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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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2019年修订)-

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2019年修订)-

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2019年修订)正文:---------------------------------------------------------------------------------------------------------------------------------------------------- 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2019年6月26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9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三章保护和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前款所称园林绿化,是指在建设用地上植树、种草、栽花、育苗以及兴建和管理保护园林绿地的活动。

本市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以及公路用地上树木的保护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园林绿化应当坚持生态、景观、文化统一协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保护和利用原有水体、地形地貌、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资源,形成以遮荫乔木为主体、多种植物合理配置的种植结构。

园林绿化应当加强科学研究,促进园林绿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防止有害物种侵入,保护植物多样性,鼓励选育(种)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的植物,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

第四条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园林绿化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本辖区城镇公共绿地的建设和养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

《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DB510100T239-2017

《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DB510100T239-2017

DB510100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DB510100/T 239—2017 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2017-09-01发布2017-09-08实施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布DB510100/T 239—2017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等级划分 (2)5 通用要求 (2)6 乔木养护 (3)7 灌木养护 (6)8 草坪及草本地被养护 (8)9 地栽时令花卉养护 (9)10 立体绿化养护 (9)11 容器绿化养护 (10)12 竹类养护 (10)13 水湿生植物养护 (11)14 水体养护 (11)15 设施维护 (12)IDB510100/T 239—2017II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成都市绿化管理处,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晓东、屈莉、池筱巍、刘敏、吴婕、陈旭、唐啟勇。

DB510100/T 239—2017 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以下简称等级划分)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各养护对象松土、浇水、施肥、修剪、除草、病虫害防治、复壮更新、设施维护、垃圾处理等养护措施的养护质量等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绿化的日常养护,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日常养护。

其他绿地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CJJ/T 91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3 术语和定义GB 50420-2007和CJJ/T 9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试行) (2)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试行) (2)
3.养护的施工标准3.1浇水排水?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3.1.3?浇水次数?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迳流为准。“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3.2施肥?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株,草坪不少于0.2公斤/㎡?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3.3修剪?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3.4病虫害防治?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3.5松土、除草3.5.1松土?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3.5.2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3.6补栽3.6.1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3.6.2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3.7支柱、扶正2.7.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3.8绿地容貌3.9绿地设施维护3.9.1绿地设施包括园路喷头等设施。3.9.2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3.10安全施工3.10.1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3.10.2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DB 510100/T XXXXX—2017 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报批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规定 (2)5 土壤养护 (3)6 乔木养护 (5)7 灌木养护 (14)8 草坪及草本地被养护 (16)9 地栽时令花卉养护 (19)10 立体绿化养护 (20)11 容器绿化养护 (22)12 竹类养护 (23)13 水湿生植物养护 (25)14 水体养护 (26)15 古树名木养护 (27)16 防止污染 (27)17 有害生物综合治理 (27)18 设施维护 (29)19 技术档案 (29)附录A(资料性附录)植物记录表 (30)附录B(资料性附录)枯死树木记录表 (3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成都市绿化管理处,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晓东、张路、陈旭、唐啟勇。

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以下简称绿化养护)技术规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城市绿化主体的养护、防止污染及相关设施维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绿化的日常养护,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日常养护。

其他绿地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 12475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1168 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CJ/T 91 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CJ/T 9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成人发[1997]27号

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成人发[1997]27号

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正案)【题注】(1991年6月13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28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1997年5月30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正,1997年8月19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市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城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园林绿化,是指在城市范围内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兴建和管理保护各类园林绿地,以及营建风景名胜区等绿化环境的活动。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园林绿地,包括以下五类:(一)公共绿地:指供公众游憩观赏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小游园、陵园、寺庙园林、文物园林和风景名胜区等;(二)道路绿地:指城市道路的绿化用地;(三)专用绿地:指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绿地;(四)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卉、草坪的苗圃、花圃、草圃等绿化用地;(五)防护绿地:指专用于隔离、卫生、环保、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用地和绿地。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完成分配的城市园林绿化任务,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绿化任务。

鼓励创建园林式单位,提倡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

每个市民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履行植树义务,保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

第六条成都市园林局主管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区(市)县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区域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

