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控制程序
辐照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控制验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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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照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控制验证程序编制:岗位:工程师签字:日期:审核:岗位:经理签字:日期:批准:岗位:总监签字:日期:1 目的:按照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的灭菌过程及无菌屏障系统确认的有效进行,证实过程有能力实现所策划的结果,并能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经辐照灭菌、无菌医疗器械实现过程中灭菌过程及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与再确认活动。
3. 职责3.1研发部负责依据相关标准要求,确定灭菌要求和无菌保证水平,建立灭菌验证计划及方案,同时负责确定无菌屏障系统确认的要求及参数。
3.2质量部理化实验室负责依据研发部制定的灭菌过程及无菌屏障系统确认计划,执行各项测试,并实施日常的监视和测量工作。
3.3质量部经理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灭菌记录,评价灭菌参数和无菌检验结果,合格后予以批准放行。
3.4采购部负责依据相关技术资料选择灭菌过程的(委托加工)单位,质量部协助采购部对其资质、能力进行评定。
3.5生产部负责按照确认过的作业指导书对产品进行加工,负责按照洁净车间相关要求对环境污染进行控制。
3.6研发部或其他经培训的部门人员负责组织灭菌产品族的评审、灭菌剂量审核以及无菌屏障系统的再确认。
3.7体系部对灭菌及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工作进行监督。
3.8本文件由相关工程师编制,相关经理审核,相关总监批准。
4. 程序4.1 灭菌过程确认4.1.1灭菌过程确认的目的:a)确认灭菌过程(委托加工)单位应具备充分的质量保证能力;b)确认灭菌过程所输出的产品满足无菌保证水平及产品质量的要求;c)确认灭菌过程所输出的产品具有齐备的检查记录。
4.1.2灭菌过程的确认计划的编制:研发部按照相关通用标准、行业要求编制确认计划,确认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选择的灭菌方式;b)项目/产品的名称;c)所确定灭菌(委托加工)单位;d)确认目的;e)期望结果;f)确认方法;g)最终结论。
4.1.3辐照灭菌过程确认:4.1.3.1依据最新版的GB 18280.1(EN ISO 11137-1)对辐照灭菌过程进行确认。
18灭菌过程确认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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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灭菌过程确认控制程序灭菌过程确认控制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灭菌过程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以确保灭菌操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下面是一个关于灭菌过程确认控制程序的示例,包括必要的步骤和控制措施。
1.引言灭菌过程确认控制程序的目的是确保灭菌过程有效,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灭菌的设备、器具以及使用灭菌方法的场所。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灭菌的环境、设备、器具和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设备、手术器械、医疗用品等。
3.定义-灭菌: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所有微生物,使其不再具有生物活性的过程。
-灭菌剂:用于灭菌过程中的杀菌剂。
-灭菌指示物:用于验证灭菌过程的指示物,如内部包装指示物。
4.责任和权限-灭菌过程确认控制程序的执行由专门的负责人负责。
-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以确保灭菌过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负责人需要定期进行培训,并持续更新相关知识和技能。
5.灭菌过程确认的步骤1)准备工作-确定灭菌过程的方法和药剂。
-验证灭菌设备的性能和有效性。
-确定灭菌的温度、时间和压力等参数。
2)进行灭菌过程-根据预定的灭菌过程参数执行灭菌操作。
-在灭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操作,包括装载样品、调整参数、启动设备等。
3)灭菌效果评估-使用灭菌指示物评估灭菌效果。
-确保灭菌指示物符合标准和验证要求。
-根据灭菌指示物的变化和结果,评估灭菌过程的有效性。
4)记录和分析结果-记录灭菌过程中的操作、参数和结果等重要信息。
-对灭菌过程进行数据分析,以评估灭菌过程的有效性。
-如果发现灭菌过程存在问题或异常,应记录并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5)定期验证和验证-对灭菌设备进行定期验证,以确保其性能和效果。
-定期对灭菌过程进行验证,以确保其符合标准和要求。
-根据验证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灭菌过程的效果和安全性。
6.文档控制-灭菌过程确认控制程序需要制定并保留相关文件和记录。
-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规程、验证报告、记录表等。
灭菌的操作规程(一)2024
![灭菌的操作规程(一)2024](https://img.taocdn.com/s3/m/984eed00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3a.png)
灭菌的操作规程(一)引言概述:灭菌的操作规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和消除病原微生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灭菌的操作规程(一)的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
正文:一、灭菌前的准备工作1.检查灭菌设备的完整性和性能,确保其正常运行。
2.准备好所有需要灭菌的器具、仪器和材料,确保其清洁并处于完好状态。
3.制定灭菌方案,根据不同的操作需求选择合适的灭菌方法。
二、灭菌方法的选择1.根据器械和材料的性质选择合适的灭菌方法,常用的方法包括高温蒸汽灭菌、化学物质灭菌和电离辐射灭菌等。
2.考虑灭菌方法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确保灭菌后产品的性能和效果符合要求。
3.特殊情况下可进行生物指示器的使用,验证灭菌效果。
三、灭菌操作的步骤1.对器械和材料进行清洗和预处理,去除表面污物,使其达到灭菌的要求。
2.将待灭菌物放置在灭菌容器中,并按照灭菌方法和设备要求设置相应参数。
3.打开灭菌设备,启动相关程序,开始进行灭菌操作。
4.在灭菌过程中,注意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和指示器的变化,确保灭菌过程正常进行。
5.灭菌结束后,关闭设备,取出灭菌物,并进行必要的记录和标识。
四、灭菌后的复核和验证1.对灭菌后的物品进行目测和触感检查,确认灭菌效果。
2.使用无菌技术将灭菌后的物品进行取样和培养,进行微生物检验,确保灭菌效果符合要求。
3.记录灭菌的时间、温度、压力等操作参数,并归档保存。
五、灭菌操作的注意事项1.根据不同的物品和需求,灭菌条件要进行合理的调整和设置。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灭菌方案进行操作,确保操作可靠且一致性。
3.灭菌设备要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灭菌操作人员要接受专业培训,并掌握相关技能和知识。
5.灭菌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避免受伤或污染。
总结:灭菌的操作规程(一)是一项关系到产品质量和消除病原微生物的重要工作。
通过灭菌前的准备工作、灭菌方法的选择、灭菌操作的步骤、灭菌后的复核和验证以及注意事项的遵守,可以确保灭菌操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微生物学方法 第2部分:用于灭菌过程的定义、确认和维护的无菌试验-最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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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通用要求 (3)5产品选择 (3)6无菌试验实施方法 (4)7无菌试验实施方法的评估 (5)8无菌试验实施方法的维护 (5)附录A(资料性)无菌试验在灭菌过程确认和维护中的应用指南 (6)附录B(资料性)典型职责分配 (12)医疗保健产品灭菌微生物学方法第2部分:用于灭菌过程定义、确认和维护中的无菌试验1范围1.1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器械在使用低于灭菌过程常规用量的灭菌因子处理后,进行无菌试验时所需遵循的通用标准。
该项试验适用于灭菌过程的定义、确认或维护。
1.2本文件不适用于:a)已灭菌产品常规放行前进行的无菌检查;b)常规无菌检查(见 3.12);注1:ISO11135、ISO11137-1、ISO11137-2、ISO14160、ISO14937、ISO17665-1和ISO20857并未要求执行a)或b)所涉及的检测。
