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到地税局办理税务扣税的程序和所需资料

关于到地税局办理税务扣税的程序和所需资料
关于到地税局办理税务扣税的程序和所需资料

关于到地税局办理税务扣税的程序和所需资料

2006-3-23 12:56

提问者:meizhen129|浏览次数:2146次

请问各位,我是一间刚成立有限公司的会计,今天我到工商银行开立了公司的基本账户,并且和银行签了代扣国税的协议书,但是银行说不可以帮我们办理地税的代扣手续,要我亲自到地税局去办理。请问,事实是这样的吗?我是刚毕业的会计专业学生,对办理这些不熟悉,请网友们指点一下,我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啊?程序是怎样的呢?谢谢!!!

是的,你应和管辖的地税沟通,有的地方是向地税交现金,有的通过银行代缴,去地税资询一下,万事开头难,以后的工作我相信你有了头绪就简单多了,相信自己.OK 上月底刚拿了营业执照,现要办理税务登记,去地税局要带些什么资料?会有什么办

理程序?急!

一、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法人的身份证;

5、验资报告;

6、会计从业证书;

7、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二、资料齐全当天就能办好税务登记手续

刚领到地税局的税务登记证下月开始申报,公司现在还没有营业办营业执照发生的费用怎么记帐,如何申报营业税

下月必须要申报,否则是要受处罚的。没有营业收入,营业税可以零申报。办营业执照发生的费用先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经营当月记入管理费用。

公司每个月的向税务局递交的会计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表怎么填写啊,怎么计算啊,请发到我的QQ591125746邮

你应该找个会计,或找个外面的代理记账公司。

公司成立15日内应依法建账(基本账本有: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三栏账、总分类账)

如果公司规模不大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定额纳税

自公司建立的当月起,每月要进行税务申请。申报的基本报表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会计根据公司实际发生收入、费用编制记账凭证,再登记账本,最后到编制会计报表。

税务申报期为每月的15号(法定假日顺延)

纳税申报采用网上申报,进国税或地税网就行了,要申领网报注册码和开通一户通

增值税、营业税、个税为每月申报一次

企业所得税为每个季度申报一次等

基本上就是这样。希望可以帮到你。

建议你还是找个会计,不想花那么多钱的话就找个代理记账报税的公司。

办理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办理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办理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提供产权证或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复印件。(5)有权机关出具的或原件及其复印件(无的除外)。(6)(负责人)或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正面免冠相片1张(张贴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的左上角)。(8)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办理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国税(副本)复印件及总机构出具的分支机构核算形式、缴税形式证明原件。(9)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10)委托还须提供复印件。 11.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2.《税务登记表》(一式一份)(国地税联办的一式二份)。 还需要总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资料?我公司是一个农业企业,总部在渭南,现在想在西安设立一个分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带那些资料? 在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需随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合法证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管理制度]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 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7号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11月20日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 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企业于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运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运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运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第三条县之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四条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 第五条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能够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壹纳税人核发同壹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第六条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由其上壹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协商解决。 第七条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执行统壹税务登记代码。税务登记代码由省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编制,统壹下发各地执行。 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设定的组织机构代码;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从事生产、运营的外籍、港、澳、台

经济法-考前冲刺练习第7章

一、单项选择题 1、纳税人应在3月15日缴纳的税款30万元,逾期未缴纳,税务机关责令在3月31日前缴纳。但直到4月24日才缴纳。则滞纳金为()万元。 A.30×0.5‰×15 B.30×0.5‰×16 C.30×0.5‰×24 D.30×0.5‰×40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纳税人义务的是()。 A.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B.接受税务检查 C.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D.按规定设置账簿 3、当纳税义务人对税务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矛盾申请复议()。 A.税务机关上级 B.行政机关上级 C.共同上级的行政机关 D.共同上级的税务机关 4、.根据法律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单位和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应持有的资料或物品的是()。 A.工商营业执照 B.经办人身份证明 C.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式样制作的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D.税务登记证件 5、.下列不属于纳税担保的是() A质押B扣押C保证D抵押 6、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定日期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应该是() A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B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C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 D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 7、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的保存期限是()年。 A 2 B 5 C 10 D3 8、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票 A 3000 B5000 C10000 D7000 9、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权利的有()。 A.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 B.陈述权、申辩权 C.要求保密权 D.知情权 10、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税务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B.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 C.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D.纳税人到外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1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该一定期限是()。 A.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B.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 C.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20日内 D.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 12、下列属于专业发票的是()。 A,增值税专用发票 B.普通发票 C.国有保险企业的保险凭证 D.以上都不是 1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发票使用行为错误的是()。 A.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了发票 B.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逐联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C.不拆本使用发票 D.不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14、下列关于纳税申报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纳税申报包括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等方式 B.采用邮寄申报方式的以税务机关收到申报资料的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C.采用数据电文申报的以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申报日期 D.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也应当办理纳税申报 15、2013年8月税务机关通过调查,发现某饭店的纳税申报表上有弄虚作假的情形,遂责令其在15日内缴纳本月应纳税款,在此期间税务机关接到举报,某饭店正在转让店面并已将银行存款账户注销。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该酒店采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最新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

