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学习资料

合集下载

工会工作基础知识

工会工作基础知识

工会工作基础知识1、工会为什么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性质的必然要求。

《工会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我国的国体决定的。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广大职工依法享有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

这样的国体,决定了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合法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基点,也是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根本途径。

(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坚持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的这一宗旨,鲜明地昭示了党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

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工人阶级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协调劳动关系、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途径。

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也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障。

这就要求工会要高举维权大旗,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着力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在协调的基础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防止激化矛盾,使劳动关系双方达成和谐的统一,使广大职工的利益得到更好实现和切实保障,推动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5)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职工群众对工会的基本要求。

职工群众加入工会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工会组织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会法》基本知识讲座资料PPT课件

《工会法》基本知识讲座资料PPT课件

02
工会法的基本原则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保障职工权益 协调劳动关系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
促进企业发展
维护职工权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推动经济建设:发挥工会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企业发展 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工会组织机构:会员大会或会员 代表大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 员会等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工会组织系统:全国总工会、地 方总工会、产业工会、企业工会 等
工会组织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 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服务职 工群众等
工会会员制度
会员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等 会员的义务:遵守工会章程、参加工会活动、维护工会利益等 会籍管理:会员入会、退会、奖惩等管理规定 会员代表:会员代表的产生和职责,代表会员利益,参与工会决策
YOUR LOGO
20XX.XX.XX
工会法基本知识
,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ies
汇报人:
目 录
01 工 会 法 概 述 02 工 会 法 的 基 本 原 则 03 工 会 法 的 组 织 制 度 04 工 会 法 的 主 要 内 容 05 工 会 法 与 其 他 法 律 的 关 系 06 工 会 法 的 实 践 与 案 例 分 析
工会法的实践与案
06
例分析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工会法实践的主要方式
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 法规
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 决劳动争议案件
帮助劳动者维权,提供法律 援助
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 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工会法》释义:第一条到第八条

《工会法》释义:第一条到第八条

《工会法》释义:第到第《工会法》释义:第一条到第八条为帮助大家了解工会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工会法》释义:第一条到第八条,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工会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的。

为了更好地理解工会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应对工会的产生和发展有一定的了解。

工会最早产生于18世纪末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

社会经济矛盾是同社会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的,不同阶级、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物质利益矛盾,在不同的社会生产发展阶段,其实质及表现形式也不相同。

在资本主义社会时期,存在两个根本对立的阶级,即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他们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是当时社会经济矛盾的集中表现,其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经历了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三个阶段。

从严格意义上讲,“无产阶级是由于产业革命而产生的”。

而在此之前的简单协作阶段和工场手工业阶段,也存在帮工、学徒和手工业工人等一些雇佣劳动者,他们都是雇佣工人的先辈,并未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工人阶级,而只是工人阶级的前身。

现代工人阶级是在机器大工业阶段产生的。

这是因为,由于产业革命而兴起的机器大生产,创造了手工业小生产无法比拟的劳动生产率,从而彻底排挤了个体手工业和手工工场等前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而使工人成了机器的单纯附属物。

因此,机器大生产完全割断了工人与小生产、小私有者的联系,从而造就了一个全新的,同机器大生产紧密相联系的,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而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活的产业工人阶级,即工人阶级。

同时,也形成了以占有社会生产资料,使用雇佣劳动为特征的大工业资本家阶级,即资产阶级。

因此,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而相伴形成的。

产业革命使社会的阶级对立简单化了,这种对立主要表现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

工会法学习竞赛题目与答案

工会法学习竞赛题目与答案

工会法学习竞赛题目与答案题目一:工会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案:工会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主原则、和谐原则和合法原则。

平等原则指的是工会会员之间应当平等待遇,不得进行任何歧视。

自主原则强调工会的独立性,工会有权自主组织和管理自己的事务。

和谐原则要求工会与雇主之间要保持和谐的劳动关系,共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合法原则指的是工会的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题目二:工会的组织形式有哪些?答案:工会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工会委员会、工会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大会。