c)用于证明产品有效期、稳定性和/或包装完整性的无菌检查或无菌试验;d)生物指示物或接种产品的培养。
注2:ISO11138-7给出了生物指示物培养指南。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3.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ISO和IEC维护的用于标准化的术语数据库,地址如下:——IEC电子百科——ISO在线浏览平台1无菌技术aseptic technique为尽可能降低微生物污染侵入风险而采用的条件和程序。
[来源:ISO11139:2018,3.16]3.2抑制细菌/抑制真菌试验bacteriostasis/fungistasis test为检测微生物生长抑制物而进行的技术操作。
[来源:ISO11139:2018,3.20]3.3生物负载bioburden产品和/或无菌屏障系统表面或内部存活的微生物总数。
[来源:ISO11139:2018,3.23]3.4培养条件culture condition用于促进微生物复苏、生长和(或)繁殖所采用的生长培养基和培养方式的组合。
精选ISO11607-2-2006中文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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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11607-2:2006国标标准ISO 11607-2:2006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第2部分: 成形、密封和装配过程的确认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监督检验中心最终来菌医疗器械的包装第2部分: 成形、密封和装配过程的确认要求1 范围ISO 11607的本部分规定了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过程的开发与确认要求。
这些过程包括了预成形无菌屏障系统、屏障系统和包装系统的成形、密封和装配。
ISO 11607的本部分适用于工业、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包装和灭菌。
ISO 11607的本部分不包括无菌制造医疗器械的包装要求。
对于药物与器械的组合,还可能有其他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ISO 11607-1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第1部分:材料、无菌屏障系统和包装系统的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失效日期expiry date表明在此日期前可以使用的日期,至少用年月表示3.2安装鉴定installation qualification, IQ获取设备已按其技术规范提供并安装的证据,并形成文件的过程[ISO/TS 11139:2006]3.3标签labeling附于一个医疗器械或其他包装系统上的书写、印刷、电子的或图形的文件注:标签是指医疗器械的识别、技术说明和使用,但不包括附文件。
3.4运行鉴定operational qualification,OQ获取安装后的设备按运行程序使用时其运行是在预期确定的限度内的证据,并形成文件的过程[ISO/TS 11139:2006]3.5包装系统packaging system无菌屏障系统和保护性包装的组合[ISO/TS 11139:2006]3.6性能鉴定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PQ获取安装后并按运行程序运行过的设备持续按预先确定的参数运行,从而使生产出符合其技术规范的产品[ISO/TS 11139:2006]3.7预成形无菌屏障系统preformed sterile barrier system部分已经过组装供装入和最终闭合或密封的无菌屏障系统例如: 袋和开放的可重复使用的容器。
MPQP17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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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对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灭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灭菌过程常规监控的标准化,使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2 范围本程序规定了无菌医疗器械环氧乙烷灭菌特殊过程的确认与常规控制的职责、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的委外灭菌的控制。
3 职责3.1 采购部负责灭菌外包方的选择和组织评价;3.2 技术部负责对外包方灭菌过程的确认;3.3 质量部负责对灭菌产品初始污染菌的检测和产品灭菌后的检测、验证。
4 工作程序4.1定义4.1.1 生物指示剂:对特定灭菌系统具有确定抗力的染菌测试系统。
值:在设定条件下,灭活90%测试微生物所需的时间。
4.1.2 D值/D104.1.3 环氧乙烷注入时间:从环氧乙烷最初进入灭菌柜开始至环氧乙烷气体或环氧乙烷混合气体加入结束阶段的时间。
4.1.4 半周期:与灭菌过程相比,作用时间减少50%的灭菌周期。
4.1.5 过度杀灭:具有与产品生物负载相等或较大抗力的生物指示无孢子对数下降值(SLR)至少为12的灭菌过程。
4.1.6 产品装载体积:产品占用灭菌柜可用容积的规定空间。
4.1.7 灭菌周期:在一密闭的柜室内,包括进行去除空气、处理(若采用)、加入EO、EO作用、去除EO和换气(若采用)、及加入空气/惰性气体的一系列处理步骤。
4.1.8 灭菌剂:具有充分杀死微生物能力的规定条件下能够达到无菌的物理或化学物质或物质组合。
4.2 EO灭菌外包方的选择与评价4.2.1灭菌外包方选择和评价的准则:a)委外灭菌单位必须具有EO灭菌资质,且取得ISO11135证书与ISO13485证书;b) 灭菌单位具有良好的EO灭菌设备。
c) 具有EO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指导灭菌设备的操作;d) EO灭菌设备的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能够胜任灭菌设备的操作;e) EO灭菌单位在对本公司产品初次灭菌前,能够根据本公司样品和提供的灭菌设定剂量,依据ISO11135标准要求,与本公司一起对灭菌过程进行确认,提供灭菌确认的报告。
iso11137-1医疗保健产品-辐照灭菌-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设计,确认和常规控制(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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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ISO11737-1(第1版 2006.4.15)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辐射灭菌-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设计,确认和常规控制参考号ISO11137-1:2006E前言 (iii)引言 (iv)1.范围 (1)2.引用标准 (1)3. 术语和定义 (1)4.质量体系要素 (4)4.1文件 (4)4.2 管理职责 (5)4.3 产品实现 (5)4.4 测量,分析和改进--不合格产品控制 (5)5.灭菌介质特性 (5)5.1 灭菌介质 (5)5.2 微生物效应 (5)5.3 材料效应 (5)5.4 环境条件 (5)6 过程和设备特性 (5)6.1 过程 (5)6.2 设备 (5)7 产品定义 (6)8 过程定义 (6)8.1 建立最大可接受剂量 (6)8.2 建立灭菌剂量 (6)8.3 指定最大可接受剂量和灭菌剂量 (7)8.4 辐照源之间最大可接受剂量,验证剂量和灭菌剂量的变化 (7)9. 验证 (7)9.1 安装鉴定 (7)9.2 运行鉴定 (7)9.3 性能鉴定 (8)9.4 验证的复核和批准 (8)10.常规监测和控制 (8)11. 灭菌后的产品放行 (9)12.维护过程的有效性 (9)12.1 持续有效性的证明 (9)12.2再校准 (11)12.3 设备的维护 (11)12.4 设备再鉴定 (11)12.5 变化的评估 (11)附录A(提示性)指南 (12)参考文献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已确立的标准项目感兴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国际标准是根据ISO/IEC指令第2部分中所颁布的规则起草的技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起草国际标准. 由技术委员会正式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国际标准需取得至少75%参加表决的成员团体的同意才能正式通过.使用者应用注意,标准中某些内容可能会属于某些专利. ISO不承担识别部分或全部专利的责任.ISO11137-1 由ISO/TC 198,保健产品灭菌委员会起草.这个第一版,和ISO11137-2,-3一起作废并取代ISO11137:1995.ISO11137 包括以下几部分,总标题是"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辐照灭菌"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设计,验证和常规控制第2部分:建立灭菌剂量第3部分:剂量测量指南.无菌医疗器械是指没有存活微生物的医疗器械.国际标准规定了灭菌过程的验证的常规控制方面的要求,当需要提供无菌医疗器械时,灭菌前器械上的外来微生物数量应达到最小.尽管如此,在符合质量体系(例如,ISO13485)要求的标准生产环境中生产的医疗器械上在灭菌前会存在微生物,虽然数量很小.这些器械是非无菌的.