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新税法规定主要对个税四个方面的修订1、工薪所得扣除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05-10-16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https://www.360docs.net/doc/0e10226990.html,/view.jsp?code=200510181341598578 ?【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和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总局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总局(征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加强税收征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纳税服务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坚持依法、无偿、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税务机关要坚持公开办税制度。公开内容主要有: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服务规范;税务检查程序;税务违法处罚标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税务行政收费标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程序、标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额核定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共同办理税务登记和评定纳税信用等级。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与工商、银行及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共享信息资源。 第六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不得指定税务代理,不得刁难纳税人,不得滥用职权。 第七条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部门或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具体办理纳税服务的有关事宜。 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是指地方税务局系统成立的专门为纳税人服务的工作机构。 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是指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税源管理、税务检查、税收法律救济等事项的部门和机构。 第二章纳税服务内容 第八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纳税知识。根据纳税人的需求,运用税收信息化手段,提供咨询服务、提醒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服务。 第九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对设立登记、纳税申报、涉税审批等事项进行提示,对逾期税务登记责令限期改正、申报纳税催报催缴等事项进行通知,对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核定税额等事项进行发布。 第十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办税辅导制度。 税收管理员对于设立税务登记、取得涉税认定资格的纳税人,应当及时进行办税辅导。对于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给予重点办税辅导。 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涉税审批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促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税收管理员应当通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结合纳税评估,帮助纳税人加强财务核算,促进依法诚信纳税。 第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当在明确征纳双方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前提下,对需要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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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告 【标 签】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代扣代缴办法 【颁布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深地税发﹝1995﹞7号 【发文日期】1995-12-22 【实施时间】1996-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 发﹝1995﹞65号、077号、213号文件的规定,我局决定从1996年1月1日起,在深圳市实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代扣代缴办法和建立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范围内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或个人,均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二、凡在我市范围内取得收入达到纳税标准的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行到取得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二)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三)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的;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 (五)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自行申报纳税的。 三、凡在我市范围内支付个人收入的扣缴义务人,必须建立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并在每月7日前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地税征收分局报送上月收入明细表。

四、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所需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及有关资料,从1996年1月1日起请到所在行政区域地税征收分局购取。不明之处可直接向各征收分局税政宣传科查询,也可向市地方税务局查询,查询电话:3336333转3804、3806、3816、3824 五、对不按上述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我局将按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流程

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流程 说到税务登记,有些小伙伴就一头雾水:什么是税务登记?为什么要进行税务登记?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时有什么要求?新公司又如何来办税务登记?新企业如何办理税务登记?需要携带哪些资料?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又是怎样的?今天小编就借此机会好好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税务登记的知识。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一、新公司又如何来办税务登记?新企业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单位纳税人在地税部门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④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租房租赁协议、房产证) ⑤公司公章 ⑥经办人身份证 ⑦若为分支机构,还需要总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议带上总机构公司章程复印件 二、什么是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也可以称之为纳税登记,它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同时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基础工作。 三、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有什么要求? 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 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流程 在全国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后,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全套资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原来由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将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该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以上介绍只是企业财税问题当中的一个小小的方面,但是却足以说明企业税务筹划方案在实际操作当中还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税收风险,这时就需要我们财务人员多去了解税收政策,税收知识,多学习不同的企业,税务筹划方案,多和专业的税务筹划公司进行交流和合作,比如说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到黔之尚。