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

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2012年6月29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1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前款所称园林绿化,是指在建设用地上植树、种草、栽花、育苗以及兴建和管理保护园林绿地的活动。

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园林绿化应当坚持生态、景观、文化统一协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保护和利用原有水体、地形地貌、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资源,形成以遮荫乔木为主体、多种植物合理配置的种植结构。

园林绿化应当加强科学研究,促进园林绿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防止有害物种侵入,保护植物多样性,鼓励选育(种)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的植物,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

第四条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园林绿化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辖区公共绿地的建设和养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2规划、国土、建设、交通、水务、环保、房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作好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植树纪念等形式,参与绿地的建设和养护。

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公共绿地,可以依法根据其意愿命名;捐资、认养的树木,可以设置标志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并有权对破坏园林绿化的行为予以劝止、举报。

第七条对园林绿化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八条绿地系统规划由市和区(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成都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1)

成都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1)

成都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试行)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06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一般规定 (2)2.1道路绿地率及覆盖率指标 (2)2.2道路绿化建设基本原则 (2)2.3道路绿化植物选择要求 (3)2.4成都市中心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改造指导原则 (4)第三章道路绿化 (5)3.1行道树 (5)3.2道路分车带绿化 (10)3.3路侧绿带 (13)3.4街旁游园 (16)3.5交通岛绿化 (18)3.6停车场绿化 (19)3.7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绿化 (20)附录一名词解释 (24)附录二编制依据 (28)附录三本导则用词说明 (29)附表及附图 (30)第一章总则第1.1条根据城市道路景观发展建设的科学性、地方性及特色性要求,结合成都市现有道路绿化中出现的系列问题,本着提升道路景观建设水平,提高道路绿化建设质量的需要,特编制本导则。

第1.2条本导则适用于成都市主城区、成都天府新区和高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及绿化维护改造的城市道路绿化工程。

其他区(市)县可参考执行。

第1.3条本导则作为道路绿化设计、技术审查、绿化施工标准及依据使用。

第1.4条本导则指导范围包括道路红线范围内、道路红线与控规绿线之间、控规绿线外建筑退红空间的绿化。

第1.5条导则编制以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出发点,对道路绿化设计范围内的自然地貌、河流等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同时重视水土保持和生态景观,使道路与周围环境景观和谐统一。

第1.6条国家现有规范、地方现行标准已有内容本导则不再重述。

第1.7条城市道路绿化施工及养护应参照《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成都市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及移交》三个标准。

第二章一般规定2.1道路绿地率及覆盖率指标第2.1.1条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2)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3)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4)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 技术手册有关资料

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 技术手册有关资料

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手册有关资料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手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绿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是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手册旨在提供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术,为绿化养护管理提供参考。

一、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概述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对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进行日常维护和养护工作。

其目的是保持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的美观、美观和可持续发展。

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绿化建设:包括绿化方案的设计、种植、修剪和养护等。

2. 安全管理:包括树木修剪、草坪管理、路灯维护、排水系统等。

3. 环境保护:包括垃圾处理、病虫害防治、枯枝落叶处理等。

4. 设施维护:包括路灯、交通信号灯、垃圾桶、人行道等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二、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技术1. 树木修剪树木修剪是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树木修剪的目的是保持树木的生长形态和美观外观,同时防止树木病虫害的发生。

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的树木修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修剪高度:根据树木的生长情况和生长形态,合理控制树木的修剪高度,避免修剪过高或过低。

(2) 修剪方向:根据树木的生长方向,合理修剪树木的枝条,避免枝条交叉或缠绕。

(3) 修剪时间:根据树木的生长季节和天气情况,合理修剪树木的枝条,避免树木在修剪后受到伤害。

2. 草坪管理草坪管理是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草坪管理的目的是保持草坪的美观和整洁,同时防止草坪病虫害的发生。

草坪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草坪修剪:根据草坪的生长情况和生长形态,合理修剪草坪的枝条,保持草坪的美观和整洁。