灭菌的目的是灭活微生物污染,从而将非无菌器械转变为无菌器械.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对医疗器械灭菌来杀灭一单纯菌落的微生物的动力学特性可以用存活微生物数量和使用用灭菌剂进行灭菌的程度之间的指数关系来表示;这意味着无论经过多大程度的处理,微生物必然有一定概率存活.对于一个给定的处理过程,存活概率由微生物的数量,它的抗性和处理时有机物所处的环境来测得.这也决定了无法保证经过灭菌的医疗器械总体中的每一个都无菌,经过处理的整体的无菌性,以一个器械上微生物存活的概率来定义.ISO11137 此部分描述了对具有适当数量微生物活性的医疗器械进行辐照灭菌的过程的要求(如适用).另外,符合此要求可以确保此过程可靠且具有重现性,这样可以以合理的确信度进行预测,经过灭菌后产品上有微生物存活的概率达到很小的水平.对此概率的规定由法规机构负责,国家之间也不相同.(见,EN556-1和ANSI/AAMI ST67)用于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体系的一般性要求参照ISO 9001,针对医疗器械生产的特定要求参照ISO13485.质量体系的标准中认可某些用于生产或再加工的特殊过程,其有效性不能通过结果检测和产品检测完全确认.灭菌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因此,灭菌过程需要经过确认来能使用,并且其灭菌的性能需要经过日常监控,设备需要进行维护.适当确认的,准确控制的灭菌过程并不是提供产品无菌可靠性保证并使其适合于最终使用的的唯一因素,以下几个因素也应该考虑在内:a)进厂原材料或配件的微生物状态;b)任何用于产品的清洁和消毒过程的确认和常规控制;c)产品生产,组装和包装所处的环境的控制;d)设备和工艺的控制;e)人员及其卫生的控制;f)产品包装形式和材料;g)产品储存的条件;ISO11137此部分描述了确保与辐照灭菌过程相关的活动准确进行的要求.这些活动以文件形式工作程序进行描述,用以证明辐射过程可以在使用规定限度内的剂量进行辐射时能持续提供无菌产品.这些要求是ISO11137要求遵守的标准性部分.提示性附录中给出的指南为非标准性的,不列入审核员的检查表中.指南部分提供的解释和方法被认为是满足要求的适当途径.除了指南中给出的方法,如果其能有效满足ISO11137此部分要求的话,也可以采用.灭菌过程的设计,验证和常规控制包括了一些分开的但又相互影响的活动;例如,校准,维护,产品定义,过程定义,安装鉴定,运行鉴定和性能鉴定.虽然在此部分中,这些活动集中到一起并按照特定的顺序列出,ISO11137并不要这些活动按照这个顺序进行.这些规定的活动不必按照顺序进行,因为设计的验证过程可能要重复进行.可以将不同部分由不同的人或组织分别进行,每个小组进行一项或几项活动.ISO11137并没有具体要求由谁或哪个组织来进行这些活动.保健产品灭菌--辐射灭菌-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设计,确认和常规控制1 范围1.1 ISO11137此部分说明了医疗器械辐射灭菌过程的设计,验证和常规控制的要求.注:虽然此部分将范围限制为医疗器械,但如果适用的话,其要求和指南也可用于其他产品或设备.此部分包括了使用下列辐照源的辐照过程:a)放射核C0 60 和Cs 137b)电子加束器产生的电子束或c)X-射线加速器产生的光束1.2 此部分的要求不适用于杀灭引发海绵体类脑病(spongiform encephalopathies)(例如绵羊疯痒病,牛海绵脑病和Creutzfeld-Jakob disease) 的微生物,有些国家对处理可能污染了这些微生物的材料有专门的推荐方法.注:例如,可参照,ISO22442-1,ISO22442-2 和ISO 22442-3.1.2.1此部分并没有将医疗器械判定为无菌的细节要求.注:应考虑地区或国家将器械判定为"无菌"的要求.例如,可参照EN 556-1或ANSI/AAMI ST 67.1.2.2 此部分并没有规定用于医疗器械生产全过程的控制的质量体系.注:ISO11137并没有规定生产中的整个质量体系,仅仅将质量体系中控制灭菌过程最必须的一些条款在本文中适当位置作为参考标准引用(特别参照,第4条)还需要考虑到控制医疗器械生产各阶段(包括灭菌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见ISO13485).地区或国家医疗器械法规可能要求实施一套完整的质量体系以及要求第三方对体系进行评估.1.2.3 ISO11137此部分不要求在辐照灭菌验证和监测中使用微生物指示物,也没有要求按照药典要求进行无菌试验来进行产品放行.1.2.4 此部分没有与灭菌设施设计和操作相关的职业安全方面的要求.注:需要考虑到,有些国家会下发一些关于辐射灭菌方面的职业安全方面的规定.1.2.5 此部分不包括对已使用或再处理的器械进行灭菌的要求.2 引用标准以下参考文件对于本标准的执行必不可少.对于标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有引有的版本适用.对于未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及修订版适用.ISO 10012-1 质量体系对于测量仪器的要求--第1部分:测量仪器的度量确认系统ISO 11137-2:2006 医疗保健产品的灭菌-辐射灭菌-第2部分:建立灭菌剂量ISO 11737-1,医疗器械的灭菌--微生物方法--第1部分:产品上微生物菌落的测定ISO 11737-2,医疗器械的灭菌--微生物方法--第2部分:灭菌过程验证中用到的无菌试验ISO 13485:2003 ,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3 术语和定义对于使用此文件,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3.1 吸收剂量/剂量对某种材料单位质量上给予的电离辐射能量的数量注1: 吸收剂量的单位是格瑞(Gy),1Gy相当于1J/kg 的吸收量.注2: ISO11137中,剂量指的是吸收剂量3.2 生物负载产品或无菌屏障系统上的存活微生物的菌落数3.3 生物指示剂包含了已知其对特定灭菌过抗性的存活微生物的测试系统3.4 校准用于在特定条件下建立针对同一个量,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指示的数值和标准生成的对应数值之间关系的一系列操作3.5变更控制对产品或程序的更改建议的适用性进行的评估和测试3.6 纠正减少已发现的不合格的措施.注:纠正可以和纠正措施一起实行.注2:纠正措施是用来预防再发生,而"预防措施"是用来阻止发生.注3:纠正和纠正措施之间有区别.3.8 D值/D10值在规定条件下将测试微生物的数量杀灭90%所用的时间或剂量.注:ISO11137系列中,D值指的是减少90%所需的辐照剂量.3.9 设计(development)建立参数的行为3.10 剂量分布测试在指定条件下辐照的材料上剂量分布和变化的测量3.11剂量计可用于测量给定系统的吸收剂量的对辐照具有可重复可测量响应的设备3.12 剂量测定(法)使用剂量计对吸收剂量进行测量3.13 建立通过理论估计并用实验确认来决定.3.14 误差一个或多个参数超出指定的公差范围3.15 医疗保健产品医疗器械,体外(试管内)诊断医疗器械或者医药产品,包括生物制药.3.16安装鉴定(IQ)得到设备按要求提供并安装的证据,并将其形成文件的过程.3.17辐照容器产品在辐照装置内传输时的承载物.3.18辐照装置操作者负责辐射产品的公司或团体3.19 最大可接受剂量在过程参数中给予的可用于指定产品而不影响其安全,质量和性能的是高剂量.3.20医疗器械由制造商设计,单独或者组合起来用于人类的,不以药理学,免疫学或代谢手段作为其主要作用于人体的手段,而是使用这些方法进行辅助的,实现以下一个或几个目的器械,仪器,器具,机器,用具,植入物,体外试剂,校正器,软件,材料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测,治疗或缓解的目的;---创伤的诊断,监测,治疗,缓解或补偿的目的;---解剖学或生理学过程的调查,替代,调节或支持的目的;---支持或延续生命;---妊娠控制;---医疗器械的消毒;---通过对从人体取得的样本进行例外检查的方法为医疗目的提供信息;注:这个来自ISO13485:2003的定义已经被全球协调任务组(GHTF2002)改进了.3.21 微生物微小尺寸的实体,包括细菌,真菌,原生动物和病毒注:对于灭菌过程的确认的控制来说,具体的标准可能不要求证明灭菌过程对以上所说的所有类型的微生物的杀灭效果.3.22 运行鉴定(OQ)用于获得已安装的设备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时运行在预定的限度内的证据并形成文件的过程.3.23 性能鉴定(PQ)获得设备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装和运行时,性能持续符合预定标准并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的证据并形成文件的过程3.24 预防措施消除可能产生不合格或不希望发生的情况的原因的措施注1:可能有多于一个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注2:预防措施是用于防止发生,而纠正措施是用于防止再发生.3.25 初始制造商对于医疗器械的设计,制造,以及其投放市场后的安全和性能负责的团体.3.26 过程中断辐照过程有意或无意的停止3.27 过程参数为一个可变过程指定的数值.注1:灭菌过程的规范包括过程参数及其允差.3.28过程变量灭菌过程中,其改变会引起微生物效应改变的条件.例如:时间,温度,压力,浓度,湿度,波长.3.29 处理类一组可以一起灭菌的不同产品注1 处理类的划分,可以根据,成分,密度或剂量需求等.3.30 产品过程的结果注: 对于灭菌标准来说,产品指的是实体,可以是原材料,中间体,子装配件或医疗保健产品.3.31 产品族可以实施同样灭菌剂量的一组产品3.32 再鉴定为了确认特定过程持续可接受而再次进行部分验证.3.33 服务设备功能实现所需的来源于外部的供应.例如:电力,水,压缩空气,排水3.34 规范(specfication)经过批准的对要求进行规定的文件.3.35 指定在批准的文件中详细规定3.36无菌的没有存活微生物3.37无菌没有存活微生物的状态注:实际上,无法证实(存在)绝对的无菌状态.3.38 无菌保证水平(SAL)灭菌后一件物品上有一个微生物存活的概率.注:SAL采用数量值表示,通常为10-6或10-3.当这些数量值用于无菌保证时,SAL 10-6具有较小的数值,但是比SAL 10-3提供更高的无菌保证.3.39灭菌确认的使产品无存活微生物的过程.注:在灭菌过程中,微生物灭活的本质是指数的,因此单个产品上微生物的存活用概率的形式表示.