《_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练习题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对生产不固定、账册不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较低、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单位应当采用()税款征收方式。 A.查账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征收 2.王某在甲地临时从事收购废品业务,税务机关对其应当采取()税款征收方式。 A.代扣代缴 B.查账征收 C.代收代缴 D.核定征收 3.纳税人申报的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 A.补缴和追征税款 B.采取税收促使措施 C.核定应纳税额 D.加收滞纳金 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保全措施适用于()。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B.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C.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D.所有应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5.甲是一经营鲜花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一天晚上,税务人员乙对甲进行税务检查,并当场出示了工作证,但甲拒绝其检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行为违法,乙已经出示了工作证,有权对其进行检查 B.甲行为违法,因为纳税人无权拒绝税务人员进行的税务检查 C.甲行为合法,因为乙未出示有效的税务检查证件 D.甲行为合法,因为纳税人有权拒绝非工作时间的税务检查 6.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依法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 A.设立税务登记 B.变更税务登记 C.注销税务登记 D.注册税务登记 7.在下列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中,采取()税款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A.查账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征收 8.纳税人停业期限不得超过()年。 A.1 B.2 C.3 D.4 9.企业更换法定代表人需办理()。 A.开业登记 B.变更登记 C.停业、复业登记 D.注销登记 10.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规定。 A.国务院财政部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局 C.国家税务总局 D.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税务局 11.因税务机关的原因导致纳税人少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在()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 A.1 B.3 C.5 D.10 12.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批准,可以查询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A.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B.县以上财政局局长批准 C.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D.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财政局局长批准 13.某外贸公司采取隐匿财产的手段,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该公司所欠缴的税款11万元。根据《刑法》的规定,该公司的行为构成的罪名是()。 A.偷税罪 B.违反税务管理行为 C.抗税罪 D.逃避追缴欠税款罪 14.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在()内办理退还手续。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九个合理的个人所得税避税方案

九个合理的个人所得税避税方案 导读: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寻求合理、合法的避税途径,是经济社会中维护个人权利和义务,激励人奋发向上,实现理想追求的一个有利条件。在积极纳税的同时,寻求合理避税的途径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常现实,很有必要。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二、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避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限额)。 (二)2008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发布了《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 通知规定,个人如果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助钱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如下:首先,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其次,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最后,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三)对于地震“特殊党费” 国税发[2008]60号文件规定,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这是合理可行的。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文件 浙地税发〔2007 〕63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为了更好地促进全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减免审批工作,经研究,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有关减免政策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现明确如下: 一、减免条件的细化和补充 (一)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且与上述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定额减免500元当年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额度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定额1000元为限额减免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二)经市(地)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

业,其资源综合利用部分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可减免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若企业不能分开核算资源综合利用部分和非资源综合利用部分收入的,一律按规定征收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三)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其销售毛利率在5%(含)以下的,可减免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销售毛利率是指销售收入减去销售成本和税金之后的销售毛利润除以销售收入后得到的利润率。 (四)对承担粮油、食糖、盐、猪肉、饲料、药品、农资等政府指令性储备或销售任务的企业,其政府指令性储备或销售任务的收入可给予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若企业不能分开核算指令性项目和非指令性项目收入的,一律按规定征收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五)银行业的联行往来业务(即同一银行总分支机构或所属各分支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收入,对其中由于重复计算而虚增的业务收入,可给予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六)保险公司免征营业税险种的业务收入,可给予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七)同一集团公司内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由于管理体制原因,相互之间对产品进行平销或由总公司收购下属企业产品后统一对外销售。对由于这种情况造成重复计算而虚增的销售额,可给予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八)符合省政府《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3〕31号)规定支持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办税指南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规定

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规定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十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六)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现代企业的税务筹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实现财务目标,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等方面活动,乃至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环节的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最优纳税操作方案,尽可能为企业减轻税负,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成功企业不仅懂得如何利用筹划赢取利润,更懂得如何利用筹划合理避税,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不仅懂得如何利用信息化工具筹划企业经营活动、更懂得筹划企业成长未来,不同纬度的筹划对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财务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和纳税意识的增强等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XX深圳工资扣税标准是多少