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工会的政策和决策,并代表工会进行外部交往。

工会代表大会是工会的代表机构,由各基层工会选举产生,负责讨论并表决重大事项。

工会会员大会是工会会员的集会,是工会内部的决策机构,负责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监督工会的工作。

题目三:工会的权益保护职责是什么?答案:工会的权益保护职责主要包括代表工会会员维护合法权益、参与劳动关系协商和调解、监督用人单位的合法行为以及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等。

工会通过与雇主进行协商和谈判,代表工会会员争取合理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同时,工会还监督用人单位的行为,防止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权益。

另外,工会还为工会会员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帮助解决劳动纠纷和提升法律意识。

题目四:工会的罢工权利是如何规定的?答案:工会的罢工权利是在法律法规中得到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有权组织和领导罢工活动。

工会在决定罢工前,应当经过工会会员大会或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通知和报告。

罢工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保证生产安全等。

工会在罢工中应当维护社会稳定,不得妨碍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题目五:工会的解散程序是怎样的?答案:工会的解散程序主要包括工会会员大会或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依法向工会登记机关申请解散。

首先,工会会员大会或工会代表大会应当通过决议表决解散工会的事项。

工会法试题及答案

工会法试题及答案

工会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工会法是指()。

A. 组织工人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法律 B. 组织工人参与管理企事业单位的法律 C. 组织工人参与管理工会组织的法律 D. 组织工人参与管理工资福利的法律答案:B2.下列哪个是工会法规定的工会的基本权利? A. 收集工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B. 代表工人进行集体谈判 C. 限制工人言论自由 D. 阻止工人成立社会团体答案:B3.工会法规定了工会组织的()。

A. 入会条件 B. 会员权益 C. 工会组织形式 D. 所有选项都对答案:D4.下列哪项不是工会法保障的职工合法权益? A. 组织并参与集体协商和谈判 B. 参与和监督职工代表大会 C. 参与工会组织的设立与改变 D. 组织和参加罢工、示威答案:D二、判断题1.工会法规定工会组织的入会条件,包括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答案:错2.工会法规定工会组织有权设立专用账户,承担会员缴纳会费的相关事务。

(√ )答案:对3.工会法规定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受到不利待遇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 )答案:对4.工会法规定工会组织有权代表全体会员参与决策,制定工作计划和决议。

(√ )答案:对三、简答题1.工会法规定工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答案:工会法规定工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代表工人参与和监督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管理,保护工人的劳动权益,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关系。

2.工会法为工会组织的设立提供了哪些程序和条件?答案:工会法规定了工会组织的设立程序和条件,包括向工会登记注册机关提出申请,提供必要的材料,经登记注册后才能成立工会组织。

3.工会法如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答案:工会法规定了工会组织代表全体会员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权利,包括参与集体协商和谈判,参与和监督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和参加罢工、示威以及其他合法活动,以及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等。

工会宣传资料

工会宣传资料

工会宣传1、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修改后的《工会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2、缺位的工会维权组织。

农民工权益之所以被侵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农民工权益代表主体缺失。

农民工由于缺少一个真正代表自己利益、能为自己争取并维护自身权益的组织,使得农民工权益保护中话语权较小。

目前我国各类企业的工会只有少数农民工得以加入,大多数农民工并未被发展入会。

正因为缺乏有效的组织,农民工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各谋其策,各行其是,一盘散沙,难以形成维权合力。

3、如何加入工会组织?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职工入会由本人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批准,即为会员,发给《中华全国工会会员证》。

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由调出单位工会组织填写会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

会员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随个人档案一并移交。

会员以会员证证明其工会会员身份,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予以登记接纳。

4、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农民朋友们进城就业时,往往容易忽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个问题,认为只要“你给我钱,我给你干活”就行了,何必多此一举呢?事实上并非如此。

签劳动合同这个问题其实非常重要。

很多农民朋友辛辛苦苦干了活,不仅没有拿到应有的报酬,有的甚至干活受了伤连医疗费都是自己掏腰包,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

