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行政法是指规定和管理行政活动的法律体系,是公共法的一个重要分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规范行政活动的准则和原则,是行政法律体
系的核心内容。我国行政法的首要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宪法优先原则:我国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
效力,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和原则。行政机关必须在
宪法的框架下行使职权,确保宪法在行政活动中的优先性。
2.法治原则: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基石,行政法必须遵循法治原则。行
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法行政,遵守法律的制约和规范,不能随意滥
用职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3.公正正义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尊重公民的平等权利,
依法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的决策和行为必须公正合理,
不能违背正义原则,保证行政活动的公平正义。
4.制度法治原则: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进行
制定和实施。行政机关不得凭个人意志或主观判断行使权力,而应该依照
严格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保障行政机关的决策和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限制原则: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各种限制,政府不能滥用职权
和权力。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公益、合法性、程序正义等原则,不能滥用职权、违法行使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范围行使职权。
6.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活动必须增加公众参与,尊重公民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行政机关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时应该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公众有权利参与政府的决策过程,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保障公民对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7.保护权益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该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尊重公民和组织的人身权利、财产权益等基本权利。行政机关应该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确保行政活动的公平正义和法律效力。
行政法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
1.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2.行政公开原则.
3.越权无效原则.
3.行政公正原则.
4.信赖保护原则.
4.行政公平原则.
5.比例原则.
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学者论述,行 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四项
合法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 (又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 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 诚信原则 高效原则
合法性问题与合理性问题的界线不是绝对的,二者有 可能相互转化。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与行政法治化进 程的加快,原先属于合理性范畴的问题有可能转变为 合法性问题,原先属于合法性范围的问题基于行政效 率的考虑也可能转化为合理性问题。
案例 一行政行为须合法、守诚信
【案情】 2003年,长沙市政府先后两次颁发了《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 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 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 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 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信赖保护原则基本含义是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 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包含四个方面 第一,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 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即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和 公定力。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我国行政法的首要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我国行政法的首要基本原
则)
按照《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相关规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六大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
扩展。
(1)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
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
抵触,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行政机关的规定
和决定违法,就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
律规定的行政义务。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将构成不作为违法。
例:《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
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甲市国土局对许可申请书收取每份1元的
工本费,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
(2)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一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
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依法只能由
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
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范畴。
1、3个子原则
(1)公平公正对待原则。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同时,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
得恣意地实施差别待遇。
例:市一项重大工程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投标人甲虽并非最合适的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体系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其基本原则是用以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维护公众权利和利益。下面从六个方面,依次概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权力责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必须有民法法规的明文规定,并且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定的权限范围。同时,行政机关必须对损害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违反法律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二、亲民原则。政府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最亲民的行政方式,了解民众的合法诉求,建立和谐的行政关系,实现政府和公民之间良好的沟通和交流。
三、公平原则。政府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歧视他们,也不得基于种族、性别、出生地、政治信仰、宗教信仰和社会地位等差异片面地待遇。
四、合理原则。政府行政机关应当时刻遵守合理原则,除遵守司法审慎等正当性施行规则限制外,不得把政府机关的权力滥用、延伸到不应有的范围。
五、规则原则。政府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规则进行行政活动,不得以任意的行为、欺诈、职权滥用侵犯公民等方式无视法律。
六、审慎原则。对公民、法人、个体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政府行政机关在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的同时,也应当尊重合法权利、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利益,不得恣意践踏公民合法利益。
以上就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机关为保证行政公正性所必须遵守的原则,是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参考依据。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原则,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行政正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合法有效。
2. 公正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正,不得违背公平正义原则。
3. 透明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不必要的秘密。
4. 自由裁量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可以自由裁量,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公正原则行使职权。