XX深圳工资扣税标准是多少 工资税,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里有一项是工资、薪金,故名。xx深圳工资扣税标准是多少?下面是为大家的xx深圳工资扣税标准,欢迎参考~ xx深圳工资扣税标准 一、工资扣税标准 工资扣除标准3500元/月(xx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工资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三、工资纳税税率表 xx年起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xx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具体表格如下: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拓展阅读——深圳最新平均工资 深圳最新秋季平均工资出炉啦!8582元!居全国第三! 智联招聘汇总企业的职位信息显示,深圳地区xx年秋季求职期的平均薪酬为税前8582元,在全国34个主要城市中排名第3位,仅落后于北京和上海。而全国34个主要城市的平均薪酬为税前7531元,相对上一季度全国7233元的平均薪酬,有所增长。

注销税务登记流程及所需资料

注销税务登记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办理条件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企业办理地税注销税务登记提供资料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

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复印件一律用A4纸):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决定注销的法律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或《核准变更税务登记通知书》复印件、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解散公司的决议、人民法院的裁定复印件等);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清算报告(依法应当清算的纳税人); 5.《清缴税款情况报告表》; 6.发票购领簿、未使用的发票; 7.税务登记表; 8.国、地税检查结论; 9.其他。 二、个体办理地税注销税务登记提供资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发票购领簿、未使用的发票; 4.税务登记表; 5.国、地税检查结论; 6.其他。 三、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流程

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图

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图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章第一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工作流程(试行)》. 办理程序 1、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表》,接受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2、审核、发证: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无误,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是否逾期,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按照规定的征管范围确定管辖的税务分局(所),由申报征收窗口收取登记证工本费后,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3、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纳税人填写《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审核填写是否规范、项目是否齐全、内容与税务登记表有关内容是否一致,符合要求的,对纳税人的纳税事项进行核定并录入征管信息系统。 4、发放证件时,对符合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条件的纳税人,由综合服务窗口审核相关证件后免费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5、如果纳税人逾期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审核录入登记基本信息后,进行违法违章处理,申报征收窗口征收罚款,审核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6、建立纳税人档案,对有关资料进行归档。 注:对于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置的服务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时,对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告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 及其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习题及答案3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习题及答案3 【1】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A、税务部门 B、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 C、海关部门 D、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务部门和海关部门是征税主体,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和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是纳税主体。 【2】在税款征收过程中,征税方依法享有一定权利。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权利的有()。 A、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 B、诉讼权 C、估税权 D、知情权 答案:C 【3】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的有()。 A、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 B、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C、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D、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 答案:ABCD来源于https://www.360docs.net/doc/0e10226990.html,/caikuai/ 【4】某大型超市在2007年度缴纳的下列税种中,属于地方税务局征收的有()。 A、增值税 B、房产税

C、印花税 D、车船税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税收征收管理。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部分地区暂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 【5】下岗职工赵某开办了一个商品经销部,按规定享受一定期限内的免税优惠。他认为既然免税就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登记的相关规定。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办理税务登记。 【6】下列组织和人员中,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有()。 A、国有企业 B、某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 C、出版社 D、在集贸市场流动卖菜的农村菜农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登记的范围。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凡是从事生产经营、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7】某中介服务公司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其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期限是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答案:C

哪些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遇到法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0e10226990.html, 哪些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核心内容: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其中哪些收入是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呢?下面由赢了网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

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税务登记流程

人生不能留遗憾 税务登记业务流程 一、设立登记 (一)纳税人申请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6.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7.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二)纳税人应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1.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和证件清单

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纳税人必须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同时复印正、反两面。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纳税义务发生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负责人(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经营、业务场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税务机关受理、审核、核发证件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并确认无误后,根据证件和资料将相关信息录入大集中系统税务登记模块,打印税务登记证发给纳税人;在《税务登记表》签章后,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并告知纳税人相关的后续涉税事项。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告知其补正。临时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目前只登记,暂不发证。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多选题专项练习题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多选题专项练习题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实用,是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多选题专项练习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多选题专项练习题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题号25至39信息点。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A.在我国境内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 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 C.在我国境内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 D.在我国境内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 参考答案:A,C,D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资源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进口资源产品不征收资源税;中外合作开采原油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纳税义务人,这里的中外合作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仍然是两个独立的纳税主体,而题目中的外商投资企业与这个概念不同,指的是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 2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有()。 A.纳税人变更法定代表人 B.纳税人变更经营范围 C.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停业 D.纳税人到外县进行临时生产经营活动 参考答案:A,B,C,D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登记的内容。税务登记的情形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注销登记等几种情形。 3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行为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A.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B.以继承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C.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 D.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C,D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根据规定,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4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 A.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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