与工会工作有关的主要法律文件资料清单

与工会工作有关的主要法律文件资料清单

与工会工作有关的主要法律文件资料清单与工会工作有关的综合性法律文件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6.《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7.《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8.《中国工会章程》9.《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10.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11.《全国总工会关于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搞好企业若干问题的意见》12.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体改委《关于国务院确定的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13.全国总工会、中组部、国家经贸委、外贸经合部、劳动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14.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15.民航局党委《关于在转换经营机制中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体制的意见》16.民航总局党委《关于在深化民航改革中进一步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和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17.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8.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党委《贯彻民航总局党委<关于在深化民航改革中进一步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和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19.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有关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的重要法规文件资料:1.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2.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4.全国总工会《关于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5.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依靠职工办企业的规定》6.《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7.《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8.《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9.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有关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文件资料:1.《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工会工作总体思路把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提高到新水平的意见》3.《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4.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5.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6.《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群众生产技术工作及劳动保护的重要法规文件资料:1.国务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2.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实施细则》3.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劳动部《关于劳动竞赛资金列支渠道的通知》4.全国总工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条例》5.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条例》6.全国总工会《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条例》7.《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劳动模范管理暂行办法》16.1.5 有关集体合同、员工福利及生活保障的重要法规文件资料: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劳动部《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3.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4.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6.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8.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9.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0.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关于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意见》11.全国总工会《工会参加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试行办法》12.劳动部、国家经贸委《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办法》13.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有关女员工工作及女员工特殊保护的重要法律文件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3.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重新转发中办17号函、中办25号函的通知》4.全国总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5.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6.民航总局《民航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有关工会法律工作的重要法律文件资料: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是否具备社团法人资格和工会经费集中户可否冻结划拨问题的批复》2.《广东省基层工会委员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审查确认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4.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5.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有关工会经费、财务工作及工会办企业的重要法律文件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工会财务工作的决定》3.全国总工会、国家财政部《关于新<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4.全国总工会财务部《转发国家统计局〈劳动统计指标解释〉中有关“职工”和“职工工资总额及构成”的规定的通知》5.全国总工会、国家工商局、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工会兴办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6.全国总工会、国家工商局《〈关于工会兴办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补充通知》7.全国总工会《关于全国工会企业执行国家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8.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减轻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税费负担意见的通知》9.全国总工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工会资产界定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0.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关于各级工会进一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11.全国总工会资产管理局《关于重申工会资产界定问题的通知》。

工会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工会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工会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导言:工会法知识是劳动者和雇主都应该了解和掌握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套工会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够帮助您巩固和扩展相关知识。

第一部分: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的设立应遵循的原则是:a) 志愿原则;b) 法定原则;c) 民主原则;d) 全体职工参与原则。

答案:b) 法定原则2. 工会会员的权益包括:a) 参与工会事务,参与集体谈判;b) 获得工会提供的服务;c) 免费参加工会组织的培训活动;d) 职业病防治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权益保护。

答案:a) 参与工会事务,参与集体谈判3. 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a) 工会委员会;b) 工会主席;c) 工会代表大会;d) 工会全体会员大会。

答案:c) 工会代表大会4. 工会主席的职责包括:a) 组织工会委员会的工作;b) 进行集体谈判;c) 表决工会财务审计报告;d) 审核工会会费的使用情况。

答案:a) 组织工会委员会的工作5. 工会法对工会会费的规定是:a) 工会会费需要由雇主支付;b) 工会会费是工会会员义务缴纳的;c) 工会会费不需要经工会会员同意直接从工资中扣除;d) 工会会费的数额由工会决定。

答案:b) 工会会费是工会会员义务缴纳的第二部分:问答题1. 请解释工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是什么?他/她的职责是什么?答案:工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是指工会主席。

他/她的职责包括组织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工会组织的日常事务,代表工会行使职权。

2. 请列举三种工会会员的权益。

答案:参与工会事务,参与集体谈判;获得工会提供的服务;职业病防治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权益保护。