5. 公共利益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6. 效率原则:行政行为必须高效,不得浪费资源。
7. 保障人权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保障和促进公民的基本人权,尊重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8. 风险预防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预防可能造成的危险和损害。
9. 权责相对原则: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法律,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诚信原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讲诚信,遵守守法道德规范,不得欺诈、误导公众。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是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体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石,它们对于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介绍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第一、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它规定了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并且必须依法行使。法定原则的核心是合法性原则,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
第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依法公正、客观、中立,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第三、合理原则。合理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合理、适当、必要。合理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符合合理性标准,即行为目的合法、行为内容合理、行为方式适当。
第四、效益原则。效益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效益原则要求行政
机关在制定政策、制定行政措施时要考虑到社会的整体利益,确保行政行为的效果最大化。
第五、权利保护原则。权利保护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权利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注重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请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请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介入全国治理活动的法律制度,它规范了国家在政府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程序等方面的行为,是一种具有自主性和强制性的社会行为规范。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关乎着规范和管理社会关系的本质。一般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尊重原则、责任制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法治原则、公正原则、民主原则、服务原则和效率原则。
一、尊重原则
尊重原则是行政法最基本的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法定职权时应当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自由权利,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按照尊重原则,行政机关必须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无视公民的合法诉求。
二、责任制原则
责任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施行行政法律时,对不当行为要追究责任,对不当行为的当事人要处以适当的惩罚。按照责任制原则,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法律,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行政责任,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不准对当事人采取任意的行政处罚。
三、依法行政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以法治的手段解决社会问题,不得以口头命令或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手
段行事。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并不是自行决定,而是依法行事,全程受到法律制约。
四、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是指行政法应当赋予法治的功能和作用,要求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完全受到法律的约束。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不得超出法定职权,不得超越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要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国,坚决抵制行政法外乱权。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和
公平公正原则、效率原则、人权保护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等。以下是
对这几个基本原则的详细解释:
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即行政行为的产生
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或法律的要求,并且在行使权限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
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进行。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律制约的重要原则
之一,它保障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使行政行为更为有力且可行。
2.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合理,即行政行为的目的、内容和方式
必须符合现实情况的需要,不得违反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不得超越行政
机关的职权范围和执行力度,不得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律制约的一项基本原则,保障了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
合法性。
3.公平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平、公正,即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
和结果必须公平、公正,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的
原则,不得歧视、偏袒或滥用职权等。公平公正原则是行政法律制约的一
个重要原则,它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
秩序。
4.效率原则:行政行为必须高效率,即行政行为的实施必须追求高效
率和经济效益,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行政
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实现。效率原则是行政法律
制约的一个重要原则,它对行政机关的职能和行政行为的结果产生了明确
规定和要求。
5.人权保护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保护和尊重人权,即行政机关在行使
职权时必须充分尊重和保护公民的人权,维护人权的尊严和自由,为公民
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依据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实施和应用的基本准则,它构成了行政法的总体架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法律原则、社会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行政公正原则、正当性原则等。
首先,法律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要遵守法律,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办理业务,不得越轨及违法行为。
其次,社会原则是指行政活动应符合社会历史发展和社会习惯,要为社会保持稳定、和谐和发展服务。行政机关应以此为准则,为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贡献力量。
第三,公平原则是指行政绩效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公平地征求意见,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时,应当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合理安排程序,尽可能提高社会效益。
此外,行政公正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应当公平、公正、公开,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不公正行为。
最后,正当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活
动中,除了符合法律规定外,还必须符合正义、合理性和公正性,使行政活动既符合法律,又符合道德和正当性。
总之,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活动的基础,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它们不仅确保行政活动的公正性,而且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
行政法原则要求
行政法原则要求
行政法原则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应遵守的规范性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以下是几条常见的行政法原则要求:
1. 法律原则: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行政管理活动,不得超越法定权限,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 公正公平原则:行政机关应当公正、公平地对待各方当事人,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偏袒某一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和程序进行处理。
3. 服务原则:行政机关应该以服务为宗旨,为公民和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尽力满足社会公众的合理需求。
4. 禁止滥用职权原则:行政机关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滥用职权进行打压报复等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和程序规定。
5. 保护公民权益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如财产权、人身安全权、言论自由权等。
6. 效率原则:行政机关应该高效、快捷地处理行政事务,提高行政效率,为社会公众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公共服务环境。
7. 透明度原则:行政机关应该保证信息公开透明,加强对行政管理活动的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批评,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之,这些行政法原则要求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行政效能和提升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法律规范。
行政法基本原则名词解释
行政法基本原则名词解释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在行政法领域中被广泛认可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法律原则。这些原则是行政法制度的基本构成部分,旨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利、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实现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统一。
下面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几个名词解释:
1. 法治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守法律和法规,不得随意更改、解释或违反法律的规定。
2. 公正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公正,不得偏袒特定人或利益集团,损害其他公民的利益。
3. 公开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应当便于公众查询、了解和监督。
4. 限制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受到合法的限制,不得任意干涉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5. 效率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高效、公正,为公共利益服务,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除了以上的几个原则,还有其他一些行政法基本原则,如保护原则、保障原则、合理原则等。这些原则的确立和实施,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的确保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
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所遵循的法律规范和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子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它们是行政法的基石,对于行政法的理解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法定原则
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随意行使权力。法定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授权原则、程序正义原则、法律效力原则等。
二、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不能偏袒一方,损害其他方的合法权益。公正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公开原则、听证原则、披露原则等。
三、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高效、快捷、便利,不能拖延、耽误、阻碍。效率原则的子原则包括:简便原则、速决原则、服务原则、责任原则等。
四、责任原则
责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滥用权力、违法行为。责任原则的子原则包括:法律责任原则、行政责任原则、监督责任原则、赔偿责任原则等。
五、保障原则
保障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能侵犯、损害他们的利益。保障原则的子原则包括:人权保障原则、财产保护原则、安全保障原则、环境保护原则等。
六、协调原则
协调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协调各方利益,不能损害其他方的合法权益。协调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公共利益原则、社会和谐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协商原则等。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是管理国家行政行为的一门法律
科目。行政法的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维护
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行政法有许多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6
大基本原则,包括法定性原则、自由裁量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平等原则、效率原则和责任原则。
首先是法定性原则。法定性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它要求行政行
为必须依法进行。法定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规定来行使行政
权力,不得随意或滥用行政权力。同时,法定性原则还要求行政机关的行
政行为必须明确、具体、明确规定,不能虚无缥缈、模糊不清。法定性原
则是维护公民权利的根本保障,确保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是自由裁量原则。自由裁量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目的自由选择适当的措施和方式。行政机关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灵活行使行政权力,取得最好的行政效果。自由裁量原则在一定
程度上保护了行政机关的灵活性和高效性,但也需要合理限制,以防止滥
用行政权力。
第三是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坚持以公共利益为中心,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公共利益
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各种事务时,必须综合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不
能以个人或特殊利益为中心。公共利益原则是行政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
是行政法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第四是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在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
各个公民和组织,不得歧视、偏袒任何一方。平等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
使行政权力时,要确保公平、公正,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平等原则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基石,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一是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性规定,即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第二,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即采取行政措施必须有立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二、合理行政原则。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应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它包括三个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做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比例原则。第一,合目的性,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在做出决定前,应依立法背景、法律的整体精神、条文间的关系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符合立法目的。第二,适当性。行政机关所选择。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行政机关应依具体情况,判断拟采取的措施对达到结果是否有利和必要。第三,损害最小。行政机关在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采取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能用轻微的方式实现行政目的,就不能选择使用手段更激烈的方式,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三、程序正当原则。包括:1、行政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当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2、公众参与原则。在作出重要规定或决定,应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做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3、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四、高效便民原则。包括两方面:1、行政效率原则。要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不完全作为。要遵守法定时限,禁止超越法定时限或不合理延迟。2、便利当事人原则。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是法律禁止的行政侵权行为。五、诚实守信原则。1、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全面、准确、真实。行政机关应对其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变更行政决定的,应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六、权责统一原则。一是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二是行政责任原则。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的统一,即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引言