虽然这个概率可以降到很低的值,但永远不会降到0.3.40 灭菌剂量达至指定的无菌要求所需的最小剂量.3.41 灭菌过程达到指定的无菌要求所需的一系列活动和操作.注: 这一系列的活动包括产品的预处理(如需要),在规定的条件下接触灭菌介质和必要的后期处理.不包括任何灭菌前的清洁,消毒和包装的操作.3.42 灭菌介质具有足够的微生物活性,能够在指定条件下形成无菌状态的物理或化学的实体,或实体的组合,3.43 无菌检测试验(test for sterility)官方药典上规定的对灭菌后产品进行的一种技术操作.3.44 无菌试验(test of sterility)作为设计,验证或再确认的一部分的用于检测产品或产品部分上存在或不存在微生物的技术操作.3.45 传输剂量(transit dose)产品或辐射源从无辐射位置传送到有辐射位置(或反过来)的过程中吸收剂量.3.36 测量的不确定性用于表示可以合理归因于被测物理量的数值偏离特性的,与测量结果有关的的参数.3.47 验证用于获得,记录和解释确定一个过程能持续生产符合预定要求的产品所需的证据的,文件化的程序.4.质量体系要素4.1 文件4.1.1 应制定设计,验证,常规控制和产品放行的程序.4.1.2 文件和记录应该由指定的人审核和批准.文件和记录应该按照ISO13485适用的条款进行控制.4.2 管理责任4.2.1 执行并满足此部分要求的责任和权力应指定.责任应该指定到能胜任的人(符合ISO13485适用条款)4.2.2如果此部分的要求分别由单独的质量管理部门实行,应指出每个部门的责任和权力. 4.3产品实现4.3.1 应指定采购程序.这些程序应符合ISO13485相关条款的规定.4.3.2 应指定产品鉴别和追溯程序.这些程序应符合ISO13485相关条款的规定.4.3.3 应指定一个符合ISO13485或ISO 10012-1相关条款要求的体系,用于仪器的校准,包括用于测试目的的符合ISO11137要求的仪器4.3.4 用于灭菌过程设计,验证和常规控制的剂量系统的测结果应能追溯到国家或国际标准,必须知道其不确定度等级.4.4 测量,分析和改进--不合格产品的控制应指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的控制,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程序.这些程序应符合ISO13485适用的条款.5. 灭菌剂特性5.1 灭菌剂特性5.1.1 应指定用于灭菌过程的辐射类型.5.1.2对于电子或X-射线,电子束的能量级应指定.如果电子能量级超过10M电子伏或者用于产生X-射线的电子的能量级超过5M电子伏,应估计在产品上有放射能降低的可能性. 估计结果和原理应形成文件.5.2微生物效果(effectiveness)文献中已对辐射灭活微生物和灭菌过程辐射的使用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描述.文献中说明了这个过程的变量如何影响微生物的灭活.ISO11137此部分没有要求参考微生物灭活的一般知识.5.3材料影响(effects)用于生产医疗器械的多种材料的辐射效果应该在文件中全面描述,而且随后的文件应该对要辐射灭菌的设计或改进的医疗器械的参数作出规定.ISO11137此部分不要求研究材料影响,但要求研究产品上的辐射效果.5.4 环境因素应该估计辐射灭菌过程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并确定保护环境的措施.应对这个评估(包括可能的影响,如有)形成文件,并指定,实行控制措施(如果已确定).6.过程和设备特性6.1 过程过程变量应确定,监测和控制变量的方法应指定.6.2 设备6.2.1 辐射装置和操作方法应指定.辐照装置的使用规范应修订(如有必要),并在寿命期内保存.6.2.2 用于控制和监测整个过程的软件应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准备.并提供文件性的证据证明软件符合设计目的.6.2.3 对于伽玛装置,至少需要有以下说明:a)辐照装置及其特性;b)放射核的类型及活度,伽玛源的几何形状;c)厂房布局(premises ,pl特指),包括辐照装置的位置;d)未辐照产品和辐照产品的隔离方法;e)相关的传送带系统的结构和操作方式;f)传送带路径和速度范围;g)辐照容器的尺寸,材料和结构的种类;h)操作和维护辐照装置的方法及相关传送带;i)指示伽玛源位置的方法;j)如果过程计时器或传送系统故障,伽玛源返回储存位置及自动停止传送系统的方法;k)如果伽玛源不在预期位置,伽玛源返回储存位置及自动停止传送系统或识别受影响的产品的方法;6.2.4 对于电子辐照装置应该有以下说明:(略)6.2.5 对于X-射线辐照装置应该有以下说明:(略)7 产品定义7.1 应指定要灭菌的产品(包括包装材料)7.2 应指定产品,产品包装或包装内产品的摆放方式的变化.7.3 应指定并应用保证系统以确保将要灭菌的产品的状态及生物负荷受到控制,以确保灭菌过程的有效性不受影响.系统的有效性需经证实,应该包括生物负荷的检测(ISO11737-1)7.4 如果建立一个产品族的灭菌剂量,应该符合定义产品族的要求(ISO11137-2:2006,第4条) 7.5 如果常规处理中使用处理类,应评估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可以包含在一个处理类.评估应包括对影响到产品上实施剂量和处理参数的与产品有关的变量的考虑.应对评估结果进行记录.7.6 应定期复核将产品划分在同一处理类的评估标准并对构成一个处理类的产品组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该记录.8.过程定义8.1 建立最大可接受剂量8.1.1 应建立产品的最大可接受剂量.当产品用最大可接受剂量处理里,产品应在其规定寿命期内符合其特有功能要求.8.1.2 建立最大可接受剂量的基本技术要求应该包括以下几点:a)能够对产品预期功能进行评估的设备;b)代表日常生产状况的产品;c)能够精确和准确实施所需剂量的适用的辐射源;8.2 建立灭菌剂量8.2.1 应建立产品的灭菌剂量8.2.2 应采用a)或b)的方法,建立灭菌剂量:a)已知生物负荷的数目和(或)对辐照的抗性,并用于设定灭菌剂量;注: 设定灭菌剂量的方法及其适用的状况详细请见ISO11137-2:2006,第6.1条.b)选用25kGy或15kGy,并进行证明.采用此方法时,初始制造商应有证据表明所选用的剂量能够达到指定的无菌要求.注:用于证明灭菌剂量的方法VDmax25和VDmax15,及其适用状况详见ISO11137-2:20006,第6.2条.这种方法限于SAL为10-6.8.2.3建立灭菌剂量的基本技术要求如下:a)一个有资格根据ISO11737-1进行微生物负荷检测和根据ISO11737-2进行无菌实验的微生物实验室.b)代表正常生产状况的产品;c)能够精确和准确地实施指定剂量的合适的辐射源;注:辐射灭菌剂量测量系统部分参照ISO11137-3/8.3 指定最大可接受剂量和灭菌剂量应指定产品的灭菌剂量和最大可接受剂量8.4 不同辐射源之间的最大可接受剂量,验证剂量和灭菌剂量的偏差8.4.1 最大可接受剂量的偏差当最大可接受剂量从一个最初建立时使用的辐照源变到另外的辐照源时,应该进行评估以证实两个辐照源之间的差异不会影响到剂量的有效性.应将这一评估形成文件并记录下结果.8.4.2验证剂量和灭菌剂量的转移8.4.2.1验证剂量或灭菌剂量从最初建立时的辐射源换到另一个辐照源而发生变化是不允许的,除非:a)有力的资料证明两个辐照源的操作差异不会对微生物效应产生影响;或b)适用8.4.2.2或8.4.2.38.4.2.2 对于不含液体水的产品,验证剂量或灭菌剂量的变化允许以下情况:a)一个伽玛装置到另一个伽玛装置;b)一个电子加速器到另一个电子加速器或c)一个X-射线生成器到另一个X-射线生成器;8.4.2.3 对含有液态水的产品,验证剂量允许在以下装置之间转移:a)一个伽玛装置到另一个伽玛装置;b)同样操作条件下的两个电子辐射源;或c)同样操作条件下的两个X-射线源9.验证9.1 安装确认9.1.1 应指定辐照装置及相关传送系统的操作规程.9.1.2 过程和辅助设备,包括使用的软件,应该经过测试以确认符合设计规范.测试方法应该形成文件,并记录结果.9.1.3 安装过程中对辐照装置进行的任何改动必须形成文件.9.1.4 对于伽玛辐照装置,应记录下源的活度,源的单个组件的位置.9.1.5 对于电子束辐照装置,应检测电子束的特性(电子能量,平均束流,以及扫描带宽和扫描均一性(如适用))并形成记录.9.1.6 对于X-射线辐照装置,应检测电子束的特性(电子能量,平均束流,以及扫描带宽和扫描均一性(如适用))并形成记录.9.2 运行确认(OQ)9.2.1 运行确认前,应进行仪器的校准,包括对用于监测,控制,显示或记录的设备进行测试. 9.2.2 运行确认,是通过对能够代表正常灭菌过程的产品的均一材料进行辐照,来证明设备能够按照指定的灭菌过程的要求,实施范围内的剂量.9.2.3 应进行剂量分布图绘制(dose mapping),以检测辐照设备的剂量分布和剂量变化.注:可参照ISO11137-3 进行剂量分布图绘制.9.2.4 剂量分布图绘制时,应用同密度材料装填辐照容器至设计的最高限度.使用剂量计来检测材料不同深度的剂量.绘制过程中,应该在辐照装置内放入足够数量辐照容器(所装材料与进行剂量图绘制的那个容器相同),这样才能够有效模拟满载时的状况.9.2.5 应对足够数量的辐照容器进行剂量分布图绘制,以检测不同辐照容器之间的剂量分布和剂量值变化的差异.9.2.6 如果有多于一个传输通道,应对产品可能使用的每个通道进行剂量分布图的绘制.9.2.7 应检测过程中断对剂量的影响并记录.9.2.8 剂量分布图的记录应该包括对辐照容器的描述,辐照容器的运行条件,所使用的材料,剂量的测量和得出的结论.9.2.9 对于伽玛辐照容器,应指出,计时设定,传送带速度和剂量之间的关系.9.2.10 对于电子束和X-射线辐照装置,电子束特性的变化在分布图测试过程中应在灭菌器规范要求的限度内.9.2.11 对于电子束和X-射线辐照装置,应建立(电子,光)束,传送带速度和剂量之间的关系. 9.3 性能确认(PQ)9.3.1 剂量分布图绘制时,产品在辐照容器内应按照指定装载模式放置,以便:a)识别最大和最小剂量的位置和数量大小;b)检测出最大(和最小)剂量与常规监测剂量之间的关系(比值);c)辐照容器的描述(如果辐照装置内使用了多种类型的辐照容器)d)传输通道的描述(如里使用了多个传输通道);9.3.3 应对每种处理类建立剂量分布图9.3.4 如果日常过程中会遇到半装容器的情况,应对以下影响进行检测并记录:a)在(这个)辐照容器内的剂量分布;b)一起灭菌的其他辐照容器的剂量值和剂量分布情况;9.3.5 剂量分布图绘制时,应使用足够数量的有代表性的辐照容器,以检测容器之间的剂量变化9.3.6 剂量分布图绘制时,应对每一条可能用于指定产品灭菌的通道进行试验.9.3.7 对于伽玛和X-射线辐照装置,应进行剂量分布图绘制,以确定能与进行剂量分布测试的产品一起处理的产品或产品类.