3. 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委员会有什么区别?答案: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工会会员行使职权,决策重要事项;工会委员会则是职工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4. 工会法对集体谈判的规定是什么?答案:工会法规定,在劳动关系协商中,雇主应当与工会进行集体谈判,双方平等协商劳动工资、工作时间、休假、职业安全卫生等事项,工会有权代表职工提出合理要求并进行协商。

工会知识复习资料.doc

工会知识复习资料.doc

工会知识(二)1、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修正。

2、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3、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6、工会的权利不是行政权、不是司法权,而是民主意义上、社会意义上法定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7、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8、当代中国工人运动的主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9、〈〈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于2013年10月22日在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10、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11、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

12、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3、中国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

14、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

15、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16、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工会法普法宣传资料

工会法普法宣传资料

工会法普法宣传资料一、引言工会法是为了维护工人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为了加强工人对工会法的了解,提高工人维权意识和法律素养,特制作工会法普法宣传资料。

本资料将从工会法的基本概念、工人权益保护、劳资协商以及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介绍。

二、工会法的基本概念工会法是指保护工人权益、促进劳资和谐的法律法规体系。

它规定了工会的组织、发展和运作等方面的根本规则,确保工人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

三、工人权益保护根据工会法,工人享有集体议事、集体协商、合法罢工等权利。

工会组织为工人提供法律援助、劳动保障和职业培训等服务。

同时,工人也要履行劳动纪律和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四、劳资协商工会法明确规定了劳资关系中的集体协商制度。

通过集体协商,工人和用人单位可以共同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制定和变更劳动合同、讨论劳动条件等。

集体协商是劳资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方式,强调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

五、工会组织根据工会法,工会组织是工人自愿组成的利益团体,旨在维护和增进工人的合法权益。

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人进行集体协商、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也是政府制定劳动政策的参考对象。

工人可以通过加入工会组织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工会法宣传的重要性工会法是保障工人权益的重要法律,但是很多工人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不够。

因此,开展工会法普法宣传活动非常必要。

工会法宣传可以提高工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工人防范和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

七、工会法宣传的方式1.举办法律讲座:邀请法律专家为工人讲解工会法的相关知识,提高工人的法律素养。

2.制作宣传资料:开发有声、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如海报、手册、小册子等,便于工人阅读和理解。

3.开展培训班:面向工会干部和工人代表,开展针对工会法的培训,提高工会组织的宣传能力。

4.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工会法的解读文章,方便工人随时获取相关知识。

工会法培训资料

工会法培训资料

新宁镇2011年《工会法》知识培训资料1.《工会法》修改的重要内容是什么?答:一是,明确了维护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二是,强化了工会组织建设的法律保障;三是,加大了对工会干部的保护力度;四是,加强了对工会经费和财产的法律保护;五是,明确了《工会法》执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工会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是什么?答: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工会的四项职能是什么?答:维护职能、参与职能、建设职能、教育职能。

4.《工会法》中关于工会的性质和基本职责是如何规定的?答: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工会法》中关于工会的根本活动准则是如何规定的?答: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6.《工会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答:以《宪法》为依据,总结实践经验,将工会的地位、性质、权利、义务、职能等纳入法治轨迹,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性质。

7.什么样的人可以参加和组织工会?答: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8.工会会员不足25人的单位组建工会时可采用哪几种方式?答: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几个单位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还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工会法》参考试题资料

《工会法》参考试题资料

《工会法》参考试题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于(B)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A、1992年4月3日B、2001年10 月27日C、1993年4月3日D、2002年10 月27日2、工会是职工(A)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A、自愿结合B、自愿组建C、依法成立D、依法组建3、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D)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A、依法组织B、依法参加C、依法组建D、依法参加和组织4、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C)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A、本级工会,接受审计B、同级工会,接受调查C、同级工会,接受监督D、上级工会,接受监督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应当听取(C)的意见。

A、重大问题,上级工会B、重要问题,同级工会C、重大问题,同级工会D、重大问题,各级工会6、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A)。