行政法是指国家机关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和处理的法律规范,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国家发展的重要法律体系。本文将从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出发,探讨我国行政法体系的构建和实施。
二、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受到法律、道德和公众舆论的制约,不能随意滥用职权。这一原则是现代行政法体系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也是我国宪法和行政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
三、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不能超越自己的职能权限或者违反程序规定。这一原则保证了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时不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秩序。
四、公正性原则
公正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必须按照事实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能因私废公或者偏袒某些利益集团。这一原则是行政机关执行职务的基本准则,也是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五、服务性原则
服务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必须以服务公民为宗旨,尽可
能地满足公民的合法需求和诉求。这一原则是现代行政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
六、效率性原则
效率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必须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尽可能地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一原则是现代行政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国家发展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七、依法治理原则
依法治理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和处理。这一原则保证了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时不会超越自己的权限范围或者违反程序规定,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秩序。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它是现代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原则是确保政府的行政行为公正、合法、透明和高效。
1.法治原则:行政法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即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决策和执行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
2.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即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不能随意行使权力,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
3.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即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和决策时必须公平、公正,不能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
4.公开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公开透明,必须告知有关公民或组织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和结果。
5.违法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如违法,公民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撤销或变更。
6.独立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任何其他事务和个人,不能接受指令、干预或受到任何利害关系的影响。
7.适法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即必须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
8.自由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尊重和保护公民和组织的自由,不能侵犯公民和组织的自由权利。
9.保护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能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公益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服务于公众利益,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11.服务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服务于公民和组织,提供便利和帮助,为公共利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12.高效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高效、迅速,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成本。
13.质量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保证其质量,有效履行职责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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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 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 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 制措施和处罚; (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七)民事基本制度; (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 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九)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 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 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 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 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
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 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 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 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 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 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 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四、信赖保护原则
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过程中的 某此因素的变化形成合理的信赖这种信赖 值得保护时,行政主体不得变动这些因素, 或者变动这些因素时必须合理补偿信赖人 的信赖损失。
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 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 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 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 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
问:县公安局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合理吗?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
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 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问: 1、你认为区卫生局执法人员检查卫生制作笔录过
程中有哪些违法行为存在? 2、 区卫生局享有行政处罚设定权吗? 3、区卫生局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并要求
甲当场缴纳罚款,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为什么?
三、法律优先
目的在于解决不同行政法规范之间的效力等级问 题
行政立法必须有明确而具体的法律依据。
第三节 行政合理性原则(一)
一、行政合理性原则概述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政府的行为应当 符合法律的意图或精神,符合公平正 义等法律理性。
从实体上来看,行政合理性原则表现 为平等对待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 护原则。在程序上则表现为正当程序 原则。