应检测不同密度产品上的剂量影响,以确定可以一起处理的产品.9.3.8 剂量分布图的记录应该包括辐照容器,装载模式,传输通道,辐照容器运行条件,剂量和测量和结论.9.4 验证的复核和批准9.4.1 安装确认,运行确认和性能确认中得到的信息应该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形成记录.9.4.2 应对信息及其复核制定过程规范.9.4.3 对于伽玛辐照,过程规范应包括:a)对包装产品的描述,包括尺寸,密度,包装内产品的方向和可接受的变动;b)辐照容器内产品的装载模式;c)所使用的传送通道;d)最大可接受剂量;e)灭菌剂量;f)对于支持微生物生长的产品,应指定生产和灭菌完成之间最大时间间隔g)常规剂量监控点;h)监测点剂量与最大剂量(最小剂量)的关系;i)对于在辐射区域内有多种暴露方式的产品,应描述任何可能的变向.9.4.4 对于电子束和X-射线辐照,过程规范应包括(略)10. 常规监测和控制10.1 应指定灭菌前,灭菌中和灭菌后的产品搬运和保持产品完整性的规程.10.2 应建立产品接收,装载,卸载,搬运和放行全过程的,用于计数产品和检验产品数量的系统.。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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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控制程序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控制程序1.目的对特殊过程灭菌及无菌屏障系统进行确认,在确认过程中的所有程序进行控制,确保灭菌后产品在有效期内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确保包装有效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EO灭菌等及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程序。
3.职责3.1.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灭菌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并对灭菌特殊过程的工艺方法进行验证和确认。
3.2.生产技术部、质管部、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参与灭菌特殊过程方案制定和有关确认工作。
3.3.3.4.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灭菌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贯彻执行情况。
质管部负责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供销部配合。
4.程序4.1.灭菌确认4.1.1人员确认参加确认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培训,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应知”培训,考核合格后必须参加“应会”培训,能正确操作灭菌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
微生物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上海市检测中心培训并由检验微生物资格证书。
4.1.2设备确认对新购的灭菌装备,生产单位必须具有医疗器械产物注册证,生产技术部会同生产技术部对装备进行验收验证,并由生产技术部做好验收验证记录。
EO灭菌器应配有蒸发器,探针式探头设定必须符合GB 要求。
灭菌剂存放必须安全可靠,通风优秀。
当环境产生变化是要有适当的温湿度调治措施。
4.1.3过程的设定和产物合用性的确认根据产品特点,确定包装要求。
选择包装是否适合让蒸汽和EO的透入,确认灭菌后是否能保持有效。
产品能否经受各种压力的改变和温湿度的变化。
确定最难灭菌部位和灭菌物品的拜访模式。
4.1.4灭菌过程和工艺参数确认生产技术部会同生产技术部根据产品和包装特点,根据GB要求制定灭菌确认方案,确认温度、湿度、压力、加灭菌剂的重量(公斤/m³),灭菌时间根据半周期防进行确认。
生产技术部根据确认方案,对灭菌过程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操作记录。
质管部根据监测的生物指示剂进行生物学试验,做灭菌效果确认。
ISO-11135-2014-EO灭菌-医疗器械灭菌过程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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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rilization of health-care products ̶E thyleneoxide̶Requirements for the development,validation and routine control of a sterilizationprocess for medical devices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环氧乙烷——医疗器械灭菌过程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1Scope范围1.1Inclusions 包含内容This International Standard specifies requirements for the development, validation and routine control of an ethylene oxide sterilization process for medical devices in both the industrial and health care facility settings, and it acknowledges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applications.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器械产品在工业与医疗保健机构的环氧乙烷灭菌过程的开发、验证和常规控制的要求,并承认这两个领域之间灭菌过程开发、确认的常规控制的异同。
NOTE 1. Among the similarities are the common need for quality systems, staff training, and proper safety measures. The major differences relate to the unique physical and organizational conditions 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 and to the initial condition of reusable medical devices being presented for sterilization.注1.其中, 相同之处在于质量体系、人员培训及适当的安全措施的通用要求。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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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通过对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进行确认控制,确保产品的无菌屏障系统在灭菌后有效期内能有效阻隔微生物,保证产品在寿命期内保持无菌。
2、范围适用于对我司护理用液产品的灭菌过程和初包材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控制。
3、职责技术部负责组织进行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生产部负责实施经验证后的灭菌过程操作步骤及灭菌参数、以及灭菌过程的控制;质保部负责无菌屏障系统之公司内部的监测和控制工作。
4、工作程序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的识别灭菌过程产品的灭菌过程包括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灭菌、料液的过滤除菌、护理用液输送系统的在线蒸汽灭菌(简称蒸汽SIP)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
其中,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灭菌、料液的过滤除菌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属于护理用液生产的特殊过程。
无菌屏障系统本公司的无菌屏障系统包括初包材无菌屏障系统:护理液无菌屏障系统由瓶体和内塞组成的最小包装单元,润滑液无菌屏障系统由瓶体、内塞和外盖组成的最小包装单元。
确认的过程灭菌过程的确认灭菌过程的确认具体见《灭菌过程的确认规程》,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确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无菌屏障系统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2)无菌屏障系统使用前的无菌贮存期;(3)密封完整性验证;(4)稳定性试验。
具体见《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规程》。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的控制灭菌过程的控制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灭菌、料液的过滤除菌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的控制具体见《特殊过程确认控制程序》。