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A、基本职责B、基本职能C、基本权利D、基本义务7、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D)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A、工会主席B、企业上级主管部门C、工会专职工作人员D、企业主要负责人8、《工会法》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两个基本机制是(C)。

A、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B、劳动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C、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D、集体合同制度、职工培训制度9、工会的权利不是行政权、不是司法权,而是民主意义上、社会意义上法定的()和(C)。

工会法培训资料

工会法培训资料

工会法培训资料1. 引言工会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的制度,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正确理解和适应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会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本次培训旨在对工会法进行解读和学习。

本文将重点介绍工会法的背景、基本原则以及工会组织建设等内容。

2. 工会法背景工会法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制定和实施的法律规范。

我国的工会法源远流长,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其背景:(1)我国工会法的历史渊源:早在20世纪初,中国工人阶级就开始探索工会运动的道路,解放思想,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后,工会运动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我国第一部工会法于1950年颁布实施。

(2)我国工会法的发展历程: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推进,工会法也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要。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一次颁布实施,成为当时中国工会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次修订通过,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工会法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

3. 工会法基本原则(1)党的领导原则:我国工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者利益而设立的群团组织。

工会法明确规定了工会必须坚决维护党的领导。

(2)劳资平等协商原则:劳资关系是工会工作的核心。

工会法规定了劳资双方具有平等协商权利,应当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维护和谐劳资关系。

(3)依法独立自治原则:工会法规定工会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权利,工会组织依法独立自治,不受非工会组织和个人的干预,保障工会合法权益。

(4)群众性原则:工会是代表和服务广大职工的群众组织,工会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发动职工参与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

4. 工会组织建设(1)基层工会组织:工会法规定在一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中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其中,劳动者不少于25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设立工会骨干组织。

工会判断题复习资料

工会判断题复习资料

判断题复习资料1、根据?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承受国家的监视。

〔〕2、根据?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3、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省级以下各级工会经费分成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省以下各级工会〔含基层工会〕的经费分成比例,由全国总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企业为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5、行政方面承当资本性支出的经费缺乏,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6、基层工会组织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当会费缺乏时,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

〔〕7、工会经费不可以用于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为职工举办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8、工会经费不可以用于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与积极分子的奖励。

〔〕9、工会对于已经核销的投资呆账,重新收回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10、“在建工程〞科目及“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金额一致,方向相反。

〔〕11、“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有“应上缴经费〞与“应上缴建会筹备金〞两个法定二级明细科目。

〔〕12、工会经费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可以为单位与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与抵押。

〔〕13、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应付工资〔离退休费〕〞科目下设置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等明细科目。

〔〕14、工会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出款,无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原因。

〔〕15、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认本期收入与支出的会计核算根底。

〔〕16、对于上级补助收入,工会可以根据上级工会已确定的应付未付的各项补助经费的通知数,确认本级工会有关收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会法学习资料修改后的《工会法》,对工会的性质之界定仍然沿用九二《工会法》第二条原有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如何认识工会法的性质,是一个关乎贯彻执行工会法和能否发挥工会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之根本问题。

多年来流行的一个“共识”就是:工会是一个阶级性和群众性相统一的社团组织。

所谓阶级性就是指,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组织;所谓群众性就是指,工会是由职工群众结成的组织。

把工会是“工人阶级性”和“职工群众性”相统一的社会组织,应当说,这正是建国以来的几十年中,中国工会进退两难、无以适从,在国家、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等诸多领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的根源所在。

一、工会不是由“工人阶级”组成的而是由“职工”组成的。

把五○《工会法》对工会组织的规定和九二《工会法》对工会组织的规定进行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不再把工会认定为“工人阶级”的组织。

五○《工会法》第一条规定:“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成的群众组织。

”很显然,这里把工会组织认定为“工人阶级”的组织,工会的组织对象是“工人阶级”。

之所以这样认识,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意识。

共产党领导的社会革命取得了胜利,刚刚建立了政权。

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也是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