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现代社会变迁迅速,立法机关很难预见未来的发 展变化,只能授权行政机关根据各种可能出现的 情况做出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第三十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 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 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 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 疫区实行封锁。 第三十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突发 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 制措施。
补充性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首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行政 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准则。
其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可以指导行 政法的实施,防止行政执法的错误或 偏差。
再次,行政法的基本原百度文库是弥补成文 法局限性的主要手段。
最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助于人们 对行政法的学习、研究和阐释。
第二节 行政合法性原则
制定一个法律往往涉及到不同的价值判断。
二、平等对待原则
平等对待原则的基本内涵是“相同案件相 同处理,不同案件不同处理”。
讨论: 关于选择性执法、不法平等
1997年4月某日下午,王某见其与李某合伙投资购买 的水泥管子丢失,怀疑被李某转移,便连连用不堪入耳 的言词谩骂。在此之前,李某擅自将水泥管子拉到自己 家中,听到王某的谩骂声,便责问其“骂什么”,王某 又骂道:“谁拿管子就骂谁是牲口”。李某不满,也以 侮辱性的言词谩骂。王某与李某在谩骂中发生厮打,李 某用脚踢王某的裆部,王某用手打李某的脸部、胸部, 以致双方均受到伤害。
第四十四条 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 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 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 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 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服从 防汛、抗 洪、抢险、救灾、军事等紧 急运输调度的,县经以上人民政府可 以强制征用其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 理机构可以吊销其道路运输业经营许 可证。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 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 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 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 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 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 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 决定》修正
在已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法规、规章不得 与法律相抵触,凡有抵触的,都以法律为准。
在法律尚无规定,行政法规、规章在各自范围内 作了规定时,一旦法律就此事项作出规定,法律 优先,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定都必须服从法律。
存在是否违反法律优位原则的审查机制
案例分析
2002年9月24日,某市劳动局的执法人员到个体户吴爱华 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如灯光昏暗,工作人员操作时未带安全帽等。对此,劳动 局劳动安全稽查组的工作人员作了劳动安全检查记录,并 提出了“限3天改进,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理意见, 吴爱华当场签了字。工作人员当天扣留了吴爱华的“特殊 工种用工许可证”。9月27日,劳动安全稽查组对吴爱华 作出了第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送达。吴爱华在 9月29日交纳了罚款。两天后,劳动安全稽查组又派人到 其工厂进行检查,仍认为不符合要求,“特殊工种用工许 可证”仍未发还吴爱华。
某区卫生局的两名执法人员依法定职权到个体工 商户甲开办的个体餐馆中检查卫生,发现柜台有 变质食品。执法人员对这种情况如实制作笔录并 自行签字后,根据本局设定行政处罚的红头文件, 当场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随即开具罚 单,要求甲当场缴纳罚款。甲要求执法人员说明 理由,执法人员却说甲应找局长说理。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据查,扣留吴爱华工厂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的法
律依据是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个立法文件,该扣留行 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如果劳动局要吊销吴爱华工厂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 证,那么吴爱华是否可以要求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某县法医室对王某、李某的伤害程度进行了检验, 其结论是二人均为轻微伤,但李某的轻微伤稍重于王某。 某县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 项之规定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对李某予以罚款100 元;对王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王某不服该处罚裁决, 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县公安局的治安处罚裁 决。
五、程序法定
1、行政权的行使应符合法定程序。 2、程序的设定要法定
3、违反程序规定,要承担相应的 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 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 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 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 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 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 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三、比例原则
(1)妥当性(适当性)原则。 (2)必要性(最小侵害)原则。
以达到行政目的、目标为限 (3)比例性原则。
利益衡量;从价值上规范行政权力 与采取行政措施之间的比例关系
《防震减灾法》
第三十二条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为了 抢险救灾并维护社会秩序,国务院或者地震 灾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 在地震灾区实行下列紧急应急措施: (一)交通管制; (二)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药品统一 发放和分配; (三)临时征用房屋、运输工具和通信设备 等; (四)需要采取的其他紧急应急措施。
现代社会极为复杂,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具体情况 作出具体决定,法律不能严格规定强求一致;
现代行政技术性高,议会缺乏能力制定专业性的 法律,只能规定需要完成的任务或目的,由行政 机关采取适当的执行方式;
现代行政范围大,国会无力制定行政活动所需要 的全部法律,不得不扩大行政机关的决定权力;
现代行政开拓众多的新活动领域,无经验可以参 考,行政机关必须作出试探性的决定,积累经验, 不能受法律严格限制;
《防洪法》
第四十五条 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 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 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 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 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 和水面交通管制。 依照前款规定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 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 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 办手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 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
部行政法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法的 制定和实施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 准则。是人们对行政法现象的抽象 和概括,反映着行政法的基本价值 观念。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
第一,普遍性 第二,独有性 第三,法律性 第四,功能的
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 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 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 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概述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政府的行为 都必须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的规 定相违背。
在实体上主要表现为职权法定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三个 原则
在程序上则表现为程序法定原则。
二、职权法定原则
(一)政府行政权的取得必须依据 法律
(二)政府行政权的行使必须合乎 法律
(三)违法行政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四、法律保留
绝对保留是指某些事项只能由法律设定,不 得授权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关作出规定。
相对保留是指某些事项原属于最高立法机关 通过制定法律予以设定,但在某些情况下可 以授权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