护理用液输送系统的在线蒸汽灭菌a.护理液输送系统包括50L灌装罐、除菌过滤器、分离罐、充填机分配器、相关管路及阀门,需经在线蒸汽灭菌处理。
b.润滑液输送系统包括30L灌装罐、除菌过滤器、相关管路及阀门,需经在线蒸汽灭菌处理。
c.在线蒸汽灭菌参数需经验证,所用灭菌介质为纯蒸汽。
d.按照《配液及输送系统清洗消毒灭菌操作规程》进行护理用液输送系统在线蒸汽灭菌的操作。
无菌屏障系统的控制a.需建立初包装的技术标准,并进行日常的监测和控制,具体见《隐形眼镜护理液初包装采购技术标准》和《隐形眼镜润滑液初包装采购技术标准》。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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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制修订记录对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灭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灭菌过程常规监控的标准化,使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2、范围本程序规定了无菌医疗器械环氧乙烷灭菌特殊过程的确认与常规控制的职责、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的委外灭菌的控制。
3、职责3.1 采购部负责灭菌外包方的选择和组织评价;3.2 技术部负责对外包方灭菌过程的确认;3.3 质量部负责对灭菌产品初始污染菌的检测和产品灭菌后的检测、验证。
4、工作程序4.1定义4.1.1 生物指示剂:对特定灭菌系统具有确定抗力的染菌测试系统。
值:在设定条件下,灭活90%测试微生物所需的时间。
4.1.2 D值/D104.1.3 环氧乙烷注入时间:从环氧乙烷最初进入灭菌柜开始至环氧乙烷气体或环氧乙烷混合气体加入结束阶段的时间。
4.1.4 半周期:与灭菌过程相比,作用时间减少50%的灭菌周期。
4.1.5 过度杀灭:具有与产品生物负载相等或较大抗力的生物指示无孢子对数下降值(SLR)至少为12的灭菌过程。
4.1.6 产品装载体积:产品占用灭菌柜可用容积的规定空间。
4.1.7 灭菌周期:在一密闭的柜室内,包括进行去除空气、处理(若采用)、加入EO、EO作用、去除EO和换气(若采用)、及加入空气/惰性气体的一系列处理步骤。
4.1.8 灭菌剂:具有充分杀死微生物能力的规定条件下能够达到无菌的物理或化学物质或物质组合。
4.2 EO灭菌外包方的选择与评价4.2.1灭菌外包方选择和评价的准则:a)委外灭菌单位必须具有EO灭菌资质,且取得ISO11135证书与ISO13485证书;b) 灭菌单位具有良好的EO灭菌设备。
c) 具有EO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指导灭菌设备的操作;d) EO灭菌设备的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能够胜任灭菌设备的操作;e) EO灭菌单位在对本公司产品初次灭菌前,能够根据本公司样品和提供的灭菌设定剂量,依据ISO11135标准要求,与本公司一起对灭菌过程进行确认,提供灭菌确认的报告。
灭菌过程确认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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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菌过程确认控制程序1 目的对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的环氧乙烷灭菌过程进行管理,确保灭菌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灭菌效果满足产品规定要求。
2 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环氧乙烷灭菌过程的质量控制。
3 职责3.1 技术开发部负责制定环氧乙烷灭菌的工艺文件、工艺守则,确定灭菌参数。
3.2 部负责灭菌后产品的全性能检验。
3.3 负责从事环氧乙烷灭菌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4 生产部负责环氧乙烷灭菌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3.5 生产部负责环氧乙烷灭菌工艺验证的实施,以及产品的灭菌工作。
4 工作程序4.1 设备的安装与验收4.1.1 新购置环氧乙烷设备的安装、验收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保养、维修,设备的报废均应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执行。
4.1.2 新购置的设备生产部配合技术开发部制定设备验证/确认方案。
内容至少应包括:验证/确认项目、验证/确认方法、技术和质量要求、验证/确认地点、验证/确认时间、验证/确认人员等。
验证可以与所购设备的生产厂家共同完成,设备性能应满足GB 18279-2000《医疗器械环氧乙烷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中的有关指标要求。
4.1.3 验证/确认工作完成后,验证主要责任人应出具“验证/确认报告”,对验证的内容进行评价。
出具的确认报告由总经理签名批准后,综合办公室保存归档。
4.1.4 仪表的校准和维护质量保证部负责按《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要求对环氧乙烷设备上的控制指示、压力仪器,温湿仪表,记录仪器的管理。
生产部负责环氧乙烷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仪器仪表在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4.1.5 在设备安装验证和运行验证完成后,还需对设备的物理性能进行验证,确认设备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工艺验证。
4.2 环境条件的确认4.2.1 灭菌区域内必须达到防爆要求,应安装防爆排风扇。
灭菌车间远离明火至少30米以上,并离开办公区及其他生产区。
环氧乙烷气体储存钢瓶应固定支撑,房间内应阴凉,通风良好。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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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控制程序1.目的对特殊过程灭菌及无菌屏障系统进行确认,在确认过程中的所有程序进行控制,确保灭菌后产品在有效期内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确保包装有效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EO灭菌等及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程序。
3.职责3.1.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灭菌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并对灭菌特殊过程的工艺方法进行验证和确认。
3.2.生产技术部、质管部、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参与灭菌特殊过程方案制定和有关确认工作。
3.3.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灭菌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贯彻执行情况。
3.4.质管部负责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供销部配合。
4.程序4.1.灭菌确认4.1.1 人员确认参加确认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培训,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应知”培训,考核合格后必须参加“应会”培训,能正确操作灭菌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
微生物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上海市检测中心培训并由检验微生物资格证书。
4.1.2 设备确认对新购的灭菌设备,生产单位必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技术部会同生产技术部对设备进行验收验证,并由生产技术部做好验收验证记录。
EO灭菌器应配有蒸发器,探针式探头设定必须符合GB18279要求。
灭菌剂存放必须安全可靠,通风良好。
当环境发生变化是要有适当的温湿度调节措施。
4.1.3 过程的设定和产品适用性的确认根据产品特点,确定包装要求。
选择包装是否适合让蒸汽和EO的透入,确认灭菌后是否能保持有效。
产品能否经受各种压力的改变和温湿度的变化。
确定最难灭菌部位和灭菌物品的拜访模式。
4.1.4 灭菌过程和工艺参数确认生产技术部会同生产技术部根据产品和包装特点,根据GB18279要求制定灭菌确认方案,确认温度、湿度、压力、加灭菌剂的重量(公斤/m³),灭菌时间根据半周期防进行确认。
生产技术部根据确认方案,对灭菌过程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操作记录。
质管部根据监测的生物指示剂进行生物学试验,做灭菌效果确认。
无菌屏障系统确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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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EF公司程序文件文件名称: 无菌屏障系统确认程序文件编号:文件编制:文件审核:文件批准:生效日期: 2018年1月2日1.0 定义植入物无菌屏障系统是指植入物使用的包材和结构能耐受灭菌过程和维护植入物无菌性能直到手术前为止的包装保障性能。