阶级和阶级斗争是共产党领导革命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就是对社会进行阶级的划分,《共产党宣言》认为近代社会阶级关系简单化到这样的程度,只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

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组织,工会则自然是工人阶级群众组织。

九二《工会法》对此做出了修正,认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成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里明确地指出了组成工会的主体,即:“职工”。

工会是“职工”组成的,而不再是“工人阶级”组成的组织。

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时代特征。

自1978年以来,中国社会改革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不再坚持以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分析社会。

由此,对工会这样的社会事物也就还其本来面目,确定组织的主体是“职工”。

如果说认定工会是之“工人阶级”的组织,是一种抽象的政治化的话,那么,承认工会首先是“职工”组成的群众组织,则使中国工会更加生动具体而鲜活了。

五○《工会法》认定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里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概念实际上,是相对于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先进组织”而言的;工会则不是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而是由工人阶级“群众分子”组成的。

两者都是以工人阶级为基础的,区别在于“先进性”和“群众性”。

九二《工会法》与五○《工会法》不同在于,并非认定为工会是工人阶级组织而是认定为“职工”组织。

其中,“群众组织”这个概念并非相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先进”组织而言的,而是与结成工会的主体“职工”相一致的表述。

职工结成的组织就是“群众”组织。

二、工会是具有“工人阶级性”的组织五○《工会法》规定,工会是由“工人阶级”组成组织,五○《工会法》第一条规定:“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成的群众组织”,即“工人阶级”是组成工会的主体。

九二《工会法》则修正为工会是职工自愿结成的群众组织。

很显然,九二《工会法》不再认定组成工会的主体是“工人阶级”。

但是,工会这样的组织在当今中国并非一般的群众组织。

工会与妇联等群众组织虽然都是社会团体,却有着本质的不同;与职工自愿组合的兴趣组织如棋牌协会等也是根本不同的。

从阶级的观点分析社会,那么,把所有的职工看作是一个整体的话,职工这个“群体”就构成了工人阶级。

并且职工作为一个整体肩负着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的历史使命。

再者,工会组织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建的,工会所代表的不仅是个别职工利益和要求,更代表职工整体利益和要求;职工的整体利益是职工利益要求的最高境界,就是:维护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没有了这个最高利益的要求,在中国这样特殊是社会制度中,就很难奢谈职工的个体利益和权益。

由此可见,九二《工会法》规定的,工会是职工自愿结成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这个“工人阶级”的界定,反映的是工会组织与其他社团组织区别的特性,是一种特征性的描述,而不是工会组织本质的界定。

五○《工会法》对工会组织的认定则是“工人阶级”组织,其所谓“工人阶级”则是对工会的本质界定。

九二《工会法》对工会的本质界定则是职工自愿结成的“群众组织”,即职工组织;其中,“群众组织”的“群众”,不是一个特性表述而是本质表述,与结成工会的主体“职工”是一致。

三、只有职工才可以成为工会会员我们说工会是具有“工人阶级”特征性的职工群众组织,还表现在对工会会员资格所做的法律规定。

九二《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由此可见,工会组织对象是非常广泛的,几乎容纳了一切从事职业劳动的人们,工会是由各色职工组成的群众组织。

从会员资格之法律规定而言,工会是具有工人阶级特征性的工人组织而本质上不是工人阶级组织。

依照其章程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就是“工人阶级”组织,并且是由工人阶级中的最先进的分子组成的。

因为它的“阶级”本质,决定了其成员不必定是“职工”或者说是“工人”。

农民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且不说,那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民营资本家和各种投资人,也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旧中国有一些资本家因其支持共产党的革命而可以成为共产党员;在改革开放建立了市场经济的新中国,扩大共产党的社会基础以后,一些企业主也可以成为共产党员。

