河湖泊等表面水源,应评估水体的污染程度、水
体的水质指标如PH值、浊度、COD、氨氮等,并进行水样采集和检测。
其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还应对水源周围环境进
行评价。
评估水源周围的污染源,如化肥、农药、养殖废水等农业污染源,以及加油站、垃圾填埋场等其他污染源。
还应对水源附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厕所及粪便处理设施等进行调查和评估。
第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还应包括对水源至水处
理设施之间的管道、泵站等设施的评估。
该项评估主要考察设施的运行状况、管道是否漏水、污染的可能性等,以及设施的保洁状况、消毒方式和
频率等。
最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还应对水处理设施及后
续配送系统进行综合评价。
评估水处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备运行情况、
操作管理等,以及处理后水质的指标是否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对于水质在
线监测设备和消毒设备,也需要进行评价。
此外,还应对水的储存、输送
和配送系统进行检查,确保运输管道的完整性和水质的持续稳定。
总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是为了评估饮水工程的
卫生状况,确保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
通过对水源、水处理设施及后续配
送系统等进行评估,可以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确
保农村居民饮用水的安全可靠。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3.方便程度: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
4.保证率: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二)条文说明:1.饮用水水质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把饮用水水质作为饮水安全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
《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把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为期望值,符合国家标准GB5749要求,属安全饮用水;二级为允许值,属基本安全的饮用水;三级为缺乏其他可选择水源时的放宽值,超过三级的为不安全饮用水。
在有机物污染严重的地区,尚应增加对耗氧量(CODMn)的检测,饮用水的CODMn一般不应超过3mg/L,特殊情况下不应超过5mg/L。
2.农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的餐饮用水、洗涤用水、散养畜禽用水等日常用水,必须每天获取,关系到群众的正常生活。
3.人力取水往返时间20分钟,大体相当于水平距离800米、或垂直高差80米的情况。
4.水源保证率是保证用水量的首要条件,本条规定的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是指在十年一遇的干旱年,供水水源水量能满足基本生活用水量要求。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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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1、术语和定义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两类。
集中供水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人口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供水人口指某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下同。
自来水普及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下同)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水质达标率:分为水样水质达标率与水样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两种。
水样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
水质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对应工程供水人口数占总样本对应工程供水总人口数的比例。
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取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程度。
2、基本规定
2.1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2.2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
2.3农村饮水安全评价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见附录A。
2.4对未实现基本达标要求的评价指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
门应督促指导供水单位采取适宜措施,限期达标。
2.5农村供水工程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农村供水工程分类表
2.6供水单位应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7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应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宜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或基本达标。
3、指标评价
3.1 水量评价
3.1.1评价容
水量,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家庭小作坊生产用水量以及居民点公共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禽,二、三产业及牧区牲畜用水量。
3.1.2评价标准和方法
对于年均降水量不低于800mm且年人均水资源量不低于1000m3的地区,水量不低于60L/(人*d)为达标,不低于35L/(人*d)为基本达标;对于年均降水量不足800mm或年人均水资源量不足1000m3的地区,水量不低于40L/(人*d)为达标,不低于20L/(人*d)为基本达标。
对于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量评价应根据工程实际
供水能力与供水人数测算,并结合用水户问询等方式进行。
据一定时间水窖、水罐等分散式储水设施设备的储水量或能获取的水量与供水人数测算,并结合用水户问询等方式进行。
3.2 水质评价
3.2.1评价容
水质,指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质量。
水质评价指标应综合根据当地农村供水水源水质特点、污染源分布特征、供水工程规模、人群健康风险的可控性,科学地开展评价。
对于当地人群肠道传染病发病趋势保持平稳、没有突发的地区,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可不纳入评价指标,集中式供水工程可仅将总大肠菌群列为微生物评价指标,有煮沸饮用习惯的分散式供水工程用水户可不评价微生物指标。
不存在放射性指标污染风险的地区,可不评价放射性指标。
有污染源或近期发现特征污染物的地区,应增加特征污染物指标评价。
3.2.2评价标准和方法
对千吨万人供水工程的用水户,宜依据工程运行期出厂水或末稍水水质检测报告进行水质评价,水质检测结果符合GB5749的规定为达标。
对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可依据工程出厂水质检测报告,或采用现场检测等方法进行水质评价,水质检测结果符合GB5749中的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为达标。
对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可采用“望、闻、问、尝”等简便适宜方法进行水质现场评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可评价为基本达标;也可进行水质检测,结果符合GB5749中的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为达标。
3.3用水方便程度评价
3.3.1评价容
用水方便程度,指用水户获得饮用水的便利程度,通常以供水是否入户以及人力或简易交通工具取水往返时间或距离进行评价。
3.3.2评价标准和方法
对于供水入户的用水户,用水方便程度评价为达标;因用水户个人意愿、风俗习惯,具备入户条件但未入户的评价为达标。
对于供水未入户的用水户,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min,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400m,垂直距离不超过40m为达标;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min,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m,垂直距离不超过80m为基本达标;牧区,可用简易交通工具取水往返时间进行评价。
3.4 供水保证率评价
3.4.1 评价容
供水保证率,可用一年中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进行评价。
3.4.2评价标准和方法
供水工程用水户供水保证率达95%及以上为达标,90%及以上且小于95%为基本达标。
对于千吨万人供水工程的用水户,供水保证率可通过现场查看工程日供水量记录,并结合用水户问询等方式,确认用水量需求得到的满足程度进行评价。
对于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或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供水保证率可通过入户查看、问询工程实际供水情况以及用水户水窖、水罐等储水情况,确认用水量需求得到的满足程度进行评价。
附录A 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
说明: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分为安全、基本安全、不安全,上述指标由帮扶责任人根据《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有关规定科学、合理评价,四项指标分为达标、基本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