2.0目的和适用范围无菌和非无菌产品的包装的目的是使产品在预期的使用、贮存寿命、运输、贮存条件下防污染、防锈蚀、霉变、蜕变和保持无菌性。
3.0 植入物无菌屏障系统3.1产品初包装的设计按照《无源外科植入物通用要求》YY/T0640-2016/ISO14630:2012和《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GB/T19633-2005/ISO11607:2009的要求和产品特点进行选材和设计。
3.2常用的材料1 PE复合膜透析纸2 特卫强3 塑胶膜PE膜:复合用;制袋用: LDPE(高密度低压聚乙稀)和PA(尼尨)4 PET膜3.3植入物常用内层包装的结构:袋状:透析纸+PE复合膜、特卫强+PE复合膜塑胶袋: LDPE(高密度低压聚乙稀)袋和PA(尼尨)袋;盒状: PET吸塑盒+透析纸3.4 外层包装:即内层包装外面再加一与内层包装材质相同的保护层。
4.0 三种包装的微生物和微粒污染的可控性1 袋状的透析纸+PE膜袋、特卫强+PE膜袋:内层不能清洗,微生物和微粒污染很难控制。
适用于非灭菌器械和使用前由医院自行清洗和灭菌。
2 LDPE、PA膜桶状袋:内层不能清洗,但制桶状袋的方法类同于无菌导管,管的内表面不与外界空气接触。
微生物和微粒污染可以控制。
3 PET吸塑盒:可清洗:清洁程度决定于作业的洁净环境级别和清洗介质。
过程:清洁、器械装盒、纸塑膜热合。
微生物污染采用《ISO11737—1:2006医疗器械微生物学方法第1部分产品上微生物总数的估计》或GB/T19973.1-2005(等同ISO11737-1995)微粒污染参照《参照ISO8536-4输液器标准或GB8368标准附录AI》,污染指数由企业验证后给出。
灭菌和无菌屏障系统的过程确认的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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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确保本公司产品辐照灭菌过程符合EN ISO 11137-1:2015, EN ISO 11137-2:2015, GB 18280-2015的要求。
确保灭菌后产品无菌符合EN ISO 11737-1:2015, GB/T 19973.1-2015的要求。
2、范围适用本公司生产的无菌产品的委外灭菌的控制。
3、职责3.1 生产部、质量部负责灭菌外包方的选择和组织评价及灭菌过程的确认。
3.2 质量部负责对灭菌产品初始污染菌的检测和产品灭菌后的检测、验证。
4. 工作程序4.1 委外灭菌过程评审和批准的准则:a)灭菌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灭菌资质,提供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和灭菌资之证明;b)灭菌单位须具有优良的辐照灭菌设备,并经过可靠验证;c)必须具有可操作的灭菌设备操作规程;d)设备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e)本单位产品的生产、包装环境须符合净化车间环境控制的要求,产品的初始包装须经过验证确认;f)灭菌工艺参数须经双方共同进行验证确定;g)灭菌单位严格按照验证过的灭菌工艺参数进行灭菌操作,并能提供灭菌过程的灭菌操作记录或报告;h)质量部负责组织灭菌过程确认小组,根据以上情况对委外的灭菌过程进行确认,必要时进行摘确认;4.2 对灭菌单位资质、设备及操作人员的确认4.2.1 质量部依据4.1的相关要求对灭菌单位的资质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设备状况及人员培训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形成“供方(外包、外协方)评定记录表”,并索取相关资料。
4.2.2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确认小组依据调查资料对灭菌单位进行评价,如评价合格,报请总经理批准,确定为合格的灭菌协作单位。
4.3 灭菌工艺验证4.3.1 灭菌验证小组的组成灭菌供方灭菌验证小组需由灭菌单位的技术、质量以及检验员、操作员等相关人员、专家组成。
4.3.2 灭菌验证前的准备;a)产品经过初始污染菌检测b)产品初包装经验证确认合格;c)制定灭菌工艺验证方案。
4.3.3 验证小组按验证方案进行验证,做好验证过程的纪录。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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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通过对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进行确认控制,确保产品的无菌屏障系统在灭菌后有效期内能有效阻隔微生物,保证产品在寿命期内保持无菌。
2、范围适用于对我司护理用液产品的灭菌过程和初包材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控制。
3、职责3.1 技术部负责组织进行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3.2 生产部负责实施经验证后的灭菌过程操作步骤及灭菌参数、以及灭菌过程的控制;3.3质保部负责无菌屏障系统之公司内部的监测和控制工作。
4、工作程序4.1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的识别4.1.1 灭菌过程产品的灭菌过程包括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灭菌、料液的过滤除菌、护理用液输送系统的在线蒸汽灭菌(简称蒸汽SIP)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
其中,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灭菌、料液的过滤除菌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属于护理用液生产的特殊过程。
4.1.2 无菌屏障系统本公司的无菌屏障系统包括初包材无菌屏障系统:护理液无菌屏障系统由瓶体和内塞组成的最小包装单元,润滑液无菌屏障系统由瓶体、内塞和外盖组成的最小包装单元。
4.2 确认的过程4.2.1 灭菌过程的确认灭菌过程的确认具体见《灭菌过程的确认规程》,4.2.2 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确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无菌屏障系统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2)无菌屏障系统使用前的无菌贮存期;(3)密封完整性验证;(4)稳定性试验。
具体见《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规程》。
4.3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的控制4.3.1 灭菌过程的控制4.4.1.1 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灭菌、料液的过滤除菌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的控制具体见《特殊过程确认控制程序》。
4.4.1.2护理用液输送系统的在线蒸汽灭菌a.护理液输送系统包括50L灌装罐、除菌过滤器、分离罐、充填机分配器、相关管路及阀门,需经在线蒸汽灭菌处理。
b.润滑液输送系统包括30L灌装罐、除菌过滤器、相关管路及阀门,需经在线蒸汽灭菌处理。
c.在线蒸汽灭菌参数需经验证,所用灭菌介质为纯蒸汽。
最新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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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通过对火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进行确认控制,确保产品的无菌屏障系统在火菌后有效期内能有效阻隔微生物,保证产品在寿命期内保持无菌。
2、范围适用于对我司护理用液产品的火菌过程和初包材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控制。
3、职责3.1技术部负责组织进行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3.2生产部负责实施经验证后的火菌过程操作步骤及火菌参数、以及火菌过程的控制:3.3质保部负责无菌屏障系统之公司内部的监测和控制工作。
4、工作程序4.1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的识别4.1.1灭菌过程产品的火菌过程包括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火菌、料液的过滤除菌、护理用液输送系统的在线蒸汽灭菌(简称蒸汽SIP)和初包装的辐射火菌(外包)。
其中,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火菌、料液的过滤除菌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属于护理用液生产的特殊过程。
4.1.2无菌屏障系统本公司的无菌屏障系统包括初包材无菌屏障系统:护理液无菌屏障系统由瓶体和内塞组成的最小包装单元,润滑液无菌屏障系统由瓶体、内塞和外盖组成的最小包装单元。
4.2确认的过程4.2.1灭菌过程的确认火菌过程的确认具体见《火菌过程的确认规程》,4.2.2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确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无菌屏障系统与火菌过程的适应性:(2)无菌屏障系统使用前的无菌贮存期:(3)密封完整性验证;(4)稳定性试验。
具体见《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规程》。