之所以如此,关键就在于其组织的本质。

作为阶级,则不拘泥于其既有或现在的身份,而更注重的是思想的阶级性和行为的认同性。

即便是私营企业主,只要他思想上“先进”,行为上促进社会“进步”,就可以申请加入共产党。

在我国,可以说不论是那个阶级的分子,都可以积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

与共产党不同,工会的会员资格是法定的。

并非所有的人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工会会员的法定资格首先是“劳动者”,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可以加入工会,而是特定为“以工资收入为生活主要来源”的劳动者。

农民不可以加入工会,那些企业主和其他非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主要来源的人,无论其是否具有财产,也无论其思想先进与否;无论其行为如何端庄,也无论其对社会的贡献大小,一概不得加入工会。

劳动法对工会的规定更显示了其组织的本质:“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四、再认识工会性质的意义工会组织的“工人阶级性”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价值观的反映。

马克思指出:不管工会的最初目的如何,现在他们必须学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组织中心进行活动,把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作为自己的伟大任务(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21页)。

恩格斯指出:通过工会使工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组织起来,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因为这是无产阶级的真正的阶级组织(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9页)。

由此可见,工会是马克思主义者为实现其伟大的社会理想而发现的组织群众的力量,这个组织的阶级性也正是由此价值概念所赋予的。

承然,在共产党领导的工人运动之历史进程中,工会也认同了阶级性的价值概念。

然而,随着共产党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尤其是现代的社会主义实践和改革的过程中,工会以及共产党也开始深刻思考工会的阶级性问题。

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中,我们不难发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也不认为工会最初就是“工人阶级性”的组织,而是实现马克思主义理想社会的革命组织力量,利用工会这种组织形式,把工人团结、凝聚起来,强化其工人阶级意识,由此,工会成为工人阶级组织。

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基本理论,工人真正实现其利益,必须进行阶级的革命,只有阶级的革命才能获得彻底的解放,永远摆脱被压迫被剥削的境地。

我们共产党领导的工会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

由此可见,工会原本是工人群众组织,有了马克思主义才使其赋予了工人阶级性。

关于工会性质的探讨,可以说在共产党取得政权以后,一直没有间断过,且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在我们国家的50年代中后期,执政党也一度提出了为“工会消亡”而奋斗的目标,且在县级工会付诸实践。

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对工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社会工会存在的必要性,在理论界都进行过热烈是讨论和激烈的争论。

可见,对工会性质的认识,关乎一切工会活动乃至存亡的问题,也关乎国家的发展进步问题。

随着社会历史的变迁,人们对工会性质的认识也越来越趋于客观。

2001年10月27日颁发的修改后的工会法,对工会的性质之规定进一步强调了工会的“职工”性,修改后的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其中强调的是,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职工”权益的维护者;并非代表和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和权益。

正确认识工会组织的性质,首先有助于处理好工会与共产党的关系,使工会作为共产党和群众之间纽带和桥梁的作用发挥得更好;其次,有助于工会明确自己的社会地位从而更好地完成其社会责任。

在国家改革的关键阶段,正确定位工会是具有工人阶级性的群众组织,有助于工会在协调劳资关系、预防劳资矛盾、缓解劳资冲突、稳定社会秩序发挥更大的作用。

修改后的工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

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这就要求工会必须履行基本职责,坚定不移地站在职工的立场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合理的利益要求,从而在稳定社会的大局中充分发挥作用。

如果不是这样认识工会的性质,那么,势必在劳资矛盾的冲突中无所适从,进退维谷;由此,则难以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中发挥有应有的作用。

学习《工会法》心得体会李光军一、工会不是由“工人阶级”组成的而是由“职工”组成的。

五○《工会法》认定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里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概念实际上,是相对于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先进组织”而言的;工会则不是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而是由工人阶级“群众分子”组成的。

两者都是以工人阶级为基础的,区别在于“先进性”和“群众性”。

九二《工会法》与五○《工会法》不同在于,并非认定为工会是工人阶级组织而是认定为“职工”组织。

其中,“群众组织”这个概念并非相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先进”组织而言的,而是与结成工会的主体“职工”相一致的表述。

职工结成的组织就是“群众”组织。

二、工会是具有“工人阶级性”的组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