(2) 草坪施肥:根据草坪的生长情况,合理施肥,使草坪生长健康。

(3) 草坪灌溉:根据草坪的干旱情况,合理进行灌溉,保持草坪的湿度。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已经2019年4月1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2019年4月16日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绿化管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交付使用后的住宅小区非专有部分绿化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术语含义)本规定所称绿化管理,是指对住宅小区绿地及绿地上的绿化植被的管理及养护,包括为有利于住宅小区绿化植物生长或解决住宅小区绿化植物生长影响居民居室通风、采光和安全等问题,采取的植物修剪、移植、砍伐等行为。

本规定所称住宅小区绿地,是指住宅小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绿化用地。

第四条(责任主体)住宅小区非专有部分的绿化管理,由全体业主共同负责,业主可以将相关管理工作委托物业服务机构履行。

未委托物业服务机构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履行物业服务机构的相应职责。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的绿化管理,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落实相应职责。

第五条(监督机构)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小区绿化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各区(市)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绿化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职责做好本辖区内住宅小区绿化管理的监督、指导、协调工作。

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

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

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于2012年6月29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下面由店铺为你整理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一条为了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前款所称园林绿化,是指在建设用地上植树、种草、栽花、育苗以及兴建和管理保护园林绿地的活动。

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园林绿化应当坚持生态、景观、文化统一协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保护和利用原有水体、地形地貌、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资源,形成以遮荫乔木为主体、多种植物合理配置的种植结构。

园林绿化应当加强科学研究,促进园林绿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防止有害物种侵入,保护植物多样性,鼓励选育(种)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的植物,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

第四条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园林绿化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辖区公共绿地的建设和养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国土、建设、交通、水务、环保、房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作好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植树纪念等形式,参与绿地的建设和养护。

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公共绿地,可以依法根据其意愿命名;捐资、认养的树木,可以设置标志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并有权对破坏园林绿化的行为予以劝止、举报。

第七条对园林绿化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成都市绿化养护标准规范

成都市绿化养护标准规范

成都市绿化养护标准规范1.说明1.1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成都市绿化实际情况制定。

1.2本标准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1.3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

1.4本标准适用成都市绿化养护施工及其工程管理和监理。

1.5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1.5.1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2.养护的直观标准2.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2.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2.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2.4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2.5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2.6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2.7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2.8藤本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2.9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2.10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 cm。

3.养护的施工标准“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

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成都市高新西区绿化工程养护质量标准

成都市高新西区绿化工程养护质量标准

成都市高新西区绿化工程养护质量标准第一部分说明第一条高新西区绿化工程养护质量标准,依照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l 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结合高新西区绿化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高新西区绿地养护施工及其工程管理和监理。

第三条本标准作为养护工程合同的附件,纳入合同管理。

考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纳入合同决算。

第四条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l、高新西区绿化养护管理范围:道路绿化(包括1.2米见方的树池、道路两边绿带和分车绿带),边坡绿化及绿地设施维护。

2、色块灌木指绿化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或开花灌木。

第二部分养护工作内容及要求第五条浇水l、原则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植物规格、季节、土壤干湿程序确定。

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

2、浇水量根据不同植物种类、气候、季节和土壤干湿度确定,深度达根部、土壤不干涸为宜。

一般情况下,浇水量为:行道树30—40kg/次·株,灌木20—30kg/m2·次,草坪l 0—20 kg/m2·次。

3、浇水次数开春后植物进入生长期,须及时补充水分。

一般情况下,乔木4—6次/年、灌木6—8次/年、色块灌木6—8次/年,草坪l 8次/年。

4、浇水时间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或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5、雨季应注意防涝排洪,清除积水。

6、浇水时应注意安全事项。

第六条施肥l、施肥宜迟效、速效肥料兼顾。

迟效基肥宜用经充分发酵的有机肥,以发酵鸡粪为最好;追肥宜用速效化肥。

2、施肥量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状况、季节确定。

应量少次多,以不造成肥害为度,同时满足植物对养分的需要。

一般情况下,迟效基肥每亩用量不少于300kg,追肥因肥料种类而异,如尿素,亩用量不超过20kg。

3、施肥次数乔灌木每年施迟效基肥一次,追肥每年不少于2次,草坪、花卉追肥4次。

4、施肥应均匀,基肥应充分腐熟,化肥忌干施,应充分溶解后再施用,用量适当。

5、施肥应结合松土、浇水进行。

第七条病虫害防治1、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保护方针,病虫害的发生率应控制在5%以下。