4.3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的控制4.3.1灭菌过程的控制4.4.1.1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火菌、料液的过滤除菌和初包装的辐射火菌(外包)的控制具体见《特殊过程确认控制程序》。
4.4.1.2护理用液输送系统的在线蒸汽灭菌a. 护理液输送系统包括50L灌装罐、除菌过滤器、分离罐、充填机分配器、相关管路及阀门,需经在线蒸汽灭菌处理。
b. 润滑液输送系统包括30L灌装罐、除菌过滤器、相关管路及阀门,需经在线蒸汽火菌处理。
c. 在线蒸汽灭菌参数需经验证,所用灭菌介质为纯蒸汽。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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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控制程序1.目的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进行管理,确保灭菌过程和初包装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灭菌效果满足产品规定要求,无菌屏障系统能对使灭菌后产品在规定时间内保持无菌状态。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的质量控制。
3.职责3.1.质量部:配合客户制定验证过程的相关文件,确定工艺参数;负责灭菌后产品的性能检验。
3.2.灭菌供方负责灭菌设备的安装验证和运行验证。
4.灭菌确认工作程序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应当在初次使用前进行确认,如灭菌条件。
在产品、灭菌器、工艺参数等发生变化时要进行再确认,并保持灭菌过程确认记录。
我公司灭菌工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安装验证和运行验证由供方完成。
4.1.委外灭菌过程评审和批准的准则:灭菌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灭菌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和灭菌资质证明;灭菌单位须具有优良的灭菌设备,并经过可靠验证;必须具有可操作的灭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灭菌工艺参数须经双方共同进行验证确定;灭菌单位严格按照验证过的灭菌工艺参数进行灭菌操作,并能提供灭菌参数检测报告;质量部负责对每一批次产品在灭菌后进行无菌检测,检测结果为无菌;质量部负责组织灭菌过程确认小组,根据以上情况对委外的灭菌过程进行确认,必要时进行再确认;4.2.灭菌确认小组由客户、质量部、生产部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管理者代表担任。
4.3.对灭菌单位资质、设备及操作人员的确认4.3.1.质量部配合客户,依据 4.1 的相关要求对灭菌单位的资质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设备状况及人员培训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并索取相关资料。
4.3.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确认小组依据调查资料对灭菌单位进行评价,如评价合格,报请双方总经理批准,确定为合格的灭菌协作单位。
4.4.灭菌工艺验证4.4.1.灭菌验证小组的组成灭菌验证小组由灭菌单位的技术、质量以及检验员、操作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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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通过对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进行确认控制,确保产品的无菌屏障系统在灭菌后有效期内能有效阻隔微生物,保证产品在寿命期内保持无菌。
2、范围适用于对我司护理用液产品的灭菌过程和初包材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控制。
3、职责3.1 技术部负责组织进行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3.2 生产部负责实施经验证后的灭菌过程操作步骤及灭菌参数、以及灭菌过程的控制;3.3质保部负责无菌屏障系统之公司内部的监测和控制工作。
4、工作程序4.1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的识别4.1.1 灭菌过程产品的灭菌过程包括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灭菌、料液的过滤除菌、护理用液输送系统的在线蒸汽灭菌(简称蒸汽SIP)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
其中,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灭菌、料液的过滤除菌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属于护理用液生产的特殊过程。
4.1.2 无菌屏障系统本公司的无菌屏障系统包括初包材无菌屏障系统:护理液无菌屏障系统由瓶体和内塞组成的最小包装单元,润滑液无菌屏障系统由瓶体、内塞和外盖组成的最小包装单元。
4.2 确认的过程4.2.1 灭菌过程的确认灭菌过程的确认具体见《灭菌过程的确认规程》,4.2.2 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确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无菌屏障系统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2)无菌屏障系统使用前的无菌贮存期;(3)密封完整性验证;(4)稳定性试验。
具体见《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规程》。
4.3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的控制4.3.1 灭菌过程的控制4.4.1.1 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灭菌、料液的过滤除菌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的控制具体见《特殊过程确认控制程序》。
4.4.1.2护理用液输送系统的在线蒸汽灭菌a.护理液输送系统包括50L灌装罐、除菌过滤器、分离罐、充填机分配器、相关管路及阀门,需经在线蒸汽灭菌处理。
b.润滑液输送系统包括30L灌装罐、除菌过滤器、相关管路及阀门,需经在线蒸汽灭菌处理。
c.在线蒸汽灭菌参数需经验证,所用灭菌介质为纯蒸汽。
d.按照《配液及输送系统清洗消毒灭菌操作规程》进行护理用液输送系统在线蒸汽灭菌的操作。
4.3.2 无菌屏障系统的控制a.需建立初包装的技术标准,并进行日常的监测和控制,具体见《隐形眼镜护理液初包装采购技术标准》和《隐形眼镜润滑液初包装采购技术标准》。
b.无菌屏障系统的灭菌采用伽马辐射灭菌,辐射灭菌过程需经确认,具体见《辐射灭菌过程的确认规程》。
c.生产过程中需监测和控制初包装辐射灭菌前的初始污染菌、灭菌后的无菌性。
5、相关文件5.1 《特殊过程确认控制程序》·····································································ZR-SOP-7.5.65.2 《验证和确认控制程序》········································································ZR-SOP-8.65.3 《隐形眼镜护理液初包装采购技术标准》···················································ZR-WI-7.3-355.4 《隐形眼镜润滑液初包装采购技术标准》···················································ZR-WI-7.3-365.5 《辐射灭菌过程的确认规程》··································································ZR-WI-7.5.6-45.6 《灭菌过程的确认规程》········································································ZR-WI-7.5.7-15.7 《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规程》··································································ZR-WI-7.5.7-16、质量记录园林工程中新种植的树木,由于为提高成活率根部受到创伤、枝梢也经过了修剪,生存环境又发生了变化,因此,在定植后的一定时期内,需要进行精心养护,使树势尽快恢复并适应新的环境条件。
一、灌水要求l、对新栽植的树木,栽后必须及时浇足水,确保土壤充分吸水并与根系紧密接合。
2、灌水量及灌水次数可依据树木的生长情况及土壤、气候条件决定,做到适时适量。
新植树木栽后必须保证连续灌三次透水,以后根据土壤和气候条件适时补水;晚秋树木进入休眠期到土地封冻前,要灌足一次冻水;干旱季节应增加灌水次数。
3、灌水堰的大小应保证可蓄存足够的水量,一般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筑成高10-15cm的灌水土堰,开堰深度以不伤根为限。
土堰要拍打牢固、密实不漏水,堰底面要平。
4、灌水量要充足、均匀。
要防止急注冲根,做到地面无迳流。
对土堰较小的要反复灌,直到灌透,确保质量。
5、每灌一遍透水,都要检查树木是否有倒、歪现象,及时扶正支牢,并用细土将土堰内缝隙填严。
6、水渗尽后要及时封堰。
7、地势低洼处,雨季期间要做好防涝工作,平时也要防止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