绿化养护技术标准及要求

绿化养护技术标准及要求

技术标准及要求1. 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1 一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1。

1.1 乔木:树木生长旺盛,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设施完好。

1.1.2 花灌木:适时开花,株形丰满,枝叶茂密,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合理。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 1。

1。

3 草坪、地被植物: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无杂草。

1.1.4 花坛花带:花卉生长健壮,色彩鲜艳,花期整齐,图案清晰.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大于10%)。

1。

1.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病虫害。

1.1.6 设施维护:园林建筑、植物雕塑、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1。

1。

7 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无杂物,垃圾随产日清,做好保洁。

1.1。

8 绿地养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现象。

绿地安保全天侯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

1。

2 二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1.2.1 乔木:树木长势好,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设施基本完好。

1。

2.2 花灌木:适时开花,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

1。

2.3 草坪、地被植物:外观整齐一致,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边缘清晰,杂草不明显。

1。

2。

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花卉生长良好,花期基本一致,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大于10%)。

1.2。

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

1。

2。

6 设施维护:园林建筑、植物雕塑、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 技术手册有关资料

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 技术手册有关资料

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手册有关资料成都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手册一、引言1.1 背景公园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方面,具有美化环境、提高空气质量、调节城市气候、改善道路交通条件等作用。

为了保障公园城市道路绿化的健康发展,提高养护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技术手册。

1.2 目的本技术手册旨在规范和指导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绿化植物的正常生长和良好的养护效果,提高城市绿化质量,提升城市形象。

二、管理原则2.1 生态原则在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过程中,应坚持生态保护原则,尊重自然规律,合理调整生物多样性,注重生态环境的平衡和稳定。

2.2 经济原则养护管理工作应合理控制成本,提高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2.3 适应原则根据不同街区、道路的不同环境条件和功能要求,制定相应的养护管理措施,保证绿化植物的适应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养护管理措施3.1 植株养护3.1.1 种植前准备① 植株选用:选择具有良好适应性、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种进行种植。

② 土壤改良:根据土壤性质和植物需求,进行土壤改良,保障植株的生长需求。

3.1.2 种植与移栽① 植株栽植:根据植株的树种特性和生长要求,合理设置植株的间距和栽植深度,注意保护植株的根系。

② 移栽管理:严格控制移栽时机,确保植株的根系不受损伤。

3.1.3 灌溉管理① 灌水技术:根据植物的生长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灌溉,避免过多或不足。

② 灌溉频次:根据季节和气候条件,灌溉频次进行调整。

3.2 病虫害防治3.2.1 预防为主通过加强植物的健康管理、增强植物抗病虫害能力,预防病虫害的发生。

3.2.2 综合防治采用多种防治措施综合施工,如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等,以保证病虫害的防治效果。

3.3 绿化景观修剪3.3.1 季节修剪根据植物生长的特点和需要,选择合适的季节进行修剪,促进植物的健康生长。

3.3.2 形态修剪根据景观要求和设计意图,对植物进行疏枝、整形等修剪,保持绿化景观的美观和造型。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1.说明1.1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成都市绿化实际情况制定。

1.2本标准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1.3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

1.4本标准适用成都市绿化养护施工及其工程管理和监理。

1.5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1.5.1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1.5.2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1.5.3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1.5.4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1.5.5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1.5.6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2.养护的直观标准2.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2.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2.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2.4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2.5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2.6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2.7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2.8藤本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2.9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1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1.说明1.1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成都市绿化实际情况制定。

1.2本标准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1.3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

1.4本标准适用成都市绿化养护施工及其工程管理和监理。

1.5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1.5.1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1.5.2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21.5.3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1.5.4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1.5.5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1.5.6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2.养护的直观标准2.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2.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2.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2.4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2.5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2.6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2.7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2.8藤本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2.9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成都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1)

成都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1)

成都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试行)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06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一般规定 (2)2.1道路绿地率及覆盖率指标 (2)2.2道路绿化建设基本原则 (2)2.3道路绿化植物选择要求 (3)2.4成都市中心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改造指导原则 (4)第三章道路绿化 (5)3.1行道树 (5)3.2道路分车带绿化 (10)3.3路侧绿带 (13)3.4街旁游园 (16)3.5交通岛绿化 (18)3.6停车场绿化 (19)3.7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绿化 (20)附录一名词解释 (24)附录二编制依据 (28)附录三本导则用词说明 (29)附表及附图 (30)第一章总则第1.1条根据城市道路景观发展建设的科学性、地方性及特色性要求,结合成都市现有道路绿化中出现的系列问题,本着提升道路景观建设水平,提高道路绿化建设质量的需要,特编制本导则。

第1.2条本导则适用于成都市主城区、成都天府新区和高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及绿化维护改造的城市道路绿化工程。

其他区(市)县可参考执行。

第1.3条本导则作为道路绿化设计、技术审查、绿化施工标准及依据使用。

第1.4条本导则指导范围包括道路红线范围内、道路红线与控规绿线之间、控规绿线外建筑退红空间的绿化。

第1.5条导则编制以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出发点,对道路绿化设计范围内的自然地貌、河流等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同时重视水土保持和生态景观,使道路与周围环境景观和谐统一。

第1.6条国家现有规范、地方现行标准已有内容本导则不再重述。

第1.7条城市道路绿化施工及养护应参照《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成都市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及移交》三个标准。

第二章一般规定2.1道路绿地率及覆盖率指标第2.1.1条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2)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3)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4)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经验标准(试行)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经验标准(试行)
2.养护的直观标准2.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2.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2.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2.4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2.5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2.6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2.7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2.8藤本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2.9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2.10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 cm。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试行)
1.说明1.1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成都市绿化实际情况制定。1.2本标准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1.3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1.4本标准适用成都市绿化养护施工及其工程管理和监理。1.5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1.5.1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正文:---------------------------------------------------------------------------------------------------------------------------------------------------- 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1991年6月13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28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三章保护与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市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城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园林绿化,是指在城市范围内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兴建和管理保护各类园林绿地,以及营建风景名胜区等绿化环境的活动。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园林绿地,包括以下五类:(一)公共绿地:指供公众游憩观赏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小游园、陵园、寺庙园林、文物园林和风景名胜区等;(二)道路绿地:指城市道路的绿化用地;(三)专用绿地:指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绿地;(四)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卉、草坪的苗圃、花圃、草圃等绿化用地;(五)防护绿地:指专用于隔离、卫生、环保、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用地和绿地。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完成分配的城市园林绿化任务,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绿化任务。

鼓励创建园林式单位,提倡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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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试行)1.说明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成都市绿化实际情况制定。

本标准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

本标准适用成都市绿化养护施工及其工程管理和监理。

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1.5.1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2.养护的直观标准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藤本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 cm。

3.养护的施工标准浇水排水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

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

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浇水的年限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

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浇水次数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

浇水量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次。

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

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

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迳流为准。

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6月、以“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

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

施肥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

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施肥对象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

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

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

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

施肥量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公斤/㎡•株,草坪不少于公斤/ ㎡•次.施追肥一般按%-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

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

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

修剪原则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

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

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乔木的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

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

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

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

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

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

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

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

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

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藤本的修剪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盆草花的修剪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

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草坪的修剪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

混播草坪修剪次数不少于20次/年,结缕草不少于5次/年。

修剪时间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

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修剪次数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

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

病虫害防治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

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

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

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

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

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

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农药要妥善保管。

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松土、除草松土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

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

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补栽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

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

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

支柱、扶正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

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

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

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

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绿地容貌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侯清扫保洁。

步道、广场每天上午9点以前完成普扫。

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座椅、果屑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1次,喷泉水池每周换水1次,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

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

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市容。

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保证每周冲洗1次以上。

绿地设施维护绿地设施包括园路、花台、花架、亭廊、座椅、园灯、栏杆、标志牌、果屑箱等园林小品及供水阀门、喷头等设施。

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